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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 消费者保护法三基础三强化的教学模式探讨
1《消费者保护法》“三基础三强化”的教学模式探讨农五师电大李萍本人长期从事广播电视大学《消费者保护法》课程的教学工作,因此,产生了一些关于开放教育课程教学的一些体会。我本着面向学生、面向课程的现代教学原则,经过长时间的教学实践和理性思考,针对《消费者保护法》课程的特殊性和容易度,初步总结出了适合该课程的基本教学模式:即:“三基础三强化”教学模式:一是在教学形式上,采取以面授教学为基础、强化网络教学;二是在教学方法和资源使用上,以教师导学为基础、强化学生个别化自主学习;三是在学习方法上,以教师通过局域网或计算机软盘提供习题参考答案为基础,强化学生独立完成作业及练习题。一、以面授教学为基础、强化网络教学随着国内外教育教学实践的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不能把远距离教育与近距离教育、网络教学与面授教学完全割裂、对立起来,而是要走相借鉴、相补充、相结合的道路。在近距离教育及其面授教学中,可以吸取发展远距离教育及其网络教学的要素,从而节省人力管理成本,减少教育教学的重复性建设投资;而在远距离教育及其网络教学中,也应该保留或利用近距离教育及其面授教学的要素,从而避免开放过度和管理失控,保证基本的教育教学质量。所以,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中保留、利用了面授教学要素,不是守旧,而是创新,是在否定和纠正过去那种不顾实际情况、一切从理论出发、一味强调非面授教学要素的教育偏差的基础上的大胆创新。本人在《消费者保护法》课程的教学中,采取以面授教学为基础、强化网络教学的教学方式,遵循了以人为本的现代教育原则,突现了开放教育以学习和学生为中心的特征,较好地实现了近距离教学与远距离教学的优势互补,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理解和解释:首先,从系统的角度看,如果把上级电大看作是教学起点、基层电大看作是教学末梢的话,该课程在宏观教学上仍然是以远距离教学方式为主导。因为中央电大教学平台不再显示选修课的课程教学信息,该课程的网络教学资源便必须到省级电大教学平台或基层电大教学平台上去寻找,也就是上兵团电大网2和农五师电大网。基层电大的师生只要学习、使用了该课程的网上教学资源,该课程教学信息就完成了网络教学的各个环节,从而构成了一个流程完整、特征鲜明的远距离教学过程。《消费者保护法》课程,在教学中,以面授教学为基础,强化网络教学,该课程面授重点在知识、原理的引导和掌握,网络教学和辅导较为突出,它的资源主要来自我们本地教学网上的资源,学生除了通过网络平台中运用资源外,还要每月进行在线自测,网上自测占到了40%,这对老师和学生都起到了督促和监督的作用,要求学生通过自学,参与网上的每月一测。这样才能与期末的考试形成总分。所以,从电大教学系统作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来看,该课程在宏观上仍然保持并显示了比较典型的远距离教学特征。其次,鉴于学习该课程的需要,解决学生自主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基层电大一般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以面授教学为辅助的教学形式,在面授辅导时,以专题的形式重点讲述课程有关知识,达到提纲协领的作用。这在微观上凸显了近距离教学的优势与特点,并不与宏观上的远距离教学相排斥、相对抗、相矛盾,而是相联系、相互补、相统一的。本人在该课程的历次教学实践中,发现采取以近距离教学为基础,强化远距离教学、以面授教学为基础,强化网络教学、以学习文本资源为基础,强化学习视频资源及网络资源的教学方式,最能贴近开放教育学生的学习实际,可以在单位教学时间里同时实现教学成本的最小化和教学效果的最大化。再次,现代教育、现代教学强调以人为本,要树立以学习和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观念,课程教学必须面向实际、面向学习、面向学生,该课程在微观教学上采取了以面授教学为基础的形式,可充分发挥教学反馈即时性、直接性的优势,该课程在法律专业课程中,属于易懂易学的课程,用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方法,既符合学生学习需要又适应课程教学需要。既满足学生普遍性、群体性、共同性的学习需求的同时,又能对学生特殊性、个体性、个性化的学习需求做出及时、恰当的反应。该课程虽然简单易懂,但是远程教育不能完全剔除面授教学要素,虚拟环境下的人机互动,无论如何也代替不了面对面的人际交流。因此,我们在大力采用远程教育的同时,并没有忽视该课程面授教学的作用。所以,面授教学可以成为远程教育的基础教学要素。3开放教育、网络教育不设入学门槛,生源情况及学习背景十分复杂,这对教育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大的挑战。因此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课程教学中,只能面对现实,遵照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方针,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纲领和实施方案,渐进式地完成任务,阶段性地达到目标。所以,不论以网络教学为代表的远距离教学形式有多大的优势和潜力,有更多的功能和作用,至少到目前为止,在大部分学科的课程教学上,我们还不能轻易地剔除教师角色和面授教学这一基础要素,要把以面授教学为基础、强化网络教学的教学方式不断地完善,只有拈出这一点,“三基础三强化”的教学模式才可以继续谈下去。