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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桐乡市经贸局文件桐乡市公安局桐乡市工商局桐乡市城管执法局桐乡市卫生局桐经贸人〔2008〕60号2008年度“平安市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各有关市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嘉兴市及我市深化平安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巩固“平安市场”的创建成果,深入扎实地开展好平安创建工作,根据市打造平安桐乡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深化系列平安创建,推进“平安桐乡”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2008年我市“平安市场”创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桐乡”、“法治桐乡”,构建“和谐桐乡”的总体目标和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系统抓、抓系统”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平安市场创建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市场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营造和谐稳定2的市场经营环境。二、工作目标以2007年平安市场创建为基础,按照“继续深化、不断完善,扎实巩固,着眼长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水平,营造文明诚信的市场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安定良好的生活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促进全市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三、工作内容1、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落实内部安全防范责任。各市场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种综治、创建制度。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责任要以合同、协议的方式,由市场开办者与经营业户逐一签订,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形成“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的良好格局。在建立市场治安管理组织的基础上,从内部管理着手,进一步强化市场治安管理力度,控制市场治安案件的发生率,及时发现和处理影响市场、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问题,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2、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市场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平安市场”创建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严格落实各项人防、技防、物防设施,大、中型市场要按规定建立保卫机构和配备保卫人员,提倡装备电视监控、自动报警、自动喷淋等现代化的技防和消防设施。进一步健全组织,明确分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应急预案机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制度建设,加强对经营户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3、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各市场要结合商品交易市场推行市场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健全市场各项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市场效能,正确处理好治标与着力治本的关系,努力健全3长效监管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帮助经营者增强法制意识,营造守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氛围。4、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努力确保食品安全。各农副产品市场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加强进货查验、索票索证、质量检测、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商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防不合格商品及国家明令禁止上市的商品进入市场销售,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全购物,放心消费。5、关注民生,认真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调解机构,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依法妥善处理信访、上访、12345市长电话,避免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对信访和上访的事件要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排查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及时做好信访信息报送工作,健全信息报送制度。三、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平安市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营造良好的创业与发展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各市场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二)狠抓落实,强化目标管理各市场要围绕平安市场创建的总体工作要求,对照平安市场考核标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标准和要求,不断把平安市场创建工作推向深入。4(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市场要广泛宣传开展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开展平安市场创建活动在加强市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社会效益,建设安全放心购物环境等方面的重要意义,营造创建活动的舆论氛围,真正使市场举办者、广大经营者共同参与,使创建工作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四)规范完善,创建活动出成效各市场要将平安市场创建与星级文明市场创建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平安市场创建活动,努力做到市场内不发生重大治安案件,不发生有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制假、售假和坑蒙、欺诈顾客的现象,确保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四、实施办法1、完善考核体系。平安市场创建工作将以2007年创建工作为基础,进一步规范考核标准,完善创建“平安市场”的各项内容,从制度上、标准上进一步项固“平安市场”的创建成果。2、进行考核验收。市考核领导小组将于2008年12月11日至09年1月10日,组织考核组,根据“平安市场”创建标准,对各创建市场进行全面、细致的考核评估。对考核评分达到90分以上的市场命名为市级“平安市场”;对考核评分达以95分以上的市场,经过市平安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命名为市级“平安示范市场”,3、加强复查、复检。