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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房地产项目部控制准则版本:A/01/4KHREC/XM-003工程验收控制准则一、目的规范工程竣工预验收范围和验收活动,确保验收的工程、验收的施工符合规定要求。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开发项目竣工预验收活动的控制。三、批准和解释★本制度由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部主管副总批准后生效;★本制度由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部负责解释。四、控制要求(一)明确有关术语1、开发项目——公司在一个区域按照总体设计规划开发建设的所有工程总称。如一个建筑小区,包括各种生活设施、辅助设施、市政配套设施、室外道路及环境绿化工程等。2、单项工程——是开发项目的基本单位,也称工程项目。一个单项工程应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独立概算,建成后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和设施。如会所、学校、商住楼、变配电所等。3、单位工程——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一个单项工程可以是由一个或多个单位工程组成。它具有单独的施工图和施工条件,如土建、给排水、电气照明、设备安装等工程。4、分部工程——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如土建工程可划分为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肢手架工程、砖石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装饰工程等。5、分项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它具有形式上能单独存在且它包含的工作(工种)往往比较简单的特点。如钢筋混凝土工程可以分为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三个分项工程。6、竣工——施工单位依照设计文件、合同、计划和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和规定完成的可以交付的工程。7、中间验收——分部、分项工程中需验收合格才允许继续施工的验收。如桩基工程、钢筋工程及其他隐蔽工程的验收。8、竣工预验收——由施工单位对竣工的工程或施工在自检合格基础上提请开发单位或相关部门检验接收的活动。9、竣工综合验收——公司在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后,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的验收活动。分期开发或建设的项目,可以分期验收,待全部建成后进行综合验收。(二)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工程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a)已按设计文件、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合同规定完成交验的工程/施工;b)已通过工程施工单位进行的自检且符合规定/规范;c)涉及验收应准备或提供的图样、记录、证件(如证明使用材质合格的)的交验方已备齐。xxx房地产项目部控制准则版本:A/02/4KHREC/XM-0032、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应具下列条件:a)开发项目的所有工程已按批准的项目规划和有关专业管理及设计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b)开发项目涉及的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等单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验收资料齐全;c)开发项目建筑物的平面位置、立面造型、装修色调等符合批准的规划设计要求;d)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均已通过验收并符合规定,且验收资料齐全;e)施工机具、临时建筑、建筑余土垃圾、剩余构件已全部拆除清运完毕,达到场清地平;f)拆迁居民已全部合理安置。(三)验收程序1、工程验收。a)施工单位向开发方(房地产项目部)提出验收申请,公司经对竣工综合验收应具备的条件进行检查确认后,报公司技术部和综合部;b)技术部经与综合部协商后,编制综合验收计划,报请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及所需资料、文件;c)项目部经理/副经理及技术部和综合部主要负责人作为公司代表,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综合验收;d)验收后收尾。2、验收计划(适用于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单项工程验收)。验收计划(见附表B)应包括验收阶段和收尾阶段的全部工作,应明确下列事项:a)预计进行的日期;b)工作内容;c)依据的标准或要求;d)执行单位;e)备注。3、竣工预验收应提报的文件、资料。(1)根据竣工预验收的类别,竣工预验收资料由施工/供方和公司有关部门/分别收集、整理、汇总报竣工预验收组织/主持部门。竣工综合验收应提交的文件、资料,由公司技术部负责汇总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提报的文件、资料应完整、齐全、清晰、装订规范,并办理文件交接手续。(3)竣工综合验收应提报的文件、资料应符合《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1993。11。13建设部建法字第814号文发布)的规定内容和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4)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竣工预验收资料,应符合附录D的内容。4、工程竣工预验收的实施。(1)验收依据:a)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b)适用的法规、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c)有效的设计图纸、设计文件及变更通知单;d)相关合同。(2)竣工资料审查的要求:xxx房地产项目部控制准则版本:A/03/4KHREC/XM-003a)完整性——应提报的资料是否完整、齐全;b)规范性——应用记录表格、填写及采用的计量单位是否规范;c)符合性——是否符合验收依据的规定和要求;d)有效性——是否与实际相符。(3)竣工资料审查的方法:a)审阅——记录审查中发现的不当、遗漏、错误、要求提交方进行说明、补充、更正;b)验证——必要时可进行测量、现场观察、重新计算进行验证;c)核对——与设计图纸、设计文件、其他相关资料进行相互间核对,以判断其正确性。(4)现场验收:a)按分部、分项验收评定标准予以检查、测量、评定;b)能独立计量的逐项进行清点、核定;c)设备设施核定其可使用性及功能与规范的相符性。5、竣工综合验收的程序。(1)除应满足上一条现场验收的内容以外,还应基本按下列程序进行:a)验收会议签到;b)主持人宣布验收会议开始,宣布验收委员会组成及其分工;c)开发单位(公司)汇报项目开发过程,预验收结果;d)施工/承包工程单位汇报工程情况及自检结果;e)按分工(文件资料审查组、现场检查评定组)分别进行审查/检查;f)按分工分别报告审查/检查结果及评价意见;g)验收委员会作出并宣布综合验收结论;h)举行竣工预验收证书和验收鉴定证书签字仪式;i)开发单位(公司)代表致词;j)验收结束。(2)无论何种类型的竣工预验收,均应由组织/主持部门/单位指定人员做好记录(包括录音、录像、照相)及整理/编写相关文件、报告。(四)验收后的收尾1、公司相关部门应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对竣工预验收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施工,并对整改/施工结果进行检查,直至达到要求为止。2、公司相关部门应督促施工单位拆除临时建筑、设施、撤离施工机械和设备、材料、配件。3、工程移交。施工/承包单位应向公司/公司移交竣工预验收合格的工程、办理移交接收手续。4、技术资料的移交、归档和保存。a)技术资料移交的内容应满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b)公司技术部应按规定对施工单位移交的和公司各部门移交的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整理、编目、立卷、装订并向当地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交档。交档的文件应予复制,其中一份应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存档。c)单位/单项工程的有关竣工预验收资料应在验收后,由组织/主持验收部门收集、整理后向公司xxx房地产项目部控制准则版本:A/04/4KHREC/XM-003档案管理部门交档。d)分部/分项工程的有关竣工预验收资料应在单项/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后,由组织/主持验收部门交其所属的单项/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主持部门汇总、整理后集中向公司档案部门交档。e)交档文件、资料的内容和要求的示例见附录E。5、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公司提交竣工报告时,应向公司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应明确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除双方约定以外,最低保修期限应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1.30国务院令第279号发布)的规定。(五)记录的要求1、竣工预验收所用记录表格和证书的格式应符合项目开发所在地及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的统一要求。2、无要求的可参照使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手册》(1997年4月第一版,1999年10月第五次印刷,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所提供的表格。
本文标题:XM-003工程验收控制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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