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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 第二章-个人信托业务
LOGO个人信托业务综述1生前信托2身后信托3第二章个人信托业务咸宁学院第一节个人信托综述一、个人信托的含义二、个人信托的特点三、个人信托的形式咸宁学院一、个人信托的含义个人信托:以个人(自然人)为委托人而设立的信托。个人只要符合信托委托人的资格条件就可以设立信托。咸宁学院二、个人信托的特点1、目的多样2、受托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个人3、受托人承担的不仅仅是对信托财产的责任,有时也要承担对受益人的责任4、既有营业信托,也有非营业信托咸宁学院【例2-2】判断:个人信托既有营业信托,也有非营业信托。()答案:√【解析】个人信托的受托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个人。【例2-1】判断:个人信托的受托人只能是个人。()【解析】个人信托既有营业信托,也有非营业信托。答案:×二、个人信托的特点咸宁学院三、个人信托的形式1、财产处理信托业务:是受托人接受个人的委托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的一种信托业务。2、财产监护信托:是受托人接受委托为无行为能力人的财产担负监护人或管理人的信托业务。(一)按信托目的财产监护信托与财产处理信托有明显区别,前者重在人而不在物,后者重在理财而不在人。咸宁学院二、个人信托的形式3、人寿保险信托业务。这是指人寿保险的投保人,在生前以保险信托契约或遗嘱形式委托受托人代领保险金并交给受益人,或对保险金进行管理、运用,再定期支付给受益人的信托。4、特定赠与信托业务。该信托以资助重度身心残废者生活上的稳定为目的,以残废者为受益人,由委托人将金钱和有价证券等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进行长期、安全的管理和运用,并根据受益人生活和医疗上的需要,定期以现金支付给受益人。(一)按信托目的咸宁学院(二)按个人生存期二、个人信托的形式•生前信托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信托契约,委托受托人办理委托人在世时的各项事务。生前信托的契约在委托人在世时即开始生效。•身后信托是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办理委托人去世后各项事务的信托业务。身后信托是个人信托特有的业务。咸宁学院第二节生前信托一、生前信托及其意义二、生前信托的信托契约咸宁学院一、生前信托及其意义(一)含义•生前信托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信托契约,委托受托人办理委托人在世时的各项事务。签订信托契约,自愿达成在世时就生效,可延续至去世以后受益人可为自己,也可为他人咸宁学院一、生前信托及其意义(二)目的管理财产处理财产保全财产增值财产(三)意义减轻委托人负担提高财产收益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咸宁学院(一)信托当事人•委托人:信托财产的合法拥有者•受托人:信托期间信托财产法律上的名义所有人(权限)•受益人:信托收益的享用者(权限)二、生前信托的信托契约咸宁学院(二)信托目的•应不违反法律,不违反民族习惯和公共道德•为受益人所接受•在受托人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二、生前信托的信托契约咸宁学院(三)信托财产•信托契约中要对信托财产进行详细的规定•性质、品种、数量、质量等•转移方式、时间(以明确受托人职责)二、生前信托的信托契约咸宁学院(四)信托期限•可以是一个准确得时间区段;•也可以信托目的是否实现为依据。二、生前信托的信托契约咸宁学院(五)信托报酬•在营业性信托中,信托契约应明确受益人的报酬,包括计取报酬的标准、方法、金额、支付时间和方式等。二、生前信托的信托契约咸宁学院(六)委托人的保留条款•可保留对合同契约的撤销权利;•保留改变受益人的权利;•处理信托期间出现的意外变故。二、生前信托的信托契约咸宁学院第三节身后信托一、身后信托及其类型二、执行遗嘱信托三、管理遗产信托四、监护信托五、人寿保险信托咸宁学院(一)含义•身后信托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办理委托人去世后各项事务的信托业务。一、身后信托及其类型(二)确定形式•个人遗嘱•信托契约•法院裁决命令书咸宁学院一、身后信托及其类型(三)类型•执行遗嘱信托•管理遗产信托•监护信托•人寿保险信托咸宁学院二、执行遗嘱信托(一)含义•执行遗嘱信托指由受托人作为遗嘱执行人,按照遗嘱人的遗嘱,处理有关事项并负责分配遗产的信托业务。咸宁学院二、执行遗嘱信托•遗嘱执行人一般由遗嘱人指定,其主要职责就是负责清偿遗嘱人遗留的债务,收取应有的债权,分割遗产,并向有关人士和机构交付遗赠物等。若遗嘱人没有指定,则可以由法院指定。•遗嘱执行人可以由遗嘱人的亲朋好友承担,或由信托机构担任。咸宁学院二、执行遗嘱信托(二)遗嘱及其内容•遗嘱是遗嘱人表达身后意愿的一种方式。从法律立场看,它是遗嘱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理遗产或其他事务,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是受托人办理执行遗嘱信托的主要依据,遗嘱中对受托人的具体职责有详细规定,受托人要依据遗嘱办理业务。咸宁学院二、执行遗嘱信托遗嘱的基本内容:申明本份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指定受托人;指定受益人;特殊条款和附录。咸宁学院二、执行遗嘱信托(三)执行遗嘱信托的程序(6步骤)•1、确定执行遗嘱信托•2、清理遗产进行估价清理:清理遗嘱人的财产清理遗嘱人的债权估价:对遗嘱人的财产估价•3、编制财产目录•4、安排预算支出•5、支付税款,清偿债务•6、交付遗赠,分割遗产咸宁学院三、管理遗产信托(一)含义•管理遗产信托是指信托机构作为受托人对遗嘱人的遗产进行管理的信托业务。