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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品城”商户服务协议(垂直BTOC类)协议编号:甲方:(以下称“甲方”或“商户”)乙方:润宇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一.定义(一)“中国商品城”:指由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及运营维护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网站,网址为。(二)“中国商品城网上交易平台”:指中国商品城网上供商户发布或查询商品信息,进行信息交流,达成交易意向及向商户提供其他与交易有关的辅助信息服务的空间,有关中国商品城网上交易平台上的术语或图示的含义,详见中国商品城“客服中心”或“帮助页面”有关内容。(三)“商户及商户注册”:商户必须是符合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法律实体,如无经营资格或违反本协议第五条之声明与保证的组织不当注册为中国商品城商户或超越其民事权利或行为能力范围从事交易的,其与乙方之间的协议自始无效,乙方一经发现,有权立即注销该商户B2C服务帐户,并追究其使用中国商品城服务的一切法律责任。商户注册是指商户登陆中国商品城,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接受并同意履行本协议以最终激活其乙方B2C服务帐户的过程。(四)“中国商品城服务帐户”:即商户完成商户注册流程而获得的其将在使用服务的过程中必须与自设的帐户密码共同使用的用户名,又称“乙方商城用户名”。商户应妥善保管其服务帐户及密码信息,商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服务帐户。(五)“服务”:是指由乙方通过中国商品城向商户提供的互联网信息发布、商业推广及与此有关的互联网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信息服务;中国商品城活动推荐位服务;市场调研、商业推广、广告、积分推广、专用BBS等服务。具体服务的定义及标准根据乙方网站公示为准。(六)“中国商品城特殊服务协议”:由双方另行签署的确认与本协议服务有关的针对各项个性化服务的契约文件。如《中国商品城特殊服务协议》条款内容与本协议内容存在冲突,以《中国商品城特殊服务协议》内容为准。(七)“战略联盟返利计划”:甲方作为商家在中国商品城网站上开设店铺,乙方将根据商户年度交易总额及所交纳交易服务费额度按照约定比例对商户进行返利。(八)乙方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对服务及其相关功能、应用软件变更、升级的权利。乙方进一步保留在服务中开发新的模块、功能和软件或其它语种服务的权利。上述所有新的模块、功能、软件服务的提供,除非乙方另有说明,否则仍适用本协议。服务随时可能因乙方的单方判断而被增加或修改,或因定期、不定期的维护而暂缓提供,商户将会得到相应的变更通知。商户在此同意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无需向其或第三方在使用服务时对其在传输或联络中的迟延、不准确、错误或疏漏及因此而致使的损害负责。二.协议内容及生效(一)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中国商品城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将就中国商品城特殊服务制定特别规则(下称“特别规则”),如特别规则与中国商品城其他规则存在冲突,则以特别规则为准。(二)商户在乙方网站平台上进行商品和服务推广、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事宜。商户在使用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同时,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乙方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各类规则,如各类规则有任何变更,乙方将在中国商品城网站相关页面以公示形式通知商户。如商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任何修订和新规则一经在中国商品城公布即自动生效,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登录或继续使用服务将表示商户接受经修订的协议和规则。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三)商户签署本协议并不导致本协议立即生效,经过乙方审核通过并向商户发出服务开通通知时,本协议及相关附属条款即在商户和乙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本协议的效力不及于商户与中国商品城其它用户之间因网上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三.证明文件提交(一)证明文件提交:商户欲使用乙方服务,必须向乙方提交相关证明,乙方有权根据商户经营商品或服务品类的不同,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明,具体依照《中国商品城入驻商家签约资质》(http://)执行,包括但不限于: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其他乙方认为需查验的信息。(根据商户经营商品品类的不同查验不同的信息)(二)信息变更的通知:协议期内,上述信息(包括相关证明文件)的任何变更商户都应在变更前七(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在变更后三(3)日内将变更后的文件按照约定方式提供给乙方。如上述信息变更后使得商户不再具备履行本协议的能力或资质,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或中止本协议。(三)责任条款:商户同意就未及时通知或更新其信息承担全部责任,商户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全部证明文件真实、准确且不存在超过时效问题(即保证所有证明文件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都处于有效期内,或者文件有效期届满前向乙方提供了更新文件)。如因上述原因发生纠纷或被相关国家主管机关处罚,商户应当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如给乙方(包括其合作伙伴、代理人、职员等)造成损失的,商户同意赔偿其全部损失。四.申请条件除本协议其他约定外,申请使用乙方服务的商户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持有完成有效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拟在中国商品城开展的经营活动不超过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二)商家及其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符合《中国商品城招商手册》相关规定;(三)商家有效签署本协议、相关附属协议及特殊服务协议;(四)提交了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并获得乙方认可;(五)符合乙方要求的其他条件。五.商户的声明与保证(一)其有合法的权利缔结本协议并具备履约能力;其承诺遵守本协议、特殊服务协议以及所有公示于中国商品城网站的规则和流程。(二)其符合商户的申请条件,且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有效的注册资料,并保证其诸如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内容的有效性及安全性,保证乙方及其他用户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自己进行联系。同时,商户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更新有关注册资料。商户保证不以他人资料在中国商品城进行注册。