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乌干达贸易指南乌干达贸易指南一、自然概况:乌干达位于非洲东部,横跨赤道,东、西、北部分别与肯尼亚、刚果(金)、苏丹接壤,南与坦桑尼亚和卢旺达毗邻。面积24.1万平方公里,全年平均气温为摄氏22.3度,人口2200多万,主要集中在东部和南部地区。官方语言为英语,主要通用语言有卢干达语和斯瓦希里语。首都坎帕拉(Kampala),人口约100万,是全国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其它主要城市有金贾、姆巴莱、马萨卡、恩德培和姆巴拉拉等。二、经济简况:由于多年战乱和政局动荡,加之疾病肆虐、教育和基础设施落后等原因,乌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是全球49个最不发达的国家之一。1986年穆塞韦尼领导的“运动”执政以来,实施了一系列改革和发展经济的政策和措施,如实行务实稳妥的经济和财政政策、调整经济结构、放开对部分行业、商品的市场和价格控制、推动自由贸易、鼓励私人经济和外国投资、对国营企业实行私有化等,使乌经济走上了快速发展的轨道。目前,乌国内生产总值(GDP)已超过70亿美元,人均GDP达334美元。在过去的6年中(1995-2001),乌GDP年均增长约6%,成为萨哈拉沙漠以南经济增长较快的国家之一。乌经济在保持较快增长的同时,运行情况亦很平稳。除利率偏高和外贸逆差较大外,其它指标尚令人满意。乌目前的外汇储备约8亿美元,可满足5个月的净进口。外债余额约35.74亿美元,基本为利率较低的中长期外债。三、对外贸易基本情况对外贸易在乌国民经济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二十世纪60、70年代,乌对外贸易均为顺差,但从80年代开始,由于战乱、气候干旱、石油价格上涨、咖啡价格下跌等原因,除个别年份外,则基本上处于逆差。据乌干达税务局统计,过去三年乌对外贸易总额分别为15.2亿、10.8亿和14.12亿美元。以2001年为例,进出口总额比1986年的8.03亿美元增长了76%,但出口仅增长为4%。1999/2000和2000/2001财政年度的逆差分别高达8.37和8.8亿美元。农产品是乌最主要的创汇商品,约占出口总额的90%。咖啡、棉花、茶叶和烟草是乌大宗、传统出口商品,2001年,仅此四项商品的出口就占乌出口总额的36%。鱼及鱼制品、皮革、玉米、水果鲜花、钴等非传统出口商品的出口近年来迅速增长,比重逐年增加。主要出口到英国、肯尼亚、瑞士、荷兰、南非、比利时、香港、德国、和卢旺达等国家。乌进口的主要商品有机械、运输设备、电子产品、二手服装、药品、食品、燃料和以药品为主的化工品等。因燃料和药品的国际价格不断上涨,这两类商品在进口总额中所占的比例不断增加。乌进口商品主要来自肯尼亚、英国、南非、日本、印度、阿联酋、中国,美国、德国等。欧盟是乌干达最重要的贸易伙伴,对其出口占乌出口总额的37%,从其进口约占乌进口总额的25%。英国是乌最大的出口国,约占其出口总额的10%。肯尼亚是乌最大的进口国,占其进口总额的25%,英国紧随其后,占10%左右。四、贸易管理机构旅游、贸易和工业部(MTTI)是管理贸易的主要部门,负责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和执行,颁发出口许可等。依据业务范围,相关的管理部门还有财政、计划与经济发展部(MFPED)、司法部、农牧渔业部、工程、房建与交通部、水土资源部、乌干达银行、资本市场管理局和投资局等。贸易政策的实施主要由MTTI和其下设的乌干达出口促进会、乌干达国家标准局负责;MFPED及其所属的乌干达税务局则主要负责实施边境贸易管理和相关政策;咖啡发展局和棉花发展组织是两个很重要的半官方组织,它们分别负责协调、管理咖啡和棉花的种植、生产、加工和出口等。五、贸易法律法规涉及商品进出口管理的法规主要有1964年版《对外贸易法》、1989/1991/1993年版《财政法》和1964年版《外汇控制法》;涉及关税管理的法规主要有1970年版《海关税法》、《海关征税管理法》和1994年版《财政法》;涉及其它税费的法规主要有《增值税法》和《消费税法》。此外,管理贸易的还有一些有关技术标准、公共卫生、食品药品以及具体行业的法律法规。乌即将颁布《出口促进法令》,以促进出口,并着手起草《竞争法》、《反倾销法》、《贸易许可法》、《特别经济区法》等。1964年版的《商标法》规定:外国商标在乌注册受到保护。