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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中央银行资产业务第一节中央银行的再贴现和再贷款业务一、再贴现业务1.再贴现业务的概念是指商业银行将通过贴现业务所持有的以尚未到期的商业票据向中央银行申请转让,中央银行据此以贴现方式向商业银行融通资金的业务。•之所以称为“再贴现”,是为了区别于企业或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的“贴现”和商业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的“转贴现”。2.再贴现业务的一般规定1)再贴现业务的对象:多数国家都是在中央银行开设账户的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银行。2)再贴现业务对象规定•大都规定票据必须是确有交易基础的“真实票据”。•已办理贴现但未到期的合法票据。3)申请和审查4)再贴现率的确定部分国家制定“惩罚性利率”,高于货币市场利率。大部分国家作为“基础利率”,充当货币政策工具。5)再贴现票据的计算再贴现金额=票据面额-再贴现利息再贴现利息=票据面额*日再贴现率*未到期日数日再贴现率=年再贴现率/360=月再贴现率/306)再贴现额度的规定限制对商业银行的再贴现金额,并对银行进行检查。7)再贴现的收回通过票据交换和清算系统向承兑方收回资金。3.再贴现业务的作用机制–中央银行在购买商业银行持有的票据,在形成自己资产的同时,创造了对商业银行的负债。–例:央行购买10亿元票据–再贴现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商业银行的资产构成的成本高低和能力大小。–再贴现率的调整可以控制和调节信贷规模,影响货币总量。资产负债票据+10亿元准备金存款(发行货币)+10亿元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负债资产准备金存款(库存现金)+10亿元票据-10亿元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资料:商业银行借入准备与非借入准备商业银行及存款性金融机构在法定准备金数量不足时向拥有超额准备的银行借入的货币资金称为借入准备,按其自身存款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用作准备金的部分称为非借入准备,又称自有准备。区分借入准备和非借入准备的意义在于:–①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存款准备金帐户的变动来考核一个金融机构的资金运营状况,如果一个金融机构的借入准备期限过长,比例过大,其资金运营则有可能存在着一定的风险。–②商业银行等存款性金融机构一般不愿对其他银行负债,在它们出现超额准备时,大都先偿还借款,然后再进行贷款或投资。存款派生或扩张,更多地依赖于非借入准备。因此,中央银行在控制基础货币和派生存款时,通常更多地考察商业银行的非借入准备金变动。我国人行再贴现业务中国人民银行票据再贴现业务始于1986年,但我国商业银行票据贴现业务发展滞后。人行再贴现业务具有以下特点:有额度,由央行控制,1998年以前纳入信贷规模控制,再贴现率调整机制僵硬,要求严格,资金投向受控制。《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二、贷款业务1.对商业银行的贷款–保证商业银行的支付能力,履行央行职能。–通常定期公布贷款利率.对申请的银行进行审批。–特点:短期贷款,以政府债券或商业票据为担保抵押。没有抵押的称为信用贷款。–例:央行向商业银行发放10亿元信用再贷款资产负债对商业银行贷款+10亿元准备金存款(发行货币)+10亿元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负债资产央行贷款+10亿元准备金存款(库存现金)+10亿元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2.对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以及政策性金融机构等。3.对政府的贷款–方式:直接提供贷款、买入政府新债券。–特点:短期贷款,限制额度。4.其他贷款–对非金融部门贷款;–对外国政府和外国金融机构贷款。央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三、再贴现业务和再贷款业务的特点和区别1.共同特点–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资金融通是履行最后贷教人职能的具体手段。–为商业银行办理再贴现和贷款是提供基础货币的重要渠道。–再贴现率是中央银行调控货币供应量的重要工具。2.区别–收回方式不同:再贴现到期向承兑人出示票据,收回贷款;再贷款到期向央行归还贷款,收回抵押品。–贷款的安全程度不同:对于抵押贷款,两者无区别;如果是信用贷款,再贷款可能收不回贷款,风险较大。四、我国中央银行的再贷款业务1984年人行行使央行职能以后,再贷款是我国人行主要的资产业务,也是基础货币投放的主要渠道。1995年起,人行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全部由总行控制,由总行直接对商业银行的总行发放贷款。贷款对象:人行批准、合格的、在央行开立独立的往来账户、按规定交纳存款准备金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城乡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财务公司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农业发展银行)申请条件:–必须是人行的贷款对象–信贷资金营运基本正常–还款资金来源有保证贷款期限——四个档次–20天、3个月、6个月、1年再贷款业务曾经是我国货币政策的最重要工具。再贷款浮息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授权范围内,根据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在再贷款(再贴现)基准利率基础上,适时确定并公布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加点幅度的制度。从2004年3月25日起,对期限在1年以内、用于金融机构头寸调节和短期流动性支持的各档次再贷款利率,在现行再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加0.63个百分点。以20天以内再贷款为例,现行基准利率为2.7%,加点浮息后为3.33%;再贴现利率在现行再贴现基准利率2.97%的基础上加0.27个百分点,加点浮息后利率为3.24%;为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信用社再贷款浮息分三年逐步到位,而且到位后加点幅度减半执行。第二节中央银行证券买卖业务一、央行证券买卖业务的概念和规定1.概念:–是中央银行作为市场参与者的一员,在公开市场进行证券的买卖。由此可以进行基础货币的投放或回笼。2.规定–购买对象:政府债券等流动性高的安全资产。•美联储——政府债券;•英格兰银行——商业票据和政府债券;–证券买卖市场:二级市场3.证券买卖的作用机制–中央银行的证券买卖业务能够引起自身负债的变化。