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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对知识产权国际贸易的作用、贸易方式及对其的保护的系统介绍使学生了解并熟悉知识产权贸易的主要方式及世贸组织对知识产权贸易的相关保护内容第一节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贸易一、知识产权的含义知识产权(IntellectualProperty)是指,公民或法人对其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的发明、成果和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也就是人们对自己通过脑力活动创造出来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权利。二、知识产权的类型三、知识产权的特征四、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五、知识产权国际贸易的方式第二节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一、不正当竞争二、假冒与仿冒三、盗版假冒假冒的性质假冒是一种行为,其性质和潜在的影响是要欺骗公众,使其将某人的物品当作是另一个人的物品假冒所包括的范围要比一般商标侵权的范围广泛得多,它横跨商标和不正当竞争两个领域假冒的分类•(])明显假冒(ExpressPassingoff):指甲方利用乙方的商标出售自己的产品•(2)非明显假冒(ImpliedPassingoff):指甲方向买主出示乙方的货样,但实际出售的是自己的产品•(3)明显逆假冒(ExpressReversePassingoff):指甲方购买乙方的产品,然后贴上甲方的商标出售•(4)非明显逆假冒(ImpliedReversePassingoff):指甲方购买乙方的产品,然后在没有任何标志的情况下出售盗版盗版产品是指那些侵犯版权及其相关权利的产品《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指出:“‘盗版货物’指任何如下货物:未经权利持有人同意或未经在生产国获得权利持有人充分授权的人同意而制造的复制品,及直接或间接由一物品制成的货物,如此种复制品在进口国法律项下构成对版权或相关权利的侵犯。”第三节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一、国家单边保护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往往通过知识产权法律对知识产权进行自我保护其中美国的做法十分突出。(一)337条款(二)“特别301条款”(三)美国在知识产权上的单边措施与国际谈判途径选择•美国《1984年贸易和关税法》和《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都包括大量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条款,这些条款中最重要的是1988年法案中新增加的“特殊301条款”•制定特殊301条款的目的是:“确定拒绝为知识产权提供充分、有效保护的国家”•根据特殊301条款规定,美国贸易代表处应确定哪些国家剥夺知识产权,未能保护美国公民“公平与平等地进入其市场的机会”,并在其中确定出重点国家,以便对其进行报复二、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第四节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OnTrade-RelatedAspectsof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TRIPS,下简称协定)的主要内容•一、TRIPS的产生•二、TRIPS的主要特点•三、TRIPS的主要内容•四、TRIPS新一轮谈判•一、TRIPS的产生•1、背景•(一)TRIPs是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密切结合的后果•(二)TRIPs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谈判的产物•(三)TRIPs是知识经济、新经济、经济全球化的必然结果•二、目标减少对国际贸易的扭曲和阻碍;促进对知识产权在国际范围更充分有效的保护;确保知识产权的实施及程序不会对合法贸易构成壁垒。•二、TRIPS的主要特点•(一)TRIPs与其他的WTO协议相比的特点•(二)TRIPs与其他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相比的特点•(一)TRIPs与其他的WTO协议相比的特点•TRIPs与其他的WTO协议相比,具有以下6个特点:•1、在所有WTO的协定中,TRIPS的条款数目最多,多达73条•2、TRIPS在很多地方直接或间接引用或涉及到其他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和WTO的其他协定•3、TRIPS涉及的法律问题,既有实体法内容,又有程序法内容•4、TRIPS的规定大量涉及程序问题,非常具体,可操作性很强,灵活回旋的余地则较小•5、欧洲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交叉、融合、冲突在TRIPS中体现得很明显•6、知识产权法学兼有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属性,在TRIPS中有所体现•TRIPs与其他知识产权协议或国际公约相比,主要有5个特点:•1、内容涉及面广,几乎涉及到知识产权的各个领域•2、对知识产权保护水平高•3、把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中关于有形商品贸易的原则和规定延伸到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4、强化了知识产权执法程序和保护措施•5、强化了协议的执行措施和争端解决机制,把履行协议、保护知识产权与贸易制裁紧密结合在一起•三、TRIPS的主要内容•(一)提出和重申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原则•(二)TRIPs确立了与其他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基本关系•(三)TRIPs规定了成员保护各类知识产权的最低要求•(四)TRIPs规定和强化了有关知识产权的执法程序•(五)TRIPs有条件地将不同类型的成员加以区别对待•(一)提出