初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5年,但可延长至14年,注册后的商标如一直未使用可以取消。目前此法正在修改中。六、主要贸易政策(一)为扩大出口、吸引外资、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乌实行高度自由的贸易政策。政府大力推动和鼓励出口,所有企业及个人均可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没有出口配额限制,不征收出口税(咖啡除外)和其它出口手续费等,并对出口商品返还增值税。但乌政府不对出口提供补贴。(二)自1995年以来,乌取消了所有数量限制,关税措施成为管理贸易的主要手段,现行的非关税措施主要出于道德、公共卫生、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考虑。1997年7月1日,乌取消了对资本帐户项下资金进出的限制,外汇进出完全自由。为促进进口,乌还取消了进口许可证和货物装船前检验制度。(三)乌政府积极支持通过地区性组织(如东南非共同市场、东非共同体)和多边协定(如世贸组织等)所提供的各项优惠措施来促进贸易的发展,同时尽可能地利用欧美等发达国家所给予非洲地区的单边优惠协定,如非洲机遇与增长法、科托努协议等,来扩大本国商品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出口。(四)为促进非传统商品(未经加工的咖啡、棉花、茶叶和烟草以外的一切商品)的出口,乌干达银行(国家银行)已于2001年5月设立出口信贷担保基金,以推动商业银行向非传统商品出口商提供周转资金,保证商品出口的顺利实现。基金来源为美国援助款项和乌干达银行出资,由乌干达银行开发资金部负责管理。目前,基金已经到位,出口商可随时提出申请。七、进出口贸易征税制度(一)征税准则乌干达对于进口商品的征税优先适用原产地规则。根据进口商品的产地不同,适用不同的税率,来自东南非共同市场和东非共同体的商品按照CIF价值采用优惠税率,其它地区则采用一般税率。CIF价值则依照世贸组织有关规定以商业发票金额为主。(二)税种及税率除咖啡发展局对咖啡出口收取1%的有关费用外,乌对其它出口商品一律免征关税和其它税费。进口方面,自1995年以来,乌对进口关税结构进行了调整,将征收档次由五档减为三档(0、7%和15%)。除燃油外,最高从价关税由60%降为15%;约16.4%税号的税率为0,39.3%税号的税率为15%。2000/2001年度,乌对最惠国国家进口商品的简单平均关税为9%。农业、制造业和采矿业的关税相对较高,平均关税依次分别为11.2%、8.9%和8.8%。除60个税号的约束关税水平为40-60%外,大多数农产品的关税上限为80%。进口关税一般由5部分组成,具体如下:1、进口税:按原产地的不同,进口税的税率分两类,一类为优惠税率,对于来自东南非共同市场和东非共同体的原材料、半成品及消费品分别征收0%、4%和6%的进口关税;另一类为一般税率,来自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国家的商品按以上分类依次征收0%、7%和15%的进口关税。2、进口手续费:2%3、预扣税:4%4、统一消费税:10%(香烟132%、含酒精饮料65%、软饮料15%)5、增值税:17%(乌52%的税收来自进口商品的增值税)。一、自然概况:乌干达位于非洲东部,横跨赤道,东、西、北部分别与肯尼亚、刚果(金)、苏丹接壤,南与坦桑尼亚和卢旺达毗邻。面积24.1万平方公里,全年平均气温为摄氏22.3度,人口2200多万,主要集中在东部和南部地区。官方语言为英语,主要通用语言有卢干达语和斯瓦希里语。首都坎帕拉(Kampala),人口约100万,是全国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其它主要城市有金贾、姆巴莱、马萨卡、恩德培和姆巴拉拉等。二、经济简况:由于多年战乱和政局动荡,加之疾病肆虐、教育和基础设施落后等原因,乌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是全球49个最不发达的国家之一。1986年穆塞韦尼领导的“运动”执政以来,实施了一系列改革和发展经济的政策和措施,如实行务实稳妥的经济和财政政策、调整经济结构、放开对部分行业、商品的市场和价格控制、推动自由贸易、鼓励私人经济和外国投资、对国营企业实行私有化等,使乌经济走上了快速发展的轨道。