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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融资租赁服务农业产业链发展研究张海宁张若雪内容提要:本文从农业产业链融资租赁的概念范畴出发,分析了我国融资租赁业服务农业产业链发展的商业模式,并分析了“租售模式”的结构、特点和优势,归纳了融资租赁服务于农业产业链的主要业务领域,以及对于各相关参与方的意义和积极作用,并在此基础上试议发展农产业融资租赁的相关政策建议。融资租赁服务农业产业链发展的三类业务模式从业务模式角度,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常用模式包括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从国际上看,则还有“租售模式”。“租售模式”原本并非发达国家融资租赁业的传统模式,有赖于国际金融公司(IFC)的持续推广和技术支持协助,近年在发展中国家市场,以及发达国家面向中小企业、农产业的租赁市场中日益获得更多运用,对于我国农业产业链融资租赁市场的发展也将有一定借鉴作用。(一)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融资租赁”的概念,有狭义与广义两层理解。狭义上讲,融资租赁是作为与“经营租赁”相对应的概念使用的。中国银监2会颁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定义“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适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为固定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符合: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的;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的;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的;或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的;诸项标准中一项或数项的,就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经营租赁则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广义上,融资租赁的概念包括狭义的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公司”的名称,就是在广义上使用这一概念。经营租赁是为满足承租人临时使用资产的需要而安排的租赁形式,是一种纯粹的、传统意义上的租赁;而融资租赁则侧重于通过融物的形式,向承租人提供融资。从期限看,融资租赁通常是一种中长期租赁形式,租赁期限通常在三年以上。而经营租赁多是一种相对较短期租赁形式,它是指出租人不仅要向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使用权,还要向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保养、保险、维修和其他专门性技术服务的一种租赁形式。从融资租赁厂商的获利空间而言,相对于融资租赁,从事经营租赁往往可以为租赁企业带来更高的收益。目前,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正在对延用已久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3的区分方式提出修订租赁业会计准则建议的征求意见。正在进行的国际会计准则的修订中,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提出在承租人的会计处理中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二者均计入资产负债表。如果修改通过,那么在不久的将来,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在会计制度上的区别将大为弱化。(二)租售模式的含义、结构和优势除融资租赁、经营租赁两种交易形式之外,农产业融资租赁另一常用模式是“出租”与“出售”相结合的租售模式。租售形式兼有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种形式的特征,在新兴市场、发展中国家的农产业租赁实践中有广泛运用。