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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Q06工程施工管理规定
第1页共6页施工管理规定为维护各工程主体的利益,规范承包方的施工行为,加强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保证现场各项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遵照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特制订以下施工管理奖罚措施:一.目的、办法1.目的:作为施工现场约束手段,监督施工方按设计、规范、合同、业主及监理要求完成合约内容,保证工程优质高效开展。2.在工程施工的所有单位,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业主及监理有权按照本奖罚措施的条款进行奖罚。3.各分包单位必须服从主包单位管理,对分包方违反主包安全、文明施工规定,主包提出事故隐患或其他问题,分包单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主包有权对分包方进行处罚,但处罚必须征求业主、监理同意。4.违反本处罚规定,业主或监理将以《现场工作指示》或《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形式通知责任单位。否则,有权在任意阶段进度款中双倍扣除。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1.施工现场的库房、机械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模板、脚手工具、加工场地、办公室、厕所等布置,须严格按照监理部批准的最新现场总平面图中位置布置,不按照规定的位置布置,不按监理限定的期限进行整改,以每处为单位,每处罚款100—5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2、生活区生活垃圾、现场建筑垃圾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垃圾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3、废旧材料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图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废旧材料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三.材料进场1.材料进场不及时通知监理检验、不及时送检(进场3天内)或由此影响正常施工使用的,除按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外罚款500~1000元。2.材料设备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及时退场(要求时间内)、退场时未通知监理见证的,以每拖延一次罚款500~1000元。对于材料进场不予以严格把关的、材料来源不明、资料与实物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的,对于明知不合格或未经检验的材料物品设备还在使用的,除每次罚款1000~5000元第2页共6页外,并按相应条款处理;送检的试验报告,最迟在检测部门发出的第二天17:00前报监理,每拖延一天罚款200元。3.材料、半成品三证不全、未经送检或报审验收就擅自使用的,每次罚款500~1500元,并无条件拆卸,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计计算。四.现场安全文明施工1.现场内的污水排放,包括基坑、地下室及施工现场地表面、厕所卫生间、沉淀池(化粪池)等,不及时清理排放,每发现一次,罚款50~2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50元,罚款总额累加。2.按照有关规定,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不符合要求,如:无工作零线端子、无保护接地端子、非三相五线制、非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无盖、配电箱无箱门,无防雨措施等,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100~500元,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一项或每一条,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3.施工现场周围及楼内的建筑垃圾不及时清运,施工现场有明水,以每层或每50平方米为单位,每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4.施工现场的临时施工用电方案须经监理部批准后,方可施工。现场内的临时施工线路敷设,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力电缆埋地敷设,架空或挂墙须按规范敷设,接入设备或配电箱的电线电缆要规整,否则按照电缆数或不规整处,罚款100~2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整改每根或每处,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5.在施工现场穿拖鞋或凉鞋的工人,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每人次罚款10元,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50元,罚款总额累加。6.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次罚款20元,高处作业未正确佩戴安全带罚50元;多次未整改按每次50元相继增加;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50元,罚款总额累加。7.“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合格,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100~500元,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造成高空坠物的以每次罚款200~500元。8.安全通道不合格、无安全通道指示标志、无封道指示标志、安全通道无照明、照明设施无人及时维护者,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50~100元,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9.施工现场应在规定的位置设置灭火器,未在规定的位置上设置灭火器、灭火器数量不足、灭火器没有标注检查日期,以每一项或每一处为单位,罚款100~200元,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第3页共6页罚款总额累加。10.施工现场在不抽烟区抽烟,在楼层内随地大小便,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按安全规范违章施工,以每人每次为单位,罚款5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50元,罚款总额累加。11.脚手架未按批准的方案进行搭设的,施工通道不畅通的,不按监理通知限定期限整改,罚款1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12.现场施工机械设备无防护罩(如:电锯、电焊机等),以每一台为单位,罚款50~200元,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一台罚款50元,罚款总额累加。13.