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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37、工程验收控制程序-1
§测量分析和改进(产品的监视和测量)COP8.2.4工程验收控制程序版号:B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序号页码状态改变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批人日期备注§测量分析和改进(产品的监视和测量)COP8.2.4工程验收控制程序B/01/31.0目的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严格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2.0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工程项目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的控制。3.0职责3.1工程部a)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工作;b)参与中间验收工作;3.2项目部a)负责验收整改后的验证工作。4.0程序4.1中间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4.1.1施工单位已按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完成需验收的分部工程。4.1.2分部工程质量验评资料完备:a、质量保证资料齐全、真实,并与工程进展同步;b、有关原材料、半成品试验和评定合格;c、施工形成的观测数据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d、分项工程自评资料齐全、评定结果符合要求。4.1.3监理工程师对分部工程质量验评资料签署合格。4.2中间验收的控制4.2.1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经过自评,自评完成后,提交监理工程师申请进行验收;4.2.2监理工程师对分部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查,并参照有关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对分部工程现场观感质量进行量测和检查;4.2.3若验评符合标准要求,监理工程师对分部工程质量验评资料签署意见,并通知总监工程师及时向项目部提出验收申请,由项目部组织由工程部、公司副总工程师等参加的中间验收,对需政府部门参与的中间验收,项目部(还是工程部?)应提前7天通知政府部门,需工程部及副总工程师参加的中间验收,应提前3天通知。4.2.4若不符合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向施工单位下发书面整改通知,要求其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4.2.4根据验收项目的不同,参加中间验收的人员主要包括:项目部、工程部、公司副总工程师、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勘查单位,并按照政府有关规定通知政府相关部门的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监督(见分部工程中间验收一览表)。4.2.5中间验收通过后,验收参加人员应对其分部工程的质量做出最终评定,并对中间验收证明书进行签认。对中间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由项目部监督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并负责监督落实。4.2.6验收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规定进行,同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是否需要设计部参加?)4.3工程竣工验收的控制A、工程部负责对安装工程、分项工程(包括地基验槽、桩基、边坡支护、主体等)、各专项工程的验收及竣工验收的组织;B、项目部负责监督所有隐蔽工程的验收;C、监理单位负责工程初验的组织。4.3.1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a)完成建设工程全部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使用要求;b)有完善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c)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d)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e)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4.3.2竣工验收的依据为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4.3.3施工单位完成设计图纸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先自行组织验收,并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自评质量等级,编制竣工报告。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监理单位。竣工报告应包括:已完工情况、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情况、建筑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等内容。4.3.4监理单位核查竣工报告,对工程质量等级作出评价,竣工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后,由施工单位向项目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项目部及时报请工程部组织竣工验收。4.3.5工程部审查竣工报告,组织公司相关部门、物业公司及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质检站等政府相关部门的质量监督机构进行验收,竣工验收资料作为竣工资料的一部分,交档案室存档。4.3.6项目负责人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上交竣工图,在接到施工单位交来的竣工图后,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对竣工图进行严格认真审核,并须在每张竣工图上签字认可,4.5个月内将竣工图、验收报告及监理审核过的工程决算报公司预算部。4.4由政府部门或专业公司进行验收的单位工程,其验收工作由工程部组织按照国家、地方验收规程,提请消防、环保、质量技术监督、城建档案、燃气和民防等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或综合验收,并按专项或综合验收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整改完毕,取得合格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4.5不合格的整改不合格执行《不合格的控制程序》,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组织重新验收。验收记录采用政府规定表格。4.6工程竣工档案的管理见《工程档案管理控制程序》。4.7工程保修4.7.1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工程部负责协调项目部、物业管理公司与施工及监理单位签定工程保修协议或合同。4.7.2工程保修协议或合同应明确工程保修期限及在此期间各方应有的责任和权利,经公司副总工程师批准后签约。4.8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包括消防、室外给水、燃气等配套设施)完成后一周内,由副总工程师组织工程部、设计部、预算部、物业公司、销售部、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人员进行总结性的讨论会议,就本项目的规划设计、投资控制、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材料供应等方面进行讨论,讨论结果由工程部人员整理成《工程竣工总结会议纪要》并发给与会人员。5.0相关文件和记录竣工验收流程图(待修改)COP8.3《不合格的控制程序》COP4.2.4《工程档案管理控制程序》QR-C8.2.4-01分部工程中间验收一览表河南省天伦房地产有限公司分部工程中间验收一览表QR-C8.2.4-01A/01/1分部工程组织者参与验收的单位部门备注附件:竣工验收流程图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全部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使用要求;2、有完善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二、具体验收流程图:燃气验收工程完工初验核验消防验收竣工资料验收竣工验收电梯验收施工安全验收规划验收面积查仗环保验收民防验收施工资料验收
本文标题:37、工程验收控制程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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