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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创新服务体系的中坚力量——生产力促进中心科学技术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徐禄平1929——19361943APOCPCHKPC1992一、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由来1929年——1936年西方国家经济危机股市崩溃GDP下降三分之一国民收入减少一半失业增至25%一、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由来亚当·斯密—自由竞争、自由贸易“看不见的手”“守夜人”萨伊法则—生产给产品创造需求,即“供给创造需求”一、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由来罗斯福新政1943年美国纽约州依法成立了第一家创新服务机构一、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由来凯恩斯“革命”——国家干预经济,刺激社会有效需求,充分就业等。《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1936)》APO——亚洲生产力组织,1961年成立,成员:日本生产性本部韩国生产性本部新加坡标准与生产力促进局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台湾中国生产力中心等一、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由来CPC——中国生产力中心(台湾)成立于1955年11月。早期主要从事引进国外的生产、管理技术,协助企业培训。1980年后,承担地方政府委托的共性技术推广工作和执行“全面提高生产力运动”、“全面提高产品品质计划”。为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和发展了自己。一、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由来一、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由来CPC:定位——经营模式的拓荒者,创新、前瞻、变革。——知识经济的传播者,资讯、教育、推广。每年辅导企业超过350家,培训6万余人次。由于台湾科研机构众多,且实力很强,如中研院(李远哲),工研院等,以软服务定位。一、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由来台湾生产力中心隶属于台湾经济部,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会由27人组成,企业和官方的代表各占50%,拥有近500员工,除台北总部外,还在台中、彰化、台南、高雄设立了办事处,现在是台湾最大的创新服务机构。HKPC——香港生产力促进局成立于1967年,使命是通过专业服务,使香港的产品制造及服务业有效地运用资源和提高附加值,目标是加强香港企业的效率和提高市场竞争力,从而提高香港人的生活水平。一、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由来一、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由来HKPC和属下的公司共雇佣600余企业管理顾问和员工,每年为4000余家企业提供产品开发、管理顾问、培训及技术转移等服务。近5年来,政府资助的经费平均占其收入的36%左右。一、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由来HKPC既有软服务,也有产品开发等硬服务。香港缺少台湾中研院那样的科研机构。一、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由来HKPC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理事会成员由特区政府任命,总数不超过23人,其中来自资方、劳方、学术界和专业团体的成员不超过17人,政府公务员不超过5人。澳门也于上世纪末成立了澳门技术转移暨生产力促进中心,重点扶植成衣等制造业的中小企业。经费由特区政府资助为主,少部分由企业赞助。一、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由来1992年我国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7月29日山东威海——山东生产力促进中心台湾——生产力中心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大陆——生产力促进中心一、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由来1、发展现状2、存在的问题3、经验与体会二、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1、发展现状:发展的三个里程碑(1)1995年(2)1999年(3)2002年二、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1)199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中明确“要建立、健全为中小型企业提供技术、信息服务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技术服务机构”。在《决定》精神的指导下,原国家科委出台了《关于加强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意见,组织开展了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重点省行动”等,使我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在规模上得到迅速扩张。这标志这我国生产力促进中心进入了“从小到大”的发展阶段二、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2)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中再次强调要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并把这项工作纳入国家技术创新体系,提出了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使生产力促进中心进入蓬勃发展的新阶段。二、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3)2002年6月29日,酝酿三年之久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明确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规划、用地、财政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推进建立各类技术服务机构,建立生产力促进中心和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信息、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服务,为中小企业产品研制、技术开发提供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企业技术、产品升级。”这是我国首次以法律形式对生产力促进中心的职责给予明确,是对生产力促进中心和从业人员的鼓舞与鞭策。二、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二、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法律并不是抽象的,都是对实践的总结。《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出台,是对生产力促进中心已做工作的肯定,明确了生产力促进中心将在我国发展中小企业整个事业当中的地位,表明生产力促进中心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和责任,更多强调的是责任。二、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中小企业促进法》指出:“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中小企业政策和统筹规划,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中小企业工作进行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小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有义务依法对中小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同时应通过支持生产力促进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二、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家鼓励各类社会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企业诊断、信息咨询、市场营销、投资融资、贷款担保、产权交易、技术支持、人才引进、人员培训、对外合作、展览展销和法律咨询等服务”,“国家鼓励有关机构、大专院校培训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及生产技术等方面的人员,提高中小企业营销、管理和技术水平”,这些基本上涵盖了中小企业在创业和发展过程中的综合需求,实际就是明确了生产力促进中心的业务范围,为我们开展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二、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中小企业促进法》是对我们下一步依法开展服务工作的保障和依据。市场经济强调政府要依法行政,企业要依法经营,作为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应该是依法服务,《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公布和实施,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工作将有法可依。