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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厅合作协议甲方:乙方:随着装饰行业的规范发展,为了双方在激烈的竞争中健康成长,建立高效稳固的合作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优势互补、深度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使用甲方二楼主材展厅相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1.乙方免费使用甲方展厅,平面面积,立面面积。乙方每月需向甲方缴纳综合管理费元,卫生清洁费100元,展位租金将根据每月的销售产值进行结算(产值计算周期为每月15日至下月14日)。租金收取细则如下:月销售产值10000元免收租金10000元≦月销售产值50000元≧租金为300元50000元≦月销售产值100000元租金为600元月销售产值≧100000元租金为900元2.乙方使用甲方展厅面积由甲方根据展厅的整体布局进行合理分配,如有不完善的地方,由乙方做书面申请经甲方认可同意后,进行调整。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图纸进行展柜制作,或由乙方提出展柜设计方案,经甲方审批同意,方可制作。乙方展柜高度不得大于2.2米(特殊情况需报由甲方批准)。3.乙方提供展品需达到国家相关检测部门的质量标准要求和环保标准要求,并经双方共同商议确认。但有关环保论证和质量论证依据产品说明,乙方无检测权,只保证使用原厂合格产品,如发生环保真实性方面的问题,乙方将负责甲方投诉或起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本着求实、创新的原则,乙方需对提供展品进行定期的更新,并作好对更新产品的介绍宣传工作(主要针对甲方销售人员)。如和约期满或甲方违约行为,乙方可单方面要求撤回展品。5.乙方需协同甲方作好对甲方展厅导购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甲方导购人员需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在销售过程中不得诋毁乙方的产品及厂家声誉,更不得有影响乙方正常销售的行为。若有价格方面的疑议需尽快与乙方联系。如遇价格调整,乙方需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甲方,甲方以收到乙方传真或书面通知时刻为准。如有价格纠纷,以甲方当日执行价格为准。6.甲方需对乙方提供的展品进行保养和维护。如有人为因素的损坏由甲方进行修理或赔偿。7.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主材代购单24小时内,按时按量将甲方代购主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交通管制、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向后顺延或另行约定(情况应由乙方负责人书面告知甲方,并由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8.乙方产品如出现重大环保问题和质量问题投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协议,并处以乙方10000元罚金。另乙方需抵押全部销售金额20%作为质量保证金,自交纳之日起一年内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将全额返还。9.甲方乙方需共同制定甲方展厅销售价(含税价格),乙方需保证其市场最低零售价不得低于甲方的展厅销售价(工程销售除外)。甲方将推出展厅价格形象活动(见附表一),如合约期间甲方客户在乙方或其他销售商处购买产品价格低于甲方的展厅标价,甲方对乙方处以甲方客户购买差价五倍的罚款,并可考虑是否与乙方终止合约。10.在销售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服务问题,由甲乙方共同协调处理。协调不成,按照甲方与客户就发生问题协调达成的共同处理意见来执行。11.本协议一经签字立即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和约期满甲方依据合作过程决定是否续签。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备注条款: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负责人: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公司地址:公司地址:签定日期:签定日期:
本文标题:展厅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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