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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對原住民的服務──以五股為例王永慈、劉可屏輔仁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中文摘要本研究以五股某教會為例,探究教會對原住民提供服務的狀況。研究發現:該教會原住民會友主要遭遇的困難有居住問題、經濟問題、社會歧視、失業、法律問題、婚姻問題、子女教育問題等。針對這些問題,該教會扮演了十分重要的服務提供者的角色,然而教會與現有社會資源的連結則尚待建立。這也顯示出社會工作者如何與教會團體建立合作關係的重要性。最後,本研究的發現也闡明了社會工作教育重視多元文化的意涵。關鍵字:教會、原住民、社會服務、多元文化Church-BasedSocialServicesforIndigenousPeoplesinWu-Ku,TaipeiHsien:ACaseStudyABSTRACTThisstudyinvestigateschurch-basedsocialservicesforindigenouspeoplesinWu-Kuarea.Thefindingsshowthatthemajorproblemswhichindigenouspeoplesoftenfacearehousing,economicsecurity,discrimination,unemployment,legalproblems,marriageandparentingproblems.Thechurchthatwestudyplaysaverysignificantroleasaserviceprovider.However,missinglinksstillexistbetweenthechurchandtheformalsocialservicedeliverysystem.Anargumentinfavorofcooperationbetweensocialworkersandreligiousgroupshasbeenadvocated.Finally,thefindingsalsoshedlightontheimportanceofhumandiversityinsocialworkeducation.KeyWords:Church,SocialServices,Indigenouspeoples,humandiversity壹、研究源起與研究目的對以增進人群福祉、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己任的社會工作者而言,了解他族文化,尊重人我差異、為不同背景者服務的能力,是專業必備的條件。因此,在社會工作的養成教育中,「多元文化」(diversity)應是課程和學習活動中不可或缺的內容。在現實環境中,理想的落實並不容易。以美國為例,即使「全國社會工作教育協會」(NationalCouncilofSocialWorkEducation)早已明定大學部和研究所的課程都應包括多元文化(1991,1996),學校仍因教學時間不足或適當的師資難求而無法完全做到(TorresandJones,1997)。因此實務工作者動輒以己身的觀點,批評原住民「不合作」,「沒有動機」、「懷有敵意」,「沒有反應」也就不足為奇了(Pinderhughes,1997;Weaver,1998)。台灣的社會工作教育深受美國的影響,早期的理論或實務工作的架構都以其為依歸。隨著時代進步,本土工作者逐漸成熟,對台灣社會工作教育的目標及內涵的省思愈多,對本國社會所需要關懷的問題的探討也就愈迫切。整體而言,當前社會工作界對台灣原住民的研究仍然缺乏,相關的論文也是屈指可數。在公元時序已經進入兩千年的此時,在台灣原住民社會運動一波波要求公平待遇(陳惠文,1992;楊孝榮,1997;李瑛、孫大川,1998),族群融合已是全民的共識時,深入了解原住民文化,並探討合於其文化之社會福利政策與福利服務,已是社會工作者無可推卸的責任。原住民在全台灣人口中還不到百分之二,分佈在三十個山地鄉及二十五個平地原住民鄉鎮區。