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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保上线单位实施准备期业务培训内容一、讲解实施准备期申报表的填报和经办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政策和需注意的问题二、讲解网申系统的基本操作方法,并进行工资基数申报、人员新增、退休定期待遇申领等操作演示一、上线单位实施准备期申报表的填报、所需资料及时限要求名词解释:(1)实施准备期(内、月)(2)费款所属期(3)机保“老人”“中人”“新人”〈一〉、缴费工资基数填报和申报填报的表格:1、《拟上线运行单位2014年9月—2017年12月职务、工资变动明细表》附件4(纸质表和电子表同时提交存档)2、湖北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2015年12月工资基数)附件1-23、湖北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2016年12月工资基数)附件2-24、湖北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2017年12月工资基数)附件3-2(三个年度的工资基数申报表由养老局根据单位在网申系统中申报的数据生成确认打印后再交单位盖章报送存档)填报对象:已审核入库的2014年10月1日以来的在职人员;2014年10月以来新增进编人员;2014年9月-2017年12月之间职务、级别、档次有变动人员。需提供的资料:工资调整呈报表、工资套改表公积金、住房补贴的计算2014年“平均占比”(0.65)2015年“平均占比”(0.69)2016年“平均占比”(0.72)2017年“平均占比”(0.72)例如:2015年12月计算公式公务员是:(基本工资+规范后津贴补贴+物业补贴+通讯补贴)/0.69*0.12是住房公积金,(基本工资+规范后津贴补贴+物业补贴+通讯补贴)/0.69*0.025是住房补贴事业专技是:(基本工资+国家统一津贴+物业补贴+绩效工资)/0.69*0.12是住房公积金,(基本工资+国家统一津贴+物业补贴+绩效工资)/0.69*0.025是住房补贴事业管理和工勤是:(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物业补贴)/0.69*0.12是住房公积金,(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物业补贴)/0.69*0.025是住房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本人改革第一年的绩效工资缴费基数为本地工资码表对应标准加上本人2014年9月份基本工资的12个月平均值(事业单位第13个月绩效工资),改革第二年起各年度,按照工作人员本人上年12月份基本工资12个月平均值核定。〈二〉、参保单位2014年10月以后人员增减变动情况的申报。填报的表格:1、《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人员变动)附件3,2、《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在职人员信息登记表》(公务员、警员、机关技工、机关普工、事业管理、事业专技、事业工勤)附件5(此表为2014年10月以来单位新增人员填报、基本信息都是必填项,需经本人签字)填报对象:2014年10月以来(1)新增:新录、调入(原单位已入库和未入库)、军转安置(需备注)等(2)停保:调出、辞职辞退、参军、出国等(3)终止参保:在职死亡和退休死亡(4)在职转退休:2014年10月1日至今已办退休和2018年4月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注意:变更时间。根据增减变动类型需报送以下材料:(1)人员新增:需提供由编办出具的编制文件(进编通知单)和组织人事部门、单位主管部门提供的录用通知书、调令、任职文件等;(2)人员停保:参保单位需提供参保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文件或通知书,以及因调动、参军、入学、出国出境的相关文件和被判刑等法律文书等,以及社保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3)人员终止保险:参保人员死亡的,参保单位需提供社会保障卡、死亡医学证明书、火化证明、法院死亡判决书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销户证明等材料;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需提供公安部门户口注销证明及定居国护照等相关资料;(4)在职转退休:参保单位到人社行政部门办理待遇申领,一并档案送至人社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参保单位报送的资料,对符合条件的,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并转入待遇审核环节。〈三〉关于2016年待遇调整倾斜对象认定。填报的表格:1、《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薪金制)退休人员调整待遇条件认定表》2、《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退休人员调整待遇条件认定表》3、《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基本养老金倾斜调整对象身份认定情况汇总表》(单位没有倾斜对象的也需提供本表)填报对象:建国前老工人(供给制)人员、建国前老工人(薪金制)人员、原工商业者三类倾斜对象。提供的资料:能证明三类人员身份的相关档案资料〈四〉关于实施准备期内已退休“中人”摸底和网申系统待遇申领信息填报。填报的表格:1、《实施准备期内退休“中人”待遇项目标准发放情况摸底表》2、《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试行)(此为预审用表,实施准备期只需提交一份,打印为A3书册型)填报对象:参保单位2014年10月至今已办退休和2018年4月达到退休年龄的“中人”待遇申领填报重点关注项目:1、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不一致的以档案时间为准进行修改2、参加工作时间:以档案记载为准,经组织人事部门正式确认的3、退休时间:到龄即退。已办理退休的依据退休文书填写4、2014年9月30日身份岗位信息:根据档案及工资呈报表据实填写。5、最后一次职务(技术职称)升降时职务、岗位(薪级)情况:以2014年9月的职务为基准,正常的晋级晋档不填,只有职务升降才填,如:科员升乡科级副职、助理级升中级等。职务、岗位(薪级)要与执行时间相对应。职务(技术职称)升降的认定口径:(一).可以认定为职务(技术职称)升降的五种情况(1)在公务员(警员)职务、事业管理岗位、事业专技职称等级、机关工人技术等级、事业工勤岗位等级同序列之间,纵向升降的,认定为职务(技术职称)升降。(2)在公务员与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之间转任(聘)的,按照公务员职务与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等级的对应关系,认定为职务升降。(3)在机关工勤人员与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之间转任(聘)的,按照机关工人技术等级与事业单位工勤岗位等级的对应关系,认定为职务升降。(4)在警员与公务员之间或者警员与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之间转任(聘)的,按照警员职务与公务员职务的对应关系、警员职务与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等级的对应关系,认定职务升降。