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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条例护士条例解读关节外科刘兰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护士被称为白衣天使。护士一词来自钟茂芳1914年在第一次中华护士会议中提出将英文nurse译为“护士”,大会通过,沿用至今。工作时必须脱下便服穿护士服。目录立法背景1医疗卫生机构的责任2护士的权利3护士的义务4护士的执业管理5立法背景1全国每千人口护士比例为1.11,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4-5名/千人口,护士缺编恶性循环护士数量短缺农村占全国80%的人口,护士只有16.9%,护士与床位比0.24:1;社区护理应占护理人员总数的一半以上,中国不到10%乡镇及社区护理人才短缺我国护士队伍仍有57.65%为中专或高职学历,本科以上学历仅3.55%,受高等教育的护士流出日益增多,离职率高于其他职业的平均水平高学历人才短缺发达国家护理专家比比皆是,中国的专科护士才刚刚起步,真正掌握专科技术的精英屈指可数高层次专科护理人才短缺护士短缺护士超负荷工作合法权益缺乏法律保障护士离职率高立法背景1部分医疗卫生机构重医疗、轻护理,医护比例严重失调护士承担大量非护理工作:物品的领取,药品领取,医院外勤,电脑处理及收费等自我价值实现受限,人文关怀欠缺工资待遇差,罹患职业病缺乏关怀,得不到正规培训...护士短缺立法背景1护士超负荷工作不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能及时巡视病房,不能全面、严格地履行护理职责,忽视基础护理工作,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忽视了主动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巡视病房和基础护理等工作,忽视了对病人的生活照顾、心理护理和康复指导,忽视了与病人的沟通、交流护患关系紧张,影响了医疗质量,甚至引发医疗事故条例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医疗机构相关职责职业资格权利义务2008年1月23日颁布2008年5月12日施行立法宗旨既要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又要规范护理行为;根本宗旨在于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按照卫生部的要求配备护士保障护士合法权益加强护士管理医疗卫生机构的责任2按照卫生部的要求配备护士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的数量不得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未达配备标准,条例实施三年内达到。•卫生部要求:医疗机构护士总数至少达到卫生技术人员的50%,病房护士与实际开发床位至少达到0.4:1。•山东省要求:普通病房实际护患比≥0.6:1,每名护士平均负责的患者不超过8个,夜间值班护士不少于2名。医疗卫生机构的责任2•提供卫生防护用品,采取有效卫生防护和医疗保健措施。•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为护士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护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制定实施护士在职培训计划。•根据临床专科护理发展和专科护理岗位的需要,开展对护士的专科护理培训,以此作为护士执业、技术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客观依据。保障护士合法权益医疗卫生机构的责任2•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护理管理工作。•不得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者在本机构从事护理活动。•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并进行监督检查。•不履行职责或违反职业道德受到投诉,经查证属实,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护士作出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加强护士管理医疗卫生机构的责任2工资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护士的权利3卫生防护医疗保健专业职务技术职称相关信息提出意见建议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士福利等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劳动部《关于护士工龄津贴的若干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各种津贴以及在生育、疾病、伤残、休假、退休等方面的福利。工资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护士的权利3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护士的权利3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职业病患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劳动能力的职业病患者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依照有关民事法律,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的生活保障由用人单位承担。护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作为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都应当享有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保证护士培训权利的顺畅行使。专业职务技术职称护士的权利3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患者住院期间,护士应当了解的信息包括:患者生理情况、病理状况、心理状况、文化背景和生活习惯等,以根据这些信息,全面评估患者并制定相应护理对策,实施护理措施。相关信息提出意见建议护士的权利3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技术规范护士的义务4病情危急通知医师紧急情况必要救护医嘱违法必要时提出报告尊重关心保护隐私防控应急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技术规范这是护士执业的根本准则,即合法性原则。这一原则涵盖了护士执业的基本要求,包含了护士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大量具体规范和应当履行的大量义务。通过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约束,护士履行对患者、患者家属以及社会的义务。护士的义务4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遇有患者病情危急的情况时,护士应当立即通知医生,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医生不能马上赶到,而急危患者一般都处于病情危急状态,必须马上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抢救,拖延时间就有可能危及患者的生命,在这种情况下,护士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尽最大可能的挽救患者的生命。护士实施必要的抢救措施,必须依照诊疗技术规范,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以及自身的能力水平,力所能及地正确实施救护,以避免对患者造成伤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3条规定: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病情危急通知医师紧急情况必要救护护士的义务4医嘱违法必要时提出报告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一般情况下,护士应当一丝不苟地执行医嘱,随意篡改或无故不执行医嘱都属于违规行为,如果护士明知医嘱可能给患者造成损害,酿成严重后果,仍执行错误医嘱,护士将与医师共同承担所引起法律责任。护士的义务4尊重关心保护隐私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由于医疗护理活动的特点,护士在工作中能够获悉病人的病史、症状、体征、家族史以及个人的习惯、嗜好等隐私和秘密,护士应当保守这些个人的隐私和秘密。避免因泄露患者的隐私而对患者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产生严重后果。护士的义务4防控应急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护士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医疗救护。医务人员为法定传染病的责任报告人,并承担传染病患者的隔离、救治及医源性感染控制工作《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中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负责制定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计划,组织派遣医疗队救治伤员。本条例第31条对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的情形,设定了处罚条款。护士的义务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普通全日制三年以上课程学习8个月以上临床实习取得相应学历证书通过卫生部组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符合卫生部健康标准执业条件护士的执业管理5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护士的执业管理52.学历要求-学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护理、助产(课程要求)-学历:中专、大专、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制:3年以上全日制-临床实习:教学医院或者综合医院;8个月以上护士的执业管理5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进行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是护士从事护理活动唯一合法的法律文书。申请期限—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应当在符合卫生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护士的执业管理54.符合卫生部规定的健康标准无影响护理工作方面的疾病:精神疾病方面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对于因健康原因不适宜或不能胜任护理专业技术工作的申请者,应当避免从事护理工作。护士的执业管理5护士执业注册机构拟执业地(县)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工作日:由法律规定的,在正常情况下,一般职工所实行的工作日。目前我国实行的标准工作日是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平均每周工作5天。护士的执业管理5护士执业注册的变更变更的情形-变更执业地点变更的申请机构-拟执业地(县)卫生行政部门护士的执业管理5护士执业注册的延续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县)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的执业管理5执业注册的注销护士执业注册注销的主要情形: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护士死亡或者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丧失行为能力的护士执业注册被依法撤销、撤回,或者依法被吊销的护士的执业管理54523护士的具体职责不包括指导诊疗活动。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期为2年。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护士条例》。对医疗卫生机构的重大决策,护士不应参与。护士变更执业注册的内容是护士执业场所的变化。1(√)(╳)(应该参与)(√)(╳)(5年)(√)感谢聆听!
本文标题:护士条例解读刘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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