1960年代起,在經濟型態急速轉型下,山地居民開始大規模移居。到了平地的原住民除了在居住、就業等方面遭遇困難外,文化認同、心理適應和子女教養也都面臨重大挑戰。原住民與基督宗教(包括基督教與天主教)的淵源一向極深,山地教會在精神、醫療與物質方面的幫助甚大。都市原住民在主觀上雖然仍有宗教生活的需求,卻常囿於客觀環境的限制,逐漸遠離教會,心理和情緒也因為得不到宗教方面的支持與協助,更加惡化其適應不良的情形(張曉春,1974;廖張京棣、劉若蘭,1998:2)。有鑑於此,過去十幾年,基督教與天主教所屬社會服務機構,如世界展望會、新事社會服務中心都積極針對都市原住民提供服務,教會方面也陸續成立主管原住民事物的委員會。此外,一些平地的教會、禮拜堂也在聖經教導之外,與都市原住民密切來往。這些小型的教會究竟在都市原住民的生活中扮演何種角色?提供何種服務?如何服務?對源於教會慈善工作,目前已經發展成為專業的社會工作而言,這類服務又有何意義?這些都是研究者所感興趣的。因此,本研究是研究者透過一個教會的實例,對上述問題所作的探討。質言之,本研究是基於社會工作對原住民責任的體認,期望由個案研究達成下列四個目的:(1)了解某地區都市原住民的生活現況,(2)了解某教會對原住民會友的服務內容與服務方法,(3)分析某教會對原住民服務的優勢與限制,(4)討論某教會的原住民服務對社會工作實務與教育的意涵。貳、文獻回顧一、台灣原住民的宗教信仰台灣原住民的宗教信仰以基督教為最多(佔38.29%)、其次是天主教(26.12%)、道教(10.63%)、佛教(8.90%)、及其他(4.68%),無宗教信仰者佔11.38%。若以非山地、平地原住民為例,宗教信仰的分配比例也與上述情形類似,基督教佔39.56%、天主教佔26.97%、道教佔4.13%、佛教佔12.14%、其他宗教佔4.90%、無宗教信仰者佔12.30%(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1998:105)。換言之,大約有六成以上的原住民是廣義的基督徒(含基督教與天主教),其中四成信仰基督教,顯示基督教與其他宗教相比,對原住民有相當的影響力。有關基督宗教對原住民文化的影響,識者的評價並不一致,有認為「不夠尊重原住民文化的保存」者,也有對其抱持肯定態度,認為教會「在戒嚴時代提供了原住民培養民族團體性的生活,也重建原住民的自尊」的(丁立偉,1997:98-99)。教會提供的救濟物資與醫療等實質協助,解決了原住民基本生活的需要,教會也是解決原住民社會與人權問題的動力(童春發,1999:18)。因此,基督宗教的傳入對原住民是不可抹滅的重要史實。二、都市原住民的生活適應台灣都市原住民的產生大約始自1960年代,社會的變遷,經濟型態由農業改為非農業,影響原住民的生活,山地原住民為了工作開始移居都市。1970年代後,移居的規模更大,到了1980年左右,全省各都市幾乎都有社區形態的都市原住民聚居地。保守的估計,目前台灣都市原住民的人數(不包括流動人口)已經超過八萬(孫大川,1995:96)。原住民遷移的地區多半是在都市外圍、以工業、礦業或漁業等的職業為主之地(邱怡薇,1998)。原住民進入都市,許多事物都要從新學起。居住、經濟方面的困難、社會地位的弱勢、與主流文化的差異、文化的認同、心理適應、子女的教養及教育問題等在在都面臨重大挑戰(邱怡薇,1998:2;劉正鳴,1993)。為回應及解決都市原住民之生活困難與需求,高雄市政府率先於民國六十九年頒布「高雄市原住民生活輔導要點」(八十三年修正),民國七十四年,台灣省政府訂頒「照顧遷入都市居民之原住民生活應循之原則及實施要領」,七十六年頒布「台灣省各縣市山胞生活輔導中心設置要點」,八十一年頒布「加強推動遷居平地城鎮原住民生活改善實施要領」;台北市政府也於民國七十七年頒布「台北市原住民生活輔導要點」。中央方面,內政部在八十一年頒布「都市原住民生活輔導計劃」,以六年時間(八十一至八十六)逐年統一規劃並推動台灣省、台北市、高雄市各地區都市原住民之各項生活輔導工作。參、研究方法與研究發現一、研究方法本研究採個案研究法,搜集資料的方法以深入訪談為主,訪問的對象是台北縣五股鄉某教會(以下簡稱甲教會)牧師的妻子(以下簡稱師母),另外並以觀察教會活動與文件分析兩方法為輔進行研究。