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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段HNRB()年()协议()公司第()号甲方签章:乙方签章:鉴证方签章:第1页共14页路面底基层、基层、面层施工合作协议甲方:标段项目经理部乙方:为了确保优质高速完成标段的施工任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决定将部分路面底基层、基层、面层施工任务与乙方实行劳务合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守。第一条总则1、项目经理1.1甲方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1.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2、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资质证书号码:发证机关:资质专业及等级:复审时间及有效期:3、工程范围:(桩号)路面底基层、基层、面层。4、合作形式:在甲方全面管理下乙方提供完成工程范围内路面底基层、基层、面层(结构、厚度)工程所需的所需的全部劳务并承担完成各项工作所需的辅助材料、机械设备(购置或租赁、使用费)、施工用电及用电计量器具配备等,实行综合单价包干形式。5、承包工作内容:⑴按照本标段业主技术规范和图纸要求完成本路面底基层、基层、面层工程拌合料、运输施工的所有工序,包括:等本协议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工序。⑵按照本标段业主技术规范和图纸要求完成本路面底基层、基层、面层工程人工配合机械摊铺施工的所有工序,包括:项目标段HNRB()年()协议()公司第()号甲方签章:乙方签章:鉴证方签章:第2页共14页等本协议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工序。⑶按照本标段业主技术规范和图纸要求完成本路面底基层、基层、面层工程拌合料压实施工的所有工序,包括:等本协议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工序。⑷按照本标段业主技术规范和图纸要求完成本路面底基层、基层、面层工程施工的所有工序,包括:等本协议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工序。6、工程量:根据设计图纸,本协议预计工程量为:(m2)。此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数量应按实际完成、本协议约定的计量方法进行结算。7、合同金额:根据预计的工程数量和双方商定的综合单价,本协议工程预计合同金额为万元。此金额是估算或设计数量的预计金额,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最终结算金额按本协议约定的计量方法结算的工程量和双方商定的综合单价来确定。8、履约保证金: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于天内向甲方交纳元的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后,甲方扣除乙方违约罚金(如果有)后将应返还的履约保证金支付给乙方(不计息)。9、预付款:本协议工程预付款为万元,待乙方的人员、设备进场,甲方验收合格后,于7天内进行支付。本预付款分期在月支付中扣回(在工程完成50%时应予扣完)。10、甲乙双方均认定:乙方代表(法人委托书附后)为乙方唯一代表,负责处理与甲方的一切经济往来事宜。甲方不认可其他以任何形式与乙方合作的关系实体,不与乙方相关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生经济关系,也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连带责任。乙方如将本协议工作内容另行转包或再分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双方的一切约定,并没收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必须立即退场,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项目标段HNRB()年()协议()公司第()号甲方签章:乙方签章:鉴证方签章:第3页共14页第二条协议组成1、本协议书及附件;本协议书的补充协议(如果有);2、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各种会议纪要、协议;3、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监理和项目经理部下达的文件、通知、指令;4、经本标段监理工程师及业主审批的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5、本工程业主的招标文件及其它与工程有关的技术资料、技术要求、施工图纸;6、本标段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合同文件及相关资料;7、......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第三条承包单价1、乙方完成承包范围内路面底基层、基层、面层所有承包工作内容,并履行其应尽的责任后,按以下包干综合单价结算:(1)路面底基层、基层、面层人工配合拌和、摊铺、压实人工(适用纯人工)(单价:元/m2,大写:元/m2)(2)路面底基层、基层、面层混合料拌和(含人工配合)(单价:元/m2,大写:元/m2)(3)路面底基层、基层、面层混合料运输(含人工配合)(单价:元/m2,大写:元/m2)(4)路面底基层、基层、面层混合料摊铺(含人工配合)(单价:元/m2,大写:元/m2)(5)路面底基层、基层、面层混合料压实(含人工配合)(单价:元/m2,大写:元/m2)2、单价说明:⑴施工场地的硬化建设等工作为乙方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费用已分摊入以上包干单价内,日常维护和检查前的整理均为乙方所必须承担的义务,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⑵场内的施工便道、便桥或运送拌和料的道路等临时设施建设费用已包含在包干单价之内。⑶点工、排水、场地清理等工作费用均已包含在包干单价内,不另行结算。⑷3、以上包干综合单价包括完成上述工程范围及内容中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管理、维护、质检(自检)、安全、环保措施、动力能源、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税费(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税及合同印花税除外)、利润、缺陷修复、项目标段HNRB()年()协议()公司第()号甲方签章:乙方签章:鉴证方签章:第4页共14页临时设施与临时工程、人员、设备进退场及本协议一切明示或暗示的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除非另有规定,否则与路面底基层、基层、面层承包工作有关的任何分项工程或细目如果未列入其中,则应是其中某项或某些相关工程的附属义务,不再另行结算和支付。4、单价调整:以上综合单价已经充分考虑了各种可能影响正常施工的因素,故施工期间至完工后均不存在各种单价的调差。5、本标段合同文件规定应由业主代扣代缴的税费(如: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税及合同印花税等)由甲方承担。第四条机械设备及材料费用1、甲方提供完成本协议承包范围内工程所需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填写,例如:路面底基层、基层、面层拌和料半成品另加%操作损耗用量)材料。甲供材料及设备以附件《甲供材料清单》《甲供设备清单》注明的为准。2、甲方负责本协议承包范围内工程所需的石方爆破用炸药、火工产品、水泥、沥青、混合料粗集料的控购、场外运输、储存及保管,并按乙方实际领用数量以价拨形式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费用。