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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要求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1月23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会议指出,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体现战略性、提高科学性、加强协调性,强化规划权威,改进规划审批,健全用途管制,监督规划实施,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为落实《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于2019年1月23日在北京召开了“各省市国土空间编制前期工作座谈会”。会上下发了五个文件作为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文件。《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一总体要求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化国土空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加快转变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方式,提升国土空间品质和利用效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提高国土空间治理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工作原则二工作原则二坚持服务国家战略紧紧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构建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坚持体现国家意志自上而下编制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下级规划要服从上级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应与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管控要求相一致;坚持底线思维优先布局关系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环境安全经济安全和文化传承空间,实现永续发展。工作原则二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规划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增强人民的幸福感;坚持绿色发展促进提升国土空间利用质量和效益,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坚持“多规合一”编制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统筹优化陆海、城乡区域国土空间;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管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提升国土空间规划的现代化水平。主要任务三全面开展国家、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结合实际开展城市群、都市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有序做好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编制。规划编制要在体现空间规划评估基础上,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充分融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村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空间规划主要内容,充分运用城市设计、乡村营造、大数据等手段,统筹和综合平衡各专项领域的空间需求。主要任务三全面开展国家、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结合实际开展城市群、都市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有序做好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编制。明确以主体功能区战略为主导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格局,科学有序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海洋开发保护等控制线,合理配置各类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实施统一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明确国土空间分区管制目标和管制规则,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塑造以人为本的高品质国土空间。主要任务三规划范围包括全部陆域和海域国土空间。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统筹考虑全国水资源、海洋资源、土壤资源、海洋经济、矿产资源、地质环境和森林资源等调查评价成果,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2019202520352050规划基期年近期目标年规划目标年展望至主要任务三按照“多规合一”要求,构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完善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财税、投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等配套政策,以及绩效考核、离任审计等配套制度。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底板,结合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建设国土空间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国土空间规划法规政策体系。修订完善国土资源现状调查和国土空间用地分类标准,制定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办法和技术规程。时间安排四2019年,完成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和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完成市县级实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各地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确保把每一寸国土空间都规划得清清楚楚,纳入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一管控。按照“放管服”要求提高规划审批效率,对于部分地区按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负增长或严控要求编制的规划,可先行按程序审查报批。组织实施五关于做好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二总体要求一是对一定时期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统筹部署。是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陆海统筹发展的重要手段。是规范省域开发建设活动秩序、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编制市县等下层次国土空间规划的基本依据。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是从空间上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的重要载体,具有战略性、综合性、约束性。(一)规划定位总体要求一(二)工作原则总体要求一(三)规划基础总体要求一(四)期限范围规划期限为2019年至2035年,中期目标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本世纪中叶。(五)进度安排于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规划编制工作。2019年2025年2035年2050年规划期限中期目标远景展望至规划范围包括省域范围的陆域和海域。重点内容二(一)战略目标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定位对本地区要求。从空间管控、资源配置、保护修复等方面提出分阶段规划指标并分解下达。根据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和城镇化发展阶段以及人口消费变化趋势,分析风险问题,研判发展趋势,对标“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城乡空间布局、粮食安全、资源开发、生态建设与灾害防治,明确省域主体功能区划,制定省域国土空间发展保护总体战略目标。重点内容二(二)空间格局明确省域城镇体系结构、空间格局、基础设施网络格局以及生态、农业、文化保护和发展格局,统筹确定省域内三条控制线和海洋保护利用控制线总体格局、重点区域和各市县规模。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陆海统筹、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省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形成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生态化的城乡国土空间格局。明确省域重点发展地区,以城市群为主体,推动形成都市圈、城镇圈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格局。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科学划定海洋功能区,明确海洋功能区的空间布局、开发保护重点、发展时序和无居民海岛功能定位,确定各海洋功能区管制要求和措施,做好海域、海岛保护。重点内容二(三)要素配置1.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资源节约制度和耕地保护制度,统筹各类自然资源和能源保护与利用。2.明确开发利用的总量、结构和时序,严格重要生态空间的特殊管控,对永久性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3.坚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础设施通达程度相对均衡,着力优化重大基础设施布局,明确综合交通体系和网络,提出信息通信、能源、水利等区域性基础设施布局原则和规划要求,以及区域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要求。4.坚持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明确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底线,提出省域魅力空间总体格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5.建立防灾减灾网络体系,明确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用途管制措施。6.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统筹协调海洋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严格严控围填海,强化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提升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重点内容二(四)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明确生态保护修复的目标、任务、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坚持自然恢复为主注重统筹陆海、城乡空间以及流域上下游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和进度安排。实现国土空间生态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存挂钩、城镇低效用地在开发、耕地占补平衡机制实施城市有机更新和城乡全域整治修复提升国土空间景观风貌重点内容二(五)广域协调强化区域协调发展和陆海统筹发展,提升省际、省内重点地区协调发展要求和措施。省际交界地区和省内重点地区海岸带地区产业协同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跨区域生态廊道共治共保资源能源统筹利用等包括重点内容二(六)实施保障1.优化省域主体功能战略布局,根据不同主体功能定位,制定差异化的指标体系、配套政策和考核机制。2.建立规划纵向传递和横向传导的管控机制,提出与各专项规划相衔接的管控要求,提出下层次规划编制指引要求。3.明确三条控制线在下层次规划中的划定任务,细化三条控制线管控细则,严格空间准入、用途转换,实现分级分类管控。4.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等制度。5.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完善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和评估机制,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监测体系,完善监测指标和网络,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和定期调整。组织保障三强化组织强化省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省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责,部省联动、部门协作和省市联动、压茬编制的工作机制,加强规划编制的跟踪、指导和督促,做好规划编制实施工作。公众参与坚持“开门编规划”,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作用,加强规划编制实施的咨询论证。建立多方协商,共谋、共建、共治的公众参与模式,提高全社会参与主动性。监督考核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实施绩效考核制度,纳入国家自然资源督查对省级人民政府监督检查范围。经费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经费应纳入省级财政预算。关于做好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三总体要求一(一)规划定位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市、县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制定空间发展政策、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蓝图,是编制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依据。国家省市县乡镇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外为村庄规划)基础设施、公服、军事类保护修复类海岸带、自然保护地等跨行政区域专业/行业类,交通、航海、水利、农业、信息等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镇/乡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总体要求一(二)工作原则底线约束、绿色发展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坚持保护优先、集约节约,在双评价的基础上,优先划定不能进行开发建设的范围,严守生态安全、国土安全、粮食安全和历史文化保护线,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促进城镇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双评价:(1)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2)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城乡融合、区域协同统筹推进地级市及所辖县(县级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协调划定三条控制线。坚持陆海统筹,确定相关海洋保护利用控制线;坚持城乡协同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全域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实施总体控制,促进城镇密集地区城镇之间的空间协同。三条控制线:(1)生态保护红线(2)永久基本农田(3)城镇开发边界支撑划定总体要求一多规合一、全域覆盖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充分吸收原有各类规划的工作经验,实现城乡国土空间规划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将各类相关专项规划叠加到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上,形成市县全域“一张图”和“一个平台”。原有各类规划包括:(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城市总体规划(3)市县“多规合一”试点(4)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岛保护规划以人为本、提升品质。遵循创新、
本文标题:自然资源部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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