租售结合模式通过分散的承租人选择降低了业务风险,并且为承租人提供了类似于保险补偿的业务功能,因而有效保护了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利益。由于以上特征,租售结合模式这一交易模式安排适合于在农产业领域运用,在保障各方利益的同时,降低参与方所面临的农业生产特有的未确定性风险(如影响较大的天灾)。在我国融资租赁市场,租售模式尚未引入。一旦这一业务模式引入我国的农业产业链租赁市场,以新模式为动力,有可能成为行业业务与盈利水平一个新的增长点。租售模式的交易安排具有以下特征。从交易参与方而言,是出租人、承租人、设备供应商三方参与。从交易结构上看,首先由出租人向设备供应商买断设备,通常采用批量下单、集中采购的形式;而后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协议,设备所有权由双方按已4经还款的比例进行分割,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根据这一安排,例如,当承租人支付了25%的设备价款时,承租人自动拥有设备四分之一的所有权,而出租人则拥有余下的四分之三。这一交易结构由于兼具“出租”和按还款期限(如按月)不断“出售”两方面的特征,因而被称为“租售交易”,其优点是,在承租方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全款付清后,出租方无须再与承租方进行任何形式的租赁物所有权交割,根据初始约定,此时设备的所有权已经自动转移到承租人名下,从而降低了出租人的后继管理成本,并有助于促进承租人积极还款。在国际租赁业务的实践之中,租售方式服务于农产业租赁的领域通常是当出租人面对大量、分散的农户或小企业主,需要融资服务购买设备时。对于设备供应商而言,可以大量销售设备,从而降低销售成本,对于承租人而言,从出租人处取得的设备不仅相对市场价格而言价格较低,而且有出租人的名牌作为质量与正规服务的保障,并且可以以比较小的初始投入启动项目。与经营租赁相比,由于承租人享有对于设备一定比例的所有权,而且明确自己最终会取得设备的所有权,并且租赁期限会远小于设备的实际可用经济寿命,因而承租人有很强的动力去精心维护设备,悉心使用,因而也就最大限度地使出租人减少了在经营租赁中需要面对的残值风险。租售模式适用于农业产业链租赁业务的另一个突出特点是,各参与方的抗风险能力较强,并对承租人(通常是农户或农业生5产者)提供一定的保险作用。当由于某种原因,出现承租人无力继续支付租金的情况时,出租人可以根据设备状态对设备的残值进行评估,并按设备价值,按比例将承租人应当取得的部分以现金形式返还对方,并对设备进行二次出售。在这种情况下,出租人的利益可以通过设备自身得到维护,承租人在无力继续支付租金的不利情况出现时,可以避免所付首付款和设备全部损失,并且可以从出租人处取得一笔补偿款,以渡过难关。这一特性使得租售模式格外受到发展中国家农产业租赁市场的青睐,并使融资租赁公司在降低自身风险,实现项目收益的同时,承担了社会责任和企业公民义务。融资租赁服务农业产业链发展的业务领域融资租赁行业区别于其他金融行业的一个突出特征是其特有的“融物”属性,即对于承租人而言,融资租赁不仅提供了资金,而且也提供了“物”——生产资料等固定资产。因此,农业产业链租赁的业务领域可以从标的物的角度加以分析。参考欧美发达国家农产业租赁发展历程和现状,融资租赁服务农业产业链发展的业务领域可归纳为十个主要的方面。一、机械耕种设备。机械耕种设备是农产业租赁最为传统的服务领域,也是大型农产业租赁服务商提供丰富服务功能的领域,在欧洲和北美,通过融资租赁获取是农场主取得所需机械耕6种设备的一种常规获取形式。根据有关数据,在德国,农机设备融资租赁服务商通常可以把一台拖拉机或收割机出售两次以上,甚至是循环出售达到五次。在我国,耕种设备机械化的进程正在迅速推进,对租赁公司而言,这一领域意味着巨大的市场机遇。另一方面,现代耕种设备的技术含量也在显著提高,例如,现在越来越多的耕种设备在提供复杂多样的作业功能的同时装备了激光校准系统(主要作用是节水并提高产量)、自动定位系统等设备;对于租赁公司而言,这意味着设备附加值上升,从而单笔业务的获利空间上升。二、除机械耕种设备以外的其他农场设备。农场设备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从租赁公司的角度出发,适合于提供支持的是价值易于认定,或资金较为密集的设备,常见的租赁类型包括灌溉系统、农场内的建筑物、与农场配套的发电设备(风力或其他发电形式),以及农场配备的专用围栏等。在部分发达国家租赁公司的服务领域中,奶牛也视同为“设备”,适合于以租赁的方式向牛奶生产商提供,并按月收取租金。三、农产品和食品仓储所需的设备。由于农产业生产的特殊的季节性要求,以及农产品消费的全年持续性的特点,食品仓储在农业产业链中具有格外重要的意义。