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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学分制业务培训(一)Contents目录教务系统教师操作方法(打印课表、登分册、调代教室借用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暂行规定解读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毕业设计强智系统--教师成绩录入新教务系统教师操作方法(打印课表、登分册、调代教室借用)01Hello,我要讲-----~~~~一、系统登录二、我的桌面(修改密码、查询大纲日历)三、教学服务(打印课表、调代课、教室借用)四、考务成绩(打印登分册、查询监考)一、系统登录1、目前基本所有的教学工作都在新教务系统进行。打开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或者通过学校主页—教学—新版教务系统登录。2、账户是工号,密码如忘记可以找学院教务干事查询。强调账户的安全性,严禁给到学生使用。二、我的桌面—修改密码•点击“我的桌面”进入“修改密码”,可修改个人密码等。二、我的桌面—教学大纲、日历查询•点击“我的桌面”进入“教学周历”—“大纲日历查询”,选择学年学期进入后,选择年级、学院名称、专业名称查询,可查看大纲日历。三、教学服务—打印课表•点击“教学服务”—“个人课表信息”打开个人课表信息界面,点击打印可以将课表导出。系统中所有的打印都是指将表格导出,导出表格360浏览器需采用兼容模式。三、教学服务—调代课三、教学服务—调代课•1、点击“教学服务”—“个人调课申请”,选择学年学期进入后,在课表列表中找到要调整的课表安排点击“调课申请”,进入课表调整界面。注意上课时间10304是表示周一3、4节,第一位表示周几,以后每两位表示小节。三、教学服务—调代课•2、进入到课表调整界面后,填写调课类型、原上课周次、新上课周次、时间、地点、调课原因等信息。三、教学服务—调代课•(1)调课类型:根据实际情况正确选择。部分调课:指课程需要调动某周或者某几周上课时间的情况。整体调课:是指将课程整体从开始周到结束周全部调动时间的情况。停课:指停某周或某几周课程的情况(原上课周次要填写正确,不要把所有周次的课都停掉了)。更换教师:是指需找教师代课的情况。更换教室:只调地点,不调时间必须选用更换教室类型。考虑对学生影响不大,不计入调课学时统计。三、教学服务—调代课•(2)原上课周次:指要调动的原上课周次。数字填写格式1,2-5,6。例如要调第10周的课填入数字10,要调动10、11周两周的课,填写10-11。•(3)调整至新上课周:数字填写格式同上。三、教学服务—调代课(4)时间:点击“可用时间”按钮,打开可用时间界面,双击“空白的格子”即可选择时间,如是3节或4节连上的需手动输入时间节次。点击占用可在下方显示出时间占用的课程信息。这里是按教师、学生班级课表来的,没有包含思政和通选课信息,调课时间还需提前跟学生沟通好,确认学生有空。注意:如果时间被“占用”,双击是不能选中时间节点,如果非要选择已经占用的时间点,可以按规则在时间框中手动输入星期节次,那保存一定会出现课表冲突,此时只需要取消这个“保存时检查冲突勾”就可以保存。前提是您必须确认这个冲突是正常。三、教学服务—调代课(5)教室:点击“可用教室”弹出教室选择页面,教学区可选择多媒体教室、录播室、机房等,然后点击右边的“选择”。一般情况不要选择全部,全部里面包含了所有已经占用的教室。(6)填写调课原因,不大于50字符。设置完成点击“保存”后,点击返回。三、教学服务—调代课3、返回到个人调课申请界面,我们可以看到变更情况,注意请检查完调课类型、周次等信息后,再送审。如果填错了可以点击“修删”进行删除。送审后不能修改。4、送审后出现了打印按钮,点击“打印”导出调课申请表(360浏览器需采用兼容模式),打印出调课申请单学院签字盖章后送教务处审批。三、教学服务—教室借用三、教学服务—教室借用•1、点击“教学服务”—“教室借用”选择校区、教学区(全部选择多媒体教室,机房、录播室不在系统上借用,需联系蔡运樑老师)、教学楼、周次、星期、节次、教室状态空闲信息,其它信息不要选—点击查询—勾选需要的教室—拖动下拉框点击下面的“批量借用按钮”。教室对应的节次下面没有任何符号的才是空闲,有符号的可以双击符号显示具体的上课、借用等信息。三、教学服务—教室借用3、在弹出的页面中,借用信息默认为刚查询选择的时间,需核对相关信息,如有错误需手动修改正确。申请的星期:1、2…申请时间:每两位代表1小节,例如07080910就代表第7、8、9、10节周次:8-8、8-9填写借用理由:必须大于10个字符借用人手机号码:填写完后点保存即借用申请成功,等待审核结果。