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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乙烯及配套项目土建施工质量检查细则文件编号:日期:1土建质量检查细则目录1.0目的2.0范围3.0定义4.0指导5.0参考文件1.0目的制定本检查细则是为了在某乙烯及配套项目工程质量检查活动时,通过质量检查和督促整改,达到规范土建工程的专业管理行为和实体工程质量的目的。2.0范围本检查标准适用于某乙烯及配套项目工程各施工阶段的质量大检查和专业质量检查,也适用于土建工程的日常质量检查。本检查标准除建筑工程外,还包含市政道路、涵洞等工程内容,当实体质量检查涉及到道路、涵洞时,按本项目相近的内容与道路、涵洞相关的规范标准结合进行。各相关的责任主体均应遵守本细则。3.0定义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简称“责任主体”):是指参与某乙烯及配套项目工程建设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EPC承包商、施工承/分包商、检测单位。专业管理行为:在本检查表中是指某乙烯及配套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与工程实体形成过程直接相关的土建工程专业方面的质量活动行为,强调对土建工程过程质量的管理、控制行为的检查。4.0要求土建质量检查细则1.专业管理行为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有关要求条款依据必查或抽查1.1承包商1.1.1检查项目现场专业管理人员、专业工种操作人员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是否满足项目要求1.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的资格、配备及到位应满足项目要求2.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人员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应满足项目需要《质量条例》第二十六、二十七条必查1.1.2检查施工机具、装备、工具的配置、使用状况是否满足现场要求且有效其配置、使用状态和有效性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测量器具应在校验的有效期内。即使IS090017.5.1条抽查1.1.3检查EPC承包商是否对分包商在项目现场人员执业或上岗资格、分包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技术质量控制过程等实施有效控制与管理1.分包商现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的资格、配备、到位应符合项目要求2.制定分包商现场施工质量控制措施3.制定施工工序交接程序,并运行正常《质量条例》第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条《监督导则》第4.0.1第2款、4.0.4条第2款抽查1.1.4检查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活动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质量控制管理相关的记录文件)1.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并签字确认。2.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经监理工程师、项目分部检查签字认可。3.各工序应按设计要求及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完成后应进行检查确认;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4.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验收确认;并经监理工程师和/或建设单位检查签字认可。5.材料、设备、构配件的使用均应报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6.使用的钢筋厂家应为项目经理部批准允许使用钢筋生产厂家GB50300-2002第3.0.2条GB50300-2002第3.0.2条GB50300-2002第3.0.2条《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款GB50300-2002第3.0.2条《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必查1.1.5检查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活动是否按规定的相关程序进行(检查验收相关的记录、文件)1施工质量应符合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及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2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查自改及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并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4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上报有关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组等)进行检查验收确认,未经监理确认不得隐蔽。5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确认。6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7对试块、试件及材料的检测应实行见证取样制度,应有见证记录及见证人签字。8工程的外观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9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10竣工验收资料应齐全、完整符合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GB50300-2002第3.0.3条《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必查GB50300-2002第5.0.7条工程部43号文1.1.6检查施工阶段质保资料的收集与编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1.进厂原材料及产品、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2.进厂材料复验应及时,并有报告。3.各类施工记录、工序报验资料应及时,签字确认应与施工进度同步。4.检测项目无漏、检测数据准确。质量条例第五十八条GB50300-2001第5.0.7条必查1.2监理单位1.2.1检查项目现场监理工程师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是否满足项目要求1..施工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配备、到位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GB50319-2000第3.1.3条必查1.2.2检查监理对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质量控制(相关记录资料、文件,必要时核查现场)1.施工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使用或安装,监理工程师必须签字确认2.监理工程师每月分阶段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应有检查记录3.施工中的各种报验申批表与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确认后,及时签字认可。4.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5.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材料报验、工序确认、检查验收均应书面签字认可,严禁口头确认。6.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进行竣工验收。7.监理工程师应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方式监理,并有监理记录。质量条例第三十七条质量条例第三十八条业主要求必查1.3.