由于农业仓储的主要对象是粮食、肉类、蔬菜及水果等特定商品,与一般工业制成品相比较,在仓储条件上有特定的要求,因而现代农产品和食品仓储所需的设备往往对资金的投入要求相对较高,并且设备具有一定的7通用性,因而属于融资租赁业可以发挥专长的领域。此外,这一领域也包括与仓储直接相关的仓储建筑、仓储设施、传送机械,以及相关的特定用途的运输工具,比如专门用于运送生鲜食品的车辆。四、农产品加工所用设备。现代意义上的农产品加工已越来越接近于工业化的生产方式,农产品加工所用设备包括粉碎和研磨设备、速冻设备、包装设备等多种类型。五、食品和饮料制造设备。这一概念包括切割设备、烘焙设备、包装设备、装瓶设备等等,以及与制造直接相关的产品质量控制设备。六、原料和原材料供应商所需设备,包括各类原材料以及特点的混合设备、专用运输工具等。七、农产品经销商所用设备。经销商所用设备多种多样,其中尤其适合于租赁的设备包括运输工具,以及经销商需要的信息和IT系统等。八、产品零售环节所需设备。由于零售环节在全产业链的利润分割中所具有的特殊的重要意义,为连锁餐饮、食品和饮料零售等企业提供的租赁服务同样可以为租赁公司提供可观的业务机遇。九、农用设备供应商所用设备。对于发达国家专业从事农产业租赁的租赁公司而言,这一概念通常不包括如特定的机床等生产农用设备的工业机械设备,而是多指建筑物、办公设备、车辆、8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的设备。此类设备的承租人通常是租赁公司经办的农用设备的供应商,从而双方已经有比较长期的主营业务方面的合作关系和信任。十、农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设备。这一领域包括农田水利设施、农村水力发电设备、天然气管网设备、光伏设备、农业排污处理设备、资源循环设备等多个方面,同样是农产业租赁可以充分发挥融物与融资作用结合的重要领域。总之,从租赁标的物的角度,与其他金融服务形式相比较,源于融物与融资属性结合,融资租赁业可以发挥突出的金融服务作用。现代农产业租赁的对象已经远不限于直接用于农作物生产的机械设备,典型的如拖拉机、收割机、水电设备等,而是已渗透到与农业全产业链,并在产业链相关联的各个环节都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农业产业链融资租赁对各参与方的积极意义以下从承租人、出租人、租赁公司、投资人,以及地方政府等五个方面分析融资租赁服务农业产业链发展的意义和作用。(一)对农业生产厂商的积极意义农业产业链中的生产厂商,作为融资租赁交易结构中的承租人,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可获得多方面的益处。首先,有益于农业生产厂商获得融资。相对于其他融资形式,融资租赁交易结构只向承租人要求较少的抵押品,或不需要提供抵押品,因而无法提9供抵押品的农户或厂商有可能获得所需融资。相对于传统的银行信贷等融资形式,融资租赁有条件将融资成本控制得更低,原因是出租人由于握有设备的所有权,因而可以获得融资的更大安全性,因而所要求的资金价格可以更低。另一方面,融资租赁交易通常可以用更小的交易成本在交易各方之间完成,考虑到出租人可以设计并向承租人提供高度标准化的产品,并以一定的概率量化标准化产品的损失和收益。此外,由于初始投资金额下降,设备使用者可以有更多的资金用于购入其他生产设备。其次,有助于农业生产厂商获得设备和生产资料。金融机构为农村和农业生产者所提供的贷款等融资通常期限比较短,因而往往并不能充分满足农业生产者的设备购入需求,而融资租赁则可能量身定制,有较地匹配承租人所需的资产和负债期限。融资租赁有助于提升农业产业链参与厂商融资来源的灵活性和多样性,使参与厂商有机会能直接获取更为现代化的生产设备,从而提高生产率,并进而提高生产能力和盈利水平。由于相对于购买的设备而言,租赁设备有专业人员团队提供养护和检验服务,因而设备的使用状态通常更为良好,因而可以节约设备使用者自行维护设备的成本。第三,融资租赁的交易结构有利于农业产业链参与厂商安排资金并计划支出。由于租赁期限和付款方式的灵活性,生产者可以灵活地计划租金支出方式,并使现金流收入和支出结构充分匹配。通常情况下,出租人的决策程序远较银行等传统贷款人简易,10决策速度也更快,因而承租人可以相应地做出更快速、更灵活的决策,因而也有更强的议价能力。由于与传统银行信贷形式相比,融资租赁在市场中是一个相对新生的融资服务形式,因而出租人也有压力必须提高决策速度和服务质量,以争取更有利的市场地位,这也使得承租人有可能提出对己方资金计划最为有利的资金和还租安排方案,并
本文标题:融资租赁服务农业产业链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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