也可以按日期进行借用。三、教学服务—教室借用•4、审核结果的查看。点击“教学服务”—“教室借用记录”,输入相关查询条件可查看教室借用的审核情况。审核不通过可点击审核记录查看不通过的原因。教务处工作日下午14:30—16:30审核(其它时间不审批教室),并于16:30将当天晚上和第二天白天已经审核通过教室借用清单给物业管理员,物业管理员按清单开关门。借用教室需提前一个工作日(需16:30前在系统完成借用),系统显示审核通过后才可以使用教室。临时借用物业是看不到信息的。四、考务成绩—打印登分册通过“考务成绩”进入“成绩登分册”,选择学年学期进入后,找到相应课程点击“登分册”,可导出数据。四、考务成绩—考务安排查询•通过“考务成绩”进入“考务安排查询”,选择学年学期,点击查询。fengxin04408@163.com02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暂行规定解读目录1、4、入学与注册2、3、学制与主辅修休学与复学学业警示与退学5、毕业与学位、结业与肄业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四条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对患有疾病,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不宜入校学习;•2、应征入伍(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第三章学制与主辅修•第七条学校本科标准学制为四年(国际合作办学等单列计划者另文规定)。•第八条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在校修读年限(含休学)为三到七年(参军入伍者参军时段不计入此年限)。解读:因休复学或者降级等原因从其他年级到2016级者,最长修业年限相应增加,教学管理和2016年入学的学生一致。第六章休学与复学•第十七条休学时间以学期为单位。解读:和之前其他年级不同,2016级之前休学年限为一学年。第七章学业警示与退学退学的两种形式•劝退或学生主动申请退学•学校做退学处理劝退或学生主动申请退学•学生同意退学或者主动申请退学,由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同意,经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审核,报主管院长审批通过后办理离校手续。学校做退学处理•达到退学条件者,由学生所在学院提交相关资料,经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审核,报学校院务委员会讨论决定。第八章毕业与学位、结业与肄业•学生修读时间达到七年但未达最低毕业标准者,或中途退学的学生,根据所获学分,有以下几种情况1、修完规定课程,所获学分≥最低要求80%2、修完规定课程,最低要求30%≤所获学分<最低要求80%3、未修完规定课程,所获学分≥最低要求30%(中途退学)4、所获学分<最低要求30%•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学习证明谢谢大家!03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解读主要内容•一、考核方式与命题•二、考核安排•三、阅卷及成绩管理•四、缓考、旷考与重考(重点)•五、试卷管理一、考核方式与命题•第八条课程考核类别分为考试和考查。考核结果以百分制、五级制(优、良、中、及格与不及格)或二级制(通过与不通过)记载。•第十条A、B两套试卷试题不得重复;同一门课程的相继两轮考试题目原则上不得重复;同一门课程近三年的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30%(以重复题目的分值计算)。一、考核方式与命题•第十二条命题人或命题小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命题人所在系(教研室)负责人担负审核职责。课程结束两周前完成命题工作,向开课单位提交试卷原稿(A、B卷PDF格式的电子稿和打印稿)、标准答案、评分标准及试卷审核表,以上材料均应有相关责任人签字,由开课单位存档。二、考核安排•第十五条期末课程考核时间一般集中安排在每学期的最后两周(考试周)进行。学期中结束教学活动的课程,结课考核一般可以提前安排在授课学时完成后两周内进行。凡在每学期第14周及以后完成授课任务的理论课程,应安排在考试周内进行考核。实验课和集中实践环节的考核视具体情况予以安排。