就個案研究的目的而言,是屬於工具性的個案研究(instrumentalcasestudy)(Berg,1998:216-17),也就是並非只探討個案本身,而是藉此探究理論的意涵。選擇甲教會作為個案研究的對象主要有幾點考量:(一)甲教會有社會服務的經驗:甲教會是台北縣五股鄉的九個教會之一,創會之初,因為創會牧師的前科背景影響宣教工作,而以服務性的工作(如義診、國中生的課業輔導、英日語教學等)開始服務教友,(五股志,1997:610-11),因此早已奠定甲教會日後從事社會服務的基礎。(二)甲教會的原住民會友多:創會十六年來,甲教會一直都有原住民的會友,目前原住民會友約佔全部會友的三分之一,此與其他平地教會以平地人為主的情形不同。(三)甲教會與輔仁大學社會作工作系已經建立合作關係:民國八十七年初,輔大社工系透過社區調查與學生實習、參與甲教會的活動,已經建立良好的信任關係。因此,在取得甲教會的同意後,研究者即於五股鄉展開本項研究。二、五股地區的原住民與教會五股鄉的原住民佔台北縣原住民人口的2%(台北縣政府,1996:143),大部分住在離五股工業區近,房租便宜(每月約3,000-4,000元)的眷村,如陸光一村、成洲村及五福村。少數經濟狀況較好的會友住在教會附近的公寓,經濟更差的住在工地。五股地區的基督教組織包括: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五股教會、五股基督徒聚會處、五股基督教會福音堂、台北基督徒五股禮拜堂、五股召會聚會所、真耶酥教會五股教會、基督復臨安息日會北原福音堂、五股基督教會豐盛堂、基督教更寮生命教會。除長老教會有百年歷史外,其中六座是近一、二十年才成立的,六座中又有四座教會是1990年代才成立的,可見五股地區教會近年來的發展十分快速(五股志,1997:600-14)。三、甲教會的相關資料(一)會友概況:甲教會共有260位會友,其中210位是成人,50位是兒童。原住民約佔三分之一,會友所屬的族別按人數多寡依序是阿美、魯凱、排灣、卑南、泰雅與賽夏族。原住民的族群聯繫密切,新會友多半都是會友介紹而來。會友的特徵如下:1、成人會友以女性、青壯年、中等教育程度為主:會友的年齡以在三十至四十歲之間的最多,六十歲以上的較少,只有20位;這是因為師母屬於三十至四十歲的年齡層,其事工的推展以同年齡層為對象會較為容易。至於原住民會友部份,除了年老人外,其餘各年齡層分佈平均,老人較少是因為原住民到老年會回部落,或是原住民會友的老年父母大都仍在家鄉部落,未隨成年子女下山。別方面,成人會友以女性為多,男女性別比為2:3,原住民部份亦如此。兒童方面,男女性別比是1:1,原住民部份比例亦同。會友的教育程度以高中為主,三十至四十歲的原住民會友大約都是國中畢業,高中程度的較少。婚姻方面,已婚的有140人,未婚的有70人,三十至四十歲之間的年輕夫婦有50對。就家庭生活週期而言,已婚會友多半已經進入學齡子女期(即長子或長女在小學就讀),原住民會友亦同。至於平均家庭人數,大約是三至四人,原住民會友的子女數較多,通常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因此家庭人數約為四或五人。2、會友家庭中只有少數是單親:在家庭組成方面,會友中單親家庭只有4個(含2個離婚),原住民單親家庭只有1個。單親數目少可能意謂:(1)甲教會對離婚的態度較為保守,會友夫妻即便關係並不和諧,也還繼續保持婚姻關係。(2)離婚的會友多半不好意思再進教會,因此,甲教會的檔案中也就沒有他們的資料。由此二點觀之,甲教會對會友的婚姻同時具有庇護所和過濾網的功能。3、會友的職業以勞工為主:勞工階層的會友約佔2/3,其餘都是白領階層。原住民會友的家庭,夫妻多半都有工作,而且是受僱於人的行業,如果屬於「自雇」,則以「抓漏」為多,其他還有建築、版模、開卡車、工廠工作、做沙發椅等,大體而言,原住民會友都有工作,只是收入不高。4、原住民會友中有隱性
本文标题:教会对原住民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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