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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服务收费存在五大问题:一是服务收费标准较低,制约了银行的盈利能力;二是定价机制存在缺陷,定价能力也亟需提高;三是收费行为有待规范,信息透明度也需加强;四是服务收费受到质疑,银行发展面临不利环境;五是银行服务收费后金融服务并未相应跟上。我国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的基本情况国内最早开始对服务征收一定费用的银行是外资银行。早在2002年3月,花旗银行上海分行即在上海居民办理外汇业务时提出,对余额在5000美元以下的账户每月收取6美元或50元人民币管理费,从而引发了储户与银行之间关于银行收费的官司。此后,2005年7月,深圳建设银行开始对日均存款500元以下的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收取10元年管理费,宣告中资银行服务收费时代的来临。监管当局也在规范银行服务收费问题上进行了初步尝试。2003年,银监会颁布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对商业银行服务收费进行了系统、具体、明确的规范,极大推进了商业银行费率市场化进程,对于商业银行增加中间业务收入,促进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的转变,促进业务创新和成本管理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各商业银行执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情况良好。有关商业银行在制定收费标准和收费过程中,充分考虑到社会公众的承受能力和银行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较好处理了增加收入和履行社会责任的关系。例如,各行在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的同时,注意考虑社会公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基本金融服务需求,基本做到了每个家庭在银行至少有一个免费的活期存款账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四大银行专门发文,减免对低保户的中间业务收费;对民工汇款实行收费优惠、对在校大学生申请借记卡免收年费等等。此外,各家银行还积极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如对公众通过银行向灾区、向在校贫困大学生捐款等均采取免费措施。比较而言,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种类明显少于外资银行,费率也普遍低于外资银行。我国商业银行服务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服务收费标准较低,制约了银行的盈利能力。我国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总体收费水平较低,有些甚至不能覆盖成本,部分银行机构还免费办理代发巨额社会养老金业务,占用大量的服务资源,承担了较大的经营成本和压力,而西方商业银行在定价策略上基本以成本作为定价底限。根据《2006年全球零售银行报告》,银行核心服务价格世界平均水平是90欧元,最高水平为205欧元,而中国仅为11欧元,处于最低行列。此外,西方商业银行大部分收费标准一直处于动态调整之中。二是定价机制存在缺陷,定价能力也亟需提高。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服务定价方面存在诸多问题:第一,定价机制不完善。商业银行定价政策不统一,分支机构拥有较大的定价权,或者行内几个部门同时拥有一定的定价决策权,且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致使同一客户同一类服务在同一银行不同分支机构之间收费标准存在一定差异,而且银行服务定价也缺乏有力的信息系统支撑,无法提供大量的所需信息。第二,定价能力不高。即使是占据一定市场优势的大银行,也面临着科学定价方法的考验: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法却无法准确计算作业成本,采用市场跟进定价法却不能接近国外同业价格水平,采用客户导向或价值定价法却难以有效观察客户行为以及客户对价格的敏感性。三是收费行为有待规范,信息透明度也需加强。第一,银行收费不规范。部分银行故意压低价格、争夺客户,扰乱正常的银行服务市场秩序;部分银行收费项目名称不规范,经常引起金融消费者的歧义;银行对私业务收费一般不向客户提供税务发票,影响了客户的权益。第二,银行收费透明度不高。商业银行在服务收费之前往往并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收费情况,收费公告也不够及时、明确和醒目;对私业务收费中对客户的解释不够到位,既缺乏对消费者的耐心解释和说明,也缺少正确的引导和宣传,使银行与客户之间在收费问题上的分歧经常无法消除。四是服务收费受到质疑,银行发展面临不利环境。最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不断改善服务技术和服务手段,但受传统计划经济下居民免费享受银行服务的惯性思维所限,群众对于向银行服务支付相应费用有抵触情绪,加上新闻媒体所引导的社会舆论对此理解和反映有失偏颇,容易诱发公众的不满情绪,使得各商业银行在推出服务收费项目时非常谨慎,严重影响了银行服务转型的进程和业务创新的积极性。五是银行服务收费后金融服务并未相应跟上。一些银行片面强调收费与国际接轨,却忽略了服务质量的改善。目前,银行临柜排队现象严重,提供的个人金融产品相对单一,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相对较低,满足不了客户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与西方发达银行相形见绌,也造成了客户对银行收费问题的芥蒂。进一步改进银行服务收费的几点建议商业银行对服务项目收取适当费用,这是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金融企业合法的自主行为。当然,推动银行合理收费、科学收费也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充分照顾各方利益,渐进实现。一是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银行收费的政策引导。第一,要就《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落实情况开展清查。督促各商业银行理顺定价管理机制,依法合规定价和收费,切实防范不当竞争行为引发的政策风险,维护《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持商业银行收费政策的稳定性。第二,要尽快出台《商业银行服务定价指引》。要引导商业银行提升定价管理水平,形成科学的定价机制,从而增强银行业的自身竞争力,确保稳健经营。二是要规范银行服务收费,增强银行收费的合理性。第一,要切实改进银行服务的质量。银行服务优劣是收费多少的根本依据,要通过增强创新能力,不断丰富创新产品,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确保收费后能够提供与之相适应的服务。第二,要尽快完善银行服务定价机制。应充分借鉴国外银行普遍采用的替代业务关联成本收益比较分析法,先找出与该项业务存在替代关系的业务,计算该业务收费或不收费对这些替代业务成本收益的影响,最后从总体业务发展成本收益角度出发,确定该业务是否收费及收费的标准。对同质化和社会影响面大的基本服务实行免费或较低收费策略;对能够为客户提供高端增值服务的产品及服务可采取较高的收费策略;对一些技术含量、投入成本相似的服务收费标准应尽可能在行业范围内实行收费标准或浮动范围统一。第三,要提高银行收费信息的透明度。