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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农村水电事业发展为西藏新农村建设服务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扎西2007年6月12日西藏自治区位于祖国西南边陲,是青藏高原主体,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素有“世界屋脊”之称,全区国土面积有120多万平方公里,280多万人口,所辖七个地市,74个县(市、区),69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6088个村民(居民)委员会。西藏境内水力资源十分丰富,是我国河流、湖泊分布最多的省区之一,全区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4482亿立方米,流域面积大于100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20余条,大于20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100余条。也是我国和南亚地区许多著名的大江大河的发源地,称之为“中华水塔”是万川之母,万河之源,[从东到西,主要江河有金沙江(长江的上游)、澜沧江(湄公河的上游)、怒江(萨尔温江的上游)、察隅曲、丹龙曲、雅鲁藏布江(布拉马普特拉河上游)、西巴霞曲、朋曲(恒河上游支流)、森格藏布(印度河上游)、朗钦藏布等]。西藏的江河蕴藏着巨大的水能资源,据初步计算,多年平均流量的天然水能理论蕴藏约2亿千瓦,理论年发电量17600亿千瓦.小时,可开发容量约11600万千瓦,占我国江河天然水能蕴藏量的30%,居全国首位。其中藏东南地区最为丰富,约占全区水能蕴藏量的70%,可开发容量15659千瓦。仅雅鲁藏布江及其支流蕴藏量约一亿千瓦,具有开发中小水电得天独厚的条件。一、西藏农村水电建设现状西藏和平解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非常关心西藏农村水电站的建设,给予西藏开发建设中小水电站以大力支持。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和各级政府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建设了一大批农村水电工程,到2005年底,全区有18千瓦以上的434座农村水电站,总装机15.71万千瓦;18千瓦以下及部队电站201座,装机8040千瓦;农村电网拥有35千伏输电线路992公里,35千伏变电站6处,10千伏输电线路8724公里,400伏输电线路3500公里。依靠农村覆盖解决了全区54个县,450乡镇、2493个村,857000人的用电问题。依靠农村水电解决了西藏73%的县城、65%的乡镇、41%的村委会所在地,38%农牧区人口的用电问题。其中“十五”期间,新建农村水电站145座,新增装机58000千瓦,解决了112个乡镇,773个村,新增通电人口29万人。纵观西藏农村水电发展历程较快,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上世纪末前农村水电普遍投资少、建设规模小、建设标准低,建设管理不规范,电站装机容量在100千瓦以下的占电站总数的70%。二是因建设投资渠道不同,电站管理主体呈多样化,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和体制。三是进入新世纪虽然水利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建设和管理有了较为规范2的管理,但由于西藏农牧民居住分散,供电规模小,经济效益较差。四是随着国家电网的扩展,在大电网覆盖下的农村小水电站能否继续生存,并有效发挥效益带来挑战。二、农村水电建设面临的形势截止到2005年底,全区仍有15个无电乡,3453个无电村(其中:有水无电村1496个),20万户、100万农村人口用不上电,为早日结束西藏绝大部分农牧民群众依靠酥油、松枝照明的历史。确定“十一五”计划前夕,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专门的会议研究西藏发展问题,并下发了,明确“十一五”期间解决西藏80%以上农牧民群众用电问题,为西藏农村水电建设和发展开辟了宽广的道路,同时西藏农村水电事业大力发展确实是遇到了千载难逢的大发展机遇。农村水电既是西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工程,也是促进退耕还林,保护西藏天然林和天然草场的生态工程。独特的地理位置决定着西藏承担国家生态安全和世界生态安全的建设和保护任务。西藏的生态环境保护状况将直接关系到青藏高原乃至国家生态安全,对南亚和东南亚的大气环流系统有着重要影响。西藏高原作为东亚季风和西南季风气候的“启动器”是全球气候的重要“调节器”。因此,这不仅关系到西藏农牧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也关系到中国乃至整个亚洲地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生态安全建设工程,同时也关系到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3会稳定,巩固边防的重要政治工程。农村水电工程建设是让农牧民用上清洁、方便、经济的电能的主要基础工程。根据西藏地广人稀、农牧民群众居住分散、水能资源丰富的区情,农村水电是一项解决农村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村各项文化社会发展的重要能源基础。农村水电事业的发展,有效地解决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电,促进了农牧区经济建设、生态保护、扶贫开发、社会进步,农村水电作为清洁的可再生能源,已广泛成为广大农牧民群众最受欢迎的主要农村基础能源之一。三、农村水电建设的主要任务西藏农村水电总的工作要求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小水电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新的治水思路为指导,坚持农村小水电为农牧业、农牧区和农牧民服务的方向,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改善农牧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全面实现农牧区小康社会为根本出发点,以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目标,抓住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一系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文件精神的大好时机,继续实施西藏县、乡、村小水电“光明工程”、“送电到乡”小水电建设工程,启动“送电到村”小水电建设工程、小水电带燃料工程、三期农网改造等工程,解决西藏无电乡村生产生活用电问题。