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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国际服务贸易【案例】美国陆军第八师在修建水利工程时,客户服务人员给工地附近居民打电话,这段电话的录音是这样的:你好!夫人,请原谅打扰您。我们在炸掉这座水坝让河改道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点尘土和噪音,敬请谅解。我们准备在我们施工区的外围栽种一些花草树木,您不反对吧?很高兴为您服务。如果您能顺便填写这份市民满意度调查,我们会非常感激。我们非常希望成为您在做决定时的帮手,祝您快乐。2•这段录音是美国工兵第八师在修建水坝之前,给施工区辐射周边居民每家打的一个电话。从这个电话你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难道说做工兵的搞建筑的也需要做客户服务?他们专门有一个客户服务部门,而且是经过专业培训的客户服务部门,专门负责打电话。•国内经常见到这种现象:早晨起来出门,发现在修路,挺好的路刨了一条沟,有些指示牌写着“前方施工请绕行”。现在好像比原来好了一些,字也比原来多了一点:“前方施工请您绕行,由于施工给您带来不便,请您谅解”。34--提到服务大家首先想到什么第一节国际服务贸易概述一、国际服务贸易的概念◆跨境交付(Cross-BorderSupply)◆境外消费(ConsumptionAbroad)◆商业存在(CommercialPresence)◆自然人流动(MovementOfPersonnel)(一)跨境交付——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的领土内向另一成员领土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例如,在美国的律师为在英国的客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这种服务提供方式特别强调卖方和买方在地理上的界限。(不涉及到生产方和需求方的移动)(二)境外消费——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的领土内向来自另一成员的消费者提供服务。主要特点:消费者到境外去享用境外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消费者移动到服务提供者所在地)(三)商业存在这种方式既可以是在一成员领土内组建、收购或维持一个法人实体,也可以是创建、维持一个分支机构或代表处。(需求方不移动的服务,所需的服务要求的一个必要条件,即须物质性接近消费的家庭和企业。)9商业存在的提供方式有两个主要特点:一是服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在同一成员的领土内;二是服务提供者到消费者所在国的领土内采取了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的方式。(四)自然人流动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身份进入另一成员的领土内提供服务。例如,某先生是A国的律师,他来到B国后,没有设立自己的律师事务所,而直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自然人流动与国际移民是一回事吗?12自然人流动与商业存在的区别共同点:服务提供者到消费者所在国的领土内提供服务;不同之处:以自然人流动方式提供服务,服务提供者没有在消费者所在国的领土内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以不同的主体组织方式提供服务。•请指出以下各种服务贸易的方式:•1、国际电话通讯服务•2、外资银行提供的服务•3、出国旅游、出国留学•医疗服务、旅游服务•4、请一个国外著名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前来作财务咨询以及讲学•(过境交付)•(商业存在)•(境外消费)•(自然人流动)只需服务“过境”无需“国民移动”“国民移动”劳动力本人或团体的智力成果,也被视作劳动力提供服务练一练二、国际服务贸易的特征★无形性★不可储存性★统计数字一般显示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上★国家保护性★只能通过国内相关立法和制定行政法规来进行监管1515无形性16无形性17•一个典型的汽车经销商在销售汽车的同时,也出售汽车保养和维修服务。如果汽车保养和维修服务的能力过剩或短缺20%,则可能损失大量的利润和机会。本周未能利用的生产能力无法贮存,因而无法在需求超过服务能力时再用于满足需求。17不可储存性三、国际服务贸易分类追加服务伴随商品生产和交易所提供的补充服务。核心服务与商品的生产和交易无关的、作为消费者单独购买的、能为消费者提供核心效用的服务。(一)追加服务–在这种服务中对消费者来说,有形商品的实体本身才是核心效用,而服务只是提供了某种追加效用。–国际追加服务贸易与货物的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当代,追加服务表现在商品生产的上游、中游和下游三个阶段。三、国际服务贸易分类三、国际服务贸易分类商品生产的上游阶段商品生产的中游阶段商品生产的下游阶段追加服务的投入包括可行性研究、研究与开发、市场调研和资本筹措等。在中游阶段,既需要有与有形商品的生产和加工融为一体的附加服务投入,如质量控制和检验;又需要有与有形商品生产平行的追加服务投入,如财务和人事管理。在下游阶段,追加服务的投入包括产品的广告宣传、储存运输、安装维修、使用指导和提供信贷等方面。(二)核心服务–从服务贸易的核心效用上看,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有着明显的差别,上述的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几点区别就是从核心服务贸易角度而言的。–核心服务包括“面对面型”和“远距离型”两类。三、国际服务贸易分类•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谈判小组将国际服务贸易分为12类:–商业性服务,指在商业活动中涉及的服务交换活动,既包括个人消费的服务,也包括企业和政府消费的活动。–通信服务,指所有有关信息产品、操作、储存设备和软件功能等服务。–建筑服务–销售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指污水处理、废物处理、卫生以及相关的服务等。–金融服务–健康及社会服务–旅游及相关服务–文化、娱乐及体育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其他未包括的服务四、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及原因(一)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迅速,重要性日益增强。年份国际服务贸易额增长率1970710/198076229.741990160251.102003350531.192008720031.05金额:亿美元(一)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国际服务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领域进一步扩大。