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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倾销与反倾销的利益冲突和我国应对反倾销的基本思路姓名:曾海洪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企业管理指导教师:高林远20050101倾销与反倾销的利益冲突和我国应对反倾销的基本思路作者:曾海洪学位授予单位:四川师范大学相似文献(10条)1.期刊论文孙涛论我国企业的倾销规避、反倾销和反反倾销-经济经纬2003,(3)入世以来,我国企业与国外企业在倾销和反倾销领域里矛盾依然很大.客观上讲,这既有对方的原因,也有国内企业自身的原因.国内企业既要从自身做起,严于律己,避免倾销产生,防止授人以柄,从而减小出口障碍,使市场得到平稳开拓;又要充分利用世贸组织赋予我们的权利,积极反倾销,使我国国内市场得到合法的保护,促进国内市场的有序竞争;还要勇敢地面对国外的反倾销,主动地纠正国外针对我国反倾销中的偏差,消除不合理的反倾销给我国出口造成的消极影响.2.期刊论文孙涛.SUNTao倾销和反倾销过程中不同集团利益及其关系的经济分析-经济经纬2005,(3)倾销与反倾销过程涉及到多个利益集团的利益.除倾销企业和被倾销企业两个主要当事方外,受这一过程影响的还包括进口国倾销商品的消费者和相关的非倾销企业等,从而形成了出口国倾销企业与进口国被倾销企业之间、进口国被倾销企业与进口国消费者之间以及出口国倾销企业与出口国或第三国非倾销企业之间的多重矛盾关系.本文以一般经济理论为基础,分析了倾销和反倾销对上述四个主要集团利益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揭示了存在于这一过程中的主要矛盾.3.期刊论文崔新生.谢湘生倾销、反倾销与反倾销应诉博弈-商业研究2003,(15)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面临的挑战将更为广泛、更为严峻,因为WTO中更多的成员会利用多边贸体系中的法律来起诉中国.因此,中国必须积极应对加入WTO带来的反倾销诉讼.通过对倾销、反倾销和反倾销应诉博弈模型分析,提出了倾销、反倾销应诉的一些策略.4.学位论文王静倾销与反倾销的经济学分析2005一、问题的由来与研究目的当今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问题,已由最初的保护竞争、反对不公平贸易以抵制倾销产生的消极影响逐渐演化成一种旨在保护进口国产业和市场、抵制进口产品的主要行政手段之一。从最早的欧美反倾销立法至今,反倾销行为已走过了整整100年的历史,反倾销的性质也在微妙地发生变化,甚至已经从抵制不公平竞争的积极意义走向了它的反面,成为一种极其隐蔽的贸易保护手段,成为阻止竞争的绊脚石。其典型标志是反倾销在最近的十几年里被频繁使用。采用反倾销这种方式来抵制进口产品进入本国市场己成为相当有效的工具,反倾销已从最初的“防御性武器”成为一种在国际贸易市场上具有较强杀伤力的“进攻性武器”,虽然它目前被国际社会所承认,是世界贸易组织允许的合法手段,然而,反倾销实践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已引起世界各国专家与学者的关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反倾销的科学性与合法性提出质疑。虽然这种呼声目前还没有占据上风,但是笔者相信,任何规则都有其发展的空间,更加合理、规范、符合世界各国整体利益的公共规则也会随着实践的发展变得更加完善。笔者带着对这一问题的浓厚兴趣,从十年前读硕士研究生以来,一直关注国际反倾销问题,并从1996年开始发表与反倾销有关的学术论文。随着研究的深入以及近十年来国际反倾销战火愈演愈烈的现状,更激起笔者对这一问题深入研究的冲动。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在这场世界反倾销战火中,中国已在90年代后逐渐取代日本、韩国而成为世界反倾销的主战场,中国目前成为了国际反倾销的主要对象。在这场没有硝烟的贸易大战中,中国还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中国大量出口商品因遭遇反倾销指控或被征收高额反倾销税要么被迫退出国外市场,要么出口利益受到严重影响。在应对外国反倾销问题上,无论是我国政府还是企业,都还没有充分的经验,对国际反倾销有关规则也不是十分的熟悉,应对反倾销显得相当薄弱,胜诉率不高是我国遭遇国外反倾销的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不少企业根本不应诉或不懂得如何应诉。