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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中學報第九期95年7月1日*高雄中學教師-175-高雄市高中職校輔導普通班特殊需求學生資源服務現況之探討李昆霖*目錄前言壹、行政組織與團隊運作模式貳、轉銜服務協調內容參、實施之現況限制與未來展望結語前言隨著融合教育思潮的推進,我國在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實行「十二年就學安置」及北高兩市對各類國中畢業之特殊需求學生進行升學安置下,有越來越多的特殊需求學生進入普通高職特教班,於此同時也滿足更多中、重度障礙學生升學到特殊學校(教育部,民94);普通班之身心障礙學生則是依據「完成國民教育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民88)」採加總分25%後達各高中職校標準後,以該校原訂招生名額外加2%名額內進入該校。一般而言,特教班及特殊學校均配置有相當的特殊教育教師、教師助理員及相關專業人員等人力;然而,融入普通班的特殊需求學生之支援系統在尚未編置特教教師之前,則多賴於各校的輔導中心,或是另行向縣市政府特教資源中心專業團隊申請相關服務。高雄市教育局從94學年度起,於市內6所高中職增聘九9位「特殊教育資源教師」,這些教師除負責校內學生,另依據分區、均量、性質相近等原則而同時跨校支援其他學校學生(如表一所示)。全市共有三十所高中職,依據該年度各校「特殊教育雄中學報第九期-176-承辦人」就「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之資料,統計出高中職普通班共有607位學生在該通報系統資料庫中,其中主要為學習障礙(33.6%)、肢體障礙(18.3%)、身體病弱(10.0%)、聽覺障礙(9.9%)、及智能障礙(8.9%)等類別。表一高雄市高中職普通班特殊需求學生特教資源教師負責學校及支援學校分區中心學校負責學校人員支援學校三民家商特教資源教師2人其中1人兼北區召集人左營高中、新莊高中、中山高中、樹德家商北區三民家商海青工商特教資源教師1人楠梓高中、鼓山高中、中華藝校、明誠中學、大榮高中、國光高中高雄高中特教資源教師2人其中1人兼總召集人新興高中、高雄女中、復華高中、道明中學、中正高中、師大附中中區高雄高中高雄高工特教資源教師1人三民高中、立志高中中正高工特教資源教師2人其中1人兼北區召集人小港高中、瑞祥高中、高鳳工家、前鎮高中南區中正高工高雄高商特教資源教師1人國際商工、三信家商本市依據「特殊教育法(民93)」、「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普通學校輔導特殊教育學生支援服務辦法(民88)」、「高雄市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安置與輔導辦法(民89)」及其他相關辦法,訂定「高雄市高中職輔導普通班特殊需求學生支援服務實施方案(民94)」後,其目的係由特教資源教師運用或結合相關資源,提供校方在評量、教學及行政方面,以計畫性、統整性、系統性、與個別化之支援服務,滿足學生在學習、心理、情緒、社會、職業等領域之特殊需求,使其能充分發揮潛能並順利轉銜至生涯下一階段。特殊教育資源教師係在特殊需求學生的支持系統內,擔任一「轉銜服務協調者」的角色。以下分別從「行政組織與團隊運作模式」、「轉銜服務協調內容」、「實施之現況限制與未來展望」依序討論之。壹、行政組織與團隊運作模式本市在為普通班特殊需求學生架構團隊運作的支援系統時,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係依據特殊教育法第十五條結合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特殊教高雄市高中職校輔導普通班特殊需求學生資源服務現況之探討-177-育資源中心、特殊教育諮詢委員會、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隊、特殊教育中心、特殊教育學校、校內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其他相關組織和資源及其他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等,以提供普通學校輔導特殊需求學生之評量、教學及行政支援服務系統(如圖一所示)。