3、经甲方授权,地材(如片石、非主体结构砼用的砂、砾石、碎石等)原则上由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料场按不高于甲方统一价格采购,并独立承担经济往来,不得以甲方名义赊欠,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权禁止使用并限期要求乙方运出施工现场,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4、甲方负责提供工地用电的主要供电线路设施,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自行负责搭接甲方提供主要供电线路至施工现场所需临时线路和用电计量器具,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生活、生产用电电费由甲方根据当地电业部门所收单价据实予以代扣代缴。(或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5、乙方负责自备相应台套的自发电机组作为后备电源,以保证电网停电时能继续进行本协议承包范围内工程的施工。6、乙方承担完成本协议承包范围内工程所需劳务及设备,须满足甲方强制性要求。并提供《乙方人员清单》及《乙方设备清单》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7、甲方租借给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由乙方承担使用期间的租金、维修保养、保管、动力能源消耗费用(见附件:乙方租用甲方设备清单)。8、乙方承担除本协议第四条第1-3款注明的机械以外所有其他机械设备的购置、租赁及使用、维修、保管等费用(如:氧割设备、摊铺设备、运输机械、碾压设备、电焊机、模项目标段HNRB()年()协议()公司第()号甲方签章:乙方签章:鉴证方签章:第5页共14页板、小型机具等等)。9、乙方承担除本协议第四条第1-3款注明的材料以外所有其他材料的购置及使用、保管等费用(如:片石、设备维保材料、氧气、乙炔、其他辅材等)。10、乙方实际消耗的路面底基层、基层、面层用量应控制在约定的损耗范围内,上述甲方提供的材料损耗超指标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在支付结算款时予以扣除。节约部分(甲方规定损耗以内)的费用在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的%给乙方作为“节约奖”奖金。第五条结算与支付1、工程量确认原则:以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实际完成并经业主计量的工程数量(超出设计图纸的数量不予结算与支付)为准,其单价按双方商定的结算单价执行。2、质量保证金:本协议工程月扣质量保证金比例为结算金额的10%,待本协议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业主予以计量支付、进行最终结算后,返还5%质量保证金。剩余5%的质量保证金返还按本协议有关缺陷责任条款执行。3、工程月结算:甲方每月25日前将按甲方制定的工程结算制度和程序(附后)对乙方当月完成符合业主计量标准的工程量进行认定,按双方商定的单价计算,扣除10%的质量保证金、甲供材料费、甲供设备租金、电费等本协议明示的一切应扣费用后,形成月结算单,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后,该结算单作为当月进行支付的依据和最终结算的凭证。如乙方完成的工程当月未达到业主计量标准,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估结算,该数量只作为甲方预支乙方下月生活和工程用款的依据,不能作为结算结果。4、月支付: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当期计量款后,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当月结算单,核减税金(如提供税务发票可不扣)或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税务发票(如由甲方代扣则不需)后,甲方财务人员验证本书面协议后,支付给乙方。如乙方完成的工程当月未达到业主计量标准,甲方可按当月甲方估结算的工程量,预支付乙方一定的生活或生产费用,该费用最高不得超过当月估结算金额的50%。该工程量达到计量标准,进行正式结算后,在月支付中甲方将及时扣除该预支费用。5、工程最终结算:在本协议工程全部完工,经监理、业主验收合格计量后,甲方将对本协议工程与乙方进行最终结算。根据每月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月结算单,进行整理、复核、汇总,形成乙方最终结算项目标段HNRB()年()协议()公司第()号甲方签章:乙方签章:鉴证方签章:第6页共14页单,最终结算单中质量保证金按5%扣留,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后,该结算单为工程完工支付的依据。6、工程完工支付:在业主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的前提下,甲方将根据本协议工程最终结算单,核减税金(如提供税务发票则不扣)或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税务发票(如由甲方代扣则不需)、核实乙方对劳务工资、设备、材料等与工程有关的费用和验证本书面协议,经确认无误后支付应付款项。7、进行最终结算和完工支付时,乙方必须出具反映本协议工程最终债权债务关系的帐单,并签署备忘录,申明甲乙双方已结清和已支付合同规定的全部款项(5%的质量保证金支付除外),双方合同义务(缺陷责任期义务和责任除外)执行完毕,乙方再无任何索偿要求也将不提起任何诉讼或申请仲裁(5%的质量保证金除外),且乙方就本合同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经济往来和债务已全部清理完毕。8、工程结算款均以银行转帐支付(支付前乙方应已提供税务发票)。第六条变更与索赔1、在本协议签订后如发生设计变更的,则乙方按变更文件及甲方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若发生变更的项目与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相同,只是数量发生变更的,则其单价仍按本合同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承包单价执行。因变更而新增项目或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合同外项目,按照甲方集团公司结算单价审批制度执行,原则是:(1)本协议单价有相同或相似、相近的项目,套用其单价结算;(2)本协议单价没有的新增项目,由甲方做好单价分析资料,报集团公司审批确定后,乙方必须执行;(3)对无法实行计件的项目则以计时工资计算,按每工日(八小时工作时间)元计算,施工队必须服从项目部安排,所用工时应及时交由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签证确认。2、在本协议工程施工中,如业主、不可抗拒的外界因素等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窝工或工期延误,由此所发生的劳务、设备、材料费及损失,待甲方向业主索赔费用、得到确认并取得款额后,甲方可根据业主补偿的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适当的补偿;若甲方不能取得业主索赔费用,则无论何种原因甲方都不考虑给乙方任何费用补偿。乙方承诺:在业主没有书面批复之前,乙方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要补偿,并继续服从甲方安排完成本协议工程各项施工任务。第七条工期1、本协议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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