原因:遗产的继承未定时。遗产的“继承未定”是指设立尚未确定合法的继承人的情况。虽然继承已定,但继承人某方面原因。遗产的继承已定是指根据遗嘱或法院规定,遗产已确定合法的继承人。咸宁学院三、管理遗产信托(二)管理遗产信托的设立•管理遗产信托的设立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遗产继承未定时,管理遗产信托通常是由法院或遗嘱人的亲属提出要求,信托机构受托对遗产进行管理;•二是在遗产“继承已定”时,管理遗产信托的设立常常是由遗产继承人提出申请,信托机构接受继承人的申请,设立管理遗产信托。咸宁学院三、管理遗产信托(三)管理遗产信托的内容•1、继承未定时,管理遗产信托的主要内容是:•(1)清理遗产,编制财产目录•(2)公告继承人•(3)公告债权人和被遗赠人•(4)偿还债务,交付遗赠物•(5)移交遗产咸宁学院三、管理遗产信托(三)管理遗产信托的内容•2、继承已定时,管理遗产信托的主要内容是:•(1)妥善管理遗产•(2)到期交还遗产,结束信托咸宁学院台湾的林老先生年过七旬,生活富足,拥有一套豪宅,一儿一女也早已成家立业,美中不足的是他的太太在两年前去世了。为了老年生活不会孤独,林老先生娶了一位40岁出头的年轻太太。但老先生知道终有一日自己会比太太先走一步,非常担心自己死后儿子不愿继续照顾后母,也怕太太还太年轻,将来带着豪宅改嫁,不照顾自己与前妻所生的子女。林老先生咨询了自己的会计师,会计师建议他成立一个遗嘱信托,将房子交付信托,由信托机构担任受托人,儿子为受益人,同时在信托契约中注明,如果太太没有改嫁,太太拥有豪宅的使用权一直到去世。这样一来,林老先生的烦恼解决了,既可以尽到照顾妻子的责任,也可以让儿子拥有财产。【案例一】——案例简介:三、管理遗产信托咸宁学院这种信托属于遗嘱信托中的遗产管理信托,该信托的目的重在管理遗产。如果夫妻、子女之间的财产分配问题十分复杂,通过信托可以避免因争夺家产造成的家庭不和。委托人通过设立遗嘱信托,使其太太拥有豪宅的使用权,同时将不动产的继承权交给子女,这样既可以照顾到双方,又可以确保祖产不会流落到他人之手。此外,在妥善管理遗产的同时,又可以避免因为豪宅先由太太继承,日后再由儿子继承而多交的遗产税。【案例一】——案例简析:三、管理遗产信托咸宁学院三、管理遗产信托管理遗产信托与执行遗嘱信托间的关系:二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许多情况下,信托机构常常先作为遗嘱执行人办理执行遗嘱信托,随后又作为受托人去管理遗产。所以,管理遗产可以看作是执行遗嘱的延续和补充。咸宁学院四、监护信托(一)含义•监护信托指利用信托方式,由信托机构对某类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行为。特点:受托人对人的责任重于对物的责任。意义:有利于减轻人们的生活压力和社会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咸宁学院【解析】监护信托的受托人对人的责任重于对物的责任。【例2-3】判断:监护信托的受托人对物的责任重于对人的责任。()答案:×四、监护信托咸宁学院四、监护信托(二)类型根据被监护人的不同划分未成年人监护信托禁治产人监护信托咸宁学院四、监护信托(三)未成年人监护信托1、含义:由信托机构充当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监护的信托业务。未成年人指按法律规定不足法定年龄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2、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分两种情况:其父母对其实施监护;其父母去世或丧失监护能力的,由其他人对其实施监护。咸宁学院四、监护信托(三)未成年人监护信托3、设立原因:一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双亡,遗嘱中指定信托机构为监护人;或没留下遗嘱,但其亲属不愿或没能力承担监护人的职责。二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健在,但由于种种原因无法亲自承担监护人的职责,于是委托信托机构充当监护人。咸宁学院四、监护信托(三)未成年人监护信托4、确立形式:一是遗嘱二是法院裁决命令书三是信托契约咸宁学院四、监护信托(三)未成年人监护信托5、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一是承担未成年人的养育责任;行使父母应尽的权利和义务;提供生活费和教育费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二是对未成年人的财产进行管理(首先保证安全性)咸宁学院四、监护信托(四)禁治产人监护信托1、含义:由信托机构充当监护人对禁治产人实施监护的信托业务。禁治产人指法律上规定的丧失了独立掌握和处理自己财产的能力的人。禁治产人的监护人可为:禁治产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直系亲属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咸宁学院四、监护信托2、设立原因:一是禁治产人的父母或亲属亡故,遗嘱中指定信托机构为监护人;或没留下遗嘱,监护人无法确立,由法院指定。二是原监护人(配偶,父母等)因故无法亲自承担监护人的职责,于是委托信托机构充当监护人。(四)禁治产人监护信托咸宁学院四、监护信托3、确立形式:一是遗嘱二是法院裁决命令书三是信托契约(四)禁治产人监护信托咸宁学院四、监护信托4、对禁治产人的监护职责:一是主要是对禁治产人的财产进行管理(首先保证安全性)。(四)禁治产人监护信托咸宁学院(一)含义•由人寿保险的投保人作为委托人,信托机构作为受托人,保险受益人作为信托受益人的信托业务。特点:是在委托人办理人寿保险业务基础上开办的一种信托业务;确立形式为遗嘱或信托契约;信托财产为保险单,属于金钱债权信托承人的情况。五、人寿保险信托咸宁
本文标题:第二章-个人信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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