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第一章-汽车法律法规概述
孙会汽车教研室汽车法律法规汽车法律法规概述第一章什么是法律国家统治阶级经济管理立法程序基本法律普通法律什么是法律什么是法律基本法律(如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法、商法、国际法等)普通法律(如商标法、文物保护法等)。什么是法规法规指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法规也具有法律效力。什么是法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根据宪法赋予的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并修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地方性法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并修改,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自治法规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并修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在不违背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可以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国务院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与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是同位法。跟汽车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一些?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乏,消费者遇到汽车问题时很难做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中明确规定了经营者要履行“三包”责任或者其他责任。但由于法律、法规本身没有具体操作标准,使得这些原则性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还不足以指导消费者进行维权。引入案例消费者在与厂商的较量中处于弱势地位,就在“3·15”大呼维权之后,便出现了迈腾车主集体维权的事件。一辆迈腾新车,行程不到1万公里,轮胎便开始磨损,更有行程2.6万公里,四条轮胎全部报废的案例。到目前为止,单单在浙江地区,已经征集到106位投诉的迈腾车主。然而维权行动进行了14天,厂家除了让车主到当地4S店做轮胎检测、四轮定位和更换轮胎以外,并没有给出一个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2014年3月15日,杭州西湖文化广场举行的“3·15”问题车展上,数十位长安福特车主穿上纸尿裤,投诉车辆漏油、漏水、变速箱异响等质量问题。全国多个城市的速腾车主自发组织了维权行动。根据网友发帖以及微博统计的数量来看,目前维权行动已经波及到全国20多个省,涉及城市约50多座。上图是安徽维权现场照片,而且在天津和深圳的维权现场因4S店的过激行为而产生了一些摩擦。汽车法律法规的研究对象及范围汽车法律法规的特征和基本原则汽车法律责任汽车法律关系知识目标技能目标态度目标明确汽车法律法规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明确汽车法律规范的特征和基本原则,掌握汽车法律关系和汽车法律责任。能运用汽车法律关系和汽车法律责任等知识去分析和解决买车、卖车、修车等过程中的法律问题。确立这样一种认知:汽车的销售与维修都离不开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这正是开设这门课的基本出发点。本章学习目标第一节汽车法律法规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学科性质和地位汽车法律法规是研究汽车销售和维修等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及其解决办法的法学学科,它属于经济法的一个分支,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是汽车营销专业与售后服务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第一节汽车法律法规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学科性质和地位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在现阶段,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研究对象汽车法律法规的研究对象,就是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等过程中的法律问题。诸如汽车销售中的汽车合同问题、汽车保险问题,汽车售后服务中的责任承担问题、修理收费问题,等等。研究对象购车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主要注意事项(一)车辆信息详细标明签订买车合同时,要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车辆主要配置、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裸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研究对象购车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主要注意事项(二)细节要多多注意消费者签约时要特别注意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如交车方式、地点、时间;保养、维修等售后服务(经销商担何种义务);免费保养以时间计,还是以里程计;交车时间违约后,双方责任是否对等。研究对象购车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主要注意事项(二)细节要多多注意消费者签约时要特别注意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如交车方式、地点、时间;保养、维修等售后服务(经销商担何种义务);免费保养以时间计,还是以里程计;交车时间违约后,双方责任是否对等。研究对象购车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主要注意事项(三)违约责任要明确购车合同中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要约定解决的方式,合同的管辖地。如明确经销商延期交付车辆,应该赔付多少违约金还是退车等。研究对象购车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主要注意事项(四)售后服务注明售后服务条款,应重点列明经销商应承担何种义务(详细内容可参照《产品质量法》和《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条款)。研究对象研究对象建议必买险种: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不计免赔险、座位险。一些不必保的险种:涉水险、自然险、盗抢险。研究对象汽车法律法规的研究对象及范围汽车法律法规的特征和基本原则汽车法律责任汽车法律关系知识目标技能目标态度目标明确汽车法律法规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明确汽车法律规范的特征和基本原则,掌握汽车法律关系和汽车法律责任。能运用汽车法律关系和汽车法律责任等知识去分析和解决买车、卖车、修车等过程中的法律问题。确立这样一种认知:汽车的销售与维修都离不开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这正是开设这门课的基本出发点。学习目标第二节汽车法律法规的特征和基本原则发展性主要体现在它的不断变化,这一点是由“政策性”的特征决定的。政策性有不少内容来自于国家的有关政策,如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规则、二手车交易规范、汽车下乡、以旧换新、小排量购置税减免等优惠政策。隶属性在它的许多法律规范都来自于经济法,如汽车合同法律法规来自于合同法,汽车保险法律法规来自于保险法等。一、特征01小法服从大法原则02消费者至上原则03责、权、利、效兼顾原则二、基本原则隶属性发展性政策性法律关系,是指经过法律规范调整形成的法律主体之间具有权利和义务性质的社会关系。