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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商品价格与技术转让税费一技术商品价格的特点(1)模糊性定价缺少客观的判断标准,价格由双方对技术的心理预期来决定。(2)倍加性相同的劳动耗费,技术商品的价格要“倍加”地超过一般商品的价格。(3)转嫁性研制成功的技术商品其价格应包括数倍于“失败技术废品的耗费”的转嫁。(4)多重补偿性价格的实现和耗费的补偿可以由多个接受方共同承担(5)价格弹性小二技术商品价格的影响因素技术的价格是指技术受方为取得技术使用权所愿支付的、供方可以接受的使用费的货币表现。也可以从供、受双方所处的不同立场和所提供的技术内容出发,把技术的价格称为:补偿、酬金、收入、收益、提成费(royalty)、使用费、服务费等。影响技术要素价格的因素很多,一般可分为三大类,即技术因素、合同因素和环境因素。1影响技术价格的技术因素(1)采用技术后新增的经济效益引进技术后新增的经济效益是影响技术商品价格的主要因素。新增利润可以依据生产规模、合同期限和单位产品利润变化计算出来:1)由降低成本而产生的新增利润=成本降幅×年产量×合同期限2)由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而增加的利润=(价格增幅一成本增幅)×年产量×合同期限3)由销售额增加带来的新增利润:销售增量×单位新增利润×合同期限(2)技术开发的成本包括材料费、设备费、科研人员工资、资料费、外协费、咨询费、培训费、差旅费、其它费用和管理费、折旧费、摊派费用等。技术发明中智力因素和创新思路起着重要的甚至决定性作用,这些作用又难以测量和定价,因此无法包括在上述费用中。技术开发可能遇到多次失败,有些成功的技术转让不出去也照样得不到回报。技术开发单位为维持正常的运作,必须把上述成本也摊入转让费之中。由于技术成果可以多次转让,上述费用不应由技术买方一家支付,而只支付其一部分。(3)技术的生命周期(使用寿命)技术的生命周期对技术价格的影响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随着向成长期和成熟期的不断发展,技术所带来的收益也会急剧上升,因而技术价格也会不断增大。另一方面是随着市场上同类技术的不断涌现,技术的先进性逐渐丧失,因而就会使技术价格随之降低。(4)技术商品的转让次数通常情况下技术商品的价格与技术转让次数成反比。即转让次数越多,技术商品的价格越低。(5)技术商品的转让权限通常买方得到的技术商品的权限越大,技术商品的价格就越高;反之,技术商品的价格则越低。(6)技术的成熟程度处于开发阶段的实验室技术,尚未进入商业化生产,不够成熟,价格不高;进入商业化生产处于成长期和成熟期的技术,产品的市场销售处于上升或高峰阶段,技术的价格最高;技术进入衰退阶段,即将被新的技术所淘汰,其价格随之越来越低。(7)技术商品的市场供求状况这个因素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技术商品市场的供求关系;另一方面是与技术商品对应的物质商品市场的供求关系。如果该技术商品属于买方市场,技术商品的价格就会更趋近于买方的期望价格;如果该技术商品属于卖方市场,则技术商品的价格就趋近于卖方的期望价格。对技术商品的买方来说,是否购买技术商品和愿意支付什么价格来购买该技术商品,主要取决于与该技术商品所对应的物质商品市场的供求关系。2影响技术价格的合同因素(1)技术价格的支付方式一次总算(GrandTotal)技术价格一次确定,不要增减,不随技术买方的后期效益大小而变化,与技术买方对技术使用情况无关。技术卖方基本无风险,收益有保证,也省去了提成支付对技术买方的生产、销售、财务情况的追踪了解的麻烦。技术卖方当然欢迎这种支付办法,而且要求把支付重心前移。提成计算(RunningRoyalty)提成费(Royalty)=提成基价×提成率提成费(Royalty)=提成基价×数量(或重量)在国际技术交易中可作为提成基价的有:(1)净销售价(额)(2)销售价(3)公平市场价(4)利润(5)每单位产品或单位数量的提成费——按利润提成把转让技术所创造的新增利润作为基础来确定技术卖方应取得的转让费,按利润提成执行起来比较困难。因为利润情况不象销售额那样有据可查。多数企业把利润情况列为秘密不轻易披露。