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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发展历程直销定义和类别世界直销联盟(WFDSA)以面对面的方式,直接将产品及服务销售给消费者,销售地点通常是在消费者或他人家中工作场所、或有别于永久性零售商店直销联合国《消费品代码计划》主要是由独立推销员和直销商在固定零售场所之外,通过面对面的方式销售消费品及服务,独立推销员和直销商因其售货及市场拓展服务获得报酬中国《直销管理条例》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直销定义单层次直销直销员直接从公司提货结算,将产品直接销售给顾客,并按照个人销售计酬直销公司直销员顾客直销类别多层次直销透过多层的,独立的直销员,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并按照小组销售计酬直销员顾客顾客直销公司直销员直销员直销类别单层次和多层次的奖金分配单层次:零售利润、销售佣金(按个人业绩计提)多层次:零售利润、销售佣金(按团队业绩计提)直销类别•业绩奖金•领导奖金•福利奖金直销发展历程直销最早起源于二十世纪初的以色列,由犹太人卡撤贝创立,后在美国直销业得到真正的发展.第一家采用直销方式经营的公司是健尔力,即后来的纽崔莱公司。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人一麦亭格(LeeMytnger)被认为直销祖师.1959年,纽崔莱公司的两位直销员杰·温安洛和理查·狄维士另立门户,成立安利公司,推销他们制造的清洁剂和洗衣粉。他们借鉴并改进了纽崔莱公司的销售模式,获得了巨大的成功.美国直销协会1910年,美国直销协会的成立,标志现代直销新纪元的开始创会的目的在于维护直销公司的权益,同时在社会上树立一个专业形象1910s20世纪60年代,美国采用直销方式的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1972年,上门直销形式的销售额已经达到40亿美元。60、70年代,直销业进入其他国家并逐步兴起。60年代后期,各种类似的营销制度纷纷出台.2002年美国的直销销售额超过240亿美元,从事直销的人口达到1050万“金字塔销售计划”(PyramidSales)、“老鼠会”等,它们的出现导致了成千上万人上当受骗,直销业因而蒙受了~场灾难。20世纪60年代,直销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由于巨大利润的诱惑,一些不法商人对多层次直销模式进行了分析研究,加以改变,用以敛财欺诈,出现了变质的多层次直销变质的多层次直销1960s“金字塔销售计划”美国XX公司•拉人头•买位—“脱身费”•产品品质低劣•不允许退货经理:65%$2,500主任:55%$2,250组长:30%$139.5假日女郎:30%$291964年开业1971年停业1960s“老鼠会”日本XX直销公司•缴纳入会费•介绍人从中提取50%•公司从中提取50%1965年开业1979年停业1960s日本“访问贩卖法”;“无限连锁链防止法”(1976)香港“禁止层压式推销法条例”(1980)台湾“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1995)韩国Door-To-DoorSalesAct;EnforcementRegulation;PresidentialDecree(1995)马来西亚DirectSalesAct1993泰国Non-StoreRetailingLaw(Draft)(1999)澳大利亚Door-To-DoorTradingAct1991印度尼西亚ProvisionsonMultilevelMarketingBusiness(2000)美国ArizonaPyramidPromotionalSchemes(1994)美国GeorgiaSaleofBusinessOpportunities(1995)美国IllinoisBusinessOpportunitySalesLaw(1995)美国LouisianaMulti-LevelDistributionSchemes(1999)美国MassachusettsMulti-LevelDistributionCompanies(1999)美国MarylandBusinessOpportunities,Franchises,andMultilevelDistributionCompanies(1998)美国MontanaMulti-LevelDistributionCompany(1999)美国TexasDeceptiveTradePracticesandConsumerProtection(1997)美国WyomingMultilevelandPyramidDistributorshipAct(1997)加拿大CompetitionAct(Section55)(1992)英国FairTradeAct(PartXI:PyramidSellingandsimilarTradingSchemes)(1997)中国“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2005年)世界各国立法禁止金字塔诈骗80年代以后,直销业再次蓬勃发展。据华尔街日报报道,2002年美国的直销销售额超过240亿美元,从事直销的人口达到1050万。世界直销协会联盟(WFDSA)统计:1990年,全球约有1000万名直销人员,有36个国家和地区设有直销协会,直销行业年整体的营业额为447亿美元;2000年,全球的直销人员达到3871万人,营业额达到820亿美元;2002年,全球直销人员为4727万人,年营业额为857.6亿美元。全球直销业销售额单位:亿美元333.2401.5447.4481.4621.9616.7675.7749793.2804.7818.7854.4822.6786.6857.6890933.60100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19881989199019911992199319941995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资料来源:世界直销协会联盟1980s-2000s全球直销员人数单位:百万8.489.2710.4611.3212.0314.9117.072124.8830.933.5635.9438.7143.8447.184954.22010203040506019881989199019911992199319941995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资料来源:世界直销协会联盟1980s-2000s世界直销协会联盟(WFDSA)1978年成立,总部设在美国华盛顿成员包括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直销协会及欧洲直销联会,其中80%的直销公司采用多层次直销制度协会宗旨在于加强对直销企业市场行为的约束,促进直销业在全球的健康、有续地发展1970s直销在中国的发展第一阶段:前直销时代-传销时代(20世纪80年代末-1998.4.21)(一)萌芽期(1990-1993年)在英文中,“直销”和“传销”是同一个词:“DirectSelling”,它是指一种由传销公司通过经销商以面对面(face-to-face)的方式向消费者提供有关产品和服务的销售模式。