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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国际贸易政策第一节国际贸易政策概述第二节国际贸易政策的理论分析第三节进口贸易政策措施第四节出口贸易政策措施第五节其它国际贸易措施国际贸易政策的含义国际贸易政策是各国或地区间进行商品和服务的交换时所采取的政策;按实施范围、实施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多边贸易政策、诸边贸易政策和一国的对外贸易政策;从单个国家的角度出发,有关国际贸易的政策即是一国的对外贸易政策;对外贸易政策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对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所实行的政策。对外贸易政策的形式从对外贸易实践来看,可以分为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自由贸易政策是指政府取消对进出口贸易的限制,不对本国商品和服务的进出口提供各种特权和优待,力图消除各种贸易障碍,又称“不干预政策”;保护贸易政策是指政府采取各种措施限制商品和服务的进出口,以保护本国的产业和市场不受或少受外国的竞争;同时,政府对本国商品和服务的出口实行补贴和各种优待,以鼓励出口。保护贸易政策以增进本国本民族利益为目的,基实质是“奖出限入”‘;应注意的问题……一国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并不意味着完全自由;一国实行保护贸易政策并不意味着完全封闭、不与别国开展贸易,而是对某些商品的保护程度高一些,对某些商品的保护程度低一些,在保护国内生产者的同时维持同世界市场的某种联系;对保护贸易政策还应具体分析,根据不同历史时期,各国奉行保护贸易政策的目的、对象、范围和经济影响的不同,可以将保护贸易政策分为正当的保护贸易和不正当的保护贸易;贸易政策的演变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准备时期(15-17世纪)——西欧各国实行重商主义下的保护贸易政策;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18世纪中-19世纪末)英国——强调自由贸易。美国、德国等后起资本主义国家——保护幼稚工业贸易政策。垄断资本主义时期(1890-二战前)——超保护贸易政策。战后—20世纪70年代中期世界范围的贸易自由化二战中新独立的发展中国家实行贸易保护主义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新贸易保护主义资料链接:新贸易保护主义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多边贸易体制的强化,关税等传统贸易保护手段功能弱化。与此同时,全球发生的产业分工转移,资本、技术流动也形成了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竞争力变迁,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发达国家便以规避多边贸易制度约束的方式,推出了“新贸易保护主义”。“新贸易保护主义”有几个特征:其一,在多边贸易体制的空间内打“合法”的传统贸易保护牌,如反倾销、反补贴等。其二,根据自己的经济社会的先发优势,针对发展中国家的后发劣势,创造种种新的贸易壁垒,如技术标准壁垒、绿色环保壁垒、知识产权壁垒、劳工标准壁垒,等等。资料链接:新贸易保护主义其三,贸易保护的范围在扩延,不仅包括货物贸易,还延伸至服务贸易、金融、汇率、知识产权等领域。其四,对核心技术实行垄断性保护,歧视性地要价。其五,直接挑战世贸规则,如美国运用其国内“301”条款采取单边贸易制裁措施。“新贸易保护主义”是经济全球化中的逆流和漩涡,它会使多边贸易体制脆弱化无益于全球经济要素更顺畅地流动、更合理地组合,也无益于全球社会发展均衡。从长远看,则无益于全球环保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第二节国际贸易政策的理论分析一、重商主义的保护贸易思想二、汉密尔顿的保护关税思想三、李斯特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四、贸易保护理论的发展五、保护贸易理论的评价重商主义“就象守财奴一样,双手抱住他心爱的钱袋,用嫉妒和猜疑的目光打量着自己的邻居”——恩格斯重商主义的保护贸易学说重商主义是15~17世纪欧洲资本原始积累时期代表商业资本利益的经济思想和政策主张;重商主义认为,货币是财富的唯一形态,经济活动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更多的金银货币;只有发展对外贸易,才是增加一国货币财富的真正源泉;重商主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从15世纪到16世纪中叶为早期重商主义阶段,16世纪下半叶至17世纪为晚期重商主义阶段;重商主义的保护贸易学说早期重商主义者主张国家采用行政或法律手段禁止货币出口以防止货币外流;在对外贸易上反对进口,鼓励出口,多卖少买,最好是只卖不买;早期重商主义又称重货币主义、重金主义或货币差额论;晚期重商主义者开始用资本家的眼光看待货币,认识到货币只有在运动中、流通中才能增值。