商业银行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调整情况;更改“店堂告示”的简单做法,针对不同客户的具体情况,通过网络公告、寄送通知函等多种渠道向客户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客户知情权;建立收费管理的投诉机制和处理机制,有效解决收费管理中的纠纷。三是要加强舆论宣传,正确引导客户观念。银行出于控制成本、合理配制资源的考虑推行服务收费,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政府及监管部门应对银行收费予以正面支持,媒体应客观公正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商业银行也要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四是要发挥中介机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第一,要加强银行收费管理的统一性和协调性。由银行业协会牵头,组织会员单位对服务收费项目进行梳理,规范收费项目,避免公众误解。第二,要鼓励银行通过有序竞争增强其服务对公众的吸引力。既要制止低价竞争、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的行为,又要合理引导商业银行承担社会责任,照顾社会弱势群体。第三,要加强银行服务的职业道德培育工作。督促商业银行推行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教育,针对银行服务开展自查自纠,从严惩处违规销售行为。第四,要充分发挥好银行协会的公众联系纽带作用。建立公众查询各家商业银行收费标准的统一平台,使银行服务项目处于社会的广泛监督之下。五是要渐次引入收费项目,有关收费要采取优惠措施。银行收费既要以服务成本为基础,也要适当兼顾弱势群体;既要积极借鉴和吸纳国际先进经验,也要充分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历史阶段。第一,要尽快调整一些不合理的收费项目。目前,我国银行借记卡在ATM机跨行取款是通过中国银联提供的网络进行操作的,而并非跨行使用了不同网络,应参照国际标准取消收费。与此同时,商业银行基本结算类业务收费偏低,导致结算业务长期亏损经营,特别是公司结算类业务收费,必须加快调整,实现银企双赢。第二,要选择适当时机引入部分收费项目。第三,要根据不同服务对象灵活调整收费标准。针对弱势群体,要采取必要的银行服务收费减免或优惠措施,例如免收小额存款账户管理费。1、服务收费标准较低,制约了银行的盈利能力。与西方先进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总体收费水平较低,有些甚至不能覆盖成本。2、定价机制不完善,致使同一客户同一类服务在同一银行不同分支机构之间收费标准存在一定差异。3、定价能力不高。即使是占据一定市场优势的大银行,也面临着科学定价方法的考验: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法却无法准确计算作业成本,采用市场跟进定价法却不能接近国外同业价格水平,采用客户导向或价值定价法却难以有效观察客户行为以及客户对价格的敏感性。4、收费行为有待规范,信息透明度也需加强。一是银行收费不规范,影响了客户的权益;二是银行收费透明度不高,使银行与客户之间在收费问题上的分歧经常无法消除。5、服务收费受到质疑,面临不利发展环境。国内居民对于向银行服务支付相应费用有抵触情绪,加上新闻媒体所引导的社会舆论对此理解和反映有失偏颇,容易诱发公众的不满情绪,使得各商业银行在推出服务收费项目时非常谨慎,严重影响了银行服务转型的进程和业务创新的积极性。6、银行服务收费与金融服务水平不匹配。一些银行片面强调收费与国际接轨,却忽略了服务质量的改善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推动收益结构由利差收入为主向非利息收入为主转变,推动经营转型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国内各商业银行顺应市场环境变化,在中间业务产品创新、体制机制建设、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实现了中间业务的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反映了商业银行经营的稳健程度、市场竞争力、创新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这一点将随着市场的发展变化越来越明显和重要。但是,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根本动力在于,中间业务实现非利息收入的持续增长。中间业务定价要考虑产品成本、风险因素、收费政策、客户对产品价值的认识程度和承受力、市场竞争以及一些相关的复杂问题。妥善地引导、处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问题,将有利于商业银行保持中间业务创新与发展的不竭动力,实现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如何客观地分析、认识商业银行服务收费问题,对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促进其经营转型至关重要。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基本情况(一)《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情况良好自2003年《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3号令”)颁布以来,各行普遍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了依法合规收费。银监会“3号令”对中间业务等服务业务收费进行了系统、具体、明确的规范,顺应了商业银行费率市场化潮流,明确划分了政府和商业银行服务收费定价权限,赋予商业银行部分中间业务定价权,极大地推进了商业银行费率市场化进程。“3号令”尽管是针对商业银行服务业务的,但它的影响却远远超出了服务业务本身,已经对商业银行整体业务发展产生较大的影响,极大地改善了服务收费的政策环境,对于商业银行增加中间业务收入,促进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的转变,促进业务创新和成本管理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从目前执行情况看,“3号令”执行情况良好,而且,各行在制定收费标准和收费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了社会公众的承受能力和银行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较好地处理了增加收入和履行社会责任的关系。如去年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联合四大银行专门发文,对低保户实行中间业务收费减免。各行在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时,充分考虑到了社会公众特别是低收入者群体的基本金融服务需求,基本做到了保证每个家庭在银行至少有一个免费的活期存款账户。另外,发放民工卡,对农民工汇款等实行收费优惠;在校大学生申请借记卡免年费等。此外,各家银行积极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如公众通过银行向灾区、向在校贫困大学生捐款等均实行免费。(二)中间业务收入总量增长较快从2000年到2006年五年间,工行境内机构中间业务收入由22.9亿元增长到185亿元,增长了7倍,中间业务收入占经营净收入的比重稳步提高。农行2006年度实现中间业务收入139.06亿元,增幅45.2%。中行2006年度非利
本文标题: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服务收费存在五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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