主要任务是:在“十一五”计划期间,新建和改扩建、4新建县、乡、村小水电站29座,新增装机容量31000千瓦,解决农牧区31个乡镇,577个行政村,8万户,40万人用电问题。计划到2010年底西藏农村小水电累计达到473座,总装机20万千瓦,解决57个县,481个乡镇,2524个行政村,25万户,125万人的用电问题。农村水电将占领西藏农牧区用电户的六成以上,从而极大地改善西藏农牧区供电和能源结构,促进西藏农牧区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西藏社会繁荣进步。四、农村水电建设的主要措施狠抓机遇,扎实工作,为全面完成好“十一五”期间西藏农村水电建设这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富民事业”,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农村水电建设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地、县、乡三级政府和行业有关部门领导对农村水电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大力宣传农村水电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建设时机、建设条件、建设效益等。自治区和各地水利部门专门成立了农村水电建设管理办公室,各有一名分管领导担任主任,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办事机构,配备了专人。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制定和完善了各项管理措施,区、地、县三级落实了工作责任,层层签订了责任状。以把农村水电建设任务切实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前期工作,严把审批关。前期工作的质量直接5关系到工程建设质量,关系到工程效益的发挥。为此,我们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农村水电工程从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入手,认真落实市场准入制度,现场复验制度,集体审查制度,严把前期工作质量关。对农村水电工程项目的规划、可研、初设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行了逐级审查制度。由各县组织规划设计,地区水利部门组织初审,自治区水利厅组织终审。为提高农村水电工程设计的可行性、合理性、科学性,组织有关专家到现场实地复核设计成果,根据西藏的实际,特别是复核枯水期和冰冻期水资源情况及地质情况,确定科学、经济、合理的建设方案,最终逐级上报审批。三是加强建设管理,严把质量关。制定了《西藏自治区“送电到乡”小水电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建设管理制度。农村水电建设项目实行行政领导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始终把工程建设质量放在首位,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层层签订农村水电建设项目建设管理责任书,自治区和地区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不定期派遣项目督察员,负责对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和参建各方项目建设承诺到位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解决。对参与西藏农村水电建设的30多家设计,20多家监理单位,近100家施工队伍建立6信誉档案,对人员不到位、责任不到位、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实行了“黄牌警告,红牌清出”制度,并将信誉纪录作为今后西藏水利水电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四是加强建后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为确保农村水电建成后长期有效运行,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加快了农村水电管理体制改革,明晰产权,充分调动农电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做到农电管理人员有权、有责、有利。到2006年底已建立以县水电站或县供电所为依托的县农村电力公司39个,承担本县范围的县、乡、村水电站的经营管理,对边远乡村水电站实行个人租赁承包责任制,农电公司和各电站实行法人和承包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管理机制。加大农电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由自治区和地区组织集中培训,培训合格者由自治区水利厅农电部门颁发上岗证,才有资格承担农电管理人员。实行了农村水电站进行户籍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最后,我代表西藏280多万各族人民,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西藏农村水电事业的国家有关部委,兄弟省市区领导和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热烈欢迎国内外小水电专家和各界人士到西藏来,参与西藏农村水电建设和管理的科学研究和建设领域,积极出谋献策,共同建设我们伟大祖国的西南边疆。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有7全国各兄弟民族的大力支持,通过西藏各族人民的艰辛努力,西藏农村水电事业一定能实现跨越式发展!谢谢大家!8
本文标题:加快农村水电事业发展为西藏新农村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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