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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 第八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安徽科技学院管理学院主讲:窦佳丽Email:dydoujiali@163.com第八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节消费者权利第三节经营者义务第一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安徽科技学院管理学院主讲:窦佳丽Email:dydoujiali@163.com第八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消费者与消费者权益(一)消费者的概念:第2条一、消费者与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做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总得来说消费者是指为满足生活消费的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自然人。1、主观目的:消费者的行为目的是为了生活消费。2、消费客体:包括商品或服务。3、客观行为:必须要有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行为。4、主体范围:自然人不完全限于直接的交易人,也包括最终的消费者或使用者。(二)消费者的特征王海诉华联商厦赔偿案1998年9月,王海在华联商厦购电话台灯40个,电话部分无入网证,灯具部分有四项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故要求华联商厦向其赔礼道歉,并双倍返还购灯价款,共40480元。华联商厦提出:王海购买电话台灯10分钟后即手持检测报告及发票来索赔,其行为不是为了生活消费的需要。故只同意退货还款。一审法院判决退货还款,王海不服上诉。二审法院认为:王海是在得知有关部门对电话台灯的检测结果后,即其明知该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禁止生产和稍售的情况下而购买,随后要求双倍赔偿,故王海之行为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故判决返还灯款20240元,40个电话台灯移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问题:1、知假买假者是否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消费者。2、知假买假能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一)概念: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国家机关、经营者、消费者相互之间因保护消费者利益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10月31日通过,并于1994年1月1日施行。)1、国家→经营者2、国家→消费者3、消费者→生产经营者4、其他个人或组织→经营者消费者运动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历史沿革消费者运动发源于美国,1898年成立美国“全国消费者同盟”阶段:个人自发地保护→组织自觉地保护→国家多手段、全方位保护美国1906年《联邦食品和药品法》英国1987年《消费者利益保护法》日本1968年《保护消费者基本法》我国199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15的由来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的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安徽科技学院管理学院主讲:窦佳丽Email:dydoujiali@163.com第八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节消费者权利消费者的权利保障安全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依法结社权获取知识权获得尊重权监督批评权真心瓜子吃出老鼠爪子啤酒瓶飞起碎片炸瞎2龄童的右眼想美容反遭毁容广告牌坠入砸伤行人一、安全权(一)范围1、人身安全权2、财产安全权(二)侵犯安全权的具体表现1、食品:2、药品:3、日常日用品及机电产品缺乏安全保障4、化妆品有毒有害5、营业场所不安全6、服务方式不安全商品缺陷服务缺陷商品缺陷侵害消费者的安全权北京国际气雾剂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春海餐厅石油气气罐贾某19岁卡式炉山东龙口市厨房配套设备用具厂烧伤面积8%,住院50天,医药费3万元服务缺陷侵害消费者的安全权上海杨浦区少儿营地上海市公交长途客运公司园内下车,被咬身亡职工上海野生动物园司机租用13辆客车游览相关链接怎样避免消费伤害1.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之前,应当注意有关信息。2.在超市、商场和游乐城等公共场所消费时,记得随身携带贵重物品,以免发生失窃或遗落事件。3.购买商品时,尽可能在正规的商场选购标注有制造商、销售商、“三包”服务的商品;消费后,为了证明消费的真实性,记得核对账单并索要发票。4.老人、小孩或残疾人在购物或接受服务时,最好有家人陪同。5.慎签旅游、治疗、维修等合同,以免遭遇“霸王条款”。6.在网上购物和在银行存、取款时,注意个人信息的保密。二、知情权(一)消费者知情权的主要内容:1、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标明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2、消费者有权询问和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有关情况。3、消费者不仅要知悉商品或者服务的情况,更重要的是要知晓其真实情况。(二)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1、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2、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3、明码标价的义务。(三)侵犯知情权的具体表现1、经营者不主动告知:2、对商品或服务作夸大的宣传:眼保姆、北京新兴医院夸大宣传3、故意隐瞒商品或服务的副作用、危险性:陈晓兰医疗机械打假9年:“光量子氧透射液体治疗仪”4、应当披露的信息不披露:电脑的辐射、转基因食品5、告知虚假情况:衣服成分含量标高6、不提供相关单据:消费帐单薯条案美国9家超级连锁快餐巨头,2005年27日被加州总检察长比尔·洛克耶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在油炸薯片和薯条的外包装上说明该食品可能会含有丙烯酰胺———一种可致癌的化学物质。