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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 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课题构想
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总课题组赵悌尊2005年11月为使残疾人与全国人民一道奔小康,我国政府提出到2015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宏伟目标,为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科学推进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建立符合实际的、可操作、可评价、可实现的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十分必要。前言本文重点介绍了该指标体系的研究方法、指标名称、内涵和以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区(县)为单位的达标低限标准。一、课题来源我国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残疾人康复工作,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8年开始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国家规划,连续实施了三个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康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传播了现代康复医学理念。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对康复事业的认识和支持有了很大提高。业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项目逐步增加。康复机构从无到有,专业队伍由小到大。初步形成了适应我国国情的康复事业发展模式。采取重点工程与普遍服务相结合,以社区康复为基础,使千余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然而,由于我国的康复工作起步晚、起点低、基础薄弱,目前我国6000多万残疾人中得到康复服务的尚不足30%,康复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为实现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宏伟目标,必须适应当前形势,抓住有利时机,加强康复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基层服务网络,处理好重点工程和普遍服务的关系,尽快扩大残疾人康复受益面。为此,需要用科学务实的态度全面规划康复工作,这是制定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出发点。中国残联会同国家发改委、卫生部、民政部等部门,组织地方残联及相关专家共同成立了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总课题组,开展专题研究。二、技术路线1、理论研究和文献分析研究分析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制定的“小康”指标、中国初级卫生保健指标体系、地方制定的“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指标体系、国家其他部委制定的相关标准、国际相关领域的文献、社会学研究方法方面的资料以及其他相关材料。2、专家咨询采取多种形式向康复医学、康复管理、卫生管理、统计学、心理学、社会学等领域的专家咨询。3、现场调查调查目的1.了解残疾人康复需求与服务现状。2.了解康复服务资源现状。3.为制订评价指标体系提供科学的数据依据。调查对象:第一个层面调查康复服务的资源状况,调查单位为抽样区、县。第二个层面是残疾人个体,调查抽样街道、乡镇残疾人的康复需求以及得到康复服务的状况。抽样方法:调查采取分层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省(市)的样本抽取: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2003年各省国内经济生产总值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结合地域分布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基础的实际情况,经专家和康复管理工作者综合考虑,共同研究确定上海市、河南省、贵州省为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课题的现场调查地区。区、县(市)的样本抽取:每个省(市)将辖区所有的区县,按照当地GDP水平分为高、中、低三个组,从中等水平的区县中随机抽取一个区和一个县,共三区三县,作为调查地区。街道、乡镇的样本抽取:每个区将辖区所有的街道,按照当地GDP水平分为高、中、低三个组,从中等水平的街道中随机抽取一个街道;每个县将辖区所有的乡,按照当地GDP水平分为高、中、低三个组,从中等水平的乡中随机抽取一个乡,共三个街道三个乡。调查对象的抽取:三个街道三个乡所有的残疾人均作为调查对象。现场调查工作抽样地区省(市)市辖区、县(市)区(县、市)街、乡上海闸北区芷江西街崇明县新河镇河南洛阳市鹤壁区九州路办事处新安县曹村乡贵州安顺市西秀区北街办事处普定县龙场乡4、预试验将初步制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实地试用、检验、对试验结果进行总结、分析、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指标体系。预试验地区分类预试验区县数量上海发达地区3区1县河南中等发达地区2区2县贵州欠发达地区2区贫困地区2县合计7区5县预试验地区分布5、统计分析根据现代统计学原理和方法,对指标体系进行统计分析,科学量化。三、组织实施1.建立课题运行合理化的组织架构,成立由各个部门组成的全国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课题领导小组,审定课题方案和预期产出。2.成立由康复医学、社会医学、公共卫生管理学、统计学、社区康复学以及政策研究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全国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课题技术指导组,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3.在总课题组下,成立康复管理组、康复业务组、康复技术组。4.在东、中、西部成立分课题组。(上海市、河南省、贵州省)5.采取总课题组长负责制,建立专家咨询,征求各部门意见和基层意见及专家审评的流程。6.建立课题组内部各项研究工作的沟通、督导检查机制。开题会议、布署工作、培训人员工作流程现场调查、数据分析拟订指标、指标体系及评价工作方案预试验、征求地方意见修改完成评价指标体系、工作方案1.立足针对“最迫切”需求,提供“最基本”服务,界定康复服务的内容与量化;2.坚持全面康复原则,以医学康复为重点,适当兼顾教育、职业、社会康复;3.立足加强服务体系与服务能力建设,支持性指标与结果性指标并重;4.立足现实,增强前瞻性,做好各种决策变量的预测;5.统筹考虑多系统资源的纳入;6.坚持分类指导,区别对待不同地区;7.简单明了,方便应用;8.低限标准。四、研究原则五、指标体系框架《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由指标名称、低限标准和指标解释、评价(计算)方法、目标值、计分三部分组成。“指标”由14大项21个分项组成。主要从完善康复工作体系的角度,提出康复工作的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及服务网络建设要求,明确政府、卫生服务机构、社区的工作职责与内容。康复管理性指标(1-9项)1.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考核目标2.