据统计,我国企业在2000年以前,大约有三分之一的反倾销诉讼,国人无人应答,他们也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会是怎样、国际上会有什么规定。如何打赢这场国际反倾销战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寻找对策,尽快扭转目前所处的不利地位,如果我们能像日本、韩国等国家那样,能逐渐摸索出一条应对反倾销起诉的有效途径,至少在目前国际反倾销规则没发生根本改变的状况下,能减少与国外的贸易摩擦,提高在应对反倾销诉讼中的胜诉率,保住世界市场份额。这就需要我们不仅要认真研究倾销与反倾销的本质与规律,与国际社会一起为国际反倾销制度的更加规范和完善作出努力;同时要熟悉国际反倾销的具体做法,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能更多保住自己的胜利果实,多夺下对方几个“堡垒”。在国际反倾销的舞台上中国其实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很多的知识需要学习。基于上述原因,笔者选择了国际反倾销问题作为自己的博士论文题目。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目前理论界普遍的观点认为,反倾销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由贸易,是对不公平贸易行为的制裁和纠正。其主要理由是:倾销是指以比国内正常情况下更低的价格出口,是造成进口国工业损害的一种不公正贸易行为,或者说是以国内高价销售、出口低价销售这种歧视性价格政策,企图占据或扩大国外市场,导致进口国工业受损的一种不公平贸易行为。这种观点认为,只有消除倾销行为对自由贸易的冲击,才能有公平的自由贸易。倾销被认为是一种不公平的贸易手段加以制止,主要理由在于倾销具有“低价破坏行为”的罪名,是典型的“价格歧视”行为。自加拿大首部反倾销法诞生以来,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先后制定了有关反倾销法的规定。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不少发展中国家也开始立法寻求“反不公平贸易”的行为保护国内产业。根据1947年关贸总协2定反倾销守则第六条规定以及1994年WTO反倾销规则的修改内容,为世界各国有效利用反倾销创造了条件。与此同时,随着近些年世界各国频繁利用反倾销,这一规定已有实施过度保护的嫌疑,特别是近十年来,批评和反对反倾销做法的各国学者不断增加,其主要理由认为,反倾销程序对外国公司有极大的偏见,它极易受到国内公司的控制,“反倾销准则在做出发生倾销结论和确定倾销幅度上有意对国内的上诉者有利。”“反倾销程序用一些狡猾的手段、任意的倾向性来帮助本国的上诉者”(道格拉斯·A·欧文)。一些经济学家用讽刺的语言说,这种保护倾向极强的做法却是“公平贸易”法律的一个组成部分,反倾销措施的应用常取决于一个很狭窄的技术细节。甚至还有学者认为反倾销是世界贸易规则下的一种“非法补贴”(针对反倾销税的征收)。但是,尽管对反倾销多有微词,特别是日本和大量发展中国家反对的呼声很高,但由于美国在此问题上坚定的态度,目前还没有明显的迹象证明能在短期内对反倾销制度的修改有本质上的改变。倾销到底是“不公平的贸易手段”还是一种“对竞争的扭曲”?WTO成员持有不同的观点。1996年新加坡第二届部长会议上通过的宣言第20条要求,“建立一个工作组,研究成员提出的有关贸易与竞争相互作用的问题。”经多年努力,2001年11月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的第四次部长会议上,决定将贸易与竞争政策关系作为新一轮多边谈判的议题。根据2001年确定的WTO多哈会议谈判的进展来看,对反倾销的修改及废存问题已存在不少争论。日本与许多发展中国家成员竭力主张将竞争政策议题谈判的重点放在反倾销议题上,而美国却强烈反对讨论反倾销问题。美国因国会及国内强大的游说团体强烈支持反倾销制度,在多哈会议前曾提出不在新回合中就竞争政策议题进行谈判。为促成多哈会议成功,美国最终作出让步同意谈判,但竭力反对讨论反倾销问题,并坚持认为反倾销与竞争政策无关。欧盟对竞争政策议题持积极态度,并强调应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但同时,欧盟又坚决反对赋予WTO调查和处理反竞争行为的权利,主张关注与国际投资有关的跨3国性反竞争行为,而不是重点关注单个成员国国内的反竞争行为。