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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讲国际贸易政策分析nanhai06@126.com密码:123456重点问题李斯特的贸易保护思想小国以及大国关税的分析进口配额的分析幼稚行业的保护分析有效保护率的计算倾销与补贴等非关税壁垒第一节贸易保护政策:关税壁垒关税的基本概念、种类、特征及其减让小国关税效应、大国关税效应局部均衡与一般均衡分析关税的有效保护率(一)关税的概念、种类、特征及其减让关税(tariff)一国通过海关对进出口商品所课征的一种税收。由于征收关税提高了进出口商品的成本和价格,客观上限制了进出口商品的数量,故又称关税壁垒。尤其体现在进口产品上。保护本国的国内市场。关税的种类1.征收关税的目的可划分为: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2.按产品流向划分:进口关税:对进口商品课征的关税;出口关税:对出口商品课征的关税;过境关税:对途经本国关境,运往他国的外国商品课征的关税。按照关税的征收方式分类从价税:按照进出口商品价值的一定比例征收;从量税:按照进出口商品的实物计量单位征收;混合税:同时采用从价、从量两种方法征收选择税:对一种商品同时制定从价、从量两种税率,选择其中税额较高的一种征收;惩罚性关税(针对个别国家)如反倾销税举例说明从价税(%)货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鲜荔枝3680香水及花露水22.5150剃须刀30100真空吸尘器22.5130山地自行车17.8130高速摄像机1440从量税整只冻鸡1.6元/千克5.6元/千克啤酒3元/升7.5元/升石油原油085元/吨未曝光的窄长彩色胶卷16元/平方米232元/平方米混合税广播级录像机(1)每台完税价格低于或等于2000美元:执行单一从价税,税率为36%;(2)每台完税价格高于2000美元:每台征收从量税,税额5480元,加上3%的从价税。(1)每台完税价格低于或等于2000美元:执行单一从价税,税率为130%;(2)每台完税价格高于2000美元:每台征收从量税,税额20600元,加上6%的从价税。关税的特征及关税减让透明性非歧视性稳定性市场功能性防止寻租保证国家利益“产品对产品”方式线性程序—一刀切综合方式(二)小国关税效应、大国关税效应小国关税效应经济学意义上的“小国”指的是该国在世界生产和贸易中所占的份额甚小,以至于其产量和贸易量的任何变化都不足以影响国际市场上商品的价格,它只能是世界价格的接受者。消费者剩余:指消费者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愿意支付的价格与实际支付的价格之间的差额;生产者剩余:指企业销售一定数量的商品愿意接受的价格与实际得到的价格之间的差额。小国关税的局部均衡效应的图示小国进口关税经济效应分析经济效应分析主要体现在:消费量、产量、贸易量和财政收入四个方面关税消费效应:由关税带来的国内消费的减少,即:D1-D2(d);关税生产效应:由关税导致的国内生产的增加,即:S2-S1(b);关税贸易效应:由关税导致的进口的减少,即:M1-M2(b+d);关税收入效应:由关税所导致的政府财政收入的增加,即:c。国际收支效应:由关税所导致的进口下降带来的外汇节约,即Pw*(D1-D2+S2-S1)小国关税的福利分析1.消费者剩余的变化2.生产者剩余3.死负荷损失小国关税的一般均衡效应的图示(p112)大国关税的局部均衡图示PPEESh+fShSh+f+tQ1Q2Q3Q4QEPtPwPw′DQabcde大国关税的局部均衡分析Sh为国内供给曲线,Sh+f为总供给曲线,Sh+f+t为税后供给曲线,税前消费量为OQ1,其中OQ2为国内供给,Q1Q2为外国厂商供给。税后消费量降为OQ3,国产OQ4,进口Q3Q4。税后消费者剩余下降:a+b+c+d,其中a转变为生产者剩余,c为关税收入,b+d为保护损失。大国可以左右价格,将关税负担转移给国外出口商,这使得出口国为保护市场而压低价格为Pw′于是,国内消费者支付了Pt,出口商得到Pw′而非Pw,分担了关税负担。