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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专题讲座主讲:曹秋菊2004年11月引言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是世贸组织允许的三大贸易保护措施,以反倾销采用最普遍自1979年欧共体首开对华反倾销调查以来,迄今为止已500多起,损失上百亿美元,且逐年增加,我国成为国际反倾销的最大受害者我国从1997年开始对进口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已立案34起。无论是对华倾销还是对华反倾销,对我国经济的危害已初见端倪,而且呈愈演愈烈之势学习掌握世贸组织反倾销等有关规则和程序,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保护自身利益主要内容一、反倾销的基本知识二、全球反倾销现状及发展趋势三、国外对华反倾销情况一、反倾销的基本知识1、构成反倾销的三个基本要件倾销(Dumping)——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进口国的市场损害——对进口国的相同产品的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或遭受实质损害威胁因果关系(causality)——能证明这种实质性损害与进口商品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因果关系⑴倾销的确定正常价值的确定出口价格的确定须对两种价格进行调整,使之具有可比性。根据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之间的差额确定倾销幅度。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值的差额越大,倾销幅度越大。⑵损害的确定倾销产品是否已大量进入了进口方境内市场,并有持续增长的趋势倾销商品是否已导致进口方境内相同产品市场价格大幅度下降,或有严重抑制价格的明显迹象对进口方相同产品的产业的影响(产量、销售、利润、市场份额、设备利用率、库存、就业、工资等。)产业损害的确定的关键是进口国产业的界定和产业损害存在标准的认定。⑶因果关系的认定进口方境内某一产业出现衰退,并不意味着必然存在有关商品的进口倾销即使同时存在产业损害和进口倾销,这两种存在之间也并非必然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许多其他因素也可能对该产业造成损害:如市场需求减少、消费模式发生变化、国内同行业低价竞争、技术进步、非倾销产品的进口等。必须证明产业的损害是由相关倾销产品直接造成的,而非其他原因2、反倾销措施反倾销措施包括以下形式:临时反倾销措施: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最终反倾销措施:征收进口反倾销税追溯征税:反倾销税追溯到能够适用临时措施的时候开始计征价格承诺:提高出口价格其中最基本的形式是临时反倾销措施和最终反倾销措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在反倾销调查中,初步认定了存在倾销、产业损害及因果关系后,进口方可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以便防止在调查期间有关产业可能会受到的更严重损害。临时反倾销措施可以采取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或担保方式(支付现金或证券保证金,我国目前采取现金保证金,一般不采取临时反倾销税),但收取的金额不得超过初步认定的倾销幅度临时反倾销措施只能在开始调查之后的60天以后采取,实施期一般不超过4个月,最长9个月最终反倾销措施最终反倾销措施是征收反倾销税如果反倾销调查最终裁定存在倾销、产业损害及其因果关系,并确定了倾销幅度,进口方即可对倾销商品征收反倾销税反倾销税的征收额可以等于或小于倾销幅度,但绝不能大于倾销幅度反倾销税的征收应自决定征收之日起不超过5年追溯征收反倾销税在作出倾销造成产业损害的最终裁定时,如果判定因在此之前未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而使倾销产品在调查期间继续对进口方产业造成损害,则最终确定的反倾销税可以溯及到能够适用临时措施的时候(即反倾销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后的60天)开始计征。如果已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最终反倾销税高于临时反倾销税时差额不再征收,低于临时反倾销税时差额应予以退还。价格承诺在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倾销存在后,如果出口商主动承诺提高有关商品的出口价格,且进口方反倾销调查当局对出口商的承诺满意,反倾销调查应暂时或完全中止而不采取任何临时反倾销措施或征收反倾销税。价格承诺的建议可以由反倾销调查当局或出口商提出,但反倾销调查当局不可以强迫出口商达成价格承诺协议,也可以接受或不接受出口商主动提出的价格承诺建议。对于出口商而言,价格承诺的好处在于可以有条件的维持一部分市场份额。