目前,乌国内生产总值(GDP)已超过70亿美元,人均GDP达334美元。在过去的6年中(1995-2001),乌GDP年均增长约6%,成为萨哈拉沙漠以南经济增长较快的国家之一。乌经济在保持较快增长的同时,运行情况亦很平稳。除利率偏高和外贸逆差较大外,其它指标尚令人满意。乌目前的外汇储备约8亿美元,可满足5个月的净进口。外债余额约35.74亿美元,基本为利率较低的中长期外债。三、对外贸易基本情况对外贸易在乌国民经济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二十世纪60、70年代,乌对外贸易均为顺差,但从80年代开始,由于战乱、气候干旱、石油价格上涨、咖啡价格下跌等原因,除个别年份外,则基本上处于逆差。据乌干达税务局统计,过去三年乌对外贸易总额分别为15.2亿、10.8亿和14.12亿美元。以2001年为例,进出口总额比1986年的8.03亿美元增长了76%,但出口仅增长为4%。1999/2000和2000/2001财政年度的逆差分别高达8.37和8.8亿美元。农产品是乌最主要的创汇商品,约占出口总额的90%。咖啡、棉花、茶叶和烟草是乌大宗、传统出口商品,2001年,仅此四项商品的出口就占乌出口总额的36%。鱼及鱼制品、皮革、玉米、水果鲜花、钴等非传统出口商品的出口近年来迅速增长,比重逐年增加。主要出口到英国、肯尼亚、瑞士、荷兰、南非、比利时、香港、德国、和卢旺达等国家。乌进口的主要商品有机械、运输设备、电子产品、二手服装、药品、食品、燃料和以药品为主的化工品等。因燃料和药品的国际价格不断上涨,这两类商品在进口总额中所占的比例不断增加。乌进口商品主要来自肯尼亚、英国、南非、日本、印度、阿联酋、中国,美国、德国等。欧盟是乌干达最重要的贸易伙伴,对其出口占乌出口总额的37%,从其进口约占乌进口总额的25%。英国是乌最大的出口国,约占其出口总额的10%。肯尼亚是乌最大的进口国,占其进口总额的25%,英国紧随其后,占10%左右。四、贸易管理机构旅游、贸易和工业部(MTTI)是管理贸易的主要部门,负责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和执行,颁发出口许可等。依据业务范围,相关的管理部门还有财政、计划与经济发展部(MFPED)、司法部、农牧渔业部、工程、房建与交通部、水土资源部、乌干达银行、资本市场管理局和投资局等。贸易政策的实施主要由MTTI和其下设的乌干达出口促进会、乌干达国家标准局负责;MFPED及其所属的乌干达税务局则主要负责实施边境贸易管理和相关政策;咖啡发展局和棉花发展组织是两个很重要的半官方组织,它们分别负责协调、管理咖啡和棉花的种植、生产、加工和出口等。五、贸易法律法规涉及商品进出口管理的法规主要有1964年版《对外贸易法》、1989/1991/1993年版《财政法》和1964年版《外汇控制法》;涉及关税管理的法规主要有1970年版《海关税法》、《海关征税管理法》和1994年版《财政法》;涉及其它税费的法规主要有《增值税法》和《消费税法》。此外,管理贸易的还有一些有关技术标准、公共卫生、食品药品以及具体行业的法律法规。乌即将颁布《出口促进法令》,以促进出口,并着手起草《竞争法》、《反倾销法》、《贸易许可法》、《特别经济区法》等。1964年版的《商标法》规定:外国商标在乌注册受到保护。初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5年,但可延长至14年,注册后的商标如一直未使用可以取消。目前此法正在修改中。六、主要贸易政策(一)为扩大出口、吸引外资、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乌实行高度自由的贸易政策。政府大力推动和鼓励出口,所有企业及个人均可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没有出口配额限制,不征收出口税(咖啡除外)和其它出口手续费等,并对出口商品返还增值税。但乌政府不对出口提供补贴。(二)自1995年以来,乌取消了所有数量限制,关税措施成为管理贸易的主要手段,现行的非关税措施主要出于道德、公共卫生、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考虑
本文标题:乌干达贸易指南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52601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