结果有三种情况:eb+d则征收关税有净收益;e=b+d则无损失;eb+d则有净损失。大国关税的一般均衡分析YCTrDGOAEE’TT’BB’XB国贸易条件的改善关税的有效保护率最优关税率:能够使本国经济收益达到最大化的关税率即为最优关税率名义保护率:由进口的最终产品的关税所决定的一种保护率,本国生产所替代的进口数量。(消费者)有效保护率:生产过程中给予净增值的影响。由进口的最终产品的关税和进口的中间产品的关税所共同决定。(生产者)具体地说,就是整个关税制度引起的国内增值的提高部分与自由贸易条件下增值部分相比的增值比例。主要是对加工工业的保护。大国与小国征收关税收的福利比较大国情形关税的净福利效应=生产者福利增加-消费者福利损失+政府财政收入=a-(a+b+c+d)+(c+e)=e-(b+d)。当e>(b+d)时,本国福利增加;当e<(b+d)时,本国福利则会减少。所以,在大国情形下,关税的净福利效应不确定。小国情形由图8-1可知,关税各种福利效应的净值=生产者福利增加-消费者福利损失+政府财政收入=a-(a+b+c+d)+c=-(b+d)<0。所以,对于小国而言,关税会降低社会福利水平,社会福利的净损失为(b+d)。关税有效保护率的计算公式:EPR=(V‘-V)/V其中V’为附加价值,即最终产品价格减去原料(或中间产品)的价格,是带有税收的附加价值。V为新加入的价值,即在不征收关税时的单位产品的附加价值,很大程度上是活劳动的贡献。例题:如果自由贸易下汽车的世界价格是20000美元,国内汽车生产商进口10000美元的材料,那么自由贸易下国内生产的附加值是多少?a、对进口汽车征收25%的关税,对进口原材料不征收关税,那么国内汽车厂商的有效保护率是多少?b、对进口汽车和原材料都征收25%的关税时,国内汽车厂商的有效保护率是多少?c、对进口汽车征收25%的关税,对进口原材料征收50%的关税,那么国内汽车厂商的有效保护率是多少?d、对进口汽车征收25%的关税,对进口原材料征收100%的关税,那么国内汽车厂商的有效保护率是多少?ERP=(Tf-a*Tc)/(1-a)其中Tf—最终产品进口名义关税税率Tc—原材料、零部件的进口税率a—原材、零部件等在最终产品中的比重(1)ERP=0.25/0.5=50%(2)ERP=0.25-0.5*0.25/(1-0.5)=25%(3)ERP=0.25-0.5*0.5/(1-0.5)=0(4)ERP=0.25-0.5*1/(1-0.5)=-50%V’=P(1+Tf)-P*a*(1+Tc)=P(1-a+Tf-a*Tc)V=P-P*a=P(1-a)政策含义关税的有效保护率与其名义税率并不一致。这一结果意味着要保护某一特定行业,不一定要依靠提高该行业的名义税率来实现,降低其使用的中间产品或原材料的进口关税,也同样可使其获得更高的保护。根据这一点,如果一国的政策目标是保护最终产品部门,则在关税结构安排上,应当对中间产品部门和原材料少征收或免征进口关税。第2节非关税壁垒一、进口配额概念进口配额(ImportQuotas)又称进口限额,是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如一季度、半年或一年)以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加以直接限制。在规定的期限内,配额以内的货物可以进口,超过配额不准进口,或者征收更高的关税或罚款之后才能进口。配额分类进口配额,主要有绝对配额和关税配额两种。全球配额(GlobalQuotas;UnallocatedQuotas),属于世界范围的绝对配额,对于来自任何国家或地区的商品一律适用。国别配额是在总配额内按国别或地区分配给一定的配额,超过规定的配额便不准进口。实施原因1.关税是通过价格变动影响国内对进口商品的需求。而配额则限制商品的进口量或进口金额,因此,配额在对进口限制的程度方面更直接,更易于控制。2.配额比关税更严厉,在征收关税的情况下,如果一国出口商试图进入课征关税的市场,那么,只要在产品价格或质量上有竞争力就有可能进入该国的市场;而在采取配额的情况下,无论出口国生产的产品在价格上或在质量上有多强的竞争力,出口国都不可能打入进口国的市场,因为进口的数量是确定的。进口配额是比进口关税更加严厉的保护措施,对国内生产者来说,配额要比关税更受欢迎。配额与等额关税的政策含义比较(一)关税只是改变市场机制的作用,而配额则完全替代了市场机制,配额的垄断性分析易导致进口上的寻租行为。