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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远程教育学院2004-2005学年第二学期《国际贸易》期末复习大纲与模拟试题一、本报复习大纲适用于本学期的确期末考试,所列题目为期末试题范围二、本学期期末考试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三、大家根据复习大纲结合课件和老师讲授(光盘)认真复习,对于复习中出现的问题,可以通过答疑信箱与我联系。非关税措施:是指关税以外的一切限制进口的各种措施。特点: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针对性;更能直接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更具有隐蔽性和歧视性进口配额制:是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加以直接的限制。自动出口配额制:是出口国家或地区在进口国的要求或压力下,“自动”规定某一时期内(一般为3-5年)某些商品对该国的出口限制,在限定的配额内自行控制出口,超过配额即禁止出口。进口许可证制:是指进口国家规定某些商品进口必须事先领取许可证,才可进口,否则一律不准进口。外汇管制:是指一国政府通过法令对国际结算和外汇买卖实行限制来平衡国际收支和维持本国货币汇价的一种制度。歧视性政府采购政策:是指国家制定法令,规定政府机构在采购时要优先购买本国产品的做法。进口最低限价和禁止进口:最低限价就是一国政府规定某种进口商品的最低价格,凡进口货价低于规定的最低价格则征收进口附加税或禁止进口以达到限制低价商品进口的目的。进口押金制:在这种制度下,进口商在进口商品时,必须预先按进口金额的一定比率和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银行无息存入一笔现金,才能进口。专断的海关估价制:海关为了征收关税,确定进口商品价格的制度为海关估价制。有些国家根据某些特殊规定,提高某些进口货的海关估价,来增加进口货的关税负担,阻碍商品的进口,就成为专断的海关估价。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指为了限制进口所规定的复杂苛刻的技术法规、标准、质量认证(合格评定)、检验程序和检验手续以及商品包装和标签规定等,这些标准和规定往往以维护生产、消费者安全和人民健康的理由而制定。出口信贷:一个国家为了鼓励商品出口、增强商品的竞争能力,通过银行对本国出口厂商、国外进口厂商或进口方银行提供的贷款。买方信贷:它是出口方银行直接向外国的进口厂商(即买方)或进口方的银行提供的贷款。卖方信贷:它是出口方银行向本国出口厂商(即卖方)提供的贷款。出口信贷的主要特点:1、出口信贷必须联系出口项目,即贷款必须全部或大部分用来购买提供贷款国2家的出口商品。2、出口信贷利率低于国际金融市场贷款的利率,其利差由出口国政府给予补贴。3、出口信贷的贷款金额,通常只占买卖合同金额的85%左右,其余10-15%由进口厂商现汇支付。4、出口信贷的发放与出口信贷担保相结合,以避免或减少信贷风险。出口信贷出口担保制:就是国家为了扩大出口,对于本国出口厂商或商业银行向外国进口厂商或进口方银行提供的信贷,由国家设立的专门机构出面担保,当外国债务人拒绝付款时,这个国家机构即按照承保的数额给予补偿。担保制主要内容:担保的项目与金额;担保对象;担保期限与费用;出口补贴:又称出口津贴,是一国政府为了降低出口商品的价格,加强其在国外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在出口某种商品时给予出口厂商的现金补贴或财政上的优惠待遇。直接补贴:是指当出口商出口某种商品时,由政府机构或行会直接付给出口厂商的现金补贴。间接补贴:是指政府对某些出口商品给予财政上的优惠。商品倾销:是指资本主义国家的大企业在控制国内市场的条件下,以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甚至低于商品生产成本的价格,在国外市场抛售商品,打击竞争者以占领市场。偶然性倾销:这种倾销通常是因为销售旺季已过,或因公司改营其他业务,在国内市场上不能售出的“剩余货物”,而以倾销方式在国外市场抛售间歇式倾销:是以低于国内价格甚至低于成本的价格,在某一国外市场上倾销商品,在打垮或摧毁所有或大部分竞争对手,垄断市场之后,再提高价格。长期性倾销:是长期以低于国内的价格,在国外市场出售商品。外汇倾销:是出口企业利用本国货币对外贬值的机会,争夺国外市场的特殊手段。外汇倾销的条件:1、货币贬值的程度大于国内物价上涨的程度2、其它国家不实行同等程度的货币贬值和采取其他报复性措施促进出口的其他措施:外汇分红;出口奖励证制;复汇率制;进出口连锁制经济特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其关境以外所划出的一定范围内,建筑或扩建码头、仓库、厂房等基础设施和实行免除关税等优惠待遇,吸引外国企业从事贸易与出口加工工业等业务活动的区域。