3、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基本程序反倾销调查是一种行政调查反倾销调查基本程序:申请人提出申请——调查当局审查立案并公布——倾销调查和损害调查下列情况下调查应停止:倾销幅度小——不到该产品出口价格的2%;倾销产品的数量不到该产品总进口量的3%⑴申请人提出申请进口商品存在倾销并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国内产业或者有关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统称申请人),向反倾销调查当局书面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⑵调查当局审查立案审查申诉材料的准确性和充分性如果申诉材料准确和充分,则准予立案并公告申请书递交60天内要给申请人答复,决定立案调查或者不立案调查⑶反倾销调查立案公告:60天内决定利害关系方对公告发表评论20天之内应诉二、全球反倾销现状及发展趋势㈠全球反倾销现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反倾销呈现调查案件总体上呈上升趋势,发起反倾销调查的国家、遭受反倾销调查的国家及涉案产品都在增加等特点。1、反倾销调查立案数量从总体来看,全球反倾销调查案件数量是大幅度增加的,1980年全球仅立案76起,到2002年285起。上世纪80年代,平均每年反倾销立案139起;90年代,平均每年立案232起;而2000年以来平均每年立案295起,很明显,从时间段看反倾销立案数量是逐步上升的。2、发起反倾销调查的国家历史上,反倾销绝大多数是由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发起的。近年来发展中国家发起的反倾销案件迅速增加,其中印度、阿根廷、泰国等已成为反倾销调查的主要发起国。21世纪以来,美国和印度一直是发起反倾销调查案件比较多的国家。在2000年至2002年3年中,美国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案件分别为46起、78起和35起,合计159起;印度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案件分别为35起、75起和80起,合计190起。这两个国家合计占了全球同期案件总数的39%。其他发起反倾销调查较多的国家还有阿根廷、欧盟、澳大利亚、加拿大和巴西等。3、遭受反倾销调查的国家历史上遭受反倾销调查的国家绝大部分是发展中国家。近年来由于发展中国家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案件迅速增加,针对发达国家的反倾销调查也迅速增加,但仍然以发展中国家为主。近年来遭受反倾销调查的国家总数也增加了,2002年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的国家总共有46个。在遭受反倾销调查案件较多的前14个国家中,只有欧盟、美国、日本等少数几个是发达国家。中国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一直是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2002年遭受的反倾销调查案件远远多于其他国家。2002年遭受反倾销案件多的国家国别案件国别案件中国48泰国10欧盟27美国10韩国18日本9俄罗斯15新加坡9中国台湾13南非9印度13罗马尼亚8印尼12乌克兰84、遭受反倾销调查的产品历史上农产品遭受反倾销调查的比重较大,到上世纪下半期工业品遭反倾销调查的比重迅速增加,这与工业的发展和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迅速上升有关。近年来钢铁产品和化工产品是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两类产品,所涉案件数量超过了总案件数的2/3。㈡国际反倾销发展趋势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以来,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反倾销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发展趋势:1、反倾销措施逐步成为重要的贸易壁垒措施近年来一些国家利用《反倾销协定》某些弹性条款的不确定性,滥用反倾销措施,以贸易救济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反倾销逐渐演变成为许多欧美国家限制进口的贸易壁垒。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是国际经济竞争日益激烈,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二是世贸组织反倾销规则的弹性规定,以及作为WTO允许的法律手段,其所具有的形式合法、实施方便、效果显著等诸多特点;三是关税、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等传统贸易壁垒措施的使用大大受到限制。2、发展中国家发起的反倾销调查迅速增加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反倾销可以说是发达国家的专利。