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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监督要点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一)建设单位以下情况应予以记录不良行为:1、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审查而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的;设计文件在施工过程中有重大设计变更,未将变更后的施工图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并获批准,擅自施工的。2、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的;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3、明示或者暗示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4、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5、其他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二)勘察、设计单位以下情况应予以记录不良行为:1、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2、勘察、设计中采用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且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未按规定审定的。3、勘察、设计文件没有责任人签字或者签字不全的。4、勘察单位不参加施工验槽的。5、在竣工验收时未出据工程质量评估意见的。6、设计单位对经施工图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在施工前拒绝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的;拒绝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的。7、其他可能影响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施工单位以下情况应予以记录不良行为:1、未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批准的施工图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2、未按规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擅自使用的。3、未按规定对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和记录的。4、未按规定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现场取样,未按规定送交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5、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6、施工人员未按规定接受教育培训、考核,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擅自上岗作业的。7、施工期间,因为质量原因被责令停工的。8、其他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四)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情况应予以记录不良行为:1、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工程质量检测业务活动的。2、超越核准的检测业务范围从事工程质量检测业务活动的。3、出具虚假报告,以及检测报告数据和检测结论与实测数据严重不符合的。4、其他可能影响检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五)监理单位以下情况应予以记录不良行为:1、未按规定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的。2、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未按规定进行签字的。3、监理工程师未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进行监理的。4、未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的。5、未按经施工图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经施工图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文件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的。6、在竣工验收时未出据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7、其他可能影响监理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筑节能一、保温材料要求(一)山东省建设厅颁发的“山东省墙体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保温系统组成材料的技术性能指标及相关型式检验报告;(三)施工工艺说明和企业标准(新材料)等。(四)市建委备案材料二、材料的进场复验(2008年11号文)(一)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二)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三)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四)保温浆料同条件试块留置数量和要求:每个检验批不少于3组,其中包含至少包含300mm立方体1组3块,用于检验干密度和导热系数,100mm立方体1组3块,用于检验压缩强度。三、外保温工程施工,应按下列要求进行现场检测:(一)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试验数量为每种类型的基层墙体取5处有代表性的部位。(二)当保温层采用后置锚固件固定时,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试验数量为每种类型的基层墙体取锚固件数量的1‰,且不少于3根。(三)外墙节能构造的现场实体检验,每个单位工程应至少抽查三处,每处一个检查点。当一个单位工程外墙有二种以上外墙节能保温做法时,每种节能做法的外墙应抽查不少于三处。外墙节能构造的现场实体检验宜采用钻芯法(检验用表见附表一),主要检验以下内容:1、墙体保温材料的种类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保温层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3、保温层构造做法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外墙节能构造的现场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实施,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也可由施工单位实施。(四)外窗气密性的现场实体检验,每个单位工程至少抽查三樘。当一个单位工程外窗有二种以上品种、类型和开启方式时,每种品种、类型和开启方式的外窗应抽查不少于三樘。外窗气密性的现场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抽样,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四、细部构造做法下列部位的细部构造做法,应符合节能设计文件和现行国家及省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一)外墙挑出构件及附墙部件,如阳台、雨蓬、阳台拦板、空调室外机搁板、附墙壁柱、凸(飘)窗、装饰线条、结构性水平(或垂直)遮阳等隔断热桥的保温措施;(二)门窗口周边外侧墙面的保温处理;(三)外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缝隙的保温处理;(四)变形缝处屋面、外墙缝隙的保温措施;(五)地下室顶板、楼梯间两侧墙体、分户墙等部位的保温处理。(六)屋面女儿墙等细部五、外墙打孔时的密封问题六、保温材料的静置龄期问题:28天七、外保温工程施工期及完工后24小时内,基层及环境空气温度不应低于5℃。夏委应避免阳光曝晒。在5级以上大风天气和雨天不得施工。