二、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经过十年的改革与发展,已初步形成遍布全国的生产力促进服务体系。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主要行业均建立了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心数量截至2003年10月31日已达1043家,拥有各类科技人员1.3万名,资产总额超177亿元。二、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效地推进了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前10个月,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共为近8万家中小企业提供了服务,为企业培训人员108万人次、引进3584名技术人才;协助企业引进项目752项,引进资金24.2亿元;累计为企业增加销售额360亿元,增加利税63亿元。二、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探索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新路子。结合科研院所的转制,共有近60家原国务院所属产业部门的科研机构部分或整体转制为生产力促进中心,他们发挥人才优势和技术优势,在促进先进成熟技术的推广应用和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方面,显示出空前的生机与活力,大大提升了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整体实力,也为我国科研院所的转制探索了新路子。(机械科学研究院的例子)2、存在的主要问题(1)发展水平存在较大的区域不平衡(2)相当一部分生产力促进中心运行机制陈旧,服务质量和人员素质偏低,缺乏竞争力。(3)政府对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支持和管理存在错位(4)缺乏促进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的完整的政策法规体系二、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二、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1)发展水平存在较大的区域不平衡。在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在数量和发展规模上都已有了相当水平,中小企业对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有着较大的需求,生产力促进中心通过实践的锻炼也具备了一定实力,在推动科技创新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在西部地区,由于受观念、科技水平、人才和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制约,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相对滞后,数量较少,服务水平较低,服务种类单一,现有机构大多惨淡经营、举步维艰。二、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2)相当一部分生产力促进中心运行机制陈旧,服务质量和人员素质偏低,缺乏竞争力。由于一些中心是从政府部门分化出来的,不仅在运行方式上遗留着行政机关的烙印,机制不活、人浮于事、等客上门,而且主要业务也仅仅局限于原有的行政管理范围,有明显的条块色彩和垄断色彩,对政府的依赖性强,服务内容单一,系统服务能力不足。同时,很多中心缺乏清晰的业务定位和核心竞争力,专业化水平低,只是开展一般性的信息提供与服务业务,特色不突出、优势不明显,无法满足客户的综合要求,难以形成规模效益。二、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造成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严重不足,知识背景比较单一、陈旧落后,在市场中开展咨询服务的经验不足,懂技术、懂管理、懂市场和懂服务的复合型人才十分匮乏。二、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3)政府对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支持和管理存在错位。目前,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已开始向“政务、事务、服务”相分离的方向改革,但是职能转化远不够彻底,该放下去的“事务”、该放开由社会承担的“服务”还没有与“政务”相对脱离。使得一些部门对中心的支持方式出现“错位”,一方面在政策、投入等方面很少支持,另一方面却又热衷于“兼作中介、控制中介、代替中介”,严重制约了中心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获得政府授权的机构服务意识不强,官架子十足,未获授权的多数机难以为继。这一现象在欠发达地区更为严重。二、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4)缺乏促进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的完整的政策法规体系。尽管《中小企业促进法》已经颁布,“四技活动”税收等个别领域中有指导意见和扶持措施以外,但机构制度建设,一般还是参照事业单位或企业的管理制度进行管理,适应非营利性机构等主体使用的新型制度尚未真正建立,致使大多数类型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法律地位、经济地位、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未能得到明确。二、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3、经验与体会(1)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是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的保证(2)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是发展的强大动力(3)人才资源是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第一资源二、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1)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是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的保证。在我国生产力促进中心诞生与发展壮大的每一个阶段,都是在党中央、国务院英明决策的指导下完成的。实践证明,1995年和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的两个《决定》,对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6月29日公布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为生产力促进中心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法律保证。各级地方党委与政府对发展生产力促进中心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部分省市的党政一把手亲自考察、指导当地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工作,并在资金等方面给予了一定的支持。据统计,仅在2003年前10个月,各地直接用于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的资金就达26亿元。二、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2)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是发展的强大动力。我国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绝大多数,前身是计划经济下建立的科研机构。根据这一特点,我们确定了以改革促发展的方针。通过深入科技体制改革,目前,大部分中心都已初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充满了生机与活力;营利与非营利、民营与国有、股份制与事业性质等各类形式协调发展的局面已基本形成。二、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3)人才资源是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第一资源。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生存与发展,优秀的人才队伍,特别是领军人物起着关键作用。几年来,我们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多种方式,培育了一批懂市场、善经营、会管理的领导干部队伍,从而大大提高了广大生产力促进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与服务能力,使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有了立足之本、发展之源。三、未来趋势2003年是科技部党组确定的科技中介机构建设年。印发了《科学技术部关于大力促进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经修订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
本文标题:创新服务体系的中坚力量-生产力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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