(三)其发布于中国商品城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商品城的规则;其对其发布于中国商品城的交易信息中所涉商品有合法的销售权以及承担售后服务的权限和能力。(四)其承诺不在发布的商品中使用任何未获授权品牌的关键字;其承诺拥有合法的权利和资格向乙方上传有关商品销售信息并进行销售,且前述行为未对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知识产权、物权等构成侵害,如因其行为导致乙方遭受任何第三方提起的索赔,诉讼或行政责任,其应承担相应责任使乙方免责,并赔偿乙方所受损失。(五)其认可乙方有权独立的对其入驻资料、品牌经营权限开通申请以及其他发布信息等进行评估、判断,审核结果以乙方评估、判断为准,其对此不持有任何异议。(六)其保证在使用服务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发布任何虚假、夸张或误导性的内容,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七)其应保证其所销售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协议或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其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协议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其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从事禁售商品的销售;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不得侵犯任何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八)其对商品的包装应做到保证商品的安全性、完整性、清洁性。(九)其将按照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出售商品并提供“三包”等售后服务。(十)其在乙方商城出售商品,有义务按照买家实际支付的现金金额为买家开具发票。(十一)其接受由乙方提供的支付方式作为其通过中国商品城达成的交易的支付工具。(十二)其承诺接受乙方对其出售商品是否具有合法进货来源的不定期检查,其有义务保留其商品具有合法进货来源的相关凭证。对于无法提供合法进货来源凭证的,乙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商品的真伪作出判断并根据本协议以及中国商品城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商户对此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十三)其承诺接受乙方基于商品品质控制需求对其在售商品进行的质量抽检,检测报告由乙方指定的专业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其承诺对检测结果不持有异议。对于经检测证明存在质量瑕疵的商品,检测费用由商户承担。(十四)其保证在使用服务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如有违反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商户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五)其同意不对中国商品城上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乙方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或向他方披露等方式使用在中国商品城站上其他用户展示的任何资料。(十六)其违反本条上述保证的,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的,其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并支付乙方或第三方为避免或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律师费。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有义务在现有技术上维护整个中国商品城线上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商户网上交易活动得以顺利进行;乙方有权根据商户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以及商户对自己店铺经营范围的描述自行决定(调整)允许商户发布商品的乙方商品类目种类和数量,商户对此不持任何异议。(二)对商户在注册使用服务中所遇到的与交易或注册有关的问题及反映的情况,乙方应及时作出回复。(三)因网上交易平台的特殊性,乙方没有义务对所有商户的交易行为以及与交易有关的其它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但如存在下列情况:1.第三方通知乙方,认为某个具体商户或具体交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商户或第三方向乙方告知交易平台上有违法或不当行为。乙方以普通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对相关内容进行判别,可以认为上述内容或行为具有违法或不当性质的,乙方有权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删除相关信息或停止对该商户提供服务,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四)乙方有权对商户的注册数据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注册数据或交易行为中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均有权向商户发出询问或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作出删除等处理。(五)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确认商户存在违法行为,或者乙方有足够事实依据可以认定商户存在违法或违反协议行为的,乙方有权在中国商品城公布商户的违法和/或违规行为。(六)对于商户在乙方交易平台发布的下列各类信息,乙方有权在不通知商户的前提下进行删除或采取其它限制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规避费用为目的的信息;以炒作信用为目的的信息;乙方有理由相信存在欺诈等恶意或虚假内容的信息;乙方有理由相信与网上交易无关或不是以交易为目的的信息;乙方有理由相信存在恶意竞价或其它试图扰乱正常交易秩序因素的信息;乙方有理由相信属违反公共利益或可能严重损害乙方和/或其它用户合法利益的信息。(七)商户在此授予乙方独家的、全球通用的、永久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并有权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使乙方有权(全部或部分的)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商户公示于网站的各类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和/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八)乙方会在商户的计算机上设定或取用乙方cookies。乙方允许那些在中国商品城发布广告的公司到商户计算机上设定或取用cookies。在商户登录时获取数据,乙方使用cookies可为商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如果拒绝cookies,商户将不能使用乙方服务。(九)在商户违法或违约时,乙方除有权要求商户承担责任外,还有权在不通知的情况下暂停服务、暂停结算、划取保证金以止损,直至提前解除协议。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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