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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租赁合同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出租饭店给乙方经营,乙方承租甲方饭店事宜,订立本合同。一、饭店位置:甲方饭店位于南宁市大沙田五象大道北一里一巷21号。店名:小世界美食店,一层和二层面积150平方米(饭店所有财产、设施见财产清单)。二、租赁时间:租赁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三、租赁用途及要求:饭店经营1、乙方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监督,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2、乙方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如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市场评估价格赔偿(如设备、设施因时间长久,发生老化,折旧不在赔偿范围内)。四、租金及支付方式: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房屋设备押金人民币10000元整,房租、租金到期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设备、用具及费用后1日内退还。2、租金: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前三年为五千元整,后三年按市场价在原基础增加,支付方式为按季度支付,提前10天支付给甲方。五、费用承担:在乙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税费、水电、卫生费等费用按使用数额和国家规定价格由乙方承担。六、维护及装修:1、甲方保证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及各项配套设施完好,符合经营及使用条件。2、乙方如因经营需要改造和装修,须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其装修、改造费用由乙方自理。七、续租与转租1、租赁期满,甲方若愿意继续出租房屋,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2、乙方若要求续租,须在租赁期满1个月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合同项下房屋及设施。八、违约责任1、如乙方不按时缴纳租金,应承担逾期付款的利息,经甲方催要后,逾期15天不缴纳租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2、饭店房屋设施如因自然灾害、政府拆迁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九、其它事项1、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本文标题:饭店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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