在这段初入中国截至1998年的时间里,“传销”作为中性名词,仅被认为是一种新兴的营销模式。20世纪80年代现代直销在美国兴起,80年代末日本一家卖磁性保健床垫的JapanLife公司未经任何官方的经营许“偷渡”中国开展传销业务,标志着传销或者直销在中国开始萌芽。1990年3月22日,美国雅芳广州公司成立,标志着国际传销正式登陆中国内地市场。1992年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正式进入中国(二)混乱整顿期(1993-1995年)1993年起,随着非法传销引起各种纠纷被媒体不断曝光,政府有关部门开始关注传销行业的发展动态。1994年以“老鼠会”手段传销珠宝饰品的红安聚富东窗事发。1994年8月11日国家行政工商管理总局发出《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告》(233号文),9月2日再次发出《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240号文)。1995年3月28日,国内贸易部发文,宣布正式成立“多层次传销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机构,着手起草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1995年9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对国内再次过热的传销进行规范限制。1995年10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关于审查清理多层次传销企业的实施办法》。(三)传销(直销)法制化的开始(1996-1998年)-老鼠会大行其道管理失控全面否定“传销”1996年4月28日,国家颁布了《准许多层次经营传销意见书》,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广东从化市向41家传销公司授牌。1996年6月26日,上海市传销行业召开第一次会议,首次向全社会公布了行业守则。1997年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治理局颁布了《传销治理办法》,提出单层次传销和多层次传销的定义。1997年兴田爽安康事件。1998年4月18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有关情况》;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规定“一律立即停止传销经营活动”。第二阶段:传直销转型阶段(一)转型期直销企业(1998年-2003年)1998年6月18日,国家外经贸部、国内贸易局和国家工商局国家三部委发出《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明文规定:“外商投资传销企业必须转为‘店铺雇用人员推销’的运作模式”。并批准安利、雅芳、玫琳凯、日晖、富迪、尚赫、完美、百美、特百惠、娜丽丝10家外商投资直销企业转型经营。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WTO成员,中国政府在加入世贸议定书中承诺:入世3年内我国将取消对“无固定地点批发和零售服务”的限制。2002年2月2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规定》工商公字[2002]第31号,对转型企业中雇佣推销人员的方式、报酬、合同订立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二)直销法规制定筹备期(2003年-2005年)2003年9月,商务部、工商总局等部门邀请安利、雅芳、完美、南方李锦记、玫琳凯、如新、康宝莱7家企业商讨直销立法事宜。标志着中国直销立法的开始。2004年2月9日,前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在中美商务理事会经贸座谈会上首次披露,中国将于年内制定直销业相关法律。2004年9月10日,直销史上的著名“厦门会议”立法前期大批海外直销偷渡中国,如:立新世纪、雷克瑟斯、美国安旗、4LIFE、优莎娜、爱身健丽、甚至安利的同门兄弟美国捷星……第三阶段:新直销时代法定直销期(2005年9月-2005年12月)•2005年9月1日,《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正式出台,《禁止传销条例》将于11月1日生效,《直销管理条例》于12月1日生效。至此,直销走向只能单层次,奖金不能超过30%拨出率的尴尬局面。•2006年3月2日,雅芳(中国)被国家商务部正式授予国内首张直销经营许可证,并表示即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直销试点的经验,全面开展直销业务。(截至2014年5月,也是唯一一家获得全国性范围内的直销企业)•2006年7月12日新成立的直销监管局,编制隶属于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牌照的开启(2005年9月-2013年12月)2006年为申牌最高峰,达到29家。近年以来直企申牌意向回暖,2013年全年向商务部递交申请牌照达到13家。另外,据不完全统计,除了商务部已发布直销声明的企业外,还有大量企业欲从事直销,公开表示将或正在准备申牌,这些企业包括三八妇乐、科创中衡、飘安生物、金木、润和实业、康宏、国际、紫光吉美、安发生物、大溪地诺丽、福瑞达、金盟等等。立法2年后的2007年集中牌照颁发,达到17家。而后5年内,牌照颁发速度缓慢,最多一年仅为2011年的4家。而2013年获得直销牌照的直企就有9家,发放牌速度明显加快。据业内预测,2014年的拿牌企业达到了45家。第四阶段:新直销黄金发展阶段我国直销企业数量较多,众多直销企业竞争激烈,行业竞争者威胁较大。但是从我国直销企业投资规模及经营业绩分析可以看出,参与竞争的企业实力不均。自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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