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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调研报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可以把大量的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既方便群众,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又维护了社会稳定,是最经济、有效的维稳手段,被称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近日,县委政法委、县纪委围绕新形势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如何适应社会发展大局的需要,组织人员深入政法系统开展调研并进行了认真思考。一、汶上县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主要做法(一)落实“两个关键”,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领导体制。1、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责任制。出台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是所分管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级综治、维稳、信访部门,是协助同级党委、政府具体指导、协调、督促本地区及各部门和各单位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协调机构。各县区、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单位、各部门是本辖区、本单位、本部门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责任主体。各行业、各领域的主管部门是本行业、本领域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2的责任主体,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责任主体进一步进行明确。2、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任务层层落实和分解到基层单位,年初放帐,年中查帐,年底收帐,按责任制实行奖惩;对矛盾调处工作开展督查,按期通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二)坚持“三项制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管理制度。1、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议制度。本着管用、有效的原则,整合政法、综治、维稳、信访等资源,定期召开由各乡镇(街道)和县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议,掌握信息,通报调度,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一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督促落实,限时解决。2、坚持大接访和信访接待日制度。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公开接访,畅通民意反映渠道。对全县重点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定期调度,集中处理,限期办结。在开门大接访的基础上,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活动,形成了“事前预约,定期接访”的工作制度,并将每次接访活动开展情况在新闻媒体上重点报道。3、坚持重大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疑难案件等重3大信访问题实行包案制度。对矛盾纠纷突出的地方,则选派公信力强、素质高、业务精的干部组成工作组进行指导帮助。从而确保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苗头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实现小事不出村、中事不出乡镇、大事不出县的目标。(三)抓住“四个环节”,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运行机制。1、抓住信息排查环节。各级党委、政府负责组织排查本辖区内的重大矛盾纠纷信息;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本系统、本行业内的突出矛盾纠纷信息;各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委)和社会团体负责组织排查本单位、本区域内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隐患信息。同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信息,逐一按诱发原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经过、预测评估走向等要素进行登记,建立台帐,定期报送同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和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做到了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暗面、不留死角、不留盲点。2、抓住调处化解环节。实行三级调解工作制度,村(社居委)主要以矛盾纠纷摸底排查为主,做到不漏人、不漏事,信息灵敏,摸排准确,报告及时;乡镇主要以调处化解为主,对一般性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化解,确保不出乡镇和单位;县级党委、政府和调解组织主要以矛盾纠纷终结为主,对涉及人员多、领域广、情况复杂的重大矛盾纠纷,协调有关部门4进行“联动联调”,采取信访事项听证、复查复核等多种办法,实行终结处理。3、抓住综合协调环节。首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综治和信访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复杂的矛盾纠纷组织有关部门会商共同解决;对重大的矛盾纠纷实行包案制度限期解决。在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中,公安部门维持好现场秩序,信访部门和责任单位共同做好信访接待,宣传部门掌握引导好社会舆论,维稳部门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坚持解决问题。对合理合法的诉求能解决的立即解决,对依法按政策不能解决的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对有违法行为的加强法制教育,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依法处理。其次,把信访工作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治安的稳定。4、抓住督查督办环节。建立党委、政府领导,联席会议办公室、信访和综治部门组织实施,其他部门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督查督办机制。通过明查暗访、书面、电话督办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督查督办活动,努力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各种疑难问题。