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出现的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媒体的曝光或政府等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给业主形象和声誉造成损失的,每次罚款1000-3000元。14.分包单位违反主包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制度而发生安全事故,每发生一次总包可对分包单位进行罚款:一般事故:100~200元;轻伤事故:200~1000元;重伤事故:2000~3000元;死亡事故:3000元以上。15.分包单位不能按主包的合理要求组织施工,如进度、安全等,主包可对分包单位罚款200~1000元。16.主包提出的事故隐患或其他问题,如分包单位不能按规定的时间整改,每延迟一天,主包可对分包单位罚款100~500元。17.施工时分包单位未做到工完场清的,总包可按100~500元进行处罚,如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时有上列情况的将处罚加倍。18.主包单位应给予分包单位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等配合工作,而不给予的,监理部和甲方项目部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主包单位1000~5000元的处罚。对于现场每周的安全文明大检查,检查存在问题,不按时限整改,或在下次检查,仍然存在的,按处计,每处罚100元。19、对于业主单位每月组织的月度检查综合评比,连续两次排名第一,奖2000元,排名最后一名者,罚2000元/次。20、非机操工进行操作机械,机械工每天无机械运转记录,无交接班记录,每次罚50~200元。21、非塔机人员指挥塔机运转,塔机指挥人员擅自离岗;机操工下班后未短开电源,未严格按照指定安全通道进出,罚100~300元/次。22、乱拆出各支撑架及外架钢管,罚200~500元/次。五.计划、进度1.各施工单位进场须向监理提交工程的总进度计划、月计划,周计划以及分部分项和各控制点的控制计划,如未按要求提交的罚款100~1000元。第4页共6页2.周计划、月计划、总进度计划、分部分项、各控制点进度未按计划完成而滞后的,又无正当理由被监理书面确认,除承担有关损失以外,按照每一项拖延一天,罚款200-500元,罚款总额累计计算。3.不能按期完成业主工期要求、影响工程的正常交付使用,除承担有关损失以外,根据具体情况罚款500~5000元,并按监理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1000元,罚款总额累加。4.甲方或监理以书面形式或会议上明确的节点工期,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完成的,逾期按300-3000元/天处以罚款。六.成本1.不按要求及时报送预、结算资料或监理要求须提供的计量依据,罚款100~1000元。2.蓄意影响监理和业主开展正常工作,或弄虚作假,高估冒算,妨碍计量工作正常进行,罚款500~2000元。七、隐蔽工程验收及质量问题处罚1.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按要求加强自检,达不到规范要求,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情节严重的,每次罚款500~2000元。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各施工单位必须安排专职质量检查员,各工序验收,必须通过施工队专职质量检查员检查签认后再通知监理验收。若监理验收,发现存在较严重质量问题,(如:钢筋工程出现错绑、漏绑情况),直接处罚500元~2000元/次。累计出现三次及以上者,监理有权要求更换专职质量检查员。2.对于需报质监部门验收的部位,必须经过监理检查,认为具备条件的,才能向质监部门报验。遇特殊情况(如遇周末、大假等情况),经监理、业主同意后方可提前报站。但在去接质监人员之前,必须经监理、业主再次确认现场进展状况,同意后才能去接质监人员。无论何种情况下,一旦出现质监人员到场验收,未通过情况者,第一次处罚1000元,从第二次起,逐次加倍处罚(即处罚1000元*N次)。3.由于工程质量,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等因素,收到相关主管部门或执法部门的调查整改通知书者,每次处罚1000元。若收到停工通知书者,或被媒体曝光者,视情节轻重,处罚2000~5000元。4、对于违反工作程序。如: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未请地堪、设计、监理、业主四方到场查勘,确定处理方案,而直接进行换填的。又如:无拆模申请而擅自拆模;无砼浇筑令,而擅自开盘的。直接处罚500-1000元/次,同时对于造成的工期损失不予认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自行承担。5.施工中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经检查属于偷工减料的每次罚款500~5000元。6.存在较大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视问题大小和事故的严重程度给予处罚。第5页共6页6.1土方回填不分层夯实,罚款300—2000元。6.2砼严重缺陷,观感太差的,罚款500—2000元。6.3钢筋制作安装不符合要求,验收两次不合格的视情况罚款300—2000元。6.4楼、地面裂缝罚款500元。6.5墙面开裂、漏水,视情况罚款300-1000元/处。6.6防水工程不符要求,视情况罚款300-500元/处。6.7轴线、层高不符合要求,视情况罚款1000--5000元/处。6.8门窗工程不按节点作法施工的罚款300-1000/处6.9不注意成品保护,损坏成品的罚款300-2000/处6.10抹灰严重空鼓、线条不直、腻子、乳胶漆观感较差罚款300-500元/处6.11偷工减料,使用与设计或封样不同的材料,罚款500-3000元/次,蓄意遮盖、掩饰、覆盖、隐瞒质量问题的再加倍处罚。6.12硬景施工色差过大、线条与图纸差别较大,齐缝、错缝感观教差、平面积水、整体感观较差的罚款300-2000元/处7.蓄意影响阻饶业主、监理正常检查验收工作,不按监理通知单期限整改,每次罚款500~2000元。8.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就擅自隐蔽或进行下道工序的;模板拆除时未按要求进行上报拆模申请令的,每次罚款200~1000元,并在限期内无条件返工,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计计算。9.各工序“三检”制度不健全、三检人员配备不完善,或虽有三检制度和三检人员,但不尽职尽责、玩忽职守,该检查未检查,罚款500元,并须在限期内健全和完善,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计计算。10.隐蔽工程验收程序:严格按建设厅GB50300—2001文第“5.1.1”执行,违反此规定,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确认的,责令改正并罚款500—1000元。八.会议制度、文挡资料管理、施工配合1.周例会、专题例会等,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50元人民币,每缺席一次罚款200元人民币。如拖延不交者。罚款将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2.各施工单位须按监理要求报相关文件资料、施工组织设计、专题方案等,除业主要求的有关文件以外,所有文件资料必须先送达监理,由监理审核转发。对于拒绝不执行者罚款100~1000元。3.施工单位应按监理或相关要求收集、整理、编写档案资料,如不按时提交的罚款100~300元。4.施工方管理人员不能有效组织现场施工,不能与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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