汽车法律关系,是指汽车法律关系主体在汽车销售和汽车维修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由汽车法律法规加以确认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一、汽车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第三节汽车法律关系汽车法律关系特征4.当事人自觉实现和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统一1.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的统一2.权利和义务的统一3.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的统一汽车买卖双方、维修双方分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法律关系的主体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二、汽车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要点1汽车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享有汽车权利、承担汽车义务的当事人。要点2汽车主体资格是指当事人参加汽车法律关系,享有汽车权利和承担汽车义务的资格或能力。只有具备汽车主体资格的人,才能参与汽车法律关系,享受汽车权利和承担汽车义务。汽车法律关系的主体要点3国家机关汽车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税务部门和保险部门汽车消费者70家汽车整车生产企业,第一汽车集团、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奇瑞、吉利、比亚迪等等。哪些机构或个人是汽车法律关系的主体?汽车法律关系的内容汽车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汽车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汽车权利和汽车义务。宪法规定法律关系“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汽车经销商消费者/车主汽车经销商权利:要求消费者付车款义务:定期询问车况,高质量的维修车辆,合理的收取费用等。消费者/车主权利:要求商家保证汽车质量义务:支付车款权利与义务汽车法律关系的客体汽车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汽车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物(汽车、零配件)经济行为(汽车销售与维修行为)智力成果(汽车新技术)概念种类概念汽车法律关系的确立,是指由汽车法律规范所确认的、汽车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实际实现。它包括汽车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三、汽车法律关系的确立1.汽车法律关系确立的概念行为行为是指当事人有意的活动,分为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事件事件是指不依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2.汽车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汽车法律关系设立、变更与终止的客观情况。汽车法律事实可以依照其发生与当事人的意志有无关系,分为行为与事件两类。自然现象社会现象第四节汽车法律责任要点1汽车法律责任,也就是违反汽车法律法规的责任,是指由汽车法律法规规定,在汽车法律主体违反汽车义务时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一、汽车法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要点2综合统一性双重处罚性多元追究性它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综合,是三种责任有机结合构成的统一体它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表现在“两罚”规定上。;另一方面,表现在汽车法律法规中的“并处”上,即对同一违法主体,可以同时适用数种制裁措施。追究汽车法律责任的机关是多元的,主要有司法机关、国家汽车行政管理机关、仲裁机构等。二、承担汽车法律责任的原则01过错责任原则普通适用其适用应具备以下条件:1.须有汽车违法行为汽车违法行为是指汽车法律主体拒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法定汽车义务的行为。汽车违法行为既可以表现为违法主体的作为,也可以表现为违法主体的不作为。违法主体的作为,是指行为人以积极的作为违反了汽车法律规定的不作为义务,实施了为汽车法律禁止的行为。违法主体的不作为,是指行为人以消极的不作为违反了汽车法律规定的作为义务,拒绝实施汽车法律法规要求的某种行为。二、承担汽车法律责任的原则01过错责任原则普通适用其适用应具备以下条件:2行为人须有过错过错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汽车违法行为时,主观上所持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故意是指行为人能够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产生一定的危害社会的后果,但仍实施该行为并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过失是指行为人应该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结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却轻信可以避免而致使危害结果发生。二、承担汽车法律责任的原则01过错责任原则普通适用其适用应具备以下条件:1须有汽车违法行为2行为人须有过错3须有损害或危害的事实4违法行为与危害事实之间须存在因果关系02无过错责任原则特殊原则其适用范围:第一,职务侵权和产品侵权;第二,高度危险作业;第三,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第四,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第五,工作物致人损害;第六,动物致人损害。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行为人有无过错都要对其行为导致的损害事实承担责任的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汽车法律主体承担汽车法律责任的特殊原则。所谓特殊:是指这种原则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即在汽车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时才能适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交通事故的责任分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如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在我国发生了机动车和行人、非机动车(以下用行人代指行人及非机动车)之间的安全事故后,首先承担赔偿责任的是保险公司。赔偿不足时的办法那么当保险公司承担完保险责任后,仍然不足以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的时候,法律构建了如下制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一般而言,当行为人遵守交通规则的时候,且机动车有过失,行为人是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的概念无过错责任:无论行为人有无过失,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人应当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典型的无过错责任有:监护人责任;产品侵权责任;环境污
本文标题:第一章-汽车法律法规概述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65294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