圖一高雄市高中職輔導普通班特殊需求學生支援服務之行政架構在該行政組織架構下,由教育局第七科(特殊教育科)與學術機構(現為高師大復健諮商研究所)共同指導高雄市高中職輔導普通班特殊需求學生運作模式。該行政架構下,特教資源教師除了結合校內相關資源,同時以支援學校之特教承辦人為聯絡窗口,提供特教相關諮詢或學生相關服務;向外連結「鑑定安置輔導委員會」、「特教資源中心和專業團隊」,並視個別學生需要,為其連結「醫療」、「勞政」、「社政」等資源。貳、轉銜服務協調內容接續前述行政組織與團隊運作模式,特殊教育資源教師在該環節中應負轉銜服務協調及提供學生生活及學習適應需求之滿足,以下分別從「特教資源教師職務內容」、「特教資源教師例行性工作時程」及「服務流程」等分別說明之。高雄市教育局第七科(主管特教行政機關)醫療、勞政、社政等相關資源各負責學校/特教推行委員會/輔導中心特教資源教師校內相關資源鑑輔會、特教諮詢委員會、專業團隊、特教資源中心被支援學校/特教推行委員會/輔導中心特教承辦人教師學術機構(諮詢輔導)雄中學報第九期-178-一、特教資源教師職務內容北中南三區召集人負責聯繫和統整區域內普通班特殊需求學生相關特殊教育相關業務,非擔任召集人之特教資源教師則擔任校內普通班特殊需求學生特教相關業務之承辦人,主要工作內容詳見下表二。所有特教資源教師共同對校內及其所支援學校之普通班特殊需求學生提供特殊需求服務,並協同參與各校在「個別化教育計畫/個別化轉銜計畫」之擬定。表二高雄市高中職普通班特殊需求學生特教資源教師工作內容特殊教育資源教師兼任分區召集人特殊教育資源教師1統籌、規劃區域內高中職校普通班特殊需求學生之特教相關業務。校內普通班特殊需求學生特教相關行政業務。2受理責任區高中職校普通班特殊需求學生「申訴申請」或「個案會議」。受理校內特殊需求學生「申訴申請」或「個案會議」。3統計並評估當年度高中職特殊需求學生所需資源服務量協調分工、合作。4協助校內及各支援學校辦理特殊需求學生之「調整性評量」並提供相關學習/生活輔具資源。5協助校內及各支援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特殊教育專業知能研習」、「特殊教育親職教育」。6提供高中職校之學校行政人員、相關教師、學生及家長「特殊教育諮詢」。7所有特教資源教師定期工作討論、資料蒐集、問題解決、及彙編工作成果。8整合特教、醫療、勞政、社政資源(提供網站資源、編輯家長/教師特殊教育資源手冊)。9其他教育局協調、指示事項。二、特殊教育資源教師之例行性工作時程(一)開學前1.簽請召開校內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促請各支援學校召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高雄市高中職校輔導普通班特殊需求學生資源服務現況之探討-179-2.完成校內並聯繫提醒各支援學校完成普通班特殊需求學生轉銜通報作業。3.調查接受資源服務學生及家長特殊教育需求並建議學校提供相關資源。(二)開學後1個月內1.蒐集校內所負責之學生及所支援學校之學生名單及相關資料;確認各區之普通班特殊需求學生人數統計。2.結合特教資源中心確認需要接受資源服務之對象。3.完成相關教師需求調查。4.協助各校相關教師完成個別化教育計畫。(三)開學1個月後至期末前3週1.進行工作交流、資料統整、與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合作,或安排至醫療、社政、勞政單位等相關資源進行資料蒐集或參與研習等,並視需要請專家學者及相關行政人員出席指導。2.至各支援學校服務。3.提供普通班教師或學生家長諮詢服務。4.處理接受資源服務學生相關事務。(四)期末1.促請支援學校召開期末IEP檢討會,檢視個別化教育計畫執行成果。2.檢討並彙整分區工作成果。3.確認新學期之工作時程表。三、特殊教育資源教師對普通班特殊需求學生之服務流程特教資源教師將學生各式需求據以分類為學習、行為及情緒、專業團隊服務或輔具申請服務、轉銜、諮詢、申訴、或教育系統以外的相關資源等。