部分人员难以判断是否职务升降的,由参保单位提出申请,对于在警员与公务员转任的,报公务员职位职责管理行政认定;对于在警员与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之间转任的,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行政部门认定。(5)事业单位专技岗位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等级无变动,但专技岗位等级有变动的,认定为职务(技术职称)升降。例如:事业专技副高级,从7级晋升到6级,可认定为职务(技术职称)升降上述岗位转任(聘)在单位之间进行,应按干部人事管理程序和权限办理人员调动手续。(二).不认定为职务(技术职称)升降的四种情况(1)同一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在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之间转任的,不认定为职务(技术职称)升降。(2)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事业单位专技岗位、机关工人(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之间,跨管理、专技和工勤技能岗位类别转任(聘)的,不认定为职务(技术职称)升降。(3)在警员与事业单位专技岗位之间转任(聘)的,不认定为职务(技术职称)升降。(4)正常晋级晋档的,不认定为职务(技术职称)升降。6、退休时职务、岗位(薪级)情况:填写依据主要为退休前最近一次工资调整呈报表、批准退休文书等相关资料。7、工作年限:满年(12个月)填写,通过查阅退休人员原始档案填写8、视同缴费年限(月):从参加工作至2014年9月的工作时间,通过工作经历栏目填写情况求和以上信息若有不一致,需要进行认真的确认。退休正式经办需提供的资料:1、需将退休人员姓名、证件号码等报送至社保经办机构,以便统筹安排待遇申领、审核时间和提前制作社保卡保证发放。同时,按要求准备办理退休时需要的相关档案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在正式运行月1-14日,在网申系统填报实施准备期内退休“中人”申领信息,并于正式运行月15日前,携带以下材料至人社行政部门进行申领审核。(1)、参保单位进入网申在申领系统填报并打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2)、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改革时点及最后一次职务升降时点的职务职级(岗位薪级)档次及改革第一年、最后一次职务升降当年核定缴费工资基数中的住房补贴金额的确认凭证;(3)、批准退休文书;(4)、档案中以下资料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三龄两历”表、招工表、录用审批表、转正定级表、入伍登记表、工作调动介绍信及文书、2014年后工资调整呈报表、最近一次履历表、经档案专审通过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等。五、办理发放业务所需材料按照省里的规定和系统要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只能用社保卡发放退休金,在上线准备月单位需报送无卡人员的基本信息提交信息中心制作社保卡。注意: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包括“老人”和“中人”)和8个月内即将退休的人员还没有办理社保卡或社保卡丢失的,请说明情况后一律在二楼信息中心办理即制卡,千万不要办临时卡和慢卡!否则,因系统无法为无卡退休人员报盘,影响全区已上线退休人员退休金的按时发放。所需电子表格下载:在东宝机保经办交流群(QQ群号:561319830)中下载,压缩包文件名为:“东宝上线单位需填报的表格汇总及填报说明”表格打印:待遇申领表打印为A3书册型,其他表格都用A4纸打印所有报表和资料请于实施准备期月5日前报送至区养老保险局。二、经办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政策规定和需注意的问题(一)、关于缴费工资基数1、纳入缴费工资基数的项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费工资基数组成包括: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项目(物业补贴、住房补贴、事业单位处级干部住宅电话费、住房公积金(不含十年过渡期内的中人))。2、各年度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确定各年度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工作人员本人上年12月份符合政策规定的工资标准核定改革第一年(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按2014年9月份的工资标准核定。一年核定一次,一次核定管一年,不考虑当年职务(职级、职称)晋升因素,但受处分处罚需要降低工资标准、停发工资的人员除外。3、新进人员(新录(聘)用、调入、安置人员)第一个缴费年度工资基数的确定根据省机保改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一):新录(聘)用、调入、安置等人员,按照起薪月符合政策规定的工资标准核定。其中,改革第一年新进人员,以起薪月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对应2014年9月份符合政策规定的工资标准核定。4、十年过渡期内退休的“中人”住房公积金不纳入缴费工资基数鄂人社发[2017]8号文件中规定:改革性补贴纳入机保缴费工资基数。对于10年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包括:住房补贴、公务员通讯补贴(事业单位处级干部住宅电话费)、物业补贴。对于10年过渡期以后退休的人员包括:住房补贴、公务员通讯补贴(事业单位处级干部住宅电话费)、物业补贴、住房公积金。根据省厅机保有关问题的说明:改革性补贴纳入缴费基数后的新问题是,由于十年过渡期退休“中人”实行“老办法托底、保底限高”,在改革头几年退休“中人”身上,“多缴多得”机制失灵,原因主要是被“限高”限制住了。为解决这一问题,报经省政府同意,对省直的缴费基数政策进行了微调,即:对十年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男1964年9月30日前出生、女干部1969年9月30日前出生、女工人1974年9月30日前出生),住房公积金不纳入缴费基数,对十年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住房公积金纳入缴费基数,各地参照执行。如何确定10年过渡期退休的“中人”?由信息系统根据首次参保时录入的出生时间、2014年9月的职务和岗位自动确定,不考虑提前退休、岗位变动、职务(职级、职称)晋升等因素。5、军转干部缴费工资基数问题军转干部到地方所任职务(岗位)低于原军队职务的,基本工资、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缴费基数)比照军队职务确定,改革性补贴按照地方明确的职务(岗位)确定。6、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缴费基数的确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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