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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全国建设工程质量论坛论文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促进社会和谐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千战应2007年10月摘要: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工程质量与人民群众利益以及社会和谐的关系更加密切,对质量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针对目前工程质量以及质量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各级政府必须有所作为,切实履行监管责任,通过提高工程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关键词:工程质量社会和谐问题措施质量与和谐这两个概念的范畴不仅是物质的,而且还有精神文化的;不仅有个人的、产品的,还有社会的。质量反映生产力发展水平,映照出政府管理的水平,反映一个国家的工业化、现代化程度以及社会和谐程度。工程质量是“大质量”的主要组成部分,浓缩了建筑企业的综合素质,包含了建筑企业领导者的境界、队伍的素质、技术水平的高低、企业文化的优劣,也标志着政府对建设行为监管的水平。工程质量关联到社会各个方面、各个阶层、各个阶段,深入到每个家庭、每个社会团体,直接影响到人们生活的各个环节。因此,工程质量与社会和谐密不可分,工程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公民的幸福指数,影响到家庭、团体及社会的和谐度。一、工程质量与社会的关联性1.关系到经济发展的效益和质量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4168亿元,其中约60%要通过建设活动转化为固定资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离不开基本建设,城市基础设施、水利、交通、铁路建设,各类工业项目的优化升级,新型产业发展,都要通过建设行业来体现。如果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既影响建设速度,又降低投资效益,造成资源浪费。有专家测算,“问题工程”造成的浪费,很可能是最大的浪费。所以说,工程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经济投入与运行以及国家的发2展质量,直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2.关系到公共安全全社会的各种经济、文化、政治活动,人们的日常生活,无不在各类建筑之中进行。因此,房屋的结构质量直接关系到全社会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还有与国民经济发展及人民生活密不可分的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铁路、交通、通信工程等等,其质量都直接关乎社会公共安全。3.关系到社会运转效率各类建设工程都是为其所承担的使用功能而产生、存在,机关、团体的正常运转,依赖于各类写字楼、通信工程,生产企业的运行,依赖于各类厂房及相应专业工程,等等。全社会的运转必定依赖于各类工程的使用功能。所以,各类工程的使用功能质量,关系到社会运转效率。4.关系到群众生活的幸福指数在我国,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广大农村,大多数公民倾其毕生积蓄购买自有住房,公民对住房的重视程度说与身家性命相等同也不为过。按照我国公民大多数人的生活习惯,人生一半以上的时间在家中度过,住房及其内部设施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其幸福指数。而且影响时间之长,可以伴随其一生。5.关系到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度因为工程质量象医疗质量一样,有其自身极强的专业性与复杂性,公民自身无法有效识别优劣,没有能力防范质量缺陷所造成的伤害与损失。所以,在工程质量方面公民对政府有很强的依赖性。政府能否对工程质量实施有效监管,让群众住上放心、满意的房屋,能否急群众之所急,有效解决工程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度。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者因质量缺陷给群众造成经济上、生活上的损失,群众往往把这些质量问题与渎职、腐败联系在一起,丧失对政府的信任,产生对政府的不满。二、目前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1.工程实体质量问题一是占建筑对象施工成本达70%的建筑材料的采购、保管、运输、供应各环节中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质量问题。