5二、当前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一)服务经济发展的要求越来越高。目前,我县正在超常规发展、快速度建设、大力度改革,这就必然带来社会矛盾越来越多、治安形势越来越复杂。客观上要求我们政法综治工作服务大局的意识要进一步增强,打击犯罪的力度要进一步加大,驾驭治安复杂局势的能力要进一步提高,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的水平要进一步提升,切实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二)维护社会稳定的压力越来越重。综治工作目前呈现出明显的“五多”现象:一是敏感节点多,随着经济社会深入发展,重大节庆、重大活动、重要敏感期越来越多;二是群体性事件增多,因征地拆迁、农民工工资、金融诈骗等引发的集体访、群体性事件越来越多;三是历史遗留问题多,涉军群体、老民师、残疾人等群体活动频繁,诉求不断提高;四是信访老户多,有很多是已经“三级终结”的“骨头案”、“钉子案”,面临着包保难、打击难的问题;五是有厌战、厌烦情绪的基层干部多,在维稳工作的高压下,有些案件反复包保,不少基层干部出现厌战、厌烦情绪。(三)加强社会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在经济大发展、城市大扩张、社会大开放、人员大流动的条件下,社会管理和6服务面临着新的挑战。具体表现在:流动人口多,刑释解教人员多;随着城市扩张,城中村越来越多;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不断增多;网民、手机用户逐年增多。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矛盾的“触点”增多、“燃点”降低,社会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稍有不慎,小问题就有可能引发大事端。(四)自身工作中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面对复杂严峻的形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自身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有的领导同志尤其是一把手对综治维稳工作关键时候有认识,平时缺乏认识;上面抓得紧有认识,抓得不紧就缺乏认识;出了事情有认识,事情刚发生缺乏认识;处理矛盾时有认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缺乏认识。二是基层基础不够牢固。机构编制不健全、队伍力量薄弱、人员流动性大、少数干部素质不高、工作作风不实的现象仍然存在。三是队伍建设不适应。这不仅表现在数量上,更表现在质量上。政法队伍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巩固,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有待进一步规范。四是矛盾纠纷的“大调解”体系尚不健全。宏观上,党委政府领导、综治委牵头、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7泛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体系没有完全形成;中观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纵向衔接不够,风险评估、依法行政、矛盾排查、领导包案、舆论引导、现场处置、责任追究、政绩评价之间衔接得不够紧密;微观上,党委政法委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统筹协调的办法不多、手段缺乏刚性。三、对今后工作的建议(一)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巩固完善乡镇、村、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发展专业性、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努力构建社会矛盾纠纷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大力推进大调解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努力造就一大批调解专家、调解能手和首席调解员。注意吸纳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以及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充实壮大调解队伍。强化对调解队伍的教育培训,提高调解工作人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拓宽调解渠道。健全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仲裁调解“四位一体”的大调解体系,使四种调解各自发挥作用,互相衔接配合,形成“四调联动”机制。积极拓展大调解与工会、妇联等组织的工作对接,发挥工会、妇联在调处劳资纠纷、家庭纠纷等方面的优势。强化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把调解作为调处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8(三)稳固基层基础。只有基层基础稳固,社会和谐稳定才有可靠保障。一是落实基层领导工作责任制,大力推行“三个一”工作机制,即实行“一把手负总责”、落实“一份责任书”、用好“一票否决”;二是打造两级平台,形成三级网络,建立健全乡镇和村(社区)两级综治工作平台,健全乡镇、村、组三级综治组织网络,形成“大调解、大信访、大综治、大维稳”的新格局;三是建议将人力、物力和财力向基层倾斜,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四)整合各方资源。做好新形势下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不仅需要政法综治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需要整合各方资源,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一是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在基层综治、维稳工作中的作用,充分发挥他们接待来访、化解矛盾、掌握信息、反映情况等作用;二是整合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资源,赋予他们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面的责任,并加强督促检查;三是整合社会中介组织,加强组织管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具体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群防群治一些管用的新办法。(五)强化督查指导。强化督查指导,用硬检查落实硬措施。做好硬检查,要突出针对性,每项督查活动都要有具体量化的标准;要突出方式,除了明查还要暗访,对暗访结果要进行通报;要突出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派单跟踪解决,一抓到底,整改到位;要突出奖惩,对督查中发现9的重大问题,敢于动真格,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成绩显著的,要及时予以褒奖。
本文标题:关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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