和重申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原则•TRIPs重申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原则•1、国民待遇原则•2、保障公共秩序、社会公德和公众健康原则•3、对权利的合理限制原则•4、权利的地域性独立原则•5、专利、商标申请的优先权原则•6、版权自动保护原则•TRIPs新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1、最惠待遇原则(MostFavouredNationTreatment,简称MFNT)•2、透明度原则•3、争端解决原则•4、对行政终局决定的司法审查和复审原则•5、“承认知识产权为私权原则”•(二)TRIPs确立了与其他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基本关系•1、TRIPs基本完全肯定、要求全体成员必须遵守并执行的国际公约•2、TRIPs基本肯定,要求全体成员按照对等原则执行的国际公约•3、TRIPs不要求全体成员遵守并执行的国际公约基本完全肯定、要求全体成员必须遵守并执行的国际公约这类国际公约共有4个:《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与广播组织公约》《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条约•TRIPS对这4个国际公约的个别条款作了修改和保留,它要求WTO全体成员要遵守和执行上述四个公约•基本完全肯定、要求全体成员按对等原则执行的国际公约这类国际公约共有十余个,主要是巴黎公约的子公约•不要求全体成员遵守并执行的国际公约凡是TRIPS没有提到的、也不属于上述两类的国际公约,均不要求全体成员遵守并执行,主要有《世界版权公约》、《录音制品公约》等。•(三)TRIPs规定了成员保护各类知识产权的最低要求•1、版权及其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志•4、工业品外观设计•5、专利(指发明专利)•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7、未经披露的信息(即商业秘密)•(四)TRIPs规定和强化了有关知识产权的执法程序•1、民事救济程序•2、行政救济程序•3、刑事救济程序各成员应向权利持有人提供相关的民事司法程序,以保障其可以有效实施《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所保护的任何知识产权。被告有权及时获得详细的书面通知,包括起诉依据。应当允许当事方由独立的法律辩护人代表出庭,且关于当事方本人出庭的强制性程序不应过于繁琐。该程序的所有当事方有权陈述其权利要求,并出示所有相关证据。在不违反成员方现行宪法要求的前提下,该程序应规定一种识别和保护机密信息的办法。民事程序及相关措施如果根据案情执行行政程序的结果是责令进行任何民事救济,则此类程序在实质上应与民事程序的有关原则相一致。海关暂停放行检验和获得信息的权利微量进口行政程序及相关措施世贸组织各成员应规定刑事程序和处罚。这些程序和处罚至少适用于具有商业规模的故意假冒商标或版权案件。可使用的救济措施应包括足以起威慑作用的监禁或罚金,或两者并举,处罚程度应与对同等严重犯罪的处罚相一致;在适当情况下,可使用的救济措施还应包括剥夺、没收,以及销毁侵权货物和主要用于侵权活动的任何材料与工具。各成员可规定适用于其他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刑事程序和处罚,尤其是针对故意并具有商业规模的侵权案件。刑事程序及相关措施•(五)TRIPs有条件地将不同类型的成员加以区别对待•1、发达国家成员•2、发展中国家成员•3、正在从中央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国家成员•4、最不发达国家成员世贸组织各成员应在《建立世贸组织协定》生效1年内适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规定。其中,发展中国家成员有权将实施日期再推迟4年,最不发达成员的实施日期可再推迟10年。发达国家成员应向发展中国家成员、最不发达成员提供技术与资金支持,协助他们制定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及防止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与此有关的国内官方及代理机构,以及人员培训。•四、TRIPS新一轮谈判•(一)TRIPs新一轮谈判的背景•(二)TRIPs新一轮谈判的主要内容•(一)TRIPs新一轮谈判的背景•1、发达国家期望通过修改TRIPS,进一步强化、扩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2、作为与TRIPS对价条件而纳入的农业、纺织品和服装等协定没有得到正常实施,引起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强烈不满。•3、发展中国家成员强烈要求解决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困境,并把具有相对优势的传统知识等纳入知识产权保护。•(二)TRIPs新一轮谈判的主要内容•1、TRIPS与公共健康•2、建立关于葡萄酒、烈酒地理标志多边通报与注册制度•3、地理标志扩大到葡萄酒和烈酒以外的产品及相关规定•4、TRIPS与生物多样性公约(CBD,TheConventiononBiologicalDiversity)•5、TRIPS框架下对传统知识和民俗的保护•6、关于非违约之诉及提出•7、《TRIPS协定》第66条第2款的强制性•《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1994)第23条第1款规定:“凡任何一个缔约方认为,它依本协定直接、间接预期的任何利益受到抵消或损伤,或者实现本协定的任何目的受到妨害,而这是由于:(a)另一缔约方未履行其本协定的义务;或(b)另一缔约方采取的任何措施,不论其是否与本协定相冲突;(c)存在任何其他情势,均可提出诉讼。”•TRIPS66条第二款:发达国家成员应鼓励其领土内的企业和组织,促进和鼓励向最不发达国家成员转让技术,以使这些成员创立一个良好和可行的技术基础。思考1.解释知识产权的含义及特征2.国际知识产权的贸易方式有几种3.简述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内容
本文标题:第七章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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