其中大部分建筑材料直接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和工程质量安全,如钢材、水泥、管道、板材、涂料、建筑3外窗、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综合布线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等。二是施工操作不规范,一些小问题象地面起砂、卫生间漏水、落地窗护拦粗糙、线槽外露、墙壁出现裂纹、厨房煤气表挡路、顶层平台与相邻住户无安全防护、给水管锈蚀、暖气片锈蚀漏税、门窗封闭不严等等。2.质量行为问题一是招投标不正当操作,形式上是招标,实际上是卖关系;二是招标过程中很少注意到建筑企业的技术水平、商业信誉等主要竞争力,而一味地压级压价,低价中标使得许多工程特别是住宅工程落入小型企业手中,由于低价中标、低层次建设。尤其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设中一般都是既压价、又拖欠,所以,房价虽然提高了,但是建造房屋的投入并没有增加,导致质量依旧停留在低层次上。三是业主行为违规,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违反设计与规范进行施工。3.村镇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多由于村镇建设工程目前处于无规划、无勘察、设计、无施工许可、无资质施工的境况,所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较多,尤其是存在许多结构安全隐患。三、产生工程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1.认识问题全社会对建筑业的认识偏差,认为建房子是粗活儿,且建筑企业多,谁都能干,所以在招标时无理低价中标;有的是建设方管理者认为中标价压得越低就越能显示自己的廉洁与清白;有的是建设方管理者认为反正是卖方市场,条件再苛刻也总有建筑公司愿意接受,忘记了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2.业主违规问题有的业主代表缺乏基本的工程管理知识,违规操作,无理压价、拖欠工程款,迫使施工单位为保证工程利润而偷工减料,粗制滥造;有的则是业主代表腐败,索要高额回扣,导致施工单位冒险不按标准规范施工。3.市场供求问题在当前房地产市场需求远远大于供给的现实情况下,在开发商之间缺少竞争的大环境下,大多数开发商已经失去了真正为客户服务的动力,“品牌建设、客户至上、服务意识”更多地成为对外宣传的口号、对项目的外在包装。4.建设方管理问题4一方面,因为没有推行工程管理制或代建制,绝大多数政府投资工程分散在政府各个部门投资建设,或者是政府委托某个本门负责建设,投资建设者或被委托者都把工程发包看作肥肉,利用招标之机从中捞取高额贿赂,因为不懂得工程管理,导致从招标环节开始就产生诸多管理问题,这些问题始终影响工程的正常进展,最后草草收场,浪费投资,干部下马,给工程留下诸多质量问题。另一方面,当前大多数开发商的幕后老板以及一线操盘手都不是工程技术专业出身,大多数都缺少实际工程管理经验,因此在整个房地产开发过程的施工质量管控中,往往力不从心。在项目的整体管控上,工程管理方面也往往会脱节,市场营销与工程管理无法有效的相结合,最终导致产品细节控制不住,设计师的良好思路根本得不到体现。5.建筑企业管理问题目前建筑企业逐步向总承包与劳务分包相分离的方向发展,面临的问题是劳务队伍不稳定、总包对分包的管理松散、劳务队伍技术水平提高缓慢等问题,也有建筑企业重经营、轻技术的问题,在实际施工中出现没有完整的技术方案、或者是操作层不能很好地执行各种技术方案等问题,建造过程低层次循环。另一方面,很多建筑抢时间、抢工期、抢效益,抢投入产出比,打破了许多传统的建筑常规,采用很多新工艺、新技术,使建筑的速度和效益大大提高。在此情况下,如何提高质量,就是一个重要问题。6.监理问题一是监理受制于业主,有些质量问题的根源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业主代表对施工单位的不正当干预,对于和业主代表有关的质量问题,监理往往慑于业主的压力而不敢坚持督促改正;二是有些监理人员素质较低、责任心不强,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或者根本做不到旁站监理;三是监理费用低,监理企业不能够按照工程的实际需要派驻监理人员,造成某些工程环节漏监;四是监理工程师的待遇较低,施工单位为了让监理网开一面,所以经常会给现场监理人员一定的贿赂,监理人员对一些质量问题也就睁一眼闭一眼。7.质量检测问题检测单位与监理企业的情况有类似之处,虽然规定检测业务由建设放委5托,但实际上该项费用多有施工方承担,业务委托也就由施工方委托,所以,那家检测机构“好说话”、价格低,就委托那家来做,导致有些检测项目不能保本,随之出现假报告,一方面迎合施工企业,另一方面降低成本。还有一些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又把功夫下在了检测人员身上,请吃送礼,让他们做检测假报告,使先进的检测仪器失去作用,成为摆设,使一些劣质材料和设备顺利地用在了工程建设上。8.监督管理问题一是验收标准以及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的监管施之以宽。