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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本协议当事人:甲方:杭州开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千岛湖分公司乙方:甲方是指:1、杭州******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前期物业管理是指:是指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本物业名称:******别墅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类型:座落位置:建筑面积:平方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房屋共有部位、共享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公约》并书面告知乙方。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公约》、《业主手册》的行为。5.甲方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部分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转让给第三方。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8.每六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收支账目。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别墅室内装修管理协议》。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并合理收取费用。12.自本协议终止时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及其它物业管理材料,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业主公约》和《业主手册》。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享有与所缴纳物业管理费相符的服务。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别墅室内装修管理协议》,违反装修协议,给物业造成损害的将承担赔偿责任。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7.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业主公约》和《业主手册》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10.因甲方维护修缮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需要占用乙方自用部位、自用设施的,乙方应予以配合。11.不得擅自将住宅改为非住宅使用。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一、房屋共享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享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信道、电梯机房、水泵间等。二、房屋共享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享设施设备是指共享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供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享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三、环境卫生1.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及房屋共享部位保洁。2.垃圾的收集和清运。四、保安1.内容(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2)门岗执勤。(3)巡逻检查。(4)安全监控。2.责任(1)协助公安部门加强治安防范,协查各种违法案件。(2)检查、掌握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类情况。(3)及时发现各类事故苗头,协助有关部门力争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1.内容(1)限速、限重。(2)禁鸣。(3)按规定停放。(4)车辆出入管理。(5)泊位管理。2.责任(1)指挥车辆遵章行驶,有序停放。(2)保持小区安静。(3)保持道路通畅。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按照《******别墅室内装修管理协议》对业主的房屋装饰装修行为实施管理。七、消防管理1.内容(1)公共区域消防器材和易燃品管理。(2)消防监控。(3)义务消防。2.责任(1)消防器材和设施齐全、有效。(2)消防信道畅通。(3)发生火警,组织灭火或报警。八、公共绿化1.内容(1)修剪、浇灌、施肥等绿化养护。(2)清洁公共绿地。(3)除虫和必要的补种。2.责任(1)保持花草树木的正常生长。(2)保持公共绿地整洁。(3)绿化植物茂盛、无缺株。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一、房屋外观:清洁,无污染。二、设备运行:正常、故障时间无特殊情况下不超过2小时。三、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按计划及时完成。四、环境卫生:整洁。五、绿化:按景观要求维护。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整齐、有序、无事故。七、保安:热情服务、按章办事、仪表整洁、文明礼貌。八、消防:做好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防范工作。九、房屋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小修:立即处理,72小时内力争修复,并建立登记、回访制度。急修:报修后30分钟内或按约定时间准时上门维修,24小时力争修复,并建立登记、回访制度。十、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甲方的满意率达到95%。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一、乙方交纳费用时间:物业管理费自《入伙通知书》规定的入伙之日起开始计收。二、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5元。三、地面停车位按每月每个元。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由乙方按物管费标准的70%向甲方交纳,空置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五、乙方出租物业,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乙方与承租人约定由承担人缴纳的,从其约定,乙方负连带缴纳责任。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七、每次交纳费用时间:每季度首月5日前交纳。八、其它有偿服务收费另行约定。第五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有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第六条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一、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规定,本物业建立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乙方在入伙前交纳按建筑面积元/平方米的维修基金。二、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三、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乙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四、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第七条保险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第八条广告牌设置及权益乙方不得擅自在小区内设置任何形式的广告牌(包括标牌、标识等)。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一、物业管理费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再作调整;其它收费按物价管理部门规定执行。二、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第十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乙方违反本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甲方违反本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二、乙方违反本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缴额的3‰支付。三、长期不缴纳物业管理费之业主,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按有关规定向业主追究法律责任。第十一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十二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十三条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十四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调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五条本协议共十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十六条在签订本协议前,由甲方送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表人: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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