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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日期:2010年04月13日江苏省住房与房地产电子政务平台服务购置单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注:*为必填项*企业全称*组织机构代码*企业注册地江苏省市区(县)*注册地址(务必详细,用于企业资质证书内容)*企业类型□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房地产评估机构现资质等级□无□暂四级□暂三级□暂二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证件类别□身份证□护照□驾照□军官证□回乡证□其他*证件号*联系电话区号:电话:传真:邮政编码电子邮件*通讯地址(务必详细,用于快递资料)*购置类别□首次购买□续费□其他(付款金额)(汇款用户填写)(付款时间)(汇款用户填写)(付方账号)(汇款用户填写)甲方(即用户)声明:已阅读并认可《江苏省住房与房地产电子政务平台服务使用协议》内容,《服务购置单》表内所填内容完全属实,并据此接受乙方提供的加密锁和数字证书,保证遵守相关法律规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甲方签名:(签章)签署日期:(以下由「苏房软件」服务人员填写)费用元系统帐号发票号码数字证书编号发票日期有效期限开票人签名承办人签名备注特别提示:请甲方(即用户)认真阅读《江苏省住房与房地产电子政务平台服务使用协议》及附件《服务购置单》。甲方(即用户)对本协议签署即表示对本协议完全理解并予认可。苏房软件支持中心网址:服务支持电话:025-66665188江苏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促进中心〇〇二八年十二月印刷日期:2010年04月13日江苏省住房与房地产电子政务平台服务使用协议根据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就江苏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乙方)向用户(以下简称甲方)提供江苏省住房与房地产电子政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政务平台)和数字证书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客户资料提供】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各项资料(包括复印件、电子材料、图片件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有效性。根据乙方要求,甲方需出具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盖公章的复印件、数字签名的图片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图片件);如是代办,则应出具甲方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盖公章的复印件、甲方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盖公章)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2、【费用缴纳】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现行资费标准和缴费方法,向乙方缴纳相应费用。甲方需在使用许可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续费方可继续使用电子政务平台和数字证书。甲方若在使用许可有效期满后仍未续费,将视为自动注销用户、废除数字证书并结束本协议。3、【密码保管及挂失】①加密锁是甲方办理业务的凭证,凡使用甲方加密锁产生的业务和一切数据信息都被视为甲方行为,并且使用数字证书而产生的数据信息都将具有法律效益。②甲方应妥善保管并正常使用从乙方购买的电子政务平台和数字证书加密锁,因故意或过失导致加密锁被盗用、冒用、伪造、篡改、遗失、损坏或其他因保管及使用不当而产生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③甲方加密锁遗失、被盗或损坏等,需要及时向乙方办理加密锁挂失等手续。4、【网络和信息安全】甲方在使用电子政务平台和数字证书服务,以及乙方提供的其他网络服务的时候,不得利用乙方的网络平台制作、传播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得危害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不得侵害第三方的合法利益,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甲方全部负责。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服务标准】乙方在其承诺的服务范围内向甲方提供电子政务平台服务和数字证书服务,并承诺不断改进、完善系统功能及服务内容。2、【资费标准】乙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苏价服函[2003]2号、苏价费[2001]14号、苏价费[2008131号]核定的收费类别及标准,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费用包括系统维护费、咨询服务费、数字证书费等。乙方的资费标准调整将通过乙方网站或其他方式及时通知甲方。3、【服务约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开通经双方确认的服务项目以外的服务。因乙方擅自开通而产生的相应费用,乙方无权向甲方收取。4、【保密义务】乙方应依法保护甲方的数据安全和数据秘密,不得侵害甲方的合法权益,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涉及甲方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数据信息出卖给第三方。但是,根据中国法律,乙方会将甲方数据内容、数据记录时间以及IP地址的记录保留至少60天,并且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这类信息提供给政府机构。5、【免责条款】乙方对以下行为或情况所产生的后果或责任不承担责任:①由于甲方提供的证件、信息、资料等不实、不详、不准等情况;②甲方及甲方经办人的证件、信息、资料等变更后未及时通知乙方,致使乙方提供的服务无法继续;③由于甲方未能正确使用电子政务平台或数字证书,导致业务延误(如资质失效等)造成的损失或其他损失;④不可抗力或因技术发展更替等情况;⑤因国家宏观政策调整或乙方上级主管部门对乙方的职能调整而导致本协议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时;⑥由于其他甲方过错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第三方过错。6、乙方因网络建设、工程施工、软件升级、设备更换、数字证书更新等原因可能影响甲方使用的,应及时通知甲方。7、乙方承诺,在现有的技术下,由乙方签发的数字证书不会被伪造、篡改,若甲方怀疑数字证书被篡改或伪造,可以举报并被第三方权威机构确认,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三、协议的履行1、【缴费方式】资费缴纳可采用银行电汇、邮政汇款、预付款、现金支付等方式。详见乙方网站。2、乙方的通知或通告可通过乙方网站、短信、传真、e-mail等方式登载、发送或发布。四、违约责任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包括任何间接性损失或后果性损失。五、争议的解决因签订、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乙方上级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申诉;任何一方也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仲裁机关提出仲裁。六、协议的变更和终止1、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废除数字证书:①甲方未按约定及时缴纳费用的;②因甲方提供资料不真实、不正确、失效或不合法等原因;③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非法活动的。2、甲方缴清费用后,有权解除本协议。3、如果甲方的身份资料发生变更,需要改变数字证书时,应及时向乙方办理数字证书更新手续,并重新签订协议书。4、甲方若不再从事房地产业务时,本协议自然终止。此时甲方如需继续保留数字证书,应与江苏省电子商务证书认证中心另行签订协议。5、在协议终止后,如果甲方不再需要使用数字证书,甲方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数字证书,向江苏省电子商务证书认证中心申请废除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挂失、重发、废除等手续遵循江苏省电子商务证书认证中心相关的规定。七、协议附则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各执一份。《江苏省住房与房地产电子政务平台服务购置单》为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请甲方(即用户)在《服务购置单》上签字或盖章即为认可本协议。印刷日期:2010年04月13日附件:收款单位:请另附汇款凭证(回单)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注意事项:1、现在可以在江苏省住房与房地产电子政务平台里使用在线续费了!在线续费无须填写本购置单,历史缴费记录可查询!(详细说明:)2、邮局汇款,请在汇款凭证上写明企业名称及汇款人姓名。3、传真或者邮寄购置单,请务必将此购置单(盖公章)填写清楚,连同汇款凭证(回单)、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盖公章)、协议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盖公章)一并传真或邮寄给“江苏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促进中心”。4、2009年07月06日,启用上述新银行帐号,专用于江苏省住房与房地产电子政务平台的各项收费事宜。5、江苏省住房与房地产电子政务平台的登录入口:、甲方(企业用户)在购置了《江苏省住房与房地产电子政务平台》软件后,一般将通过快递收到以下物品,请注意查收:苏房软件加密锁(USBKey)数字证书加密锁(USBToken)《苏房软件产品使用授权书》《数字证书产品使用授权书》苏房软件购置发票数字证书购置发票《江苏省住房与房地产电子政务平台·实务》手册江苏省住房与房地产电子政务平台企业用户资料清单暨操作说明7、更多未尽事宜,请访问苏房软件支持中心:银行账户(邮政收款单位)江苏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促进中心开户银行民生银行南京分行银行账号09917014210000019邮政编码210008邮政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6号新晨国际大厦11楼A座联系电话025-66665188(听到提示音后转2)传真号码025-83241517E-mailjsriss@gmail.com
本文标题:江苏省住房与房地产电子政务平台服务购置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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