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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销师课程认证过程化考核实施方案湖北青年职业学院二Ο一六年五月三十日-2-目录一、开展院校课程认证过程化考核试点工作申报表…………3二、营销师国家职业标准………………………………………6三、营销师课程认证过程化考核实施方案……………………22四、2016级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4-3-开展院校课程认证过程化考核试点工作申报表单位盖章2016年5月25日申报单位名称申请的职业名称营销师级别初、中、高级是否已进行课程认证教学改革是联系人及电话申报专业教改情况介绍市场营销专业教改五年,在设计人才培养方案时,就将学生获取助理营销师作为学生毕业要求。为实现双证融通,对课程结构进行调整,按照营销师资格考试的要求设置课程,积极探索专业教学要求与行业企业岗位需求;更新课程内容,将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结合;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将教学过程与岗位职业实际活动科学衔接;把营销师所需知识、技能、素养等要求融入到学校的专业课程体系和专业教学全过程中,教学质量明显提高。专业老师同时也研究营销师培训课程,在学生考证时予以专门辅导。教改效果显著,学生毕业时的“双证”率达到90%以上,学生就业率高,专业对口,用人单位对毕业学生评价高。具体情况见附件。课程认证过程化考核专家组意见专家签名:年月日省鉴定中心意见(盖章)年月日省级人社行政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注:本表一式二份,鉴定中心和各申报单位各留存一份-4-附件市场营销专业课程认证教学改革情况说明为将专业教学要求与行业岗位需要科学衔接,我们充分研究了高职市场营销学生面临的工作岗位以及岗位能力要求。高职市场营销专业培养的学生面临的主要工作岗位是基层营销岗位、中层营销岗位。企业对这类知识型人才的共同要求就是能运用专门的知识、技术、业务经验,向特定人群提供支持与服务;他们既要有专业知识和技能,又要有良好的交往能力,以便把专业的服务有效地提供给服务对象。市场营销专业职业能力包括职业通用能力、职业专门能力和职业综合能力等三种能力。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我们将市场营销专业就业岗位分为产品销售、市场开发、客户服务三大岗位;梳理了三大岗位的能力,即“基本素质通用能力—专业通用能力—专业拓展能力”,由此形成了由职业素质课程包、职业基础课程包、职业核心课程包、职业拓展课程包组成的课程体系;明确了毕业生的职业由“助理—经理—主管—总监”的清晰发展阶段,形成了“知识、能力、素质”一体化的教学内容;明确了学生的认知能力发展阶段,由此形成了“模拟营销—数字化营销—真实营销”的教学方法与手段体系。为使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科学衔接,我们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将与市场营销专业对应的营销师职业资格认证作为学生毕业条件之一,开设相应的考证课程,将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内容纳入课程教学,深化课程内容体系改革,与职业技能鉴定有效衔接,促进课程建设。从培养目标出发,构建以市场营销岗位职业活动和工作过程为导向,体现营销产业从业要求的综合职业能力模式课程体系。深化课程内容体系改革,与职业技能鉴定有效衔接。依据营销师职业资格标准开发市场营销课程标准。将市场营销专业课程体系的设计,融入营销人员职业资格标准。为确保培养出来的学生做到“毕业即能上岗,上岗即能工作”。我们的教学内容尤其是核心专业课程教学内容的构建,是将职业岗位群所涉及的工作过程分析和相应的职业资格标准所要求的知识、技能、素质分解到每门课程中,把工作过程中所需的素质能力要求和职业资格认证的每一个考核点编入专业课程标准中,成为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每门课程内容体系的改革打破学科特征,按职业课程特色设计;教学内容安排与营销师职业资格认证接轨,强调知识与能力的融合;课程内容按职业要求更新,将最新、最前沿的营销理念和知识及时纳入课程之中,学生学完后能直接应对变化中的岗位需求。积极探索与职业技能鉴定相衔接的教学方法、考试考核方法改革,保证职业鉴定模式成为专业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市场营销的专业课教学在设计周课时的基础上,加入了整体的市场营销实训课程,采取分段学习,每段集中训练某种岗位技能,提高学生对理论的掌握速度,与营销师职业技能鉴定的要求保持一致。在课程考核中,加大实践考核比重,对一些核心课程,把相关职业技能大赛获奖情况作为考核评定的重要依据。通过考核形式的改革,逐步建立以能力考核为主,常规考试与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试、考核方法体系,与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核制度接轨。为实现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科学衔接,我们根据“职业能力递进式”的市场营销专业实践课程体系构建的思路,结合高职市场营销专业的特色,通过岗位核心能力和工作过程的分析,以建设全真的工作过程为导向,设计实训教学的层次与体系,并结合工作岗位具体要求,开发基于行动导向和工作过程导向的实训体系。实训体系从感性到理性、从简单到复杂、从单一到综合、从能力到素质递进构建,做到层次分明、目标明确、循序渐进。实训体系由四个层次组成。第一层次为企业认知实训。通过基础技能课程学习和以沙盘大赛为依托的企业模拟项目训练,观察考察企业,全面了解企业系统运行的过程,使学生对市场营销岗位及设计的知识和技能有了感性的认识,为进一步的学习奠定基础。第二层次为数字化营销实训+职业资格培训。通过核心能力课程学习和对客户关系管理软件、电子商务软件、营销渠道软件系统、电话营销系统等环节进行数字化营销实训,与企业真实项目对接,将职业资格培训与考核训练有机地融入到实训教学中。此层次的实训也符合市场营销专业注重培养学生的四大核心技能的目的。第三层次为综合技能实训。在掌握核心技能的基础上,-5-以学生将来的就业方向为目标,通过典型行业个性化可引导学生加大对典型行业企业的深度认知,训练学生对就业岗位的适应能力,突出特定行业岗位核心技能与职业素质的培养。第四层次为顶岗实训。突出综合素质与职业能力的培养,实现上岗就业零距离。为建立学校评价与职业资格鉴定相融通的评价机制。一方面,我们建立与专业培养目标、职业标准相匹配的职业技能考核体系,使考试内容与职业资格考试内容结合,推行过程考核和项目综合考核的多元评价手段。