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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服务类)项目名称:培训服务项目编号:JNCZJZ-2016-358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部2016年07月目录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2第三部分项目要求............................................................................18第四部分合同通用条款....................................................................22第五部分合同格式............................................................................28第六部分附件............................................................................321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部受托,就培训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一、采购人:济南市全民健身中心二、项目名称:培训服务三、项目编号:JNCZJZ-2016-358四、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部五、项目说明:详见本文件第三部分。六、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二部分七、报名时间、方式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2016年07月29日至2016年08月05日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部网站()“采购公告”栏目中,在想要参与项目的公告最下方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报名。八、接受报价时间、报价截止及公开报价时间:接受报价时间:2016年08月11日上午8时30分—9时30分报价截止及公开报价时间:2016年08月11日上午9时30分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九、递交报价文件及公开报价地点: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B区五楼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联系人:曹伯军电话:0531-68967547邮编:250101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系指济南市全民健身中心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系指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部3.合格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服务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均可参加投标。3.2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7)投标供应商对照采购文件进行自审,按照自愿原则购买标书;8)中心实施采购文件标前答疑制度,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或质疑的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提出,按责任由招标人或中心进行答复;9)中心确定为投标资格后审方式,由见证律师审核;10)参加投标的厂家或供应商必须是最终投标、签订合同的厂家或供应商;11)根据高检会(2004)2号文件要求,中心将投标单位的信息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依据查询结果(告知函),在评审中发现凡是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投标资格。3.3其它;3.4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报价费用无论报价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二、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构成本采购文件共分六部分,内容如下: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要求第四部分合同一般条款第五部分合同格式第六部分附件6.采购文件澄清和修改6.1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可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部,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6.2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部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发给要求澄清的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3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任何时候,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部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用补充文件的形式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该澄清和修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向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采购文件的所有供应商发出。澄清修改将向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采购文件的所有供应商发出,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6.4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修改报价文件,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部可酌情推迟报价的截止与公开报价时间,并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供应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通知。在这种情况下,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部和供应商受报价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4三、报价文件编制7.报价语言及计量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部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2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部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翻译文件,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7.4除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5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谈判小组有权要求其限期提供加盖公章的翻译文件或取消其报价资格。8.报价文件构成报价文件由报价书、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及小微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办法见23.4-23.7)构成。8.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报价申请及声明(见附件)8.2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谈判小组在需要时,可要求供应商在一定期限内提供资格证明原件。8.3报价文件1)报价一览表(见附件);2)谈判报价明细表(见附件);3)其他。8.4技术文件51)服务方案;2)服务承诺;3)合理化建议;4)服务要求偏离表(见附件);5)其他。注:可根据具体项目特点编制。8.5商务文件1)商务条款偏离表(见附件)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简历表(见附件)3)近三年完成同类业绩一览表(见附件)4)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8.4小微企业声明函(见附件)注:可根据具体项目特点编制。9.谈判报价9.1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在谈判后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再次报价。报价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设备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验收费等一切费用。成交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期限与追加项目预算。9.2供应商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相应填写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备注处注明。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部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方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9.3竞争性谈判项目中,最终报价相等的供应商再进行一轮报价。9.4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9.5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9.6其他。10.报价文件装订与编写610.1供应商必须将报价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胶装),未进行胶装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并在首页编制“报价文件目录”。10.2供应商应准备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报价文件以及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三份。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供应商应保证报价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供应商应自己承担责任),如果单独的报价一览表与报文件正本有差异,以报价一览表为准;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与报价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三份报价一览表之间如有差异,按无效报价处理。10.3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10.4报价文件应严格按照报价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报价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报价文件,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10.5因报价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报价文件签署11.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在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报价一览表上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如供应商对报价文件进行了修改,则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或加盖公章。11.2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12.报价文件密封和标记12.1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正副本密封,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密封件格式见附件):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2)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712.2为方便公开唱价,请供应商将三份“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并注明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报包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与报价文件同时提交。12.3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于2016年08月11日9:30时之前不准启封”字样。12.4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报价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部对供应商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报价文件,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部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13.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一)、只有通过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部网上报名确认系统完成的报名才视为正式报名。(二)、使用网上报名确认系统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报名供应商所有操作均视为取得所在单位的授权,代表其单位意志;不得使用其他供应商的账号和信息进行报名。(四)、供应商报名后,可以在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前自行修改、删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没有删除的视为正式报名成功。(五)、部分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并根据第2条进行处置:(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和谋取中标、成交的;8(2)不及时办理变更和注销手续的;(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4)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5)三个月内出现两次及以上,或者一年内出现四次及以上成功报名但无故不参加政府采购招标活动的。(6)一年内出现三次及以上明确知道资质条件不满足仍然继续恶意参与招投标,企图蒙混过关的。2.诚信档案中不良记录供应商的处置方法(1)信息部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在供应商库及诚信档案中进行记录;(2)信息部发布供应商不良行为公告;(3)信息部冻
本文标题:培训服务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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