其它国家,如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则支持建立多边竞争规则,但认为应以一种渐进的方式进行。多数发展中国家持暧昧的、观望态度,它们犹豫不决:一方面希望制定多边竞争规则,它们深受反倾销等进口保护措施之害,希望对反倾销措施的滥用进行规范;另一方面又对多边规则顾虑重重,因为它们深受跨国公司限制性商业做法之害,迫切希望解决这一问题,而现在的多边贸易体制只针对成员政府不针对企业,制定全球统一的竞争规则无疑是对付跨国公司行为的最佳选择。但是,多数成员国因缺乏竞争法的执法经验,对多边竞争规则顾虑重重,唯恐国家主权受到限制。中国坚决支持日本等15个成员方要求澄清和改革反倾销协定的提案。总之,对于世界贸易体系中的反倾销问题,从理论本身到实施程序,都存在诸多问题,世界各国的观点并未达成一致。三、论文的基本思路和逻辑体系本论文的研究思路:从倾销与反倾销探源到倾销受指责的关键因素—价格歧视人手,再到倾销与反倾销的经济分析,最终指出反倾销本质上还是一种贸易保护手段,甚至是一种更为隐蔽、更具有欺骗性的工具。论文写作共分五章。第一章,笔者首先对倾销与反倾销作了概述,从倾销与反倾销理论本身,对其定义、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以及倾销与反倾销的主要观点作了一定的分析。重新审视了倾销与反倾销的原始含义,尤其是其经济学上的含义,指出反倾销的初始目的是为了抑制“掠夺性意图”这种主观动机,只有这种带有“掠夺性意图”的倾销行为才是对自由贸易的亵渎、才有限制竞争之意,才是不公正、不合理的行为而应该给予抵制。第二章,论文对倾销进行了经济学分析。倾销到底是“不公平”的行为,还是有其存在的合理理由,必须对倾销本质做出分析。笔者认为,现代意义上的“倾销”行为不过是价格策略的一部分,“倾销”有其存在的合理理由,并针对美国国际贸易学者瓦伊纳·雅各布对倾销的实质性看法—价格歧视作了探讨。经济学上的分析表明,作为竞争的手段,倾销并不必然损害竞争,周期性倾销和规模性倾销等实际上都有正当的经济理由,作为商业战略也能促进竞争,只有掠夺性倾销这种用低价撵走竞争者以支配市场的行为才有限制竞争之虞。第三章专门对反倾销作了经济学分析。该章重点分析了反倾销的实质,指出反倾销是典型的国家利益至上的表现,反倾销是一种机会主义的贸易倾向、是隐性贸易保护手段。第四章对反倾销立法的国际规范问题进行了讨论。重点以美国与欧盟等发达国家的国别立法分析了反倾销法的一些特征,并对从GATT到1994年WTO反倾销法的变化,说明反倾销是如何以最初抵制不公平贸易作为起点,而走向了作为贸易保护的终点,并通过反倾销法与竞争法的争论,说明反倾销法的发展趋势,进而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反倾销确实具有不合理之处的原因。第五章主要从应用层面,讨论了我国在利用反倾销这一国际规则方面应有的努力。虽然从理论上讲倾销有其合理存在的理由,反倾销是保护贸易主义的做法应该加以制止,但并不意味着我们应坐等这一制度的完善而不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待国际反倾销。相反,我们更应该深入研究这一制度在应用层面上可利用的地方,应该尽快完善中国的反倾销法律规定,以制止来自国外的倾销行为;同时,也是最为关键的一点,鉴于中国目前已成为世界最大的反倾销对象国这一事实,尽快寻找到应对反倾销的有效途径是中国政府与企业的当务之急。5.期刊论文张为付倾销与反倾销的历史演变与时代特征-南京社会科学2004,(7)倾销和反倾销是国际贸易发展的产物.重商主义奖出罚入(直接补贴)的对外贸易政策是最初倾销产生的根本原因;出口商业垄断组织的形成使倾销在离开政府的直接补贴后可以存在和发展;三次产业革命后世界生产力的扩张使世界范围内的倾销大规模形成;20世纪70年代以来,倾销已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国的对外贸易之中.人类历史上反倾销的出现大大晚于倾销的产生,但无论是国际社会还是世界各国反倾销立法和实践进展迅速,从GATT成立以来,对反倾销的立法、修订完善一直是其主要议题列入谈判内容,国际统一的反倾销法律已形成,并被世界各国所接受,目前倾销与反倾销已成为国际社会所关注的焦点问题.WTO(GATT)的根本宗旨是消除国际贸易间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推进自由贸易的发展,但WT
本文标题:倾销与反倾销的利益冲突和我国应对反倾销的基本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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