並根據學生所需支持的程度決定介入的層級,如下圖二所示:雄中學報第九期-180-特教資源教師依據申請內容進行需求分類學習/行為及情緒/專業團隊、輔具/轉銜/諮詢/申訴/行政/其他資源個案服務諮詢服務圖二高雄市高中職輔導普通班特殊需求學生特教資源教師處理流程圖參、實施之現況限制與未來展望根據美國障礙者教育法案(IndividualswithDisabilitiesEducationAct,IDEA),國外特殊教育教師在參與提供轉銜服務時,必須和龐雜的成人服務系統一同合作(Baer,2005),同此原則,為讓特殊需求學生在該階段前後均得順利銜接,該階段的特教資源教師亦應熟悉各項法令規定、各相關資源功能及運作方式,以能為高一新生各項協助蒐集資料共同擬定策略協助該領域主要負責人執行計畫協助評鑑進展結果分析結案修正、討論提供資訊/資源整合追蹤及結案特殊需求高雄市高中職校輔導普通班特殊需求學生資源服務現況之探討-181-生活和學習適應提供滿足,並依據該階段學生的能力、興趣及未來環境需求等而提供階段內的各式協調服務,以為學生順利轉銜到下一階段做準備。根據蔡瑞美(民89)對普通高中職提供身心障礙學生資源服務之現況調查,發現當時的資源服務所面臨的問題包括:(1)沒有明確的工作綱領可依循;(2)經費及編列預算問題;(3)特教專業師資不足;(4)資源教師專業知能不足;(5)教師進修意願低;(6)專業整合的問題;(7)行政人員與一般教師合作態度;(8)學校與家長的互動的問題;(9)學生生涯規畫與就業能力之培養;(10)入學前未作適當的評估,造成適應不良等問題等。高雄市在這方面的的起步和資源比起台北市較晚,依據前述研究的經驗,以下就實施一學期以來的服務模式進行說明,分別討論其歷程、困境與願景。一、工作歷程現況分析以下根據共21次的工作討論及督導會議(截至2006年1月19日止,項目整理如下表三):表三特殊教育資源教師例行性工作討論及督導會議一覽表次時間地點主題(內容)備註012005/08/12校外認識成員、分工蒐集資料022005/08/21校外初擬工作計畫草案032005/08/30教育局討論工作計畫草案及待辦事項042005/09/08高雄師大督導會議(提出身障學生統計)052005/09/15教育局討論工作計畫草案062005/10/06高雄師大督導會議(工作報告及討論)(20051006會議記錄)1.提出電話諮詢分工2.擬定年度成果大綱072005/10/13高雄中學統整「轉銜輔導」資料有關升學、就業篇082005/10/20◎特教資源中心「專業團隊運作模式」之瞭解(20051020會議記錄)092005/10/27中正高工/◎社會局第四科1.工作檢討2.「高雄市身心障礙福利」之瞭解(20051027會議記錄)寄出「轉銜輔導」資料102005/11/03高雄師大督導會議(工作報告及討論)(20051103會議記錄)112005/11/10中正高工/教育局1.統整「無障礙和輔具」資料2.工作計畫修正後通過(20051110會議記錄)(2005/11/23函頒)122005/11/17中正高工設計「課業輔導成果報告」格式(20051117會議記錄)132005/11/24高雄高商/◎輔具資源中心1.統整「無障礙和輔具」資料2.「輔具資源中心運作」之瞭解(20051124會議記錄)142005/12/01高雄師大督導會議—陳靜江教授主講「諮商與合作」(20051201會議記錄)雄中學報第九期-182-次時間地點主題(內容)備註152005/12/08高雄高商個案討論與「焦點諮商」演練(20051208會議記錄)162005/12/15高雄中學1.提出「特殊教育修法」意見2.高醫物理治療系講師復健實作(20051215會議記錄)172005/12/22◎勞工局/教育局1.「身障者就業開發中心」之瞭解2.研商私立高中職校94學年度第二學期身心障礙學生輔導經費案及如何提昇普通班教師特教知能(20051222會議記錄)182005/12/29高雄中學彙整「無障礙和輔具」資料192006/01/05高雄師大督導會議(工作討論及商討期末檢討方式)(20060105會議記錄)202006/01/12中正高工1.討論具體可行的服務方式2.林素貞教授主講「調整性課程」212006/01/19高雄中學討論期末檢討會議報告內容2006/01/20教育局研商94學年度第二學期公立高中職身障生輔導計畫2006/01/26教育局期末檢討會議由上述,特教資源教師主要共同達成之工作或績效內容如下:(一)透過與教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