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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阳光公寓楼T2的业主。本来原定于合同约定时期去拿房的,后来因为阳光的诸多原因,一直未能如愿办理交接手续。有一些问题,始终在脑子里萦绕。1:在这一段没有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间里,作为开发商和客户服务中心在做点什么?鼓动我们业主交房?还是再暗测测的计算到底要赔多少违约金?2:既然是竣工验收,按照规定,得有验收的过程吧。那小区已经出现有交付过的房屋甚至有已经装修或者装修完毕的房屋,这个验收和所谓的合格报告是怎么做到的?3:退一万步讲,就算阳光选择了抽样验收,而且保证抽到的样里面绝对不出现已经交付和已经在装修的房子,那么,剩下的这些房子有质量问题怎么解决?4:我个人的问题。之前也提过。我是A户型的,对于现在阳光提供的室内和室外的开关门很是不满。入户大门内开占空间,进客厅的门外开不合理,厨房和卫生间本来就小,还搞开关门。对于这个问题,我在两三个月前就已经提出,但至今未解决。开发商的销售代表和客服专员竟然直接答复,虽然我合同上选了移门但也一样安装的是开关门,对于我要求整改的意见,直接答复不会更改,也没有任何补充的说法。我很气愤~~5:阳光客服的不作为直接导致业主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的矛盾。既然是客服,以为客户服务为宗旨,那么业主的房屋出现问题,是不是应该及时沟通。可惜至今只有业主主动联系,没有客服及时沟通的。6:阳光的时间概念比较差。一个问题反映一下要两三天,然后开会商讨再要两三天,接着等业主打电话来询问再告知说没有明确的答复,貌似时间对于阳光而言是无用的,只用来早上喝茶,下午泡澡,晚上桑拿之类而区分。可是时间对于业主而言是多么的宝贵。竣工验收备案一天不出来,业主就不敢交付。开发商你有钱,一户一天赔40元(按总价40万计算),一个月才1200元,但是你又知道有多少业主原先定好的计划就这样被你的延期交付而耽误了~~7:不要再说你是为我们业主着想所以才允许提前交付,你根本就达不到交付的标准,就是在拿我们业主的安全开玩笑!圣诞过了,马上元旦~看来我所谓的婚房依旧遥遥无期~关于房子的问题今后由销售部转到客服部。问了一下什么时候交房,回答是现在还没有受到延期交房的通知。如果延期交房,会提前半个月通知。我是F11的,合同10月底交房,但愿不要延期。我也收到了客服部的电话,说是F11正在报验,先不说什么时候批下来,光施工验收至少就要一个月,延期交房几乎没什么悬念了~~~~阳光100名不如实,欺骗百姓办法多阳光100(湖南)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我们是阳光100的7栋的业主,出于对阳光100国际新城整体环境的喜爱、对阳光100的规划和楼盘质量的看好,通过参观精美的样板房后,抱着对开发商的信任,我们购买了贵公司开发的物业。但是通过这几个月的沟通来看和施工进展来看,让我们倍感失望。请贵公司不要再在错误的道路下继续前行,这是我们作为业主的最后通牒,如果在这样一意孤行,阳光100的品牌必将断送在尔等的手上。1、随意更改口头约定早在签订预售房合同的同时,我们所有的精装修业主都从贵公司的置业顾问那里得到统一明确的答复,等到2005年4月左右会和我们再签订一份精装修的合同,会根据我们的要求选择洁具的样式、墙面的颜色、嵌入墙面的衣柜会做好等等,这就是所谓的米娅计划。但是左等右等不见贵公司买房时的热情,等到我们找上门以后发现,贵公司林一副总曾当着六七位业主的面承诺,精装房将装出一个样板间,如果大家不满意,将再换装饰公司,并对装饰设计进行调整,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让最广大的业主满意。再到了7月以后样板房迟迟不出来,但贵公司的装修施工却从上到下从来没有停止过,等我们再次找上门,贵公司精装部洪经理矢口否认米娅计划,说是精装修,按统一标准进行装修,不存在任何的可选部分。可见贵公司对口头承诺的藐视,诚信在贵公司成为了骗取业主信任的幌子。