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世界贸易组织规则ludanping@yahoo.com前言•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以下简称“世贸组织”)取代关贸总协定后,多边贸易体制不仅从法律上具备了健全的国际法人资格,而且协调管理的领域拓宽,规则加严。世贸组织通过贸易政策审议机制、争端解决机制、补贴纪律、可持续发展、服务贸易自由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贸易政策、法规的透明度等基本原则,使其对世界经济贸易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就世贸组织现有的职能和协调范围而言,它己成为名副其实的“经济联合国”(EconomicUN)。•其一,当今世界政治经济格局正发生着巨大变化,在国与国的关系上,意识形态的影响力已经逐步让位于经济与科学技术。经济外交已逐步成为国家间关系发展的主导因素。各国主要以经济利益的权衡为主导,大力推进国际经济贸易的合作与竟争。•其二,随着世界经济贸易相互依存的进一步提高,经济全球化与一体化和区域集团化迅速发展并对各国经济贸易的影响日益突出。•其三,伴随国际贸易的深入发展,国际投资的加速流动,国与国之间的经济纠纷、贸易摩擦也急剧上升。如何制定一套被国际上广泛接受、客观公正、权威的争端解决机制,已成为当今国际经济社会的一项课题。世界贸易组织所具有的一整套解决贸易纠纷与争端的机制正好适应了世界经济贸易发展的需要。•面对冷战后以“经济联合国”为基础的新国际经济秩序的逐步建立,自8O年代中期以来,是否参与关贸总协定和世贸组织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是衡量一国是否负责任地参与国际社会、该国经济是否与世界经济接轨的重要尺度。中国参与“经济联合国”的谈判,从复关到入世历时13年,2001年12月11日正式成为WTO第143个成员。•中国复关与入世并非权宜之计,而是出于长远的战略考虑。是改革开放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作为21世纪的经济大国毫无疑问理应全面参与制定21世纪的经济贸易竞争规则。一个基本事买是,中国正在融入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这一进程正在使中国和其他国家从中获益。我们正生活在一个技术、资本、商品和人员越来越自由流动的世界,一个旧有的、传统的经济手段己失去其优势的世界,一个经济实力和经济安全越来越依赖于经济开放和经济一体化与全球化的世界。•中国融入世界经济主流的重要渠道是入世。我们要想利用入世带来的机遇并迎接挑战,就必须了解掌握世界组织的规则、程序和实际动作;调查研究入世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以及减弱和利用影响所应采取的对策。•尤应注意的是,由于当前世界经济发展形势以及对世贸组织的性质、职能及其规则缺乏全面客观的了解和把握,当前国内各级政府部门、企业界对中国入世的目的、意义以及对世贸组织还存在不少片面的认识。•为适应我国成为世贸组织成员的需要,迅速宣传普及世贸组织的基本知识,已成为当务之急。第一章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一、关贸总协定(GATT)的作用与局限性关贸总协定产生的历史背景(一)第二次世界大战前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的争论•在欧洲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形成时期,尤其是欧洲资本原始积累时期(15世纪到17世纪),重商主义的对外贸易政策在欧洲极其盛行。在重商主义的早期阶段,重商主义者认为金银是一国财富的惟一象征,绝对禁止贵金属的外流,禁止货币流出,鼓励金银流入,对商品进口征收高额关税。•晚期重商主义者逐步认识到当国内无大量金银可供开采时,则只有从对外贸易中取得金银。因此重视贸易顺差,力图使本国出口大于进口,让金银流入本国以增加本国财富。当时的英国,对进口货物几乎全部征收关税,并以关税作为贸易战的重要武器。•18世纪初,在重商主义的保护下,英国、法国的纺织业、机械制造业、冶金业等逐渐发展壮大。蒸汽机的发明使英国率先进入产业革命,标志着英国资本主义进入了一个发展的崭新阶段。•英国资本主义的发展需要更廉价的原材料和粮食,以此降低工业制成品成本,进一步扩大国内外市场,以便自由地销售工业产品。为适应该历史时期的需要,英国古曲政治经济学的奠基人亚当·斯密提出了比较完善的自由贸易理论。