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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 曲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经办服务指南
服务类别序号办理事项办理科室、负责人、电话办理依据1来信来访劳动关系与仲裁科许太学0874—3383661(传真)《信访条例》2劳动争议仲裁劳动关系与仲裁科许太学0874—3383661(传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监督举报3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喻俊、3382921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4用工登记劳动工资与规划发展科甘增才3383273《云南省劳动用工登记管理试行办法》曲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经办服务指南劳动关系与仲裁劳动合同,劳动工资5审批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劳动工资与规划发展科甘增才3383273《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6集体合同审核劳动工资与规划发展科甘增才3383273《集体合同规定》7工资总额备案劳动工资与规划发展科甘增才3383273《关于做好企业工资总额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劳社〔2003〕105号)8职工调动劳动工资与规划发展科甘增才33832739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审批人力资源开发科李利民3383868《云南省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劳动合同,劳动工资职业技能鉴定10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申报人力资源开发科李利民3383868《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11学生及社会人员获取《职业资格证书》人力资源开发科李利民3383868《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12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获取《职业资格证书》人力资源开发科李利民3383868《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13技工学校招生宣传咨询人力资源开发科李利民338386814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科王加成33834741、《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办法》2、《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社会保险职业技能鉴定15社会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管理服务科邹体海33835061、《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2、《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3、《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房屋工作的意见》的通知》4、《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5、《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6、《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16企业工伤生育保险企业工伤生育保险科潘茂坤33834971、《工伤保险条例》2、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云南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3、《云南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4、《曲靖市企业工伤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试行)》5、《曲靖市企业生育保险经办规程(试行)》17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科张树萍33839991、《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2、《云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3、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18单位新参保医保中心征缴科瞿天燕3382825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曲政发[1999]84号)。19个人参保医保中心征缴科瞿天燕3382825曲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曲劳社发[2003]95号)。社会保险医疗保险20开具住院垫付证明医保中心征缴科瞿天燕3382825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曲政发[1999]84号)。21异地住院报帐医保中心结算科滕青3382849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曲政发[1999]84号)。22医保IC卡解锁、挂失、补办医保中心办公室杨林3383245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曲政发[1999]84号)。23办理科室:就业管理与失业保险科,负责人:陈于红,联系电话:3383388《就业促进法》《云南省职业介绍条例》1.书面申请;2.职业介绍机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3.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4.聘用2名以上职业指导师,提供花名册和职业资格证明;5.公益性机构提供3万元、营利性机构提供5万元以上注册资金验资报告;6.办公场地证明;7.公益性机构提供2万元,盈利性机构提供3-6万元责任保证金;8.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查看)、复印件(存档)。24办理科室:就业管理与失业保险科,负责人:陈于红,联系电话:3383388国务院《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企业规定》1.要求认定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企业章程;5.职工花名册及相关人员证件;6.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7.企业与新招用的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或登记名册);8.劳动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企业新开办时,失业人员占职工总数60%或持《再就业优惠证》占30%以上的企业。医疗保险就业再就业25办理科室:就业管理与失业保险科,负责人:陈于红,联系电话:3383388《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曲靖市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制度》1.培训机构提出申请,填制申请表;2.《云南省职业培训许可证》;3.培训专业、课时、申请补贴金额;4.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意见;5.市劳动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就业管理与失业保险科审核意见;6.申请机构法人代表、联系人姓名、电话。医疗保险26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确定医疗生育保险科卜淑琴0874—338291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2008年第8号公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意见》(曲劳社发〔2005〕23号)工伤保险27工伤认定工伤保险科《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28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科张跃平0874—3383968《云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办法》(云劳鉴〔2004〕126号)、《曲靖市劳动能力鉴定管理暂行办法》(曲劳社鉴发〔2004〕2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29核发《云南省从业人员退休证》养老保险科 史玉坤338387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工办理退休办法(试行)》就业再就业养老保险30提前退休审批养老保险科 史玉坤338387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工办理退休办法(试行)》31投诉指南信访室:李旭东0874-615312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合同法》32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张叶丽(0874—615389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33非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信访室:李旭东0874-615312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合同法》、曲政发[2007]72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34企业招用工市场科雷述明3290352劳动就业相关政策法规养老保险劳动监察就业中心市场科35求职登记市场科雷述明3290352劳动就业相关政策法规36招用工录用市场科雷述明3290352已签定的劳动合同书37现场招聘市场科雷述明3290352用人单位信息求职人员进入38破产企业“4050”人员的托管刘红鹰3293266云政劳发[2004]100号曲企政办[2007]28号曲企政[2005]1号39自谋人员的档案刘红鹰3293266曲政发[2007]79号文件就业中心市场科就业中心就业管理科40托管人员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刘红鹰3293266托管人员范围内人员41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就业管理科余宗勇,电话:3291370曲政发[2006]63号曲劳社发[2006]22号42《再就业优惠证》的年检就业管理科余宗勇,电话:3291371曲政发[2006]63号43企业吸纳下岗失业职工认定就业管理科余宗勇,电话:3291372国税发[2006]8号、国发[2005]36号、财税发[2005]186号、曲政发[2006]63号44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单位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就业管理科余宗勇,电话:3291373曲政发[2006]63号曲劳社发[2006]22号曲财税[2006]55号、曲政发[2006]63号就业中心就业管理科就业中心就业管理科45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就业管理科余宗勇曲劳社办发[2008]34号46申报培训补贴就业管理科余宗勇就业中心就业培训科47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服务中心培训站冯灿莽3291148农民工服务手册各县(市)区提交的培训审批审批计划48失业保险费缴费申报失业保险科曹绍金3291371《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49失业职工失业登记失业保险科曹绍金3291371《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就业中心就业管理科就业中心失业保险科50失业职工享受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科曹绍金3291371《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51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就业管理科余宗勇0874-3291370曲劳社办发[2006]63号52失业人员SIYB创业培训就业管理科余宗勇0874-3291370曲劳社办发[2006]63号531.受理劳动保障投诉;马国锋0874-3383124《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促进就业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542.受理行政复议申请。马国锋0874-338312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云南省行政复议办理规则》。就业中心失业保险科就业中心就业管理科法规监察办理条件、资格办理程序、流程办理时限及服务标准1.对劳动保障工作或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的;2.反映用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及其有关政策规定的;3.检举、揭发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的;4.控告侵害当事人劳动保障合法权益行为的;5.咨询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6.其它劳动保障信访事项。1、填写《曲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登记表》。2、指导信访人向相关科室、中心、支队反映其诉求。3、回复。4、跟踪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并督促。5、向信访人回访,询问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和建议。6、归档立卷。按照《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在曲靖市辖区内的中央、省属单位及市属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双方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由曲靖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1、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2、在受理后5日内向被诉人送达应诉通知书,被诉人应在10日内提交答辩书;3、仲裁庭在开庭前5日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4、公开开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5、调解;6、裁决,在7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送达书面仲裁文书;7、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自受理之日起45天内结案。案情复杂的,经劳动争议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延长15天。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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