作为技术卖方要准确掌握买方利润情况难度很大。有些企业有能实现正常利润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是经营不善,而不是因为技术不好,但是技术卖方却因此而影响收益。有些企业弄虚作假,故意搞成“零利润”或假亏损,技术卖方因此“颗粒无收”。依国际惯例,按税前利润提成率为15-35%,一般为25%。技术价格应表现为供方在该技术项目中所分得的利润额。国际上通常的供方占受方在该技术项目中所利利润的合理份额为计算准则。这个份额一般由提成率表示。计算公式为:提成率=供方在受方利润中的份额*(受方的销售利润/受方产品销售价)假设技术供方欲得到技术受方利润的20%,利用引进技术生产产品的售价的5美元/kg,估计技术受方的利润为1.5美元,此时提成率为:提成率=20%*(1.5/5)=6%这说明当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提成率为6%时,技术供方在技术受方利润中所占的使用费比率为20%。——按销售额提成按与技术相关的销售金额的某一百分比提成,可按产品销售的发票为依据,技术买方应把产品销售情况和销售收入向卖方公开。销售金额是个十分庞大的基数,是企业一切要素作用的总结果。技术因素的作用有多大,其中分给技术卖方多少才合理,必须认真分析测算。联合国贸发组织统计表明,按销售额提成比例一般为2-6%,我国惯例一般不超过5%。提成年限为5-15年。由于技术更新的速度已缩短到7-8年,提成期限一般也按7-8年进行。提成率=(支付给技术供方的使用费/产品的净销售额)*100%提成率=1.5*20%/5=0.3/5=6%如果技术受方或技术受方的国家不愿接受这个百分比(即20%),而只愿接受供方占有产品利润的10%,那么可接受的提成率应为:提成率=1.5*10%/5=0.15/5=3%——以产品的数量为基础提成这种提成办法只与企业产品产量相关,只要做出一件产品,就提成一定费用,不随产品成本、价格、销售量的变化而变化,只要技术买方用引进的技术进行生产,技术卖方就有收入,产量越大,技术卖方的收入就越高。这种作法有利于调动技术卖方的积极性,提高其技术转让的责任心。有时技术卖方为了有效掌握和控制技术买方的产品数量,有意地控制某一种配方秘密或某一种原材料、零部件的供应渠道,以促使技术买方认真履约,按期付费。入门费加提成计算(InitialPaymentandRunningRoyalty)这种办法相当于一次总算和提成支付的折衷,也称混合支付。较大的项目和较高的技术转让费使技术买方的负担过重,适当降低初期付费的数额,把降低的部分转化为提成,平衡和兼顾了技术买卖双方的利益,体现了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的原则,有助于双方形成合力加快项目上马和技术移交。这是最常见的支付方式。例如:拟成交的技术许可合同的总价为50万美元,现有三个方案可供选择,见表:方案拟成交合同总价(万美元)年产量(万台)入门费(万美元)提成率(%)提成基价(美元/台)提成年限(年)提成总金额(万美元)1501302200(市场售价)5502501104100(净销售价)1050350117100(净销售价)750上例中的年产量是1万台,若实际产量低于或超过这个产量,则合同总价就不是50万美元。假如实际产量为1000台、5000台和2万台,按上表计算所得金额方案实际产量为1000台时,合同总价(万美元)实际产量为5000台时,合同总价(万美元)实际产量为2万台时,合同总价(万美元)1324070214309035.925.599(2)约束性条款例如供方在提供技术的同时向受方供应机器设备或享有零部件、原材料供应的优先权或包销受方的产品。(3)双方谈判技巧一项技术价格是通过双方一系列谈判来确定的。如果双方谈判地位相当(如竞争能力、相互需要对方的程度、信息掌握和渠道来源等),最终确定的价格可能会接近较为公平的市场价格;如果地位不对等,价格显然会趋向于强势一方而偏离公平价格。3影响技术价格的环境因素(1)政府的干预发达国家为了保持自身的竞争优势,往往设置种种障碍,限制技术商品的出口,实行严格的申请和审批制度。发展中国家为了防止发达国家利用对技术的垄断性获取非法利润,往往也会采取相应措施,对技术价格的支付方式、支付限额以及合同期限等进行严格的规定。