•在其代表作《国民财富的性质与原因的研究》中,他反对重商主义的观点,积极主张用市场价格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自行调节经济活动。强调在绝对成本优势存在的情况下,进行专业化生产,提高生产率,增加产品数量。每个国家都应该根据各自的优势条件,生产其成本最低、绝对有利的商品。并积极主张实行专业化分工,进行自由贸易。•大卫·李嘉图更进一步发展了斯密的自由贸易理论,提出了“比较成本学说”,即“两权相遇择其厚,两害相遇择其轻”的思想。•自由贸易论是建立在英国应当成为农业世界的惟一工业中心这样一个假设上的,当时其他国家并未完全接受自由贸易的倡议。相反,它们加强了保护关税并系统地提出保护贸易理论。•首先,为彻底摆脱英国殖民统治,发展本国经济,美国贸易保护政策的先驱——独立后的第一任财政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在其向国会递交的“关于制造业的报告”中,强调要用关税保护政策保护本国幼稚产业的发展。•在英国的机器大工业迅速发展的时候,德国却刚进入起步阶段。德国贸易保护的代表人物F·李斯特站在当时德国工业资产阶级的立场上,反对亚当·斯密等人的自由贸易理论,指出自由贸易理论是自由世界的贸易原则,完全忽视了国家的存在和客观现实,没有考虑各国的利益和他们的特殊情况。一国应对其幼稚工业进行保护,保护的主要手段是通过禁止输入与征收高关税,以免税或征收较低进口关税方式鼓励复杂机器的进口。(二)第二次世界大战前高关税与国际贸易的严重萎缩•美国在贸易保护理论指导下,1816年通过了第一个保护性关税法案,对进口棉花、羊毛制品和一些铁制品征收高达30%—40%的关税,在1824年和1828年曾两度提高;1862年—1864年又将关税的平均税率从37%提高到47%;•1890年10月通过的《麦金利关税法》全面提高了进口税率,达创记录的49%。此后通过的关税法基本维持了高关税水平。1929年4月国会议员斯摩特、霍利提出的关税法对进口品课税平均高达53%,提高税率的商品有890种。此法案1930年6月7日在全世界近1000名经济学家和政要的抗议声中经胡佛总统签署成为法律。•美国的高关税引起了当时欧洲大陆各国的抵制,其他国家也通过限制性关税对美国进行报复,停付对美国的战争欠款,引起了激烈的“关税战”。大危机加上《斯摩特—霍利关税法》的通过,尤如雪上加霜,使世界经济陷入严重困境。•危机期间,各国经济贸易普遍衰退。各主要资本主义工业国工业生产急剧下降。其中与危机前相比,美国缩减了55%,德国52.1%,法国36.2%,英国23.8%。生产的停顿及大批企业破产,失业大军高达3500万人。•为刺激国际贸易增长,维护世界经济的正常秩序,1933年罗斯福总统实行全新的贸易政策,其对外经济决策者认为美国必须与长期以来存在的经济民族主义以及经济孤立主义决裂。•1934年6月12日,经过艰苦努力,美国国会通过了《互惠贸易协定法》,第一次将关税制定权授予行政部门。规定与任何国家达成的关税减让结果可以适用于其他贸易伙伴,即最惠国待遇原则。到1945年春,美国先后与古巴等32国签订了双边互惠贸易协定,在较大范围和程度上,推行具有自由化迹象的贸易政策。通过签订这些协定使美国进口关税降低了50%。各国关税也在不同程度上有所下降,促进了国际商品贸易的发展。《哈瓦那宪章》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产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美国及其他国家的国际政治学家及经济学家认为30年代的那种以邻为壑的政策带来了各国经济和政治上的损失,两次大战间隙期间的贸易保护主义不仅导致了经济灾难,也带来了国际性战争。•国家间必须进行国际合作和政策协调,建立一个开放的贸易体系。战争结束后,必须创造出反对经济民族主义和减少贸易管制性限制的国际机制。在战争后期,各国政府便开始起草和平时期的国际贸易和国际货币支付的自由化计划。•40年代末冷战的爆发促使市场经济国家对国际经济管理达成共识:创建并维持一个相对自由的经济体系,并从金融、投资、贸易三个方面重建国际经济秩序。这就要求建立一个有效的国际金融体系,减少贸易和资本移动的壁垒。•1944年7月,美国、英国等44个国家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召开会议,讨论国际货币金融体系问题,建立了以稳定国际金融、间接促进世界贸易发展为目标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复兴与开发银行。按美国的设想,拟设立一个处理国际贸易与关税的专门组织,以铲除贸易限制和关税壁垒,促进贸易自由化。•1945年11月美国提出了一个计划,缔结一个制约和减少国际贸易限制的多边公约,以补充布雷顿森林会议决议。该方案被称为“扩大世界贸易与就业方案”,或称“国际贸易与就业会议考虑方案”。