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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外汇业务宁波市分行个人金融部产品管理团队2007年5月27日,6月6日,6月12日2一、关于2月1日起执行的个人外汇管理新政策3《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汇发[2007]1号:《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新政策目录4新政策要点涉及主体:境内个人境外个人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个体工商户涉及行为:收汇付汇购汇(售汇)结汇开户存取提钞境内划转5新政策要点分类管理:1、交易主体:境内个人;境外个人2、交易性质:经常项目;资本项目经常项目项下的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原则管理;资本项目项下的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进程管理。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币旅行支票代售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15号)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汇发[2003]10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04]21号)仍沿用的老政策71.《关于居民、非居民个人大额外币现钞存取款有关问题的通知》(〔97〕汇管函字第123号)2.《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汇发〔1998〕11号)3.《关于修改〈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汇发〔1999〕133号)4.《关于修改〈关于境内居民个人因私用汇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汇发〔1999〕305号)5.《关于自费出境留学人员预交人民币保证金购付汇的通知》(汇发〔2000〕82号)6.《关于境内居民个人外汇存款汇出和外汇存款账户更名有关问题的批复》(汇发〔2000〕291号)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对境内居民个人自费出国(境)留学购付汇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1〕185号)8.《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02〕68号)废止规定目录(共16个)89.《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境内居民个人前往邻国边境地区旅游进行售汇业务试点的通知》(汇发〔2002〕121号)10.《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境内居民个人经常项目下购汇政策的通知》(汇发〔2003〕104号)1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在华留学人员办理退学换汇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62号)12.《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停止报送〈居民、非居民个人大额(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钞存取款和境内居民个人外币划转情况登记表〉的通知》(汇综函〔2003〕14号)1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境内居民个人自费出国(境)留学购汇指导性限额的通知》(汇发〔2004〕111号)1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居民个人外汇结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18号)1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非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6号)1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境内居民个人经常项目下因私购汇限额及简化相关手续的通知》(汇发〔2005〕60号)废止规定目录(共16个)9涉及主体境内个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境外个人是指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外国公民(包括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同胞。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取得个人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执业证明,并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个人。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10总行、省行制订的:1、中银个文〔2007〕46号《中国银行个人外汇存款业务管理办法(暂行)》2、浙中个发(2007)109号《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个人外汇结算账户操作规程》总行征求意见中的:1、《中国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2、《中国银行个人结汇业务操作规程》3、《中国银行个人售汇业务操作规程》中行的新规定11二、个人结售汇业务12结售汇对公结售汇对私结售汇……个人即期结售汇即期结售汇远期结售汇个人结售汇业务适用对象为公司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与即期结售汇业务的区别主要是交割日不同,即期结售汇业务当天交割,而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在约定的将来的某一天进行交割。概念13个人结售汇业务个人结汇业务(即:外汇兑换人民币,包括外币现钞兑换、外币现汇兑换、旅行支票兑换等)个人售汇业务(即:人民币兑换外汇,也叫“个人购汇业务”、“因私售汇业”、“批汇”)个人结售汇业务种类14个人结售汇市场准入“汇发[2007]20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银行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方式的通知》第六条“....如银行已取得的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只限于某部分对私业务(结售汇、结汇或者售汇),可自本通知实施之日(即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即2007年4月28日)起原经营资格自动扩大至全部对私业务。.....”15全辖开办情况目前,我行全辖118个网点中,除江东新天地外,均已取得:对私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并有省行和市分行授权),均已接入和使用外管局“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除江东新天地其它网点已全面开办个人结售汇业务,具体包括:个人结汇业务和个人售汇业务。16◆《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九条: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内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年度总额进行调整。外管规定17《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九条◆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照《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章有关规定办理。外管规定18结汇在年度总额内:境内个人年度总额内的结汇凭本人真实身份证明并由客户向我行申报来源后办理;境外个人年度总额内的结汇凭本人真实身份证明并向由客户向我行申报用途后办理。年度总额内结汇,不区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我行柜台具体操作要点:19境内个人,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我行须审核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表明外汇来源的证明材料:1、捐赠:2、赡家款: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赡养关系证明、境外给3、遗产继承收入:遗产继承法律文书或公证书;4、保险外汇收入:保险合同及保险经营机构的付款证明。