•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不平衡,发达国家仍居主导地位。•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步伐将进一步加快。•国际服务贸易壁垒与货物贸易壁垒明显不同。•各国纷纷采取非关税壁垒措施来保护本国的服务业:–政府对服务贸易的管理加强。–政府采购和补贴。–设置国际服务贸易壁垒271.税收歧视对外来的经济组织或个人所提供的服务或购买的服务征收过高或额外的税。例如,规定对外国在本国设立的银行及其他金融保险机构征收较高的税率;又如,在外国服务提供者获准进入和使用本国的公共电讯传送网及其服务时,通过征收较高的税费加以限制调整。具体措施举例282.补贴不论是发达的还是发展中的大多数国家,补贴措施都被广泛地运用在运输、通讯、供水、供电、技术推广、医疗卫生、教育、广播等基础和公共事业部门,其首要目的多为实现国内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以及国民生活福利水平的提高;但是,补贴在客观上可以形成对外国服务业的歧视,阻碍其进入本国。当然,如果单纯靠补贴,而不适当地引入竞争的动力机制,服务业的发展也会停滞落后,从而阻碍本国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293.国家垄断与政府购买各国都有为本国航空公司或海运公司保留货源及航线的做法;又如我国的法律规定,三资企业的保险业务一律须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实际上,政府购买与国家垄断反映了某些服务部门中的买方垄断和卖方垄断特征,而这并不一定须由国家或政府垄断。在美国等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电讯、民航、铁路等服务行业被一些实力雄厚的私人垄断公司所把持,这同样能有效地阻碍外国服务业的渗透与进入。304.外汇管制这主要指一些发展中国家采取控制外汇在本国境内的持有、流通与兑换,以及对外汇的出入境实行管制的政策,限制了本国居民及各类组织团体对外国服务产品的消费与支付能力,同时也可限制外国服务业在本国的业务量与获利张力。例如,对外汇持有、流通、兑换的管制,对旅游业这类以消费者移动方式进行的服务贸易影响较大;而以实体存在方式进行的服务贸易则受到利润汇出的限制较多。315.股权的限制这是指虽然允许外国服务经营者在本国开业,但东道国要求必须参股,并通常要求占有多数控股权,以此维持本国对该行业的控制。如有的国家要求在外来保险公司中占多数控股权。326.经营的限制这是通过对外国服务实体在本国的活动权限进行规定,以限制其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甚至干预其具体的经营决策。例如,对外资金融保险机构,禁止其经营某些业务;对外国银行,限制其只能在低储蓄率的地区开业,或通过信用额度限制、储备金要求、资本控制等手段进行调控以确保国内货币政策的顺利执行,以及本国国际收支的安全和国内资本市场的健康发育,对外国咨询公司,要求其必须与本国相应的机构合作经营业务;等等。–世界产业结构升级的驱动–国际货物贸易和国际投资增长的带动–高新技术的有力推动–跨国公司发展的带动(二)国际服务贸易迅速发展的原因一、《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产生(一)《服务贸易总协定》产生的背景•美国主张服务贸易自由化,是服务贸易谈判的积极倡导者。经过一系列准备后,1986年9月,埃斯特角部长宣言将服务贸易作为三项新议题之一列入“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第二节国际服务贸易协议–美国的5点主张•确定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服务贸易;•将商品贸易与服务贸易综合在一起谈判;•拓宽服务贸易谈判的项目和范围;•逐步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主张发达国家在商品贸易谈判中做出某些让步,以换取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自由化问题上的让步。(二)“乌拉圭回合”关于服务贸易的谈判概况•发展中国家的妥协–随着谈判的进行,发展中国家为了换取发达国家在商品贸易上的让步,在服务贸易谈判中做出一定程度的妥协,在“双轨制”方式下,将服务贸易和商品贸易作为并列的议题进行谈判。一、《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产生•《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产生•“乌拉圭回合”关于服务贸易谈判的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关于服务贸易的定义、范围、与服务贸易有关的国际规则和协议。–关于GATT的有关基本原则在服务贸易中的适用问题。–关于开放和不开放服务部门的列表方式问题。一、《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产生二、《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主要内容(一)序言–阐明了WTO全体成员对服务贸易的认识,即“认识到服务贸易对世界经济的增长和发展日益重要”,“认识到所有成员方为了符合国内政策的目标,有权对其境内提供的服务制定和实施新的规定,并考虑在制定服务贸易法规时,不同国家存在着不同的发展程度,发展中国家可根据其特殊需要实施该项权力”。•《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文本包括6个部分:–第1部分:范围和定义–第2部分:一般责任和纪律–第3部分:承担特定义务–第4部分:逐步自由化–第5部分:制度条款–第6部分:最终条款(二)文本的主要内容–关于免除第2条义务的附录–自然人提供服务活动的附录–空中运输服务的附录–金融服务的附录一–金融服务的附录二–海运服务谈判的附录–电讯服务的附录–基础电讯谈判的附录(三)附录三、金融服务贸易协议–●市场准入–●国民待遇–●透明度–●最惠国待遇四、基础电信协议•电信服务是指传送和接收任何电磁信号的服务。它可以分为基础电信和增值电信两大部分。基础电信的内容包括电话、电报、电传、传真等。•基础电信协议的几个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市场准入原则四、基础电信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五、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六、《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意义–促进国际服务贸易的自由化–促进各国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对发展中国家给予适当的照顾
本文标题:new第8章国际服务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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