经济特区的主要类型: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经济特区、自由边境区、过境区贸易条约与协定:国际经贸条约与协定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地区或贸易集团为了确定彼此的经济关系,特别是在贸易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而缔结的书面协议。贸易条约与协定类型:全面性经贸条约与协定;专门性经贸条约与协定最惠国待遇:缔约方一方现在和将来所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特权、优惠和豁免,也同样给予缔约对方。最惠国待遇类型: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适用范围:可以适用于两国经济贸易关系的各个方面,也可以只在贸易关系中的某几个问题上适用。3最惠国待遇适用的限制:直接限制;间接限制。例外:边境贸易;关税同盟;沿海贸易和内河航行;多边国际条约或协定承担的义务,如缔约一方参加其它多边国际条约或协定而履行的义务,如涉及最惠国待遇利益者,应视为例外;区域性待遇条款;其它例外国民待遇:缔约一方根据条约的规定,应将本国公民和法人享有的权利和优惠扩及缔约对方在本国境内的公民、法人和船舶。国民待遇适用范围:适用于外国公民的私人经济权利、外国产品所应该交纳的国内捐税、利用铁路运输和转口过境的条件、船舶在港口的待遇、商标注册、版权及发明专利权的保护等。例外:通商航海条约:是全面规定两国间经济贸易关系的条约,涉及到缔约方经济与贸易关系的各个方面的问题,不仅涉及贸易问题,也就某些经济合作问题进行规定,因此往往成为两国间建立与发展经贸关系的基础。通商航海条约主要内容:缔约双方进出口商品关税和通关的待遇问题;缔约双方公民和企业的经济权利;船舶航行、港口设施的使用问题;铁路运输和过境问题;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进口商品的国内税费问题;进出口数量限制问题;仲裁裁决的执行问题贸易协定:贸易协定的级别比通商航海条约要低一些,签订的程序比较简单,一般只要双方的政府首脑或其代表签署就可以生效,不需要国家立法机构的批准,有效期比较短,规定的内容比较具体。贸易议定书:是缔约国就发展贸易关系中某项具体问题所达成的书面协议。贸易协定内容:最惠国待遇条款的规定;进出口商品货单和进出口贸易额;作价原则和使用货币的规定;支付和清偿办法的规定;优惠关税的规定;其它事项规定贸易议定书与贸易协定的关系:贸易议定书往往是作为贸易协定的补充、解释、修改而签订的。有的贸易议定书是协定的附件,有的则不作为附件。此外,在签订长期贸易协定时,关于年度贸易的具体事项,往往通过议定书的方式加以规定。贸易议定书的签订程序和内容比贸易协定更为简单,一般由签字国有关行政部门的代表签署后即可生效。国际商品协定:是指某项初级产品的主要生产国与消费国为了稳定该项商品价格和保证供销等目的而签订的政府间的多边协定。国际商品协定的主要经济条款:缓冲存货;出口限额;多边合同规定;生产管理计划商品综合方案的主要规定:建立多种商品的国际储备或“缓冲存货”;建立国际储备共同基金;商品贸易的多边承诺;扩大和改进商品贸易的补偿性资金供应;扩展初级产品的加工和出口多样化经济一体化的含义:经济一体化既被定义为一个过程,又被定义为事物的一种状态。作为一个过程,它包含着旨在消除不同国家经济单位之间的歧视;作为事物的一种状态,它表示各国民经济之间不存在各种形式的歧视。经济一体化的形式:优惠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同盟、完全经济一体化欧洲联盟:是当今世界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性政治、经济集团组织。亚太经济和合作组织:是迄今为止世界上最大的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关税同盟的静态效应:贸易创造效果;贸易转移效果;贸易扩大;减少行政支出;减少走私;增加同4盟对外谈判力量关税同盟的动态效应:提高专业化分工程度,强化竞争,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实现规模经济;促进R&D投资及技术创新;提高生产要素的自由移动程度,合理配置区内生产要素;改善贸易条件协议性分工原理:在存在规模报酬递增的条件下,各国应该达成互相提供市场的协议,即实行协议性国际分工,充分实现规模经济的好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宗旨:是“缔约国各国政府,认为在处理它们的贸易和经济事业的关系方面,应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巨大持续增长,扩大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以及发展商品生产与交换为目的。