勘察、设计单位1.3.1检查勘察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签字负责人员是否符合执业资格要求(施工图纸及有关勘察设计文件)1.施工设计文件应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2.施工图应有设计人员、审核人员签字,并有设计公章。《质量条例》第十九条设计条例第三十六、三十七条GB50300—2001第6.0.2抽查1.3.2检查设计单位设计代表资格、配备、到位情况是否满足项目要求,是否完成相应的职责(有关记录、文件)1.现场设计代表资格、配备、到位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并满足项目需要。2..参加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建设部1l5号令第二十五条(三)GB50300—2001第6.0.2必查1.3.3检查勘察、设计单位是否按规定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义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勘察、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质量条例》第二十四条必查1.4工程竣工资料1.4.1检查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情况1.工程资料应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和系统性。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从工程开始就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工程交工文件的编写、整理、签证和汇总,并负责办理交接SH3503-2001第1.0.7条抽查2.地基与基础2.1地基处理、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有关要求条款依据必查或抽查2..1.1灰土地基、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预压地基、注浆地基2.1.1.1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和承载力)1.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2.检查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三点,l000m2以上工程,每l00m2至少应有一点,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一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3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一点。GB50202-2002第4.1.5条必查2.1.1.2其他主控项目检测结果应在规范要求的允许偏差或允许值范围内或符合设计要求的标准GB50202-2002表4.2.4、4.3.4、4.4.4、4.7.4、4.8.4抽查2.1.2水泥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身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2.1.2.1承载力检验1.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2.检查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三处3.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l%,但不少于三根GB50202-2002第4.1.6条必查2.1.2.2其他主控项目检测结果应在规范要求的允许偏差或允许值范围内或符合设计要求的标准GB50202-2002表4.9.4、4.10.4、4.11.4、4.12.4、4.13.4、4.14.4、4.15.4抽查2,1.3强夯法处理2.1.3.1设计前试验强夯置换法在设计前必须通过现场试验决定其适用性和处理效果JGJ79-200第6.1.2必查2.1.4水泥土搅拌法2.1.4.1方法适用性和施工机械计量装置条件用于处理泥炭土、有机质土、塑性指数大于25的粘土、地下水具有腐蚀性时以及无工程经验的地区,必须经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施工要有粉体计量装置及搅拌深度自动记录仪JGJ79-2002第11.1.2;11.3.15条必查2.2桩基础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有关要求条款依据必查或抽查2.2.1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桩、钢桩2.2.1.1桩位偏差必须符合GB50202—2002中表5.1.3.规定GB50202—2002中表5.1.3.规定抽查2.2.1.2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夹角)2.2.2灌注桩2.2.2.1桩位偏差必须符合GB50202—2002中表5.1.4规定GB50202—2002中表5.1.4规定并参考强制性条文的应用解释抽查2.2.2.2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2.2.2.3桩底清孔质量符合规范的要求和设计要求JGJ106—2003第3.3.1—3.3.8条2.2.3工程桩质量2.2.3..1承载力检验1.工程桩应进行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抽样检验、②检测数量应符合规范要求JGJ106-2003第3.1.1条,4.4.4条第3.3.1-3.3.8条必查2.2.3.2完整性检验2.2.3.3检测报告①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Ra应按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统计值的一半取值或符合设计指定规范标准JGJ106-2003第4.4.4条必查②低应变检测报告应给出桩身完整性检测的实测信号曲线高应变检测报告应给出实测的力与速度信号曲线JGJ106-2003第8.4.7条第9.4.15条必查③工程桩承载力检验结果的评价,应给出每根受检桩的承载力检测值,并据此给出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的单桩承载力特征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的结论JGJ106-2003第3.5.3条必查2.3.土方开挖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有关要求条款依据必查或抽查2..3.1土方开挖2.3.1.1开挖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GB50202--2002第7.1.3条必查2.3.2土方回填2.3.2.1填方土料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GB50202--2002第6.3.2条抽查2.3.2.2填筑厚度、压实程度每层填筑厚度、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有检测记录,并符合设计要求GB50202--2002第6.3.3条抽查2.4地下防水2.4.1材料2.4.1.1产品合格证和性能检验报告品种、规格、性能均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GB50208-2002第3.0.6条必查2.4.1.2防水混凝土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GB50208-2002第4.1.8条必查2.4.2渗漏检查2.4.2.1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设置与构造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有渗漏GB50208-20024.11.9条必查2.4.3防水层结合2.4.3.1水泥砂浆防水层各层之间结合必须结合牢固,无空鼓现象GB50208-2002第4.2.8条抽查2,4,4喷射混凝土2.4.4.1抗压强度、抗渗压力、锚杆抗拔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GB50208-2002第5.1.10条抽查2.4.5反滤层2
本文标题:土建施工质量检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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