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中,大多表比较关注关系到结构安全、使用安全等方面强制性条文的贯彻情况,对那些违反一般性条文的质量问题,往往没有给予足够重视,而这些问题也足以给房屋使用者造成困扰。二是少数质量监督人员私欲膨胀,殉私枉法,只要不塌楼倒房,就放行过关,使问题工程在质量验收阶段蒙混过关。一些技术水平低、管理水平差的施工单位,在监督检查和验收过程中,舍得花功夫,下本钱,算大帐,保大本,对监督检查人员行贿,拉拢腐蚀,迫使他们放弃原则,降低标准,甚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枪口抬高一寸,手下留情。使工程质量等级名不符实,留下了质量遗憾和事故隐患。三是因政府监督部门受自身人员数量所限,监督工作不到位。自我国推行监理制度以来,设想由监理人员把住质量关口,但事实上,监理对保证工程质量起到了一定作用,但监理的监督行为从根本上缺乏强制性,用一种市场行为去约束另一种市场行为,本身就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或法制原则。从河南省工程质量巡查的情况看,质量问题从建立手中漏出的情况比比皆是,一般都是在处罚施工单位时连同监理单位一同处罚,有的虽没有处罚监理单位,是出于对他们处境的同情。9.立法缺位目前的建筑法、质量管理条例,都以城市建设工程为立法对象,所以对广大农村不太适用。对村镇工程质量监管的执法主体、法律程序等都没有相应的专门法律法规,各地都处于探索阶段。四、提高工程质量的措施61.明确监督队伍定位,充实监督力量首先,必须确立工程质量由政府监管的基本原则,不可动摇。过去某些建设主管部门的领导有想把工程质量推向由市场行为约束的想法,不符合工程建设的实际。从政治上讲,工程质量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经济发展质量,关乎社会和谐,是各级政府必须履行的责任与义务。从法律层面讲,对工程质量的监管是强制性的执法行为,不可以用市场手段来完成。其次,根据各地建设规模,按比例配备监督人员,界定职责、建立制度,订立工作标准。2.加强对质量监督工作的督导与责任追究目前,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存在缺位现象,因此某些质量问题留到了业主手中,造成许多社会问题。广大购房者对有的质量缺陷无力识别,有的无力解决,还有的投诉无门。一次,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必须负起这个责任,要对监督工作进行评价与责任追究,督促各级监督站切实负起责任。3.努力提高依法监管的水平一是要建立全过程的质量监管机制,从工程报建、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全过程进行质量预控;二是要着眼于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建立质量信用评价与差别化监管机制,抓住“两头”,即大力宣传表扬优质工程及创优多、信誉好的企业,同时对质量问题多、信誉差的工程与企业增加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三是建立市场与现场联动的监管机制,对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多的企业依法给予不良记录、限制投标、停业整顿、降级、取消资质等处罚,促使其规范质量行为;五是不断创新工程质量监管机制,尽快建立完善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公示制度、住宅工程竣工验收中实施分户验收制度。4.监督工作服务于公众政府的行为目的是为公众服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最贴近公众。作为一个合法公民,具有获得相应工程质量信息、得到质量监督机构咨询服务的权利。所以,我们应当积极探索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如何更加有效地服务于公众。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把监督信息公开化,把监督工作透明化,把我们的监督工作主动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把为公众服务作为我们的责任与义务。。5.提高建设环境质量7尽快建立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记录体系,加强对参建个方质量行为的监管。目前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处在一个空前激烈的竞争时代,物质利益与贫困发展时期相结合,许多经济体处于原始积累时期,使人们的精神状态处在一种对财富追求的畸形亢奋状态。见利忘义和损人利己的现象屡见不鲜,社会道德处在一种脆弱状态。穷困加市场经济,便是尔虞我诈,不择手段。建筑市场也不例外,建设方代表利用手中招标的权利与便利进行权力寻租、迫使参建有关方违规行事降低质量;施工企业千方百计买通关系、偷工减料获得利益。因此,要通过健全信用体系来约束、规范参见各方
本文标题:关于工程质量与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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