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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早婚早育非婚生育宣传方案为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和生育观,有效杜绝早婚早育、未婚先孕、非婚生育等现象,促进计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宣传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区公民法律意识,有效推动试验区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二、活动主题“依法缔结美满婚姻、携手共建和谐试验区”三、宣传内容主要内容是《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一)学习《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内容。(二)婚姻登记办理程序及所需证件、咨询电话。(三)宣传早婚早育、非婚生育的危害。(四)未经法律承认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在维护合法权益时无法律保障。(五)早婚早育承担的法律后果。四、宣传形式(一)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站等新闻媒体和印制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全社会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等科学的婚育观念,有效杜绝非婚生育,早婚早育现象。(二)电视、广播、报刊、杂志设立“婚姻计生知识宣传专栏”,宣传早婚早育的危害,以及所承担的法律后果;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在首页“悬挂”早婚早育有害健康的宣传标语;各相关单位采取办宣传栏、出黑板报、悬挂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等公共媒介宣传婚姻计生知识,宣传晚婚晚育的好处。(三)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利用村广播、有线电视和村人口学校,向广大群众加强早婚早育、非婚生育有害,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是福的宣传和生殖健康、人口计划政策法规的培训宣传。(四)组织计生青年志愿者深入到乡村、学校、厂矿等开展“晚婚晚育从我做起,灿烂花季健康人生”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向广大青少年、未婚青年宣传早婚早育的害处,倡导“晚婚婚育从我做起”的科学婚育观念。(五)以“拒绝早婚早育,晚婚晚育从我做起”为主题,每年开展为时一个月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到学校开展青春期生殖健康一堂课教育活动,在各乡镇、村出宣传专栏、黑板报等对结婚年龄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程序、早婚早育承担的法律后果进行宣传。(六)每年利用“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等节日活动,向广大妇女和未婚女性开展生殖健康宣传,向未婚男女青年朋友宣传早婚早育有害以及如何保护自己的身心健康等知识,在团员和广大青年朋友中积极倡导“我为国策作贡献,晚婚晚育我先行”。五、部门职责(一)宣传部门:负责治理早婚早育非婚生育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督促毕节电视台、毕节广播电台、毕节日报、试验区杂志社、行署门户网站、毕节网开辟婚姻、计生知识宣传专栏;督促毕节电视台每周至少滚动播出婚姻、计生公益广告2次以上,毕节广播电台每周至少宣传婚姻、计生知识3次,毕节日报每周至少刊登2篇宣传婚姻、计生知识的文章或标语,行署门户网站、毕节网每周在首页上“悬挂”2幅宣传婚姻、计生知识的标语。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党委(党工委)宣传部参照地区任务进行宣传。(二)民政部门:负责在婚姻登记窗口悬挂2幅大型标语,指导社区出1期宣传专栏,督促县(市、区)民政局及时依法补办婚姻登记手续、规范婚姻登记行为,并向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和网络等提供婚姻法、以及非法婚姻的危害等方面的资料。(三)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印发计生政策、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手册43800份,宣传标语19850幅;指导县乡计生部门在人口计生重大节日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提供早婚早育有害健康、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是福以及计生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四)卫生部门:负责指导医疗保健机构对早婚早育、非婚生育的危害进行宣传,指导医疗保健机构宣传婚前检查的必要性,加大打击非法鉴别胎儿性别、非法接生行为,各医疗保健机构在活动中悬挂2幅以上相关宣传标语。(五)教育部门:负责在高中和初中校园内开展青春期性健康知识教育,宣传早婚早育的危害等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婚育观,指导学校要求各班级出1期黑板报或宣传栏。(六)司法部门:负责结合“六五”普法活动深入城乡开展对违反《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违法行为打击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在集中宣传月组织活动单位统一在集中地点开展1次违反《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案例展。(七)工会:负责在工矿、企业职工中倡导积极、健康的恋爱、婚姻、家庭观。全区各级工会组织在对下岗职工、农民工技能培训的同时,将婚姻、计生知识纳入培训内容。各县(市、区)总工会要指导乡镇工会组织利用节假日农民工返乡时间集中宣传婚姻计生知识,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八)团委:负责在网络上开展婚姻计生知识竞赛,在青少年中倡导积极、健康的婚恋观。每年组织、指导学校团委开展1次婚姻、计生知识宣传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社区、学校开展宣传活动。(九)妇联:负责加强对妇女早婚早孕及非婚生育危害的宣传教育,以每年开展的“三八”维权周活动周为契机,大力宣传妇女早婚早育及非婚生育危害相关知识。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为保障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宣传主题和目标,做好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持之以恒,注重实效。要对非婚生育家庭进行排查摸底,要将摸底情况上报上级计生部门。要把治理早婚早育非婚生育和社会主义婚姻家庭道德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与城市、社区、新农村建设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村规民约》要充分体现《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内容。治理早婚早育非婚生育宣传工作要持之以恒,注重实效。原则上,将每年6月定为全区集中宣传月,其余时间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进行宣传。(三)周密组织,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宣传教育。