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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通信市〔2011〕5号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中国电信浙江公司、中国移动浙江公司、中国联通浙江分公司、中国铁通浙江分公司、各相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和《关于做好2010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检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1〕5号)等法规、文件要求,我局定于2011年1月起组织开展2010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以下简称年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检工作总体安排2(一)年检范围。①省内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基础电信企业);②201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我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以下简称增值电信企业)。(二)年检机构。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负责由我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和部颁证单位在我省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企业的年检工作。(三)年检方式。①全面审核参检企业报送的年检材料;②对参检企业经营行为进行必要的重点监督检查;③针对信息服务等业务,适时组织业务拨测;④征求局内相关部门对参检企业在电信设施建设、电信资费、服务质量和行业统计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意见;⑤现场审核企业有关资质文件的原件。(四)年检重点监督检查工作。结合当前重点专项工作,对基础电信企业和增值企业进行检查、拨测和规范,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将责令整改,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五)年检安排。年检材料报送地点:省通信管理局行政许可受理窗口(杭州市解放路178号九楼909室,下同)。各企业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并提前整改存在的问题3(详见年检专栏《近年企业年检常见问题及有关建议》),改正问题补办手续地点设省通信管理局行政许可受理窗口。自查没问题的,遵循“随到随检”的原则,参检单位可直接将年检材料等提交到省通信管理局1203室参加年检,现场审核无问题的即时出具年检意见并盖章(届时企业须携带盖章时所需的相关材料)。二、年检工作具体要求(一)提前做好年检准备工作各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参照工信部今年年检重点规范要求及近年年检企业常见问题(详见网站年检专栏),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工作,并提前整改。(二)按时报送年检材料基础电信企业需报送以下年检材料(按先后顺序装订成册):1.2010年省内基础企业年检表格(详见网站年检专栏);2.所接入增值企业有关情况表;3.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用于2010年度年检”);4.本年度工作总结(包括依法经营情况、业务开展情况4等)。涉及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接入服务业务的,除提交1-4项材料外,还需提交公司与客户(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的接入协议范本和与客户签署的信息安全责任书范本。增值电信企业需报送以下年检材料(按先后顺序装订成册):1.2010年省内增值企业年检表格(详见网站年检专栏);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用于2010年度年检”);3.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包括正文和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年检情况记录表和变更登记情况表);4.业务接入协议或服务器托管协议的复印件(复印件仅需包括首尾页);移动信息服务业务(SP)经营单位除提交1-4项材料外,还应填写“接入信息情况表”(详见网站年检专栏)。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ICP)经营单位除提交1-4项材料外,还需提交网站域名证书。从事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IDC)、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ISP)经营的单位除提交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与客5户的接入协议范本和与客户签署的信息安全责任书范本两个材料。各企业应按照国家统计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准确填写,于2011年一季度前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报送年检材料,其中基础电信企业所接入的增值企业有关情况应于2011年1月21日前报送。我局将于2011年3月31日停止正常年检材料提交程序,开始受理年检整改材料。对2011年3月31日前尚未完成提交年检材料的和年检材料存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纳入年检整改范围,整改限期至2011年4月20日截止,2011年4月20日后我局将停止接收任何年检材料和年检整改材料。(三)积极配合检查和调研等有关工作。在年检过程中,我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围绕手机淫秽色情、损害消费者权益和信息安全管理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拨测和规范。同时对基础企业及各接入企业违规问题发现、监督、处置、考核机制的执行情况和接入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我局在组织检查工作的同时,也将针对典型业务和典型企业进行企业调研和数据抽查,届时请相关单位予以积极配合。(四)及时加盖年检印章。年检合格的和经整改合格的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到我局加盖年检印章,并现场出示和提交下列材料:①电信6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原件;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③法人代表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④盖章委托函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⑤年检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样式见附件一,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有关原件审核是我局年检工作审核环节之一。对材料不齐备的,将不予盖章;发现违规问题的,要求作整改处理。年检工作结束后我局将封存印章,不再为任何企业办理盖章手续。年检合格或经整改合格企业未在有效期限内办理盖章手续的,我局将记录该企业2011年度企业不良行为一次,记录我局增值电信企业信用管理档案。三、年检结果及其落实(一)年检结果分为“合格”、“经整改合格”和“不合格”三类。按时参加年检并且年检事项符合规定的为年检合格;未按规定参加年检或者年检事项不符合规定的,我局将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企业应在整改期限内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整改情况,主要内容包括整改问题分析、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等。按时改正的,为年检经整改合格;拒不改正的,为年检不合格。(二)年检处理结果将在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公布,供全社会查询监督。(三)年检“合格”或“经整改合格”是持证单位依法7经营电信业务的前提条件,按照“谁接入、谁负责”原则,各基础电信企业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企业应切实履行好接入管理责任,对年检不合格的企业及时断开接入,停止为其提供电信接入服务。年检结束后,我局将及时组织就基础电信企业和互联网接入企业落实停止接入年检不合格企业相关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特别提示(一)时间点提示。1.正常提交年检材料截止时间:2011年3月31日。各年检单位应于2011年3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检材料(节假日暂停办理)。2.2011年4月1日,停止正常年检材料提交程序,同时受理年检整改材料,此时间点前未提交年检材料的列入整改范畴。届时我局将会在网站年检专栏公布整改企业名单,请各企业务必予以关注。3.2011年4月20日,停止年检整改材料受理,不再接收任何年检材料和年检整改材料。4.2011年4月21日-6月30日,年检盖章。6月30日后年检印章封存,不再为任何企业办理盖章手续。(二)咨询服务提示。遇到政策、材料组织等年检相关问题,可咨询电话:(0571)87880010,87880012或登录网站查8看年检专栏。附件:2010年度年检承诺函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9附件2010年度年检承诺函浙江省通信管理局:我公司已参加了2010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检,并按要求在年检系统中提交了本公司的年检资料,现对年检承诺如下:(1)在年检材料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完整、真实、有效。(2)本公司愿接受由于信息不完整、虚假等引发的年检处罚。(3)本公司明确知晓所提供和接入的信息服务内容,保证不存在《电信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淫秽色情等信息,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果存在问题,将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处罚。持证公司(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日期:日期:10主题词:电信许可证年检工作通知抄送:局内:局领导。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办公室2011年1月27日印发11
本文标题: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XXXX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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