冷战时期,西方国家为了防止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到社会主义国家,成立了“巴黎统筹委员会”,对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实行管制,以削弱这些国家的经济特别是军事实力。该组织于1994年3月正式解散,由1996年成立的“关于常规武器和两用品及技术出口控制的瓦森纳安排”取代,目前共有包括美国、日本,英国、俄罗斯等33个成员国。“瓦森纳安排”有一个控制清单,包括军品清单、军民两用产品清单及两个附录。(2)已存在的行业标准高新技术领域的提成率较高,例如因特网、计算机软件的平均提成率分别为11.7%和10.5%,生物、医药为6-10%,计算机硬件或数据处理为3-5%,造纸和木材业为4-6%,日用消费为2%,石化产业为1%,汽车技术为0.25-5%。(3)税费目前各国普遍实行差别税率来鼓励或限制技术引进。同时由于从源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的认定标准不同,会带来管辖权的重叠,引起双重征税,加重技术供方的税务负担,促使其提高技术价格来保证自己税后的实际收入。各国已经在税收方面开展了广泛的国际合作来避免双重征税,通过低税、免税、扣除、抵免和饶让等方法部分或全部消除双重征税对价格的影响。技术商品价格的定价模型与定价原则技术商品价格的定价模型(1)技术转让成本,指技术卖方为转让技术而发生的费用;(2)技术研发成本;(3)对机会成本的补偿;(4)技术引进成本;(5)预期收益现值技术卖方主要考虑技术转让成本、技术研发成本、机会成本的补偿和预期收益的分享;技术买方主要考虑预期收益和技术引进成本。技术商品转让中的定价原则(1)价格区间下限从卖方角度考虑,区间下限是卖方转让技术付出成本的最低补偿,即进行技术转让的直接成本——转让成本;(2)价格区间上限从买方角度考虑,区间上限是买方投入资本的保本点。首先,买方购买的是技术的获利能力,支付的货币量不会超过该项技术的预期收益现值;其次,从投资角度上看,买方是以牺牲货币的固定收益为代价换取未来预期收益;同时考虑技术引进成本的扣除。因此,价格上限应为预期收益现值与引进技术成本之差。(3)价格区间——利润分享区间价格区间即区间上限与下限之间的范围,是技术带来的新增利润与双方交易成本(卖方的转让成本与买方的引进成本)的差值。价格区间的实质是利润分享空间,买卖双方根据影响价格因素进行价格调整,确定各自对新增利润分享的范围。案例:某高校的张教授研究了一项新材料领域的技术,拟转让。张教授研究该技术的可测算成本为20万,该技术研究成功前发生的失败研究成本为5万元。中介机构接受委托后,先帮助确定临界价格,调研了同类技术大致研发成本在18~30万之间,技术性能和产业化前景也较可观,以真实成本加需要适当补偿的前期失败成本,初步认为该技术的临界价格为23万。中介机构比较充分地调研了市场数据,包括技术未来5~10年间每年的平均销售收入(5000万),同时又参考了专家意见,认为该技术在可预见的两年时间内能够维持先进性和市场垄断地位,然后确定了最高价格。初步评估后,认为可以按销售收入的2%提成,买方愿意承受的最高价格应是100万元。这样,价格区间为23~100万元。买卖双方最终以65万元成交。国际税收的内涵和特点国际重复征税及其免除国际避税、逃税与防范国际税收国际技术贸易的税费技术贸易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外商投资企业的总机构设在中国境内的,其所得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和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外国企业,其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国际税收的内涵和特点一、国际税收的含义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在对跨国纳税人行使各自的征税权力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二、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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