随着创建活动的不断深入和完善,“平安”的主题将贯穿于市场运行的每一个环节,“平安”的含义将更广、更深。对已获“平安示范市场”、“平安市场”称号的市场,将实行动态管理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复查。当5年度获得称号的市场,在第二年进行复查、复检,实行滚动管理。复检时间与当年度创建市场考核时间同步进行。4、复查达标要求。对在上一年度被命名为“平安市场”,并且在复查中发现成绩突出并复查分达到“平安示范市场”标准的,将命名为“平安示范市场”。在复查、复检中有下列情况的,考核小组将对创建市场采取降级直至取消创建称号。(1)、市场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2)、市场举办单位对创建活动不重视、不落实、创建工作无进展的。(3)考核评分达不到创建相关标准的。五、组织保证创建“平安市场”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名单:组长:杨雪明副组长:沈文千杨雪乾胡国盛孙建华邵兴明成员:何炳发王新江张见翔沈卫东吕泳力秦巧辰皇甫晖周祥荣考核评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贸局,何炳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573-88115221,联系人:钱卓娟、夏彩林。附件一:桐乡市创建“平安示范市场”考核评估表附件二:桐乡市创建“平安市场”考核评估表2008年5月16日主题词:平安市场活动意见抄送:市政法委、市打造“平安桐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桐乡市经济贸易局2008年5月16日校对:张建华打印:瞿艳6附件一:桐乡市创建“平安示范市场”考核评估表(一)被考核市场名称:考核部门考核评估项目考核评分经贸局1、由市场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创建“平安市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综治室。(4分)2、落实综治工作经费。(2分)3、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不少于4次。(2分)4、有完整的会议纪录。(1分)5、市场综治工作管理材料整理规范。(2分)6、市场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有具体的创建计划,做到月月有安排。(4分)7、有年度创建工作总结。(1分)8、市场与相关责任部门签订治保责任书。(1分)9、市场与各经营商户签订治保责任书。(1分)10、创建工作责任层层落实,有责任分解表。(2分)11、市场的安全和综治管理人员有考核细则。(2分)12、对市场经营商户治安防范宣传面达到80%以上。(2分)13、在市场醒目位置张贴顾客须知,宣传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法规和安全规定。(2分)14、不发生经营商户集体上访事件。(4分)15、调解、帮教组织机构健全,人员落实,调解、帮教工作有记录。(2分)合计(32)考核人员:考核时间:年月日7桐乡市创建“平安示范市场”考核评估表(二)被考核市场名称:考核部门考核评估项目考核评分公安局1、市场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根据需要建立健全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2分)2、市场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应当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1分)3、完善和落实治安保卫、新居民服务管理、治安矛盾纠纷调处等各项工作制度。(2分)4、做到治安保卫工作有记录、有台帐。(1分)5治安责任人在其所经营或管理范围内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1分)6、做到监控手段科学、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有记录。(1分)7、积极开展治安防范体系建设,鼓励商户自觉维护市场治安秩序,及时排查整改治安隐患和问题,并建立台帐。(1分)8、制定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1分)9、无刑事(治安)案件。(1分)10、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不超过经营人数的1‰。(2分)11、能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违法犯罪活动。(1分)12、财物保管符合有关安全规定。(1分)13、报警设施运行正常,符合有关安全规定。(2分)14、市场内新居民登记率达到100%、居住证办证率达98%以上。(1分)15、大型促销活动组织周密,手续齐备,并有相关方案、预案;现场安全监管有序(2分)合计(21分)考核人员:考核时间:年月日8桐乡市创建“平安示范市场”考核评估表(三)被考核市场名称:考核部门考核评估项目考核评分公安局(消防)1、市场配备专(兼)职消防人员,根据需要建立健全群众性消防组织。(3分)2、对重点部位、特殊行业、特殊物品等建立安全防范制度。(1分)3、不在安全疏散通道上营业或放置物品。(2分)4、无经营、仓储、住宿混为一体等问题。(3分)5、市场内不经营易燃易爆物品。(1分)6、无火灾事故。(2分)7、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2分)8、消防设施齐全,符合有关安全规定。(2分)合计(15分)考核人员:考核时间:年月日9桐乡市创建“平安示范市场”考核评估表(四)被考核市场名称:考核部门考核评估项目考核评分工商局1、商户依法办理营业执照。(2分)2、商户做到买卖公平、明码标价、文明经营,无缺斤短两、欺行霸市等问题。(3分)3、及时受理投诉、调解矛盾纠纷,努力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并做好记录。(2分)4、不贩卖、传播淫秽物品、非法出版物及其他违禁品。(2分)5、按要求对市场广告资料进行依法登记。(2分)6、经营设施完善,符合《桐乡市商品交易市场商业用房面积和基础配套设置最低标准》。(2分)合计(13分)城管执法局1、环境美、道路通,购物环境良好,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不阻碍交通。(2分)2、无违章设摊、占道经营现象。(2分)3、按要求申报户外广告设置,及时拆除、修复破旧广告、店牌、店招和附属设施。(2分)合计(6分)考核人员:考核时间:年月日10桐乡市创建“平安示范市场”考核评估表(五)被考核市场名称:考核部门考核评估项目考核评分卫生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持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3分)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2分)食品生产经营加工场所符合卫生要求(3分)餐饮业按要求建立原辅料采购索证台帐制度(2分)无食物中毒事件发生(3分)合计(13分)考核人员:考核时间:年月日11附件二:桐乡市创建“平安市场”考核评估表(一)被考核市场名称:考核部门考核评估项目考核评分经贸局1、由市场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任组长,建立的创建“平安市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综治室。(4分)2、落实综治工作经费。(2分)3、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不少于4次。(2分)4、有完整的会议纪录。(1分)5、市场综治工作管理材料整理规范。(2分)6、市场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有具体的创建计划,做到月月有安排。(4分)7、有年度创建工作总结。(1分)8、市场与相关责任部门签订治保责任书。(1分)9、市场与各经营商户签订治保责任书。(1分)10、创建工作责任层层落实,有责任分解表。(2分)11、市场的安全和综治管理人员有考核细则。(2分)12、对市场经营商户治安防范宣传面达到80%以上。(2分)13、在市场醒目位置张贴顾客须知,宣传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法规和安全规定。(2分)14、不发生经营商户集体上访事件。(4分)15、调解、帮教组织机构健全,人员落实,调解、帮教工作有记录。(2分)合计(32)考核人员:考核时间:年月日12桐乡市创建“平安市
本文标题:桐乡市经济贸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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