•第十六条试卷命题负责人为课程考核主考员,在该课程考核期间应当准时到岗履职,负责处理该课程考核中出现的问题。二、考核安排•第十七条监考员在主考单位统一组织领导下,主持考场的考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1.监考员原则上应为正式聘用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校内教职工。监考安排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得更改。2.未经主考单位批准,监考员不得私自请他人代监考,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由原监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3.考场监考员配备按下述要求:60人以下考场配备2名监考员,61-90人考场配备3名监考员,依此类推。4.监考员应当在考试前按规定完成考场布置,组织考生入场时应当严格核对考生资格、身份。5.监考员应当佩戴工作牌监考,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不得坐着监考或做与监考职责无关的事情。三、阅卷及成绩管理•第二十条阅卷工作由主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应“避名”阅卷。•第二十一条课程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签到、课内实验、期中考核或阶段测验等)、结课考核成绩等按比例共同组成。原则上平时成绩占比不超过40%(其中签到占比不超过5%),结课考核成绩占比不低于60%。四、缓考、旷考与重考(重点)•重考:指首次修读课程后考核未通过,无须跟班修读,报名后直接参加该课程结课考试的行为。•重修:指重新缴费选课进行修读课程的行为。•免修:指选课后学生申请,经开课单位审批达到课程学习要求,免除修读课程直接认定学分的行为。•免听:指选课后经批准可以不参加听课,但参与平时作业、实践环节、阶段考核和结课考试等的行为。四、缓考、旷考与重考(重点)•规定中第十三条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该门课程的考核资格,只能参加重修。”仅适用于2016级及以后各年级。2015级及以前各年级:“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该门课程的考核资格,只能参加重考或重修。”四、缓考、旷考与重考(重点)•规定中第二十三条的“课程重修者,按正考进行成绩记载;批准免修者,课程按“二级制”记载成绩。”仅适用于2016级及以后各年级。2015级及以前各年级:无免修、“重考(修)课程成绩按卷面实际成绩记载”。四、缓考、旷考与重考(重点)•规定中第三十条的“被批准缓考的同学,参加相同课程的重考,成绩记载等同于正考。实验课、实践类教学环节不得办理缓考。”仅适用于2016级及以后各年级。2015级及以前各年级:被批准缓考的同学,参加相同课程的补考,成绩按结课考试成绩记载。四、缓考、旷考与重考(重点)•规定中第三十二条“课程首次考核未通过,重考与否因课程类别而不同,具体要求如下:1.非实践类必修课考核未通过者,可申请重考,也可放弃重考选择重修。3.非实践类选修课考核未通过者,没有重考,可选择重修或另选课程修读。同一门课程,只允许一次重考,重考不可办理缓考。重考未通过者只能重修。”仅适用于2016级及以后各年级。四、缓考、旷考与重考(重点)2015级及以前各年级:设有补考的课程首次考核未通过可参加补考。选修课程补考不及格,可参加重考,也可另选修其他课程。不设补考的课程,必须重修。四、缓考、旷考与重考(重点)•规定中第三十三条“禁考、旷考或考核违纪、作弊者,不得重考,只能重修。”仅适用于2016级及以后各年级。2015级及以前各年级:禁考、旷考或考核违纪、作弊者,不得参加补考,只能参加重考(修)。•除上述5点仅适用于2016级及以后各年级外,该规定其余部分适用于全体在校生。五、试卷管理•第三十四条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由开课单位指定专人分别保管。试卷印刷前,A、B两套试卷的选用由教务处或开课单位安排人员随机抽取,不得指定。•第三十六条试卷印刷由开课单位专人负责直接交学校指定的印刷商印制,并在考前一周内完成印制、分装和保管工作。考试
本文标题:完全学分制业务培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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