而且据贵公司客服部门透露阳光100除了在长沙项目以外均实施的米娅计划,为什么如此重大的更改不事先通知客户,草率的做出了决定?2、随意装修更改材质花园改了、瓷砖改了、橱柜改了、墙漆改了……,有哪一条是贵公司通知我们的,都是我们找上门后贵公司告诉我们“那确实是的”。贵公司在预售房合同中明确的精装修材质,全部被贵公司的那个第18条掩盖了“开发商有权用同等或者更好的材质替代”,这是什么,这是霸王条款,兽性文化。在我们的再三催促下,才收到贵公司寄出墙漆的检验报告。如果是这样精装修将没有任何的验收标准,在这种想改就改,丝毫不考虑业主的权益氛围下,我们将对阳光100件不抱任何的幻想。3、设计背常理,家装施工质量难以保证。装修过程违背常理,本末倒置,难道这是一个有经验的负责任的开发商所为。阳台地砖现在采用的是户外广场用的小方砖,现在贵司使用的这种地砖根本不能用于室内装修,今后使用过程中非常难以清洁,也不美观。整体橱柜的设计竟然没有一个能安装消毒柜的地方,试问这位设计师是否住过家。两个卫生间都没有安装浴霸,就连安装的地方都没有留,这太不人道了吧!主卧卫生间墙面镜镶嵌在墙砖内即不美观也难以施工,导致现在给人感觉劣质难看。连接接主卧与阳台的窗户,很奇怪为什么我们家的这个窗户就不能推拉通风。这个窗户是我们家唯一能够南北对流的窗口,只装了两扇玻璃,道理何在?南面阳台能和北面阳台的应该封闭从安全的角度考虑,这个阳台栏杆一半是水泥,另一半是由玻璃构成,中间接缝处正好有一个踏脚的台阶,小朋友不注意很容易翻越此栏杆,后果很严重。更容易飘雨,长沙春季雨季特别长,刮风下雨很容易将阳台变成水池,虽然有地漏,但是这对阳台内墙等损害也会特别快,影响整体美观。主卧室原本存在的衣柜,强行不做只预留位置。整个装修工程的做工都非常的粗糙,特别是墙角的边线转和各个接缝处都非常的明显。室内木地板我们看的样板房的地板和现在贵司现在铺设的木地板完全是两个色系的地板。室内木地板的边角线,现在全部改成白色的了,以前是和地板颜色相同的。客厅空调安装在进门的左侧,占据非常显眼的位置。次卧室的空调管线穿过北阳台、厨房,管线悬空在北阳台的上方,十分抢眼和丑陋。阳台上的管道全部外漏,与墙面形成很大反差,很是难看。针对以上种种贵公司的答复均是不满意的部分要等到交房以后,由业主自行解决,或者按照贵公司的价格交由贵公司负责处理。试问一下,你的精装修完成以后,我再做衣柜、刷墙面、封阳台、换窗户、装灯具、装饰管线、装热水器、装浴霸、重铺地板,我还要你的精装修有什么用?是不是要我们付了精装修的钱以后、再出钱、出力和受气。如果是这样贵公司是不是太霸道了,难道品牌大、盘大就可以欺负我们吗?4、漫天要价刚才针对第三点贵公司提出的由我们和贵公司的装修队伍协商,我们出钱再完成这些项目。看似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法,可是有没有想过,这些问题都是由于贵公司擅自更改协议和装修流程所导致的,最后还要我们另外出钱,你知道我们不得不做,就可以漫天要价,阳台封闭,不到3个平方的铝合金封闭阳台要价700(不含税),改线35元/每米不含面板,衣柜600元/平方米等等,灯具安装280元/户等等,这些价格你们都是单方面提出,做就是这个价格,不做就等你们交房以后自己做,甚至不准再做。现在我终于明白了阳光100为什么喜欢用红色来做企业的标识,就是是为了掩盖那颗昧了良心的黑心。5、被动的客户服务工作客服工作名存实亡,看似热情的接待,在一谈到实际问题,无论是置业顾问还是客服人员都说我们做不了主,我们也没有办法,客服部成立的晚等等一些让我们看似很不专业的辞令,我们这时候才知道是对牛弹琴。阳光的高层你们要听听业主的声音,不要再在那里掩耳盗铃了。据贵公司客服服务部门透露,贵公司只是对找上门来的客户进行了安抚,对没有来的就全当别人没意见,认为刁民就这40多户。我可以很负责的告诉贵公司,另外的百户至今还在等待贵公司的装修合约,你们如此多的变动、更新、调整和自导自演将会很引起什么样的反响,你们把别人做傻子,到时候你们自己等着瞧吧,引发了像上海城、几米空间那样的过激行为,这个摊子谁来帮你们收拾,项目如何继续实施。阳光100你的服务专业些好不好,服务核心不是听抱怨、安抚,应该在事情发生前作好引导说明,到了问题来了,你纵使千笑百媚也不能将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何况这都是大家几乎要用尽一生的积蓄购买的房产,岂会得过且过呢?