切望达成互惠互利协议,导致大幅度地削减关税和其他贸易障碍,取消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以对上述目的做出贡献”。职能:1.组织多边贸易谈判,实现缔约方之间的贸易自由化。2.通过无条件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实施,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同时允许存在例外3.通过协商和争端解决程序,解决缔约方之间的贸易分歧与纠纷,避免采取危害总协定成员贸易利益的行动。4.加强研究,出版各种刊物,使各国贸易政策的透明度不断加强,为世界贸易的顺利发展提供条件。组织机构:1、缔约方全体2、理事会3、专门委员会4、贸易和发展委员会5、常设委员会6、工作组和专家小组基本原则:1、非歧视原则2、关税保护和关税减让原则3、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4、公平竞争原则5、豁免与紧急行动原则6、磋商调解原则7、对发展中国家特殊优惠待遇原则8、贸易政策法规在全国统一实施和透明原则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主持下的多边贸易谈判:狄龙回合、肯尼迪回合、东京回合、乌拉圭回合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目标:制止和扭转保护主义,消除贸易扭曲现象;维护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和促进关贸总协定的目标;建立一个更加开放的、具有生命力和持久的多边贸易体制。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是促进经济和贸易发展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障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增长,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现全球资源的最佳配置、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的份额与其经济需要相称;保护和维护环境。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职能:组织实施世贸组织管辖的各项贸易协定、协议;主持多边贸易谈判;解决各成员间发生的贸易争端;对各成员的贸易政策、法规进行定期评审;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合作参与全球经济政策的制定等。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贸易自由化;非歧视原则;关税保护与取消数量限制原则;可预见性、稳定发展贸易原则;促进公平竞争原则;对发展中国家特殊优惠原则;区域性贸易安排;透明度原则;允许例外和实施保障措施5一、单项选择题1、规定期限内,对配额以内的商品征收最惠国税,超过配额征收普通税甚至罚款,这种非关税措施叫做(D)。A、全球关税配额B、国别关税配额C、优惠关税配额D、非优惠关税配额2、绝对配额和关税配额的区别主要体现在(A)。A、对进口数量的控制上B、对关税的征收上C、对进口商价格的控制上D、对附加税和罚款的处理上3、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原产地证书,配额以内的货物可以进口,超过配额不准进口,这种非关税措施称为(B)。A、全球绝对配额B、国别绝对配额C、全球关税配额D、国别关税配额4、通过出口国实施的限制进口的非关税壁垒措施是(B)。A、进口配额制B、自动出口配额制C、进口许可证制D、出口配额5、在“有秩序的销售安排”中,同一年度组与组、项与项之间可以相互使用额度的属于(C)A、个别限额B、磋商限额C、水平融通D、垂直融通6、在实行国别配额的国家里,进口商必须提供(A)。A、原产地证明B、商品检验证明C、出口许可证D、进口许可证7、在实行优惠性关税配额的情况下,进口国对超过配额的商品(C)。A、绝对不准许进口B、征收原来的普通关税C、征收最惠国税D、征收特惠税8、发达国家实行进口数量限制的主要手段是(B)。A、征收关税B、进口配额制C、进口押金制D、最低限价制9、进口许可证就其职能而言(D)。A、只能限制进口商品的数量B、只能限制进口商品的质量C、可以限制进口商品的数量和质量D、可以限制进口
本文标题: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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