成立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并开展工作3.按标准将残疾人康复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4.医疗及康复保障4.1城镇残疾职工加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2农村残疾人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5.区县康复技术指导机构建设达标数6.街道、乡镇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实施率7.街道、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达标率8.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康复员配备率9.残疾人康复服务建档率指标名称主要结合现实工作状况,针对各类残疾人的基本康复需求,就最具代表性的康复服务内容提出工作要求。康复业务性指标(10-11项)10.康复服务覆盖率10.1白内障致盲患者手术率10.2低视力者助视器验配率10.3聋儿康复训练率其中:聋儿机构康复训练率10.4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率其中:智力残疾儿童机构康复训练率10.5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率其中:肢体残疾人机构康复训练率10.6缺肢者假肢装配率10.7精神病患者监护率11.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配置率指标名称综合反映了残疾人及其亲友在掌握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实现全面康复和对康复服务满意的情况。康复效果性指标(12-14项)12.残疾人及其亲友残疾预防、康复知识普及率13.残疾人全面康复服务转介有效率14.残疾人及其亲友康复服务满意率指标名称指标体系的设计以区、县(市)为基本评价单位。“低限标准”依据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将区、县(市)分为四类。分别确定到2010年和2015年各项指标达标的低限目标值(分为绝对数值与百分率两种表达方式)。低限标准五、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低限标准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指标不同经济地区低限标准一类地区二类地区三类地区四类地区201020152010201520102015201020151、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目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考核目标(分值)3、按标准将残疾人康复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元/人·年)2、成立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并开展工作(分值)3333333333333333130.510.20.50.10.2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指标不同经济地区低限标准一类地区二类地区三类地区四类地区201020152010201520102015201020154.医疗及康复保障4.1城镇残疾职工加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分值)5.区、县(市)康复技术指导机构达标数(个)4.2农村残疾人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分值)6.街道、乡镇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实施率(%)22222222333333335645342380100709050704060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指标不同经济地区低限标准一类地区二类地区三类地区四类地区201020152010201520102015201020157.街道、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达标率(%)9.残疾人康复服务建档率(%)8.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康复员配备率(%)801007090607050608010070905070406080100709060805070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指标不同经济地区低限标准一类地区二类地区三类地区四类地区2010201520102015201020152010201510.康复服务覆盖率10.1白内障致盲患者手术率(%)10.3聋儿康复训练率(%)其中:聋儿机构康复训练率(%)10.2低视力者助视器验配率(%)909580907085608030402030203010206390457236542745497230481224615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指标不同经济地区低限标准一类地区二类地区三类地区四类地区2010201520102015201020152010201510.4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率(%)其中:智力残疾儿童机构康复训练率(%)10.6缺肢者假肢装配率(%)10.5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率(%)其中:肢体残疾人机构康复训练率(%)8090708060705060607040503040203080907080607050606070405030402030759065805570456010.7精神病患者监护率(%)9090909090909090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指标不同经济地区低限标准一类地区二类地区三类地区四类地区2010201520102015201020152010201511.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配置率(%)13.残疾人全面康复服务转介有效率(%)12.残疾人及其亲友残疾预防、康复知识普及率(%)801007090608050707595658555754565809070806070506014.残疾人及其亲友康复服务满意率(%)8080808080808080审评标准1.县(市、旗、区)达标标准依据《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2005-2015年)》确定的14项指标,逐项评价计分,不得漏项,总分为100分,最小分值差为0.5分。审评总分≥80分为“达标”;60至80分(不含80分)为“基本达标”;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未达标”,21个分项指标中,有5项为“0”分的,也视为未达标。2.市(地、州、盟、区)达标标准市(地、州、盟、区)达标标准,按达标和基本达标的县合计数与全市县总数的比例而定,≥80%为“达标”;60%至80%(不含80%)为“基本达标”;60%以下(不含60%)为“未达标”。3.省(自治区、直辖市)达标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达标标准,按达标和基本达标的县合计数与全省县总数的比例而定,≥80%为“达标”;60%至80%(不含80%)为“基本达标”;60%以下(不含60%)为“未达标”。欢迎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本文标题: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课题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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