•1946年2月,美国改变单纯依靠自己召开国际贸易与就业会议的做法,以上述方案为基础,正式拟定《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并提请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议。•联合国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印刷并向各国散发,正式组织召开国际贸易与就业会议,会议于1946年10月在英国伦敦召开。会议邀请了包括当时中国政府在内的19个国家,即美国、英国、苏联、中国、法国、澳大利亚、比利时、荷兰、加拿大、巴西、卢森堡、古巴、捷克和斯洛伐克、印度、挪威、智利、南非、新西兰、黎巴嫩等共同组建一个筹备委员会。•1947年4月—10月,筹委会的主要会议在日内瓦召开。日内瓦会议主要分为三部分。一部分拟完成国际贸易组织宪章的起草工作;会议对先前内容并未做实质性修改,仅就国际贸易组织大会表决权、执行理事会组成及成员国与非成员国关系等问题分别拟定3种不同方案以备选用。第二部分主要涉及在互惠基础上进行的多边关税减让协议谈判。第三部分集中讨论起草与关税义务相关的一般义务的条款。•1947年4月—10月,23个国家在双边谈判基础上,签订了100多项双边关税减让协议,并把这些协议与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第二次筹备会通过的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中有关商业政策的部分加以合并。•为区别于上述的双边协议,将合并修改后的协议取名为“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eneralAgreementonTariffandTrade,缩写GATT)。1947年10月30日,筹委会在日内瓦结束,23个缔约国签订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以下简称关贸总协定)。鉴于关贸总协定根据条款生效之日尚不可知,会议期间,美国提议以“临时”适用议定书形式,联合英国、法国、比利时、荷兰、卢森堡、澳大利亚、加拿大等8国于1947年11月15日前签署《关贸总协定临时适用议定书》,从而使关贸总协定提前在上述8个国家领土范围内实施,1948年1月1日将关贸总协定第一、三部分暂时实施,第二部分在与各国现行立法不违背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临时实施。•关贸总协定从1948年1月1日临时实施一直到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共存在了47年。•自194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关贸总协定全名为“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临时适用议定书”,各缔约方原本准备将它作为即将成立的国际贸易组织管辖协议的一部分,在国际贸易组织成立之前,它还没有获得稳定的法律地位,只是一个“临时适用”的协定。•当时,各缔约方起草了建立国际贸易组织的《哈瓦那宪章》,但该宪章在交由各缔约方国内法律批准时遇到阻碍,特别是当时极力主张贸易自由化的美国没有批准该宪章,因而拟议中的国际贸易组织被迫流产。这样,关贸总协定作为“临时适用”的调整多边贸易关系的协议一直适用了47年之久,并在此期间演变为一个代替国际贸易组织行使组织多边贸易谈判、管辖多边贸易协议、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等职能的机构。关贸总协定主持下的多边贸易谈判•自1948年1月1日临时实施至1995年1月世界贸易组织(WorldTradeOrganization,缩写为WTO,简称“世贸组织”)成立,在47年的历程中,关贸总协定主持了8轮多边贸易谈判,使其缔约方之间的关税与非关税水平大幅度下降。(一)第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关贸总协定第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于1947年4月—10月在瑞士日内瓦举行。根据国际贸易组织筹委会伦敦会议所制定的关税减让谈判原则,进行削减关税谈判。关税减让的原则是坚持互惠、互利并在缔约方之间平等、非歧视的基础上加以实施。•第一轮
本文标题:世界贸易组织规则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52510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