引入企业考核机制,邀请行业、企业人员制定实训、实习等教学环节的质量评价标准,借鉴职业资格考试中的实操考核方式,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另一方面,我们构建了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等价互认制度。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知识和技能与市场营销专业课程设置的知识点与能力点相互对应。学生获取了职业资格证书后,可以冲抵专业课课程学分。反正,如果学生的职业资格考证要求的系列专业课程全部合格,应该免考职业资格认证考试。通过弹性学分制互认学分,把职业资格证书纳入学分制管理范畴。下一步应该建立教育部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合作管理的有效机制。一方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成立由行业协会、企业和职业院校组成的专门认证机构,并对专门认证机构的组织管理、考评办法、监督程序、考评、监督人员资格等作出严格、详细、具体的规定;另一方面,由专门认证机构制定联合考核标准与条件,并根据该标准与条件,对申请课程认证的学校进行专业课程体系、实训条件、师资力量、教学质量等各方面综合评估。-6-《营销师国家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本标准自2006年1月17日起施行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营销师。1.2职业定义从事市场调研、市场分析、营销策划、市场开拓、直接销售、客户管理等营销活动的人员。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高级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1.4职业环境室内、外。1.5职业能力特征思维敏捷,口齿清楚,具有一定的观察、判断、表达、应变及人际交往能力。1.6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含同等学历)。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各级别晋级培训期限均不少于160标准学时。1.7.2培训教师培训教师应熟练掌握系统的市场营销知识,具有一定的实际管理经验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同时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知识传授能力。培训营销员、高级营销员的教师应取得营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助理营销师、营销师的教师应取得高级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营销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7.3培训场地设备-7-配备必要的教学设备、设施,室内光线充足、通风、卫生条件良好的标准教室;能够满足教学要求的模拟或实际培训场地。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1.8.2申报条件——营销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3)经本职业营销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高级营销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3)取得本职业营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4)取得本职业营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助理营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l)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3)取得本职业高级营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4)取得本职业高级营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6)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7)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助理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营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8-(3)取得本职业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高级营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1.8.3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或者上机考试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助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营销师、高级营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1.8.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均为1:20,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3人。1.8.5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专业能力考核时间为12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分钟。1.8.6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在标准教室进行,应配备必要的计算机及投影设备等。2.基本要求2.1职业道德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2.1.2职业守则(1)热爱岗位,遵纪守法。-9-(2)讲求信誉,公平竞争。(3)善等顾客,热情
本文标题:营销师课程认证过程化考核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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