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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文件丽交监安〔2010〕19号关于开展在建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各工程建设单位:为认真贯彻《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丽水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要点》(丽交监安〔2010〕16号)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我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遏制夏季特别是高温季节触电事故的发生,结合安全质量年活动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我站将于近期组织对全市在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开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本次检查工作的范围为全市在建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包括工地生活区的临时用电。二、检查重点全面检查各在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设置情况及安全用电行为,检查重点为:1、施工单位对临时用电方案的编制、审核及批准情况;电工的持证上岗情况,施工单位对电工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进行岗前教育培训。2、施工现场使用的动力及照明电源是否按“三级配电,三级保护”设置;每台设备是否有各自专用的电器开关箱,以及是否按“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要求设置开关箱。3、配电箱、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设置情况,动作是否灵敏、有效,各项参数选择是否符合要求。4、架空线路的设置情况,电杆安装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设置了横担、绝缘子;电缆是否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架空线离地安全高度是否符合要求。5、隧道施工是否正确安装低压照明灯具,照明亮度是否满足要求。6、工棚及宿舍内的电缆线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现象,生活用电是否安装漏电保护器。7、临时用电档案和安全技术资料的建立和填写情况,主要检查:临时用电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验收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检查表和电工维修工作记录等。三、检查要求1、为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施工单位必须从思想、组织、制度、技术、纪律和管理各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防止发生触电等事故。2、施工单位应加强对现场电工的责任教育,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时排除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出现的故障和施工用电中存在的隐患;要有应急维修措施,以防患于未然。3、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职责,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理,对现场检查出的各类问题和安全隐患,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纠正、有效整改。4、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临时用电设施及用电行为的日常检查,认真布署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建立并落实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四、检查步骤和方法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分宣传布署、自查自纠、专项检查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1、宣传布署阶段2010年7月15日~7月20日,各工程建设单位要进行全面部署,把本通知精神传达贯彻到各施工、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全面自查。2、自查自纠阶段7月20日至7月31日,各施工单位对施工临时用电工程开展全面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自查后填写“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自查表”(附件1);监理单位应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理,并对自查情况进行认真核查。8月1日至8月5日,各工程建设指挥部在施工单位自查、监理单位核查的基础上组织抽查,并汇总各单位检查情况后形成报告,以书面形式于8月5日前报送我站安监科。3、专项检查阶段2010年8月5日~8月15日,我站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及分组情况另行通知。五、其它事项1、各在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的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要认真做好迎检准备,积极配合检查组的检查工作。2、对在本次专项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我站将责令停工并要求从业单位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作严肃处理。附件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检查表二〇一〇年七月九日主题词:工程施工用电△检查通知抄送:省厅质监局,市交通局,各县(市、区)交通局。丽水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2010年7月9日附件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自查表工程名称:编号:监理单位:监理合同段:施工单位:合同段: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结论1施工用电管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方案。临时用电方案必须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会同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核,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职电工,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及线路的安装、巡检、维修和拆除;电工应持有特种作业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有施工用电检查及电工定期检查记录表。2外电线路防护小于安全距离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防护措施应符合要求。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3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应采用TN-S系统供电;重复接地符合要求,其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各种电气设备和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4防雷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大型拌和机、龙门架等机械设备,以及钢脚手架和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等的金属结构,当安置在空旷地带时,应按规定安装防雷装置。5变配电装置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灰尘少、潮气少、振动小、无腐蚀介质、无易燃易爆物及道路畅通的地方。5变配电装置露天变压器设置符合规范要求,配电室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用具、警告标志齐全;配电室门要向外开启。6配电线路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线,且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架空线离地安全高度应符合要求。架空线路宜采用钢筋砼杆或木杆,不得采用竹质或钢管电杆,电杆应设横担和绝缘子;架空线路上的导线应安装在横担上,并按规定排列,线间距应符合要求。配电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电缆应完好,无老化、破皮现象;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7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中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实行“三级保护”。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别设置。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牢固,高度符合要求;箱体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不得使用木质简易电箱,箱体应能防雨、防尘,露天电箱应搭设防雨篷。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面,并加护套保护;N线、PE线应分设接线端子板,并通过端子板接线;箱内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带电体明露。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选择及安装必须符合要求,电器应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编号,并有用途标识。8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应灵敏、有效,各项参数选择应符合要求。8漏电保护器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开关箱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9施工现场照明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相连接,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载保护电器和漏电保护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隧道施工应使用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V;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10其它作业面上的电源线应采取防护措施,严禁沿地面明设。工棚及宿舍内的电缆线不得私拉乱接,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检查意见及结论: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单位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意见:安管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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