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薪酬管理 > 学生德育量化考核细则
1学生德育量化考核细则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品德的健康发展,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依据《凤翔县中小学学生德育量化考核条例》及《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实我校学生本人的行为表现,特制定本细则。一、减分细则:(一)打架、斗殴违纪行为的扣分规定:凡是打加都要扣分,只是对打架双方责任轻重规定。1、先动手打人未伤他者,扣15分,被打后动手打人未伤他人者,扣10分。2、手持凶器打人或两人打一个未造成伤害,扣20分,造成伤害扣20分以上,视伤害情况处理。3、蓄意肇事,不守秩序,不听劝阻,用语气挑逗,用各种方法触及他人虽未动手打人,但造成打架后果者扣15分。4、策划参与聚众斗殴者,扣20分。5、为他人提供凶器者,视情节轻重扣20—30分。6、纠集校外青年或授意校外青年殴打校内同学者扣30分以上。7、在打架过程中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事态发展,并产生后果者扣10—20分。以上规定仅限于未造成严重后果(伤、残严重破坏教学秩序等)的情况,如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由学校及司法部门共同处理。(二)殴打教职工违纪行为扣分规定1、凡辱骂教职工者每次扣20分。2、对教职工的批评,劝告不接受并顶撞,态度恶劣者每次扣5—10分。23、对教职工进行威胁者每次扣20分。4、动手殴打教职工视后果程度扣30分以上。(三)学生吸烟、喝酒违纪行为的扣分规定1、凡吸烟、喝酒者无论何种原因每次扣5分。2、将烟酒带入学校者扣5分,不但自己抽烟、还引诱他人抽烟每次扣10分。3、在校内外聚众吸烟、喝酒、依据1、2条扣分。4、如因喝酒造成严重的后果(如中毒、闹事、旷课及恶劣影响者)扣20—30分。5、在教室、舍区燃放鞭炮,每次扣5分。(四)学生赌博、偷窃、敲诈、勒索,违纪行为的扣分规定,:1、组织他人赌博者扣20分,参与赌博者扣10分,经教育不改、或情节严重者扣30分。2、偷窃钱财无论金额多少扣20—30分。3、凡敲诈、勒索无论数额多少扣30分以上。(五)学生故意破坏公共财物的扣分规定:故意破坏教学设备、实验用品、体育器材,书刊,杂志、课桌椅,教室门窗及其他一切学校的财物设施,除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按价或加倍赔偿外,视其情节轻重参照赔偿金额中幅度并给予扣分。1、公物价值在20元以下者扣5分;2、公物价值在20—100以内扣10分;3、公物价值在100以上者扣10—20分。(六)学生考试作弊的违纪扣分规定:1、考试中夹带、偷看、翻书、抄袭、更换试卷等各种作弊行为扣15分。2、偷窃试卷、答案、评卷标准,扣30分。(七)学生仪表仪容违纪扣分规定:1、长发、染发、佩戴饰物,有其中之一现象者每次扣2分。32、校内衣冠不整,发现后每次扣1分。3、穿拖鞋,赤脚不得入校,违者每次扣2分。(八)学生迟到旷课行为违纪扣分规定:1、学生每迟到一次,扣1分。2、累计旷课达18节扣20分。3、累计旷课达36节扣30分。4、违规进入网吧,游戏厅等每次扣5分。(九)其他扣分规定:1、按规定,不认真完成值日生任务者每次扣1分。2、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每次扣1分。3、在墙上随意图画或踩脚印者扣2分。4、违反课堂纪律扣2分。5、无故不参加年级班组集体活动扣2分,不参加学校集体活动的扣5分。6、不服从班组和学校的要求每次视情节扣3—5分。(十)学生违纪扣分与纪律处分挂钩的说明:1、学生因打架斗殴除扣德育积分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2、学生因偷窃、敲诈勒索除扣德育积分外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3、学生辱骂殴打教职工除扣德育积分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4、组织他人赌博或参与赌博,经教育不改的情节严重者以及为他人提供赌具、场所、引诱、胁迫他人赌博者除扣德育积分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5、学生旷课达18节以上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二、加分细则(一)学生对校风建设或班风建设具有突出贡献的行为可予以加分。41、对校内不良行为敢于批评指出者每次加1分。2、做好事及积极参加视二服务、拾金不昧等每次加1分。3、积极参加学校年级班组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次加分:学校2分,班级1分。4、参加各种竞赛演讲、演唱等获奖按级别5、4、3、2分加分。(二)学生德育加分应坚持从严掌握的原则,(三)一般学生的加分由班主任负责实施,受过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其德育加分须报学校政教处审批方可有效。三、具体要求:(一)对学生的德育量化考核由本班学生轮流值日进行记载,周末由班主任组织班委会将日记载的情况进行小结,并写入班会备课。将一月内的周小结情况汇总积分,及时向学生公布,每学期末汇总后一份留班主任,一份交学校存档,县、乡、校工作检查时检查。(二)德育量化考核结果作为对学生奖励和处罚的依据之一。(三)学生在校期间三年德育积分为300分,每学年100分,采取加减分的办法进行,一学年统计一次。每学年学生德育积分90分以上等级为优秀,60分至9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学年末德育积分不及格者,不予升级。三学年德育总积分不及格者不予毕业。
本文标题:学生德育量化考核细则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60806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