特别是在早婚早育现象比较严重的地区,更要花大力气搞好宣传教育,使《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和有关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附:宣传标语(供参考)二○一一年六月九日宣传标语1、全面加强,重点突破,努力推进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2、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人口“双降”目标实现3、严格依法行政,杜绝违法生育4、努力实现人口“双降”目标,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5、治理违法生育,加大奖励扶助,实现少生快富6、违法生育必须依法缴纳社会扶养费7、大胆创新,勇于探索,积极推进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8、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9、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10、早婚早育有害,少生优生是福11、多措并举,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12、少生子女快致富,国家政策来扶助13、坚持扶贫开发、生态建设、人口控制统筹推进14、今天实行计划生育少生优生,明天享受奖励扶助幸福一生15、努力实现人口“双降”目标,为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创造更加有利的人口环境16、往昔多子不多福,如今少生有奖扶17、少生育,多保障,快致富18、自学抵制未婚先孕,树立文明婚育意识近年来,早婚早育现象已经成为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难题,并给人口计生工作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平邑县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立足实际,多措并举,积极破解这一难题,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一是抓思想教育,转变群众婚育观念。创新宣传机制和方法,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认真宣传《婚姻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群众充分认识早婚早育是一种不受法律保护的行为,增强他们守法的自觉性。积极开展计生国策和生理卫生知识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拚弃早婚早育陋习,弘扬文明进步的婚育新风。结合新农村建设,全面提高农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就业能力和创业意识,动员和鼓励广大青年学有一技之长,把精力放到创业和致富上。二是抓村民自治,落实工作责任。全县各级把治理早婚早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研究、检查、总结、考核计划生育工作时,一并研究、检查、总结、考核早婚早育治理工作。积极开展早婚早育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村级是治理早婚早育的第一线,支部书记、村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依据村民自治章程,完善村规民约,加强未婚男女青年的管理,实行计生包村人员、村两委成员对辖区内的男女未婚青年分片包保,并积极签订晚婚晚育合同,实行合同担保制度,严格落实担保人的责任。三是抓政策引导,拓宽服务。加大晚婚晚育奖励力度,全面落实普惠和优惠政策,让晚婚晚育家庭经济上得实惠,政治上有荣誉,社会上有地位,真正让他们感受到实行晚婚晚育光荣。对早婚早育的人员,依据《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和《管理合同》规定,收取相应的违约金。非婚生育的,除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外,终生不再安排生育计划,不享受任何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积极向未婚青年宣传避孕节育、少生优生、晚婚晚育等科学知识。拓宽服务领域,将早婚夫妇和未婚青年列入服务范围,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指导、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对发现的意外妊娠,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四是齐抓共管,综合施治。在充分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实施分类管理,坚决杜绝育龄妇女漏管、节育措施不到位和非婚生育现象发生。民政部门严把婚姻登记关,积极开展《婚姻法》宣传;团委、妇联通过《公开信》和《倡议书》等形式,加大对青年的宣传和教育;卫生部门结合新型合作医疗,积极配合妇联、团委倡导的“关心女性健康,关爱女孩成长”活动,为适龄青年提供免费健康查体服务;法院等司法部门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财政部门积极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全面落实晚婚晚育户优先优惠奖励扶助政策,对早婚早育治理予以专项经费保障。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坚决遏制非法婚姻、非婚生育抬头的趋势。为减少政策外出生人口,降低人口出生率,黔东南州采取多项措施强力推进早婚早育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早孕早育治理工作,把治理早婚早育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制。2011年,州委、州政府将治理早婚早育工作纳入各县人口计生责任目标,作为考核各级党政和相关部门的工作内容之一。组织早婚早育专题调研。结合黔东南州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早婚早育治理工作意见的征求意见稿》下发各地,为全州出台治理早婚早育工作措施提供了决策依据。今年3月,州政府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早婚早育治理工作的意见》,各县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拟定了实施方案,保障了早婚早育治理工作的开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年考核”制度。全州组成7个督查组,分别对17个县(市、区)进行督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推进了早婚早育治理工作进程。广泛发动宣传。采取多种方式让治理早婚早育宣传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大力宣传相关法规和优生优育知识,营造浓厚的治理早婚早育舆论氛围。各县(市、区)文化、公安部门加强网络媒体管理,加大了对传播淫秽书刊、影像和黄色网络视频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探索建立晚婚晚育及推迟4年生育二孩的奖励激励机制,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的观念。为减少政策外出生人口,降低人口出生率,我州实施“六大工程”强力推进早婚早育治理工作。一是拍摄制作本土计生电影、电视剧。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局)、计生协联合拍摄制作本土计生电影、电视剧,正面反映计生干部的艰辛工作,宣传晚婚晚育、只生育一个孩子、生男生女一样好。目前由安龙县计生协、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联合摄制的乡村计生电视剧《天路》已进入后期编辑阶段。二是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文艺节目巡回演出活动。组织一台演出时间为1.5个小时左右文艺节目,在各县、乡进行巡回演出
本文标题:治理早婚早育非婚生育宣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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