绝大多数反倾销案都是由美国、欧盟、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到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发展中国家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数量迅速增加,同进反倾销的对象也变得复杂化、多元化,针对发达国家的反倾销调查迅速增加。印度到2002年已成为全球发起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3、反倾销法律制度全球化乌拉圭回合《反倾销协定》的达成和世贸组织成立以来成员的迅速增加,世贸组织成员间的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及各种谈判磋商,促进了反倾销立法在世界各国的普遍开展。倾销的加剧以及倾销产品范围的日益广泛,使许多国家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加强反倾销立法,提升本国反倾销的应对能力,成为各国在当今国际贸易发展中的一项重要课题。在1985年以前,几乎没有一个发展中国家有反倾销法律,但时至今日,世贸组织146个成员都已经制定了反倾销法律,其中绝大部分是发展中国家。三、国外对华反倾销情况㈠国外对华反倾销趋势、原因及危害90年代以前我国的出口规模还不大,外贸企业经营自主权不大,外贸基本上还是吃大锅饭,低价竟销问题还不严重。出口产品遭遇的反倾销调查相对还较少。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出口产品遭国外反倾销的案件迅速增加。从1996年起我国就成为世界上出口产品遭受反倾销最多的国家。我国出口产品自1979年第一次遭受反倾销调查以来,至2004年8月底,已有34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了592起反倾销调查,而且呈上升趋势,对我国出口的危害和威胁很大。1、国外对华反倾销趋势对华反倾销立案调查逐年增加反倾销案涉及的商品领域不断扩大反倾销案件涉及金额日趋增大对我出口商品提起反倾销的国家越来越多国外对华反倾销具有连锁反应效应我国成为反倾销主要对象和最大受害者对华反倾销立案调查逐年增加国外对华反倾销起步虽晚,但升温快,对华反倾销立案调查逐年增加。关贸总协定签署21年后的1979年,即对外开放的第1年,我国才遭遇第一起反倾销调查。此后的80年代,每年平均有6起,90年代每年平易上升到29起。2000年至2003年,每年仍有递增的趋势从开始时的劳动密集型产品,扩展到目前的彩电等技术、资金密集型产品,由农产品扩展到工业品,涉案产品已达4000多种。涉及的商品领域不断扩大反倾销案件涉及金额日趋增大20世纪80年代上千万美元的案件就算大案,进入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出口的增加,反倾销案件也在增大,比如旅行箱包的金额达6亿美元,自行车案达2亿美元。2003年底美国对华家具反倾销案,涉案金额达到12亿美元。对我提起反倾销的国家越来越多既有发达国家,也有发展中国家。20世纪80年代对我国出口产品实施反倾销主要集中在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进入90年代,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印度、巴西、墨西哥等也对我国出口产品频频实施反倾销措施。2、我国频频遭反倾销的原因我国出口产品频频遭受国外反倾销调查,原因是多方面的:贸易自由化进程规则化的直接反映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直接反映我国经济贸易快速增长的反映贸易秩序混乱,低价争销企业不积极应诉鼓励了对华反倾销3、国外对华反倾销对我国的危害间接危害是国内产业。由于出口萎缩,影响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影响劳动力就业。2000年我国的出口依存度是23.1%,即我国出口产品占国民生产总值的近1/4,可以设想,如果这些出口产品不出口,将影响多少劳动力就业。直接危害是丢失市场,出口萎缩。一种涉案产品被某国征反倾销税,有时不仅意味着该国市场的丢失,甚至产生多国反倾销调查连锁反应,最终导致该产品出口大门完全关闭。㈡我国应诉情况20世纪90年代以前遭反倾销调查相对较少,损失较少,反倾销应诉还没有得到重视,当时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也没有相应的职能机构和专门人才组织应诉,应诉率不高。20世纪90年代以来虽然我国出口产品遭国外反倾销的案件迅速增加,但由于各种原因,许多对华反倾销案件也没有应诉。近年来我国政府组建了专门的反倾销职能机构,制定了反倾销应诉的法律法规,加大了反倾销应诉的工作力度,应诉比例逐年增加。2002年总体应诉率达到了78.3%。1、涉案企业不积极参加反倾销应诉的原因对反倾销不了解,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的意识不强把反倾销调查混同于司法诉讼无愿承担律师费不重视受到调查的市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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