–例: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购买10亿元债券资产负债债券+10亿元准备金存款+10亿元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负债资产准备金存款(现金)+10亿元债券-10亿元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二、中央银行证券买卖业务的方式–买(卖)断–回购——正回购repurchase、逆回购reverserepurchase–发行央行票据p115三、中央银行证券买卖业务与贷款业务的异同1.相同之处:都可以改变央行资产和负债,影响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供应量的调控工具。2.不同之处:依据不同、主动性不同、收益不同、对经济金融环境的要求不同。在央行公开市场业务的手段中,主要有四种方式:正回购、逆回购、现券买断和现券卖断。这四种方式有时单独运用,有时也可以结合起来运用,如现券买断和正回购结合,现券卖断和逆回购结合等,各种方式对市场影响的效果都不尽相同。债券买(卖)断,均为现券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约定的价格转让债券所有权的交易行为。这种交易表现为以债券为交易标的,一方出资金,一方出让债券,一次买断。债券买卖是一种投资行为央行周四以利率招标方式开展了270亿元91天期正回购操作,中标利率持平于3.14%,连续第五次落在该水平上。当日,央行未发行央票。本周(4月9日-4月15日),公开市场将有650亿元央票到期,660亿元正回购到期,共计到期资金1310亿元。本周央行共进行790亿元正回购操作,据此推算,本周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将净投放资金520亿元,较上周减少330亿元或38.8%。此外,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已连续三周实现净投放,净投放资金共计1560亿元。业内人士指出,由于月初存款准备金补缴,资金面略微偏紧,且4月份为年内首个财政存款缴存高峰,资金面容易出现季节性紧张,央行适当降低公开市场回笼力度在情理之中。为缓解流动性压力,一旦4月份外汇占款增量继续萎缩,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再次下调将成为大概率事件。时间2012-4-1315:50:08来源大众证券报人民银行于本周四(12月3日)以价格招标方式发行了2009年第六十三期央行票据,并开展了正回购操作。具体情况如下:名称发行量期限价格参考收益率2009年第六十三期央行票据700亿元3个月(91天)99.67元1.328%正回购操作情况期限交易量中标利率91天300亿元1.33%我国人行的证券买卖业务1.概述:–外汇公开市场操作1994年3月启动,人民币公开市场操作1998年5月26日恢复交易,规模逐步扩大。1999年以来,公开市场操作已成为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日常操作的重要工具。2.交易对象:从交易品种看,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债券交易主要包括回购交易、现券交易和发行中央银行票据。。3.交易场所:银行间债券市场4.参与者:–参加同业拆借市场的各类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基金和农村信用联社。一级交易商根据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考评调整机制(公开市场业务公告[2004]第2号),中国人民银行对2011年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及其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进行了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在内的49家机构成为2012年度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其中,商业银行占据42家,证券公司为6家,分别是中信证券、国泰君安、中银国际、中金公司、长江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保险公司仅有泰康人寿1家。中国央行的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包括两部分:一是在人民币债券市场进行的公开市场操作,二是在外汇市场进行的公开市场操作。中国的外汇市场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它由银行柜台结售汇市场和银行间外汇市场这样两层市场体系组成。人民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外汇公开市场操作,吞吐基础货币。由于实行强制结售汇和对商业银行核定外汇头寸限额,两个市场上外汇供求都存在管制刚性,因此,外汇的流入和流出会刚性地传导到中央银行的外汇公开市场操作上,直接表现为基础货币的投放与回笼,表现为商业银行超额储备的增加和减少。操作中,我们不断总结,初步积累了一些实际操作经验。比如我们在操作实践中发现,在逆回购投放基础货币时,主要采取数量招标的方式;而在正回购回笼基础货币时主要采取利率招标的方式;在需要大量回收市场资金而手中债券又不足时,发行中央银行票据可以同样取得比正回购更好的效果2011四、证券买卖的效果表现–达到调节基础货币供应,满足商业银行流动性需要,引导货币市场利率的操作目标。–初步形成通过公开市场业务进行货币政策传导的机制。–配合财政政策,减少财政政策的挤出效应。–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展.增加债券的流动性。热钱涌入与央行冲销热钱大量进入,加大外汇占款规模,影响货币政策正常操作,扰乱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行,加剧国内通货膨胀的压力。2004年全年基础货币投放达到6600多亿元人民币,按照测算大约1000亿美元的热钱流入,就有8000多亿元人民币,因此,仅仅热钱流入就超过了全年的基础货币投放额。这迫使央行在公开市场大量运用央行票据强行“冲销”,仅2004年央行就发行了近1.5万亿元票据对冲,这大大增加了央行的操作成本,同时也使得我国货币政策主动性不断下降,货币政策效果大打折扣,增加了通货膨胀的压力。第三节中央银行储备资产业务一、央行储备资产业务的概念和意义1.概念–由于国际经济往来产生的政府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大多政府将外汇和黄金及其他国际清算手段作为储备资产委托中央银行保管和经营,形成中央银行的储备资产业务。2.意义–稳定币值–稳定汇率–调节国际收支二、国际储备的种类构成1.黄金–是最古老的储备资产,最安全可靠,目前在世界各国的储备资产中的比重下降。2.外汇–流动性好、管理成本低、有收益性;风险大;适合于作为周转。3.在IMF的储备头寸及未使用的特别提款权–安全、可靠、流动性强;不能随意获得。三、管理储备资产应注意的问题1.确定合理的储备资产数量–过多是浪费资源,过少可能丧失国际
本文标题: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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