在《消费者保护法》的课程教学中,为了保证最底线的教学质量,还必须坚持以教师导学为基础、强化学生个别化学习的策略。我针对学生的普遍性、共同性,在该课程导学的过程中,我设计了:网上导学课件、网上自建资源、专题讨论、现场答疑、电话答疑、BBS讨论等形式,非实时答疑有网上发帖子、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是针对学生的特殊性、差异性来设计,这是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教师在导学时必须具备的双向视角的要求。我除了给学生介绍、提供给学生的学习资源,还有拷贝了作业参考答案的计算机软盘或光盘,校园网教学平台上则有以IP课件、直播课堂为代表的视频资源,以教学执行方案、教学辅导、作业参考答案为辅助的文本资源,供学生根据自己的知识基础、学习兴趣、学习时间、学习条件等具体情况,自由自主地进行个性化选择和应用。致使在《消费者保护法》的课程教学中,学生及格率教高。《消费者保护法》的导学,我采用人本主义色彩的教学方式,强调尊重学生的主体精神和独立自主性,充分相信并且力求发掘每一位学习者的内在潜能,利用消费者及权利的概念,讲述当前消费者在消费中的一些问题,起到了在授业的同时又潜移默化地传道,在解惑的同时又举一反三地授术,通俗一点讲,就是既要传授知识又要教他做人的道理,既要重视解决疑难问题更要注意引导学生自己去发现学习规律、掌握学习方法。4当前开放教育试点专业的导学实践,就产生了一些严重偏差。有人不顾开放教育学生复杂性的基本学情,却倡导教师只讲所谓的重点、难点和疑点,以枯燥地介绍课程性质和各种教学资源、空洞地传授各种学习方法,来代替内容丰富、细节生动的课程知识讲授全过程,似乎一讲了具体的专业知识、学科知识内容,就是“授人以鱼”而不是“授人以渔”,结果弄得学生不是一知半解就是不知所云,认为这就是课程教学模式改革。故此,很有必要从课程教学以学习和学生为中心,是导学的根本出发点,也就是面向课程实际、面向学生实际。这一条决定了因材施教便仍然是导学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消费者保护法课程最易适用这些原则和方法,也可很好地发挥。正确处理传授学科知识内容与传授学习方法的关系,是导学的关键。不同的课程具有不同的学科知识内容,可培养不同的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学习接受的难度也是各不相同的,加上学习者对课程内容的熟悉程度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那么具体的导学方法也是千变万化的。消费者保护法我就采用了:联想法、逆向思维法、示范讲解法、例举法、案例教学法、专题教学法、对比法、故意混淆法、讲座法、讨论法、提问法等等。所以,检验、评价导学方法的唯一标准,不是看它是否符合什么理论,而是看它是否符合学习和学习者的实际。开放教育学生的复杂学情,就是我们所面对的最大的实际。本着对学习和学习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在《消费者保护法》课程中,我就采取以教师导学为基础、强化学生个别化学习的策略,这是切合实际的,也是现实可行的,是我们提高教学质量、正确处理开放与质量的关系问题的必然选择。具体课程的导学,不论是面授教学还是非面授教学,都必须坚持以传授学科知识为基础、引导学生发现学习规律为根本的方针,在传授具体学科知识的同时,把隐藏在其中的知识规律、学习规律揭示出来,由学习者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自己喜欢的知识内容和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导学就是向学习者介绍这些款式的三、以教师提供参考答案为基础,强化学生独立完成作业5这个问题基本上没有新意,几乎任何教学都必须这么做。但开放教育试点专业的课程教学,在这个问题上还有一些特殊性。一般说以学生独立完成作业为主,教师可以提供也可以不提供参考答案,但开放教育学生的复杂学情,便迫使我们不能随意省略教师提供参考答案这个环节,在大部分课程教学过程中,还要成为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在教师和参考答案的帮助下,让大多数学生能够完成所规定的习题练习,应该成为教学管理的底线。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最起码的教学效果,才能保证最基本的学习质量。《消费者保护法》课程“三基础三强化”的教学模式,是针对课程教学实际和学生实际而概括、提炼出来的,不仅是本人长期教学实践的必然结果,它对很多同行、很多类似学科的教学实践进行了借鉴。其实践意义就在于为开放教育其它学科教学提供了有价值的参照。它也许不符合某个理论,也没有迎合某种观念,但我坚持认为,“三基础三强化”的教学模式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充分体现了开放教育教学特点。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课程教学要在质量与开放之间建立并保持某种动态平衡,必须尊重具体实践,坚决贯彻面向实际、面向学习、面向学生的总方针,如果如此,则离课程模式改革的成功仅仅是一步之遥了。农五师电大分校2008年9月26日
本文标题:消费者保护法三基础三强化的教学模式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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