因此,晚期重商主义者不但主张多卖,而且主张多买,以扩大对外贸易。但有一个底线,即一定要保持贸易顺差,以使金银的净流入成为可能;重商主义的政策主张重商主义者根据自己对财富和贸易的理解,提出了一系列的贸易政策主张,其核心是“奖出限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由国家管制对外贸易的政策;管制金银货币;实行对外贸易的垄断;制定航海法;奖出限入的政策对进口商品征收重税(原材料除外);阻止原料或半成品的出口,奖励制成品的出口;管制本国工业,鼓励和扶植幼弱工业的政策对重商主义的评价重商主义的理论体系和政策主张属于保护贸易的范畴;重商主义的学说是建立在对国际贸易作用的错误看法基础之上的,认为开展对外贸易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金银货币,认为对外贸易是一种零和博弈;重商主义的保护贸易学说,财政思想重于经济思想,只想着通过对外贸易积累货币财富;重商主义的理论和政策在历史上曾起过进步作用。这种理论和政策促进了资本的原始积累,推动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美国的开国元勋之一,也是宪法的起草人之一,是财经专家,是美国的第一任财政部长;代表工业资产阶级要求,1791年12月向国会提交了《关于制造业的报告》,明确提出实行保护关税政策的主张,阐述了保护和发展制造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汉密尔顿主张发展制造业的理由汉密尔顿认为,制造业的发展,有利于推广机器使用,提高整个国家的机械水平,促进社会分工的发展;有利于扩大就业,诱使移民移入,加速美国国土开发;有利于提供更多的开创各种事业的机会,使个人才能得到充分发挥;有利于消化大批农业原料和生活必需品,保证农产品销路和价格稳定,刺激制造业等;汉密尔顿的政策主张向私营工业发放政府贷款,为其提供发展资金;实行保护关税制度,保护国内新兴工业;限制重要原料出口,免税进口极端必需的原料;为必需品工业发放津贴,给各类工业发放奖励金;限制改良机器输出;建立联邦检查制度,保证和提出制造品质量;汉密尔顿保护关税思想的评价与旨在增加金银货币财富、追求贸易顺差,主张采取保护贸易政策的重商义不同,汉密尔顿的保护贸易思想和政策主张,反映的是经济不发达国家独立自主地发展民族工业的正当要求和愿望,它是落后国家进行经济超越并通过经济发展与先进国家进行经济抗衡的保护贸易学说。汉密尔顿保护关税学说的提出标志着保护贸易学说的提出基本形成。李斯特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李斯特,(1789-1846),出生于德国一个皮革匠家庭。1806年开始在符腾保王国政府中任职,后来又担任过国会议员和经济学教授,曾因反封建活动和对当局的批评被判处10个月监禁;1825年流亡美国后,受到汉密尔顿的影响,并且亲眼见到美国实施保护贸易政策的成效,开始主张贸易保护;1832年以美国大使的身份回到德国,宣扬贸易保护和德国统一,最终因迫害、挫折和健康状况恶化,雪夜开枪自杀;1841年出版《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一书,发展了汉密尔顿的保护关税学说,建立了一套以生产力理论为基础、以保护关税制度为核心、为后进国家服务的保护贸易理论;李斯特对自由贸易理论的批判与自己的理论主张普遍的自由贸易理论是无边无际的世界主义经济学,它完全忽视了国家的存在,不考虑如何满足国家利益,而以所谓增进全人类利益为出发点;流行学派只考虑交换价值,即通过对外贸易增进财富,而没有考虑生产力;普遍的自由贸易理论是狭隘的本位主义和个人主义,完全抹煞了国家和国家利益的存在;保护贸易政策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业时期、农业时期、农工业时期、农工商业时期;李斯特关于贸易保护的具体政策主张保护对象李斯特把工业作为保护对象,但并不主张对所有的工业品都采取高度保护措施,而要区别对待,对不同的工业部门采取不同程度的保护措施。