施工图审后监管应将施工图审后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长期而又重要的任务常抓不懈,严格执行《济南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后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济建质监字[2006]8号)和《关于加强施工图审后监管的通知》(济建质监字[2007]3号)的要求,严厉查处施工图不按规定报审的违法违规行为,每周统计一次并按规定格式上报总工办,根据有关规定需要进行处罚的要及时上报处罚。(一)擅自增加建筑物的层数和高度;(二)擅自改变地基基础的型式,或改变地下结构的层数;(三)擅自改变建筑结构的轴线尺寸,增加建筑物的长度、宽度;(四)擅自改变结构构件的截面尺寸、配筋及材料强度等级;(五)在工程中使用实心粘土砖;(六)随意改变建筑节能材料,降低建筑节能标准;(七)擅自改变建筑物的结构型式;(八)其他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的现象。对于建筑幕墙等对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影响较大的装饰工程,若原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无详细设计方案,其详细设计方案应经原设计单位认可,并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一、分户验收的含义《办法》所称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按照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并在分户验收合格后签署《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是单位工程完工后静态的验收,而是贯穿于工程整个施工过程的“过程分户验收”。当分户质量验收内容涉及的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合格后,应当按照分户验收的要求及时组织质量分户验收,并填写每项验收内容的分户验收记录表。在单位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还应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也应当参加),对所有质量分户验收的内容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户检查验收,此时的分户验收应以检查工程实体和核查施工过程中每项验收内容的分户验收记录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过程分户验收”时已检验,而在单位工程完工后又不便于检验的项目,以过程分户验收记录的结果为准。(一)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当分户验收内容涉及的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监理、施工单位进行该项目的分户验收,并及时填写分户质量验收记录。分户验收不合格,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相关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分户验收是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检验批验收要按检验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全面检查验收,特别是对主控项目中的材料和过程质量等内容要重点检查,一般项目的实测实量项目应按取样数量在检验批验收范围内取样检查,检验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分户验收。而分户验收是对该检验批验收所包含的若干套住宅作为若干个分户检查单元分别验收,主要验收影响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以及进行必要的观感质量检查,其它项目在检验批验收时已检查,在分户检查验收时就不再重复检查。分户验收不合格应经整改合格后重新验收。(二)单位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全面的自检评定,自检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出住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申请。分户质量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在建筑物相应部位标识好暗埋水、电管线的走向,并配备好必要的检测仪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和质量负责人及施工单位技术部门和质量部门负责人等有关人员,按照分户质量验收方案,并依据设计要求和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二、分户验收检验批划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单位工程每套住宅为单位划分检验批。对于公共部分走廊(含楼梯间、电梯间)、地下车库,将公共部分走廊(含楼梯间、电梯间)的每一层按照一户对待,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将公共部分地下车库的每一防火分区按照一户对待,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当分户检验批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验收。三、分户验收检查项目(一)结构工程外观及强度(混凝土、砂浆等)(二)钢筋的规格、等级、间距、数量、保护层厚度;(三)屋面淋水(蓄水)试验;(四)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五)外墙、地下室防水效果;(六)室内净高及轴线;(七)楼梯、阳台、窗台等临空处安全防护设置;(八)烟道(抽气道);(九)门、窗质量;(十)室内墙面、顶棚施工质量;(十一)地面质量;(十二)安全玻璃的使用;(十三)给水管道通水试验;(十四)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试验;(十五)卫生器具满水试验;(十六)排水干管通球试验;(十七)电气照明全负荷试验;(十八)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十九)相、零、PE线接线情况及接头处理;(二十)智能系统检测及试运行;(二十一)通风与空调系统测试及试运行。(二十二)保温节能;(二十三)电梯工程检测及试运行;(二十四)室内环境质量;(二十五)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检查的其他内容。说明:1、在进行分户验收检查时,根据设计图纸及工程实际情况,按照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规定的23项来确定检查项目,凡涉及到的项目均要按照国家验收标准的规定逐一检查,根据检查的结果来判定各检查项是否合格。当所涉及到的检查项全部合格时,该户(或间)验收结论判为合格,参加验收人员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并签字;当所涉及到的检查项有一项不合格时,该户验收结论判为不合格,应整改合格后重新验收。2、对于需要进行检测试验的分户验收检查项目,在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已按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检测试验且质量合格的,在分户质量验收时可通过检查检测试验的记录来完成对该项目的验收;对于有条件进行现场试验的项目,在分户质量验收时也可抽取一定的数量进行复验。3、分户检验批允许偏差项目的实测实量检查要求(1)分户检验批允许偏差项目的实测实量内容应按照本手册规定的检查部位、检查数量,确定检查点。当量取长度和高度尺寸时,还应确定实测值的基准值,实测值与基准值相比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判为合格,实测值应全数记录,当超出允许偏差时应在此测量值记录上画圈做出不合格记号,以便统计不合格点是否超出允许偏差的1.5倍和不合格点率。(2)分户检验批允许偏差项目的合格点率达到80%(梁板钢筋保护层厚度为9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实测偏差应小于允许偏差的1.5倍。当实测偏差值大于允许偏差的1.5倍,或不合格点率超出20%时,应整改合格后重新验收,并记录整改合格项目测量结果。4、当工程出现《办法》未涉及到的分户验收检查项目时,可按照分户验收项目确定原则,经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协商,按照国家有关
本文标题:工程质量监督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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