以上种种行为令我们非常之失望,业主们的合法权益一次次让贵公司无情的践踏,难道这就是“安藤忠雄”大师的人居理念,难道60年以来的阴影仍旧无法散去,还要伴随我们再度过个甲子。贵公司客服人员都发出了这样的感慨“买房不要买精装修”,难道我们买了精装修的业主注定要成为牺牲品,注定倒霉、注定上当。我在这里可以很责任的告诉你,我们不会就此作罢,湖湘人从来就没有怕过压迫,妥协过。如果贵公司再不拿出诚意来,给我们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我们所有业主肯定会团结起来,将利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维护我们的权益。我告诉房主按正常程序报物业安排维修。昨天被告知在瓷砖缝处打打胶即可,我说不行,即通知客服、工程负责人到场,他们又通知长清施工方董经理,因下户等着验房,我告诉房主,董经理来后给我电话。不久董经理来电,我要求他解释原因,出乎意料和我的判断相同,谈及修复方法,完全合理。我告知房主,修后再做闭水试验,直至不漏为止。砖缝打胶防水,纯属自欺欺人!业主不懂,入住洗浴,不日即漏至下家,窜到自家!再次维修,难上加难!万怡物业、100工程应有同感吧!怎么能听任施工队糊弄!加之有业主电话向我投诉:施工队涂抹墙面、壁砖空鼓标示,不予修复!开始按顺序审查开发商提供的资料。什么客服啊、置业经理啊、物业公司啊,个个客气万分!我感慨到:毕竟是时过境迁啊!当年陪A、B、C区业主收房时,稍有疑惑就受到呵斥!我想这是我的第一个判断的“失误”--第二个判断马上得到验证!我提出要看“两表”。马上有人客气地送来了“五证两书两表”,因为后面十几位业主正等着我的“审查”结果。我戴上老花镜,翻过了“五证”,细看了“两书”,提出了要求:请提供上下水、强弱电图纸,我们装修要用!据说是一位客服经理的领导解释说:会提供的,过一会工程部陪你们验房时,需要什么图纸可向他们提出来--关键的问题我提出来了:我要看“竣工验收备案表”!话音未落一下送给我4份:22、24、25、26号楼的,我看与D1-D6对不上号,马上叫来一位业主一一核对,确认就是通知交房的楼盘后,细看验收备案的申报文件和批准单位的红章下面的王国福(章)后,首先确认是真实的!同时也看到了市质检站批准文件的改进和提高!等待验房的业主们看到我的认可后,又按我的要求一一核对“房屋面积实测表”(原件)上自家面积的各种数据无误后再办理相关的手续。等待期间,我带着早有准备的问题,找到万怡物业公司(我印象中的好物业公司),“切磋”物业收费的“合理”标准。正好“撞”上物业公司李主任,一听我有市物价局文件,要与他们领导交流一下,马上引荐给孙主任,我提到开发商的交房通知书上注明了70%物业费的期限是不合理的!文件上应该是收房之日至入住前(不计期限)收70%物业费(装修期间除外)。孙主任解释到他们和开发商不是一个单位,我们一直在执行市物价局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业主只要提出“封房”申请,我们会按照申请时限收取70%物业费的。今天集体验房9户,发生的故事也不少。明天100的朋友们还等着我继续,有问题或想“参观”的朋友可到现场找我(电话82297581联系),今晚想听课的E区已报名的朋友直接到会场即可。大家不用猜!这是我的朋友!凡是来听我课的全是我的朋友!他们是在网上接到我的邀请来的。早在04.3.8.我的120人收房讲座时,就有开发商的领导到现场,十分遗憾的是被不理解的业主朋友们“请”走了--我们辛辛苦苦买房是为了早一天入住的!收房前我们期待着沟通和理解!渴望着公平和公正!今天开发商或物业代表能到我们中间来,无疑是社会的一种进步!昨晚6:30专为鲁能康桥和都市绿苑收房业主办的讲座上,早早就来了两位开发商代表,在与我的交流中,坦率地承认了自己的身份!开发商为了尽可能地避免交房过程中的纠纷,来听听自己应该如何交房,收房的业主有哪些权利,“据理力争”在给业主们“灌输”些什么?业主们打算如何收房?……昨天
本文标题:客服部投诉案例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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