对那些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的部门,即建立与经营时需要需要大量资本、大规模机械设备、高度技术知识和丰富经验以及人数众多的、生产最主要的生活必需品的部门,需要特别注意保护。保护期应当以30年为最高界限,在这个期限内仍不能成长起来的产业,不应当继续保护。李斯特关于贸易保护的具体政策主张关于保护关税的运用从自由竞争过渡到保护制度阶段初期,决不可把税率定得太高,关税是从低到高过渡;在从禁止政策变到温和的保护制度阶段过程中,关税从高到低过渡;对李斯特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的评价第一个从理论上探讨在国际竞争下如何运用保护政策措施促进本国经济发展,建立了完整体系的保护贸易理论;对指导发展中国家发展民族生产力,实行经济自卫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推进,其保护贸易政策的运用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保护贸易理论的发展一、保护就业论二、保护公平竞争论三、社会公平论四、国家安全论保护就业论每当经济不景气,失业率上升时,西方国家的一些政治家和工会领袖就归罪于来自外国的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竞争,纷纷主张以限制进口来保障本国工业的生产和就业。20世纪80、90年代的西方贸易保护主义的加强的一个重要理论依据,就是保护国内的生产和就业。保护就业论主要以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为依据。其理论逻辑为:增加出口,减少进口增加有效需求增加国民生产和就业保护就业论保护就业论在现实中会遇到困难;首先,别国不会对这种做法毫无反应;其次,即使别国不进行报复,长期的大量贸易逆差必然影响别国的经济发展和国际支付能力,别国经济实力的下降则反过来影响本国出口商品的购买力,其结果也影响到实行贸易保护国家的出口;保护公平竞争论这一理论最初是用来对付国际贸易中因为政府参与而出现的不公平竞争行为,后来被用来要求对等开放市场。凡是由于政府通过某些政策直接或间接地帮助企业在国外市场上竞争,并造成对国外同类企业的伤害,即被看成是不公平竞争。用公平竞争作理由来保护贸易的最主要是美国;1897年美国就通过了《反补贴关税法》,1916年通过了《反倾销法》,1974年通过的《贸易法案》中的301条款;社会公平论社会公平主是指的是社会各阶层或各种生产要素在收入上的相对平衡;不少国家利用贸易保护来调节国内各阶层的收入水平,以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发达国家通过限制进口、价格支持和出口补贴等各种手段对农产品贸易的保护是社会公平论最为典型的应用;讨论:发达国家为什么对农产品进行贸易保护?国家安全论国家安全论认为,自由贸易会增强本国对外国的经济依赖性,这种情况可能会危害到国家安全;国家安全论认为有关国家安全的重要战略物资必须以自己生产为主,不能依靠进口,在这些行业面临国际市场竞争时,政府应加以保护;对某些不友好国家的出口也要控制,任何有可能加强敌方实力、威胁自身安全的商品都应严加控制;知识链接:输出管制统筹委员会新闻报道:美国将加强军用高科技产品对华出口限制对保护贸易理论的评价保护贸易政策的立足点在于保护和促进本国的经济增长、发展生产力,以增强本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实行保护贸易政策着眼于资源的动态优化配置,考虑的是经济成长的长远利益;考虑到贸易利益的分配以及贸易对种利益集团收入分配的影响而适当采取保护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是正当的、合理的;什么是重商主义?先让我们来看一段奥地利重商主义者冯·霍尼克(1638-1712年)在其著作中所说的:“一个国家使用的所有商品,应该在国内加工制成,因为支付给制造业的款项一般都超过原料价值2倍、3倍、10倍、20倍甚至100倍。这个国家的居民应竭尽全力靠其国内产品过活,把他们的奢侈品仅仅局限于这些产品,并尽可能在不用外国产品的情况下生活。什么是重商主义?应日日夜夜地寻找机会把国家的剩余货物以制成品形式推销给这些外国人,以换取黄金和白银;除非出于重要的考虑,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进口国内有充分供应且质量良好的商品;在这个问题上,不应对外国人表示同情或怜悯。因为在友谊关系到我自己的软弱和毁灭时,一切友谊都完了。即使国内商品质量较差
本文标题:第三章国际贸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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