(二)进口关税的贸易效应是不确定的,从而对生产者提供的保护是不确定的,而进口配额是由政府确定的,对进口数量的限制也是明确的,因而对生产者提供的保护也是确定的。(三)进口关税在发挥作用时,由于不能完全隔绝来自国际市场的竞争,从而限制了生产者对本国市场的垄断权力,生产者不可能去限制地提高价格。进口配额的局部均衡分析1.进口配额规定的进口量通常要小于自由贸易下的进口量,所以配额实施后进口会减少,进口商品在国内市场的价格要上涨。2.如果实施配额的国家是一个小国,那么配额只影响国内市场价格,对世界市场价格没有影响;3.如果实施配额的国家是一个大国,那么配额不仅导致国内市场价格上涨,而且还会导致世界市场价格下跌。这一点与关税的价格效应一样。同样,配额对国内生产、消费等方面的影响与关税也大致相同。二、倾销与反倾销类型和种类倾销是在不同国家市场间进行的一种价格歧视行为,指出口商以低于本国国内价格或成本的价格向国外销售商品的行为。类型偶发性倾销(sporadicdumping):偶尔以低于国内的价格在国外市场销售产品,其目的通常是为了向国外推销库存产品;掠夺性倾销(predatorydumping):暂时以低于国内的价格在国外市场上销售商品,待占领该国市场后在提价,其目的削弱或挤跨进口国的竞争企业;持续性倾销(persistentdumping):长期以低于国内的价格在国外市场销售商品。(价格弹性差异定价利润最大化)配额与关税的福利对比分析abcdSDEPwPt实行配额制的国家的净福利损失大于开征关税的国家的净福利损失法律定义:以《1994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第六条规定为依据。定义为:出口商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进口国销售产品,并因此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的行为。构成要件:1.产品低于正常价值或公正价值的价格销售2.低价销售的行为对进口国产业造成危害3.损害与低价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倾销的危害性对进口国的影响挤占出口国其他企业的海外市场份额损害出口国消费者的利益扰乱了出口国市场秩序对出口国的影响阻碍进口国相应产业的发展扭曲进口国市场秩序威胁和抑制进口国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产业的建立对第三国的影响倾销的经济效应分析(一)长期性倾销的实施条件出口商的企业有一定的垄断能力,即企业面临的一个不完全竞争的市场,出口对价格造成影响出口商品在国内面临的需求弹性比国外小出口国对国外商品设置足够高的贸易壁垒(二)反倾销措施1.征收反倾销税掠夺性倾销偶然性倾销长期性倾销2.出口商承诺中国遭遇反倾销的基本情况自1995年WTO成立到2001年6月30日,全球共有1640起反倾销案,其中针对中国的最多,共229起,占14%;对中国提出反倾销诉讼的主要是发达国家,其中欧盟92起(截至2001.9.30),美国87起,澳大利亚34起,加拿大29起;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多数以征收反倾销税结案,美国对中国的反倾销税最高征到过356%(1994年大蒜案),最厉害的是墨西哥,1993年墨西哥对中国10大类4000多种商品征收反倾销税,最高额为1150%;三、其他非关税壁垒自愿出口限制:指出口国在进口国的压力和要求下,“自愿”地在规定的时间内限定本国产品的出口数量。国内含量条件:一国为了限制国内制造商的外购行为(outsourcing),规定国内制造商所生产的产品总价值中必须在国内生产的最低比率。歧视性的政府采购政策:指一些国家通过法令或虽无法令明文规定,但实际上要求本国政府机构在招标采购时必须优先购买本国产品,从而导致对国外产品歧视与限制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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