这9家食品商和生产商分别是:麦当劳、肯德基、汉堡王、温迪、百事集团下属的菲多利食品休闲公司、保洁公司(以上二者因为生产乐事、品客薯片等畅销食品而“榜上有名”)、鳕鱼角薯片公司、百胜餐饮集团、Kettle食品公司。薯条中有丙烯酰胺,这是在高温下产生的一种化学副产品,可能致癌。这样的信息,消费者理所当然应当知晓,生产商和销售商也有责任有义务昭告消费者,就像香烟盒上标注的警告一样。英国“垃圾食品”广告,对中小学生禁售高糖高能量饮料、碳酸饮料国外有趣的说明书1、Sears吹风机:“睡眠时请勿使用。”2、某饭店提供的浴帽外盒写着:“适用于一颗头。”3、Marks&Spencer面包布丁:“本产品加热后会变热。”4、Boots儿童咳嗽药(2~4岁儿童专用):“服用后请勿开车或操作机械。”5、某亚洲国家制造圣诞节灯泡:“限室内或室外使用。”6、Sainsbury’s罐装花生:“警告——内含花生。”7、某儿童穿的玩具超人服:“警告——此服装无法让你飞起来。”三、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一)含义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二)侵犯消费者选择权的表现1、捆绑式销售2、饭店禁止自带酒水3、限制外地产品进入本地4、强买强卖5、最低消费四、公平交易权(一)含义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1、交易条件的公平(1)质量有保障(2)价格合理(3)计量正确(4)其他公平交易条件2、交易行为的自愿(二)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具体表现1、标价不实:殡葬行业的暴利2、虚假降价、虚假打折:跳楼价、亏本甩卖3、计量不准:集贸市场的计量器具不准4、计量单位不合理停车计费5、交易条件不合理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五、依法求偿权(一)含义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1、求偿权的主体包括:商品的购买者;商品的使用者;服务的接受者;第三人。2、赔偿范围:财产损害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人身损害主要是人格权方面的损失,如对生命权、健康权的侵犯。(二)侵犯消费者求偿权的表现1、限制消费者的求偿权邮电、铁路、航空行业对消费者的求偿权的限制2、不予赔偿春秋航空公司航班延误不予赔偿?(1)免费行李15公斤,(-5公斤)。(2)获一瓶300毫升的矿泉水,其他食品和饮料需自费。(3)航班延误,不供应餐饮;延误4小时以上的、晚上(22:00)以后,提供带盥洗设备的标准间住宿。航班取消或延误超过3小时六、维护尊严权(一)含义:1、人格尊严受到尊重的权利(二)侵犯受尊重权的表现1、搜身:商场搜身2、购物受辱:购物出门检查购物袋3、阻止容貌丑陋者进入:4、强制存包?讨论:强制存包是否有视消费者为小偷的意思?2、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2006年6月20日,王海拎着一个纸袋来到南宁市北京华联民族宫店购物,在超市入口处,保安人员拦住了他,要求王海将纸袋存入存包处,方让他进入超市购物。王海认为超市这种要求消费者强制性存包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人格权,遂把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华联南宁分公司推上了被告席。七、受教育权(一)内容1、获得消费知识的权利。2、获得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知识的权利。(二)与知情权的区别:1、所涉知识范围不同2、对于提供信息的要求不同3、义务主体不同八、依法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简称为结社权。社团的作用1、组织消费者形成广泛的社会监督;2、通过调解、仲裁解决消费纠纷;3、沟通政府与消费者之间充当桥梁;4、指导消费行为,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九、监督批评权(一)含义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简称为监督权。1、检举、控告;2、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建议。(二)该权利的行使1、消费者主动提出2、经营者主动征求意见韩成刚形式监督批评权•被告韩成刚(华北航天卫星通讯有限公司职工)于1993年10月至1994年9月间,先后在《太原日报》、《山西日报》、《工人生活报》、《保健纵横报》等报刊上发表了《矿泉壶的'神力'有待商榷》、《当心矿泉壶的副作用》、《小心矿泉壶》、《矿泉壶也有害》、《矿泉壶、诓人乎?》、《矿泉壶产不出矿泉水》、《矿泉壶有害、纯水壶不纯》、《矿泉壶名不符实》等文章,并在上述文章中称,据有关专家及科技杂志研究结果,矿泉壶的矿化、磁化、灭菌装置有害,进而得出了矿泉壶有害的结论,同时提醒消费者慎用、当心。在韩成刚的文章中对矿泉壶企业所做的一些广告提出了批评,认为该广告宣传欺骗消费者并违反广告法,其中对北京百龙绿色科技企业总公司(下称百龙公司)、唐山富豪集团公司(简称富豪公司)的广告点名进行了批评。安徽科技学院管理学院主讲:窦佳丽Email:dydoujiali@163.com第八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节经营者的义务经营者的义务是指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保障实现消费者权利的责任。1.履行法定或约定质量标准。这是一项总括性的义务。2.听取意见,接受监督。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的监督。3.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①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②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的使用方法,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③发现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生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措施,防止危害的发生。4.提供真实信息(不作虚假宣传)①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②真实明确地答复消费者就质量、使用方法等问题地询问。③商店提供商品应明码标价。④经营者应标明其真实名称、标记、租赁他人柜台和场地地经营者,应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5.出具相应凭证和单据。6.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和服务。保证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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