投保外5、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6、法律、会计、咨询和公共关系服务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7、职工报酬:8、境外投资收益: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明文件、利润分配决议或红利支付书或其他收益证明;9、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业务种类20境外个人,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我行须审核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表明外汇用途的证明材料:1、房租类支出: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或支付通知234上述结汇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应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业务种类21境内个人,结汇超过年度总额,资本项目项下境内个人在境外获得的资本项目项下收入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外汇局核准后在银行办理。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业务种类22境外个人,结汇超过年度总额,资本项目项下1、结汇金额超过年度总额的需凭外汇局核准件境外个人超过年度总额结汇且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须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直接划转至交易对方的境内人民币账户。2、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不用核准件)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业务种类232、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不用核准件)(1)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住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合同或预售合同(应加盖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骑缝章(公章));有效护照等身份证明;一年期以上的境内有效劳动雇佣合同或学籍证明;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境外个人在所在城市购房的商品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等相关证明。(宁波市有专用格式)购买外汇资金结汇后须直接划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人民币帐户《月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外汇收支统计表》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业务种类242、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不用核准件)(2)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因生活需要在境内购买一定面积的自住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合同或预售合同;《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境外个人在所在城市购房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等相关证明。(宁波市有专用格式)购买外汇资金结汇后须直接划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人民币帐户《月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外汇收支统计表》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业务种类25外管规定境内个人购汇超过年度总额,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我行须审核有效身份证件及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种类包括:自费出境学习学费或生活费、境外就医、境外培训、交纳境外国际组织会费、境外直系亲属救助、境外邮购、境外咨询、货物贸易及相关费用、持信用卡在境外消费或支出的补购汇等。(详见本幻灯片的第26-29页)26境内个人购汇超过年度总额需审核的材料:(一)自费出境学习学费或生活费:本人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或签注);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购买第二学期或学期以后的学费或生活费无需提供);境外学校相应年度或学期学费证明或生活费用证明(无法提供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学费证明原件的可提供传真件或网上下载件办理);前往对我国实行落地签证、免签证的国家或地区而无法在出境前提供签证的,银行审核其他证明材料后直接办理。(二)自费出境学习保证金购汇:因私护照;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购买第二学年或学期以后的学费或生活费无需提供);境外学校学费证明或(和)生活费用证明。无法提供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学费证明原件的可提供传真件或网上下载件办理。售汇超过年度总额的业务种类27境内个人购汇超过年度总额需审核的材料:(三)境外就医:本人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或签注);境内医院出具的证明附医生意见及境外医院出具的费用证明。境外医院出具的费用证明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传真件办理;前往对我国实行落地签证、免签证的国家或地区而无法在出境前提供签证的,银行审核其他证明材料后直接办理。(四)境外培训:本人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或签注);境外培训费用证明(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传真件办理);前往对我国实行落地签证、免签证的国家或地区而无法在出境前提供签证的,银行审核其他证明材料后直接办理。售汇超过年度总额的业务种类28境内个人购汇超过年度总额需审核的材料:(五)缴纳境外国际组织会费:本人真实身份证明;境外国际组织缴费通知(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传真件办理)。(六)境外直系亲属救助:本人真实身份证明;有权部门或公证机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有关救助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传真件办理)。居民个人境外直系亲属救助购汇,只能在直系亲属在境外发生疾病、死亡和意外灾难情况时办理。(七)境外邮购:本人真实身份证明;广告或定单等收费凭证(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传真件或网上下载件办理)。售汇超过年度总额的业务种类29(八)境外咨询和(九)其他服务贸易费用书面申请本人真实身份证明合同(协议)发票(支付通知)税务凭证售汇超过年度总额的业务种类(十)货物贸易及相关费用书面申请本人真实身份证明进口货物报关单合同(协议)发票(支付通知)合同(协议)、发票(支付通知)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传真件或网上下载件办理。境内个人购汇超过年度总额需审核的材料:30外管规定境内个人购汇超过年度总额,资本项目项下我行须审核有效身份证件及外汇局核准件31境外个人售汇暂不纳入个人年度总额管理,也不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目前能购汇的只有七种情况售汇超过年度总额的业务种类32境外个人购汇暂不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也不实行年度总额管理,目前可手工办理的种类有(7种):1、出境定居后“五金”(退休金、离休金、退职金、离职金和怃恤金)兑付外汇售汇对象: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的中国人